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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黛玉新传-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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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黛玉一番话说了出来,众人皱了皱眉头,皆不说话,一时欢乐的气氛僵住了,薛宝钗赶紧笑道:“还是林妹妹细心,三妹妹一时没有考虑周全,既然林妹妹说不好,那么就换一个好了。”
  “林妹妹不过出去住了些日子,怎么变得这般世俗了,本来吟诗弄墨是件雅事,让妹妹这么一说,又和皇家扯在了一起,一下子俗气起来。真是的,早知道变成这样,还是不搬出去的好。”贾宝玉对于林黛玉将名号和威权赫赫的皇室联系在一起很是不满,觉得一件风雅之事被皇权这俗务而玷污,他将其归咎于林黛玉搬出贾府到外面居住的缘故。
  林黛玉垂下头,不为人察的翻了个白眼,对于贾宝玉的话聪明的不予反驳,免得话题转到让她搬回来的问题上,又打起了嘴仗。不过只有他这个被捧在整个贾府最高处,在众人的手心中长大的公子哥,才能不屑金银权势,以为躲在贾府的庇护下,就可以风花雪月,做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除了他这种得天独宠的温室花朵,在座的虽然无论哪一个都是锦衣玉食,身娇肉贵,可是还是无法超凡脱俗。只是不知道他这份天真和逃避的姿态还能维持多久。
  林黛玉不接话,把贾宝玉晾在了那里,有些尴尬,薛宝钗插言解围:“不过是个玩意而已,林妹妹和宝兄弟也未免太认真了些。三妹妹成立诗社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你们两个如此较真起了口角的话可就扫兴了。”
  探春听见薛宝钗的话微微有些变色,尽管脸上的神情变化稍纵即逝,可是还是被在她对面的林黛玉注意到了,对于薛宝钗的两次解围林黛玉虽然感谢,但是心中还是有点不是滋味。因为自己不过就和贾宝玉分说了几句,就被她上升到“起了口角”的高度,话中还有“因为自己败坏兴致”的含义,若是没有听出来也就算了,可是听出其中的潜台词,在他人眼中好好的劝说之语自然让人觉得不舒服。
  对于探春的色变之后,林黛玉低头一细琢磨,就明白个中原因了。想来探春想着成立这个诗社已经筹谋很长时间了,很是费了一番心血,可是薛宝钗话里不过把它当做个取乐消遣的玩意,根本看不上眼,如此一来,怎么不让探春恼怒。
  只是探春乃是庶出,虽然在王夫人面前有几分脸面,可是依旧比不得薛宝钗受青睐,况且薛宝钗平素为人端庄大方,人人称赞,又是个客,总不能为了这个,别人眼中根本不值一提的小事,就和薛宝钗生气,否则被说成不懂事的就该是她了,因此分析出厉害的探春自然精明的把怒意掩藏好,面上不动声色。
  薛宝钗虽然平日里行事周全,可是终究年轻,再加上脑子里的那根弦终日绷着实在是累,今日不过是探春起兴做个诗社,邀她加入。她虽然对此不以为然,可是为了合群,以免特立独行,也就随大流了。因为没有长辈在前,不过是一干姊妹嬉戏,平日里也都笑闹不羁惯了,因此薛宝钗虽然该注意的还注意,可是也稍微松了松绷的过紧的弦,结果造成了说者无心,却没想到听者有意的局面。
