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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豪门:男神老公太迷人-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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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他长得跟路世恒很像……
……
不远处一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男生走了过来,看那个身高,应该就是他了。
梅诗雪下车迎上去,挥着手说道:“喂,轩轩,你……”
话说到一半,梅诗雪的手僵在半空中。
呃……
他长得,岂止是跟路世恒不像,简直就是千差万别啊!而且……竟然是她最讨厌的那种阳刚型的男人。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一双薄唇,瘦削的脸庞没有一点肉,犹如刀削的雕像一般。
更重要的一点……他的发型,居然是板寸!!
日本男生不都是发型很帅,刘海很飘逸吗?这怎么混进来一个板寸啊?梅诗雪欲哭无泪,这种人是怎么当上‘男公关王’的?难道他事先跟评委们先睡过了?
还有,他的身材也是很魁梧,虽然穿的长袖衣服,但是健硕的肌肉让衣服变得紧绷绷的,勾勒出他块块分明的肌肉来。而梅诗雪偏偏很不喜欢这样肌肉过于发达的人。身体体魄太健壮,看着会让人觉得……很麻得慌啊……
这种标准的运动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粗人,让梅诗雪看着直反胃,心里有种想立刻开车溜之大吉的感觉。
难怪他要在那种大监牢里跟她会话,原来他长着个样儿……
唉,虽然现在很多小姑娘喜欢这种的,觉得很man,很有安全感,但是梅诗雪实在是无感。
很难想象,一个长得这样五大三粗之人,居然能发出像路世恒那样好听的声音来……
轩轩走过来,对梅诗雪打了个招呼,“你好,等很久了吗?”
“还……还好,”梅诗雪勉强扯出一个笑容,“快上车吧,我们该出发了。”
轩轩点点头,坐上车子。
他刚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就看见后面的座位上,一个小孩子坐在儿童座椅上。
“这个小朋友是谁呢?”轩轩笑道,“长得还真是可爱啊。”
不但人长得可爱,穿的也可爱,一身奶牛连体装,真是萌萌哒!
“这是……我儿子……”梅诗雪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他啊……叫蓝波……”
“你有儿子了!?”轩轩突然瞪大眼睛问道。
这丫头竟然已经跟别人生了儿子了!?亏他这三年里还对她朝思暮想呢。她竟然安安稳稳地跟别人过起了小日子,还生了个儿子出来!
第538章 遗传基因好()
“怎么了?”梅诗雪见状,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没事儿,”他系上了安全带,“只是没想到,像小姐这样年轻的才20岁出头的人,竟然都有了这么大的一个儿子了。”
算了,算了。他真是没资格说她啊。他自己不还是一样吗?跟别的女人结了婚,有了孩子。
……
说起来,他当年频临死亡,又不肯向青山魁低头,抱着那仅有的自尊,将梅诗雪赶走后,准备孤独的死去。
但是因为索菲救了梅诗雪,他答应会跟索菲结婚。他原本想,就他现在的这幅样子,结婚反正也是索菲吃亏,无所谓。没想到的是,竟然在婚后为他研制出了解药。
这是索菲隐瞒了自己的身份。她原来竟然是世界瞩目的医学界天才少女!她不仅可以给梅诗雪治疗失语症,还能与他们路家的医疗团队一起,为他成功研制出了新药。
其实,她治好了他后,路世恒想把她一脚踹开也不难。他倒是不在乎路家说什么她是德国议员的千金。可是,这个女人不但救了他,还救了梅诗雪。就凭这个,他不能对她忘恩负义。
就是这样,他跟索菲共同生活了三年多。
……
“哪有的话啊?”梅诗雪有些害羞地低头微笑,“我现在也26岁了呢,什么20出头?”