  李纨看着因为林黛玉称号的事情冷了场,开口打圆场:“林妹妹说的也有道理,我们这样的人家虽然是顺口那么一说,安之不会被他人听见胡思乱想去,所以仔细一点倒也没错,宝玉你就不要在后面搅活了。”
  “也是,林妹妹要是不喜欢,那就换一个好了,宝玉的号不也是想了好几个才定下来的,三妹妹不还换了一个。”迎春跟着附和,对于林黛玉不喜欢“潇湘妃子”的称号和皇家联系在一起她倒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只是说到这个“妃子”都用在已婚的女子身上,迎春反倒觉得有道理,用在林黛玉这么一个闺阁女子身上不是很恰当。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林黛玉神色带着几分惆怅的将李白的《送友人》中的千古名句念了出来,眼圈有些发红,叹道:“背井离乡之游子难得还,只能梦回故乡,我就号‘浮云子’好了。”
  听见林黛玉话中的萧索,贾宝玉立刻忘记了刚才的不快,赶紧劝道:“妹妹何必如此伤感,虽说姑苏离这里远了些,等回头有暇的时候我跟老祖宗提提,找人送妹妹回去一趟,以解乡愁,顺便给姑父姑母扫墓,大可不必伤心。”
  林黛玉拿起手帕拭去眼角的泪水,强笑着说:“可是谢谢二哥哥费心了。”只当贾宝玉那么一说,根本没有当真,回姑苏可不是上下嘴唇一碰那么容易的事情。指望着贾府人送她回姑苏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呢,只怕等得头发白了都不一定成行,有那个功夫还不如自己回去呢。何况林黛玉口中的故乡指的并不是姑苏,而是她来的那个世界,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只能在做梦的时候依稀还能记得几分样子。
  迎春和惜春本性懒于诗词,再加上薛林面前更是不想露丑,所以众人按照李纨的意思请他俩作副社长,一位出题限韵,一位誊录监场。李纨的才学也一般,因此向众人要求,她们三人作诗与否不可拘定场场都要作,若遇见容易些的题目韵脚,可随便作一首,其他人则是要限定的。迎春和惜春欣然同意李纨的意见,众人不好相强,只得答应。
  “既然起了诗社,咱们都是诗翁了,又有了号,那么还按照这些姐妹叔嫂的字样称呼不如不有了,还是按照字号称呼的是,二姐姐和四妹妹虽然不大作诗,到底是诗社一员,还是要起个号才是。”探春不想让迎春和惜春觉得因为不擅于作诗而态度有所偏颇,不能公平视之,赶紧提议。
  迎春和惜春听探春的话甚是熨帖,不过对于诗社她们虽然不至于像薛宝钗那般看不上眼,但是也没什么兴趣,因此说道:“我们又不大会作诗,白起个号做什么?”虽然说是看见容易的,可随便作一首,她们并没有这个意愿,也就不想起个号。
  “虽是如此,终究还是有个号才成体统,不然其他人都以号称之,单二姐姐和四妹妹特殊,说不过去。”探春不依,一定要给她们取号。
  薛宝钗面上虽然不显,心中却有些不耐烦了,本来她不过是不想显得标新立异,随分从时,才加入诗社的。现今在名号上就纠缠了好长时间,迎春和惜春又不会怎么会作诗,何苦这么费事,因此从旁插言:“即这么着,二姐姐住的是紫菱洲,就叫她‘菱洲’,四丫头在藕香榭,就叫她‘藕榭’不就完了。”
  听见薛宝钗给迎春和惜春取得号,探春眼中闪过一抹怒色。林黛玉看着还一无所觉的薛宝钗心中暗自轻叹,就算不耐烦,敷衍塞责也没有这般糊弄人的,不尊重人的。平日里行事不是最周全的一个,怎么偏偏这会这么疏忽大意?难道因为迎春好性,惜春不是这边的,在贾家都是说不上话的那个,所以就可以轻忽至此?