“没有,小姐看上去很年轻,像个大学生。”他神情有些恍惚。真的啊,他都忘了,他们分开三年了。
梅诗雪把耳边的长发捋到耳后,“好啦,你也别老是‘小姐’、‘小姐’的叫我,也不要用敬语了。我叫‘白鸟由纪’,你可以叫我‘由纪’。”
说话的期间,梅诗雪一点不愿回头去看他。唉,这长的,跟路世恒也差太多了……她就这样好了。不去看他的人,只听他声音,她还会多多少少感觉是路世恒再跟她说话。
“好,由纪。”他看着她的长发。依然是亚麻色的,却已经从卷发变成了柔顺的自然的直发,看样子早就洗直了。这样看上去,倒显得比原来更青春温暖了。
……
坐在车上,轩轩……也就是路世恒,无暇去欣赏路边的美景,注意力全集中在蓝波身上。他一直把头扭到后面,死盯着蓝波看。可是看了半天,就是觉得看哪儿哪儿不像青山魁。
路世恒心里想道:难道是孩子太小,还没长开?
但是这也不对啊。他从小家里就夸他长得像妈妈,这孩子长得也不像梅诗雪啊。总的有一点地方像他爸妈吧?难不成……这孩子是在路边捡来的?
梅诗雪用余光瞅了一眼,看到轩轩一直歪着头,就笑道:“你在看蓝波吗?怎么看的那么专注?”
“对啊,”路世恒回过头来,“他长得……真好看……”
梅诗雪一听别人夸她儿子长得好看,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比听到别人夸她漂亮还要高兴,“对吧对吧,这孩子遗传基因好,长得可好看了。”
第539章 高冷()
她一点都不避讳地肆无忌惮地夸着自己的孩子,一点没有东方人所特有的谦虚。
“哦……”路世恒扯了扯嘴角。呵呵……遗传基因好?青山魁的遗传基因好吗?看来这孩子将来不但长得矮,还是个干瘦的小瘦猴儿了……
梅诗雪骄傲地说道:“他可不像我,他长得可像他爸爸了。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但样子像,脑袋也一样像,可聪明了呢!”
“……”看来在她眼里,青山魁可真是够完美的啊。不过……青山魁的脑子聪明吗?除了城府深,心眼儿多以外,好像脑力条件一般般啊。他可是听说,青山魁曾经蹲过一级呢。
路世恒又回过头来盯着这个孩子看了好久,发现这个孩子竟然一点儿都不笑一下。
“他……好像不喜欢笑……”小屁孩儿,脸跟个扑克脸一样。
梅诗雪笑道:“我们中国有个形容词叫做‘高冷’,用来形容他正合适。所以我说他像他爸爸嘛。他爸爸就是,当年我还暗恋他的时候,他拒绝我的时候可高冷了呢。”
“……”真是有够臭屁的性格啊。
梅诗雪说道:“不过你别看他这样,蓝波单独跟我在一起时,可爱笑了呢。”
就像……他的父亲一样。对不喜欢的人总是臭着一张脸,但是对自己关心的人,便会露出温煦如水的笑容来。
……
把车子停好后,梅诗雪拉着蓝波下车。她又看了看轩轩,还是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身形很像路世恒。穿衣风格也像。
一件白色的阿迪达斯翻领运动夹克外套,拉链开到胸口的位置,露出黑色的浅V领打底衫,黑色长裤,左腕上那块天梭手表,也是路世恒以前最喜欢戴的牌子(作者注:鞍鞍在这里向大家郑重地鞠躬道歉!由于本人的失误,错将天梭手表在前几章不小心写成了‘天罗’手表。对不起,是天梭手表,‘Tissot’),黑色的长裤,黑色运动鞋。
他那白色的运动外套,白到干净的不行,好像染不得一点灰尘。
但是……正当梅诗雪陶醉其中之时,她向上一看,看到了这张粗犷的脸以后,顿时觉得这个人气质全无了。完全有一个器宇不凡、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变成了农民工大叔。
路世恒问道:“由纪酱,你是要带着小孩子一起去爬山吗?”