  迎春和惜春二人因为懒于诗词,把这个没当成正事,所以才不与计较,可是那边还有个探春呢,这般行事岂不扫了探春的面子,难道真的因为其庶出,王夫人站在她的背后就不把探春放在眼中了?好像不符合薛宝钗一项的为人习惯,林黛玉暗自揣测着,探春因为出身问题,对此最为敏感,自尊心极强,生怕别人看低了她,不明白薛宝钗怎么会做出让探春认为她轻忽自己的事情来,真是想不明白。
  或许这人不能一味的软下去,也不能一直的硬着,就是要时软时硬才好。贾府欺软怕硬的人居多,薛宝钗一个姑娘家自然不能过于硬气了,可是还是要找几个软柿子捏,借此证明自己的不好欺负才是,免得被人欺上门。
  因是探春呢起的意,择日不如撞日,当即她就做了一回东道主,起了一社。众人以一支梦甜香燃尽为时间限制,以白海棠为题限韵写诗。完稿,大家一一看过,都说若论风流别致,以林黛玉为上,若论含蓄浑厚,要以薛宝钗夺魁。最终李纨认定薛宝钗为第一,贾宝玉偏心林黛玉提出异议被压了下去。对此林黛玉不以为意,她清楚这两首诗根本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只是以李纨的寡居身份,自然要更欣赏薛宝钗的诗作一些,虽说评论的时候尽量要做到公正,但是丝毫不带感□彩的话是不可能的。
  评论完毕,众人又商量好以海棠社为诗社之名,因为会的多了没趣,本来打算一月之中会个两三次,因林黛玉不住在贾府,车来车往不是很方便,最终定下每月十六于李纨处开社,拟定日期,风雨无阻。除十六这日外,其间有高兴的,情愿加一社的,或情愿到她那里去,或附就了来,只管另择日子补开,那怕一个月每天都开社,只要大家有这个兴致就使得。
  大家说说笑笑,林黛玉兴致好,笑道:“可是我自从搬出去,这边的人大都没去过我那边。现今我住在别人家中,终是不便,也不好邀人,更是不敢请老太太和太太们过去。不过大家都是平辈,纵使礼数上有什么疏忽,招待不周,想来也不会和我计较,回头我回去就做个东道,邀上一社,不知道意下如何?”
  大家对于林黛玉在外面的居所都非常好奇,只是碍于身份和林黛玉的借住不方便过去,如今有了借口自然兴致勃勃一个个都要去。其实林黛玉并不想让这么些人过府,只是她也清楚,诗社一成立,到她那里加一社是避无可避的,既然这样,还是自己尽早主动开口的好,免得让人背后议论。不过林黛玉也隐晦的点明,自己是借住他家,所以像她这样在现今的住处加一社的行为是少之又少,难再有,其中的无可奈何之处还请大家见谅。
  众人基本上都是足不出府的,因此能够有机会外出自然是开心不已。因为这些人中只有贾宝玉和史湘云去过林黛玉的居所,所以贾宝玉免不了被众人询问,因此想到了史湘云,大家发现起诗社竟然把她给忘记了。
  探春作为发起人忙不迭向大家检讨她的疏忽,贾宝玉更是心急的跑到前面求贾母赶快把史湘云给接来。因为时日不早了,往返不便,当日无法成行,终究还是得到贾母明天一早就去接史湘云的保证贾宝玉才回来。

  一日千年岁月长

  因一开始结诗社的时候把史湘云忘记了,待到林黛玉说等她回去之后在家中邀上一社,提起贾宝玉和史湘云曾经去过她家,这次把她想起,因此贾宝玉急急忙忙求贾母把史湘云接过来。因当天已晚,第二日午后史湘云才来。
  史湘云也是个爱玩的,昨天就在袭人打发给她送东西的宋嬷嬷口中得知众人结社作诗,自然心中想着要凑这个热闹。一到贾府,见过众姊妹,就先依韵和了两首,然后嚷嚷着明天做东道,先邀上一社。众人看见史湘云兴致高昂,也有了兴头,应允着要扰她的雅兴。
  至晚,史湘云没有像往常一样和林黛玉歇在一起,被薛宝钗邀往蘅芜院去安歇。史湘云和薛宝钗在灯下计议如何设东拟题,诸事安排众人无从得知。到了次日史湘云才告诉诗社成员,并先不作诗,而是先请贾母和王夫人等赏桂花,吃螃蟹,等大家都散了之后才轮到海棠社上场。
  筵席摆在藕香榭那边,山坡的两棵桂花开的正盛,河里的水也清亮,四面有窗,布置的很是雅致。众人看了赞不绝口,贾母更是夸奖史湘云做事妥帖。史湘云没有藏私,老老实实的告诉大家这都是薛宝钗的功劳。