“当然了,”梅诗雪不假思索地说道,“难道要把蓝波放在车里吗?这样也太不安全了吧?”
路世恒听罢,立即把提在手里的双肩包背到肩上,“我来抱他上山吧。”
“什么?”梅诗雪一惊,“这么长的路,你抱他……不得累死了吗?我拉着他走就行了。”
“不可以!”路世恒坚定地说道,“地上都有些石头什么的,万一蓝波摔倒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他将蓝波抱了起来,笑道:“好啦,我们出发吧。”
梅诗雪有些惊讶地看着。真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为蓝波着想……
第540章 三倍的时间()
都说什么男人不如女人细心,考虑问题不如女人周到,可是……他考虑问题,竟然比她周到。
路世恒抱着孩子向山上走去,梅诗雪一直紧紧跟随,中途,梅诗雪听到他叹了一口气,便赶紧说道:“很重的吧?要不然你把你的背包给我吧,多少会轻一点的。”
“没关系,”路世恒毫不犹豫地说道,“这么点儿东西。”
“啊……”梅诗雪心头忽然为之一惊。
这句话,当年在大学时,路世恒曾经说过很相像的话……
……
路世恒在大学时曾经因为一次顺路,帮她提过一次东西。那时,她的东西超多的,那么满满一大袋子吃的跟一个装着睡衣的纸袋。路世恒一手抓着他的K黑色方形的印花的单肩休闲包的包带,一手提着她的这么两大包东西。中途,她听到他叹了口气,便说道:“是不是挺沉的啊?要不然还是给我提着吧。”路世恒当时就满不在乎地说道:“没事儿,这么点儿东西。”
……
如果……眼前的这个人,真的是路世恒该有多好……
如果……路世恒现在还活着,该有多好……
梅诗雪的心里,如刀绞般的通着。果然……无论过了几年,路世恒仍然是她的致命伤呢。
“你怎么了?”路世恒停地下脚步,问道。
“我……”梅诗雪想了想,没有隐瞒地说道,“你刚才说的话,跟我的,我的……我的……丈夫……以前也说过类似的话……”
她犹豫了半天,才说出‘丈夫’这个词。而且,她把这个词说的声音极低。
梅诗雪记得,她当年跟青山魁刚分手时,曾经问过姐姐厉冰,要多久才能彻底地放下一个人。厉冰当时说的是‘跟他好过的时间的三倍的时间’。结果真的,她跟青山魁好了一个半月,在失恋里苦苦折磨了四个多月后,在第二年的春天遇到了旁英俊。也算是旁英俊让梅诗雪认清了自己的真爱是路世恒,也算是旁英俊天生的乐天派影响了梅诗雪。反正,就是差不多用了一个半月的三倍时间,梅诗雪彻底忘记了青山魁……当然,后来她被青山魁篡改记忆的事情另当别论。
如果是三倍的话,她跟路世恒好了两年,她要用六年去忘记吗?但是,她从刚上大一时就喜欢路世恒了,一共加起来可是五年了,三倍的时间……难道她想要彻底忘记路世恒,需要十五年!?
“你真的很爱你丈夫,”路世恒对梅诗雪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只不过他现在的这个模样,实在没让人觉得温柔到哪里去,倒像是有点讨好的笑容,“他应该也知道的吧?”
“他……才不知道呢,”梅诗雪微垂下眼眸,带着淡淡的幽怨,“他跟看重的是他的事业,他为了事业可以牺牲一切,包括我。”
“嗯?”路世恒疑惑起来。这话怎么是在说青山魁吗?难道青山魁也是为了事业放弃的她吗?
第541章 你还会做便当?()
可是为什么……他隐约有种刺痛感?好像……梅诗雪说的人是他似的。
他想了想,急忙转移话题,“好啦,我们还有一点儿就快爬上去了,上去以后再说吧。”
“嗯……好啊。”梅诗雪答应下来。
她也真是的,又在对一个跟自己只是有过几面之缘的陌生人说路世恒了。她从三年前不是就决定,要隐藏起对路世恒的感情了吗?就像网上流传的那句话,‘不要对任何人诉苦,因为百分之二十的人听了之后不关心,百分之八十的人很高兴’。
……
当年,她去了日本后,漫画社那边给她施加了不小的压力。原稿不断被打回来,一次又一次地通不过。那个时候,梅诗雪才明白,原来她当年拿到的手冢赏,全都要归功于路世恒。路世恒给她弄坏的前一半画稿,他是给她重新画过了。而评委会当时就是看的前面部分的绘画功底,才一致同意的。而后半部分,只是粗略地看了看剧情。
路世恒的画工太好了,看似给她画的一样,线条及用笔方面都比她要心细胆大,用笔又流畅。这才让她的作品拿到了手冢赏。
而梅诗雪来到日本后,交上去的作品一次次地被编辑说是没有了以前的水平。梅诗雪一遍遍地画,一遍遍的被打回来,逐渐感到心力交瘁。加上由于自己自身对家人、对路世恒的思念之情本来就已经很大了,梅诗雪出现了要轻生的念头。
但就在这时,她在一次割腕自杀未遂,被送去抢救时,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怀孕了。她临走的时候,是已经怀上路世恒的孩子的!
也就是为了这个孩子,她才能让自己活到今天!
……
到了山顶后,梅诗雪开心不已,张开双手,“哇,太美了!”
路世恒看着她喜悦的样子,心里也觉得开心多了。她能像现在这样快快乐乐地度过每一天,他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放下一张野餐布后,把蓝波放到上面坐好,路世恒拿出包里准备好的便当,“蓝波,要不要尝一下叔叔做的便当?”
“诶?”梅诗雪惊讶地说道,“你还会做便当?”
真看不出来,他长的这个五大三粗的模样,竟然还会做饭!
路世恒翘起一边嘴角,得意地笑了一下,“你想不到的事情还多着呢。”
轩轩的便当摆得很漂亮。白色的米饭上撒着黑芝麻。煎得金灿灿的蛋卷,燉牛肉一看就做得恰到火候。还有炸得焦黄的鸡块也看上去很有食欲。配上绿色的生菜叶,红色的胡萝卜等时蔬,营养丰富而外形美观。
“轩轩,你太厉害了!”梅诗雪情不自禁地感叹道,“谁将来能跟你结婚,真是太幸福了!”
这么好的厨艺,干嘛当什么男公关啊?身材跟路世恒一样好,去韩国整个容,回来找个富婆被保养得了。天天给富婆做个饭,哄哄她开心。不是比天天坐在大监牢里,跟不认识的一群女人说话来的好吗?
第542章 跟他的口味一样()
路世恒谦虚地说道:“一般吧。毕竟一个人生活,总要学会自己做饭,自己照顾自己。”
“……”可能是他的声音太像路世恒了,她听着他说这种略带伤感的话,竟然会有种莫名的心疼之感。
唉……有个说话跟你爱人一样的人,就是有这个缺点。你总是恍惚间把他误认成是你爱人的影子……
路世恒夹起一只煎蛋卷,刚想喂给蓝波,梅诗雪急忙说道:“唉,轩轩啊,还是算了吧。这孩子挺挑食的,你别喂他了,他够呛能吃。”
“没关系,”路世恒笑道,“我小时候也很挑食的,长大就不挑食了。”
“……”她的重点根本不是蓝波挑食好吧?长大不挑食她知道,路世恒就不挑食。
大学时,梅诗雪曾经问过旁英俊,‘路路喜欢吃什么东西?’,旁英俊就说道,‘哦,路路不挑食的’。
她怕的是蓝波不给面子,让轩轩碰一鼻子灰啊。
“来,蓝波。”路世恒把煎蛋卷夹碎,夹着一小块送到蓝波嘴边,方便他入口,“吃个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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