  闻言,刚才还夸赞不停的贾母顿时转身和身后的王熙凤说话岔开话题,似乎刚才史湘云的话没听到一般。听说是薛宝钗预备的,又得到贾母的夸奖,本来王夫人和薛姨妈都面带喜色,看到贾母的反应之后,对视了一眼,笑颜从脸上消褪。
  虽说现在林黛玉已经搬出去了,但是在贾府小住的时候依旧是小心翼翼,谨言慎行,生怕有行差踏错。虽说将来贾府是要垮的,可是只要它还没有倒霉,这府上有多都是她的长辈,她一个孤女还是没有什么力量与之相抗的。若是在这里呆的几天,被人挑出不是,挨训斥还是好的,要是着了眼,又想在她身上打什么主意的话岂不糟糕,因此林黛玉宁可小心一点,也不想找那个罪。
  此刻看见史湘云对薛宝钗满心推崇,满眼都是濡慕之情,不由得暗叹薛宝钗会做人,当日王夫人和薛姨妈为了将薛宝钗许给贾宝玉,费劲心思编了一个“金玉姻缘”的说法,可是百密一疏,忘记了除了薛宝钗的金锁之外,史湘云这边还有个金麒麟。史家是贾母的娘家,也是至亲,两人年纪也相当,无论是身份地位年龄还是人物都不弱于薛宝钗。如今看起来,“金玉一说”中的另一“金”已经被薛宝钗完美的解决。
  史湘云也是从小和贾宝玉长大,要说她对贾宝玉没有淑女之思可能性不是很大。当日贾宝玉从清虚观里得了块和史湘云一样的金麒麟,拿给史湘云看的时候,因为袭人曾经从小服侍过她,言语中就曾经暗示过史湘云小的时候不害羞,曾经说过关于自己婚事的话。
  从金麒麟来想的话,史湘云则是按照野史传记中的这个才子佳人,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佩,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之愿说的自己婚事。偏巧这会儿被贾宝玉得了一个,袭人才借着上茶的机会打趣她。史湘云害羞不过,赶紧拿言语岔开。
  虽然史湘云有这个心,只是她也是父母双亡,虽有叔叔婶子,终究隔着一层,对她的婚姻大事并不抓紧。纵使史湘云平日里为人大派,可是终究没有大方到直接和家里人说自己婚事的地步。贾府这边又有林黛玉和薛宝钗两个不比她差的人物,纵然史湘云比起林黛玉来还心有不甘,可是在薛宝钗的笼络下,在她心里已经认为薛宝钗好的已经挑不出不好来了,甘拜下风,心甘情愿的退让。
  何况史湘云对贾宝玉的感情也算不得真正的爱恋,只是朦朦胧胧的有着好感,介于表兄妹和恋人之间。一份暧昧的感情,加上这边的贾家和贾宝玉都是知根知底的,环境也熟悉,若是能嫁过来,总比叔叔婶子做主的“盲婚哑嫁”的好,只是贾宝玉的心思不在她这边,她的心思也并没有完全放在这上,又有薛林比着,因此史湘云也就丢开了,好在没投入什么深的感情在里面,也并不怎么伤心。
  众人笑闹着,吃过螃蟹,游玩了一会,贾母叮嘱着贾宝玉和林黛玉要注意身体,和王夫人等人一起离开。众姊妹散座一边,史湘云将拟好的以菊花为宾,以人为主,又是咏菊,又是赋事,赋景咏物两关着的十二个诗题拿了出来。
  又将不限韵,原为大家偶得了好句取乐,并不为此而难人。谁作哪一个就作哪一个。有力量者,十二首都作也可,不能的,一首不成也可。高才捷足者为尊。若十二首已全,便不许后赶着又作之类的要求说了出来。
  众人都道新奇有趣,各自选了诗题,寻思着,并根据贾母的回忆,给史湘云起了个“枕霞旧友”的名号。待到写了出来,众人是看一首,评一首,评完又要了热螃蟹再吃一回。因为在菊花诗中又落了第,贾宝玉心有不甘,写成一首持螯赏桂的诗带着几分炫耀给众人欣赏。
  对于贾宝玉的小心眼,林黛玉不可置否,偏偏众人起哄,要求她这个拿了第一的也写一首出来,无可奈何之下,她只好随意凑了一首。大家正围成一团看林黛玉诗的时候,一向冷淡的薛宝钗不知道哪里不对劲,也跟着凑热闹,写了一首。
  众人看过都赞,连声叫绝,都说这是食螃蟹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是大才,只是觉得诗中讽刺世人太毒了些。正在七嘴八舌之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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