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30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女司机东拉西扯,一副感情专家的样子,不过最后这句话倒是满有道理的。

    叶承欢从不喜欢按常理出牌,丁香也不是个爱循规蹈矩的女人,女司机的话虽然大部分比较水,但还是触动了他一下。

    “麻烦你,把车停一下,我去去就来。”

    车子在路边还没停稳,叶承欢的人已经到了车外。

    女司机满脸错愕的看他走进一间男女保健用品店,功夫不大便拿着一个长条状的小礼盒回到车里。

    叶承欢似乎对自己挑选的礼物很满意,“司机师傅,多谢指点。”

    女司机牵动下嘴角,有点儿不知所云,天地良心,自己可没指点他去那种地方买礼物啊。

    女司机对于燕京的地理倒是很熟,车子逶迤着来到一片老旧的四合院民居区,最后在一条巷子口停了下来,八大碗酒楼就在里面。

    叶承欢有点儿纳闷,不明白丁香怎么会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等他,不过黑道既然有个黑字,当然就免不了做事冷僻些。

    下了车,便看到巷子口停了很多车,周围没有任何居民,来往的都是些样貌鬼祟的家伙,一看就是和黑字沾边的主儿。

    叶承欢定定神,怪不得丁香在这儿,难道这里好像要搞古惑仔大聚会?

    酒楼的规模倒不算很小,上下五层的建筑,足以容纳几百人同时开席。

    所有八大碗,是雪菜炒小豆腐、卤虾豆腐蛋、扒猪手、灼田鸡、小鸡珍蘑粉、年猪烩菜、御府椿鱼、阿玛尊肉八种菜,很有北方特色的经典菜色。

    八大碗讲得的是“笨”和“野”,也就是人们所说得“绿色”。“笨猪”、“笨鸡”等肉类产品作为八大碗主料,主要以炸、蒸、炖为主。

    北方的冬天寒冷而漫长,过去冬季室内的取暖主要靠生火点炉子,而八大碗则是在有着非常方便的用火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再加上天气寒冷,食物不容易变质。

    酒香不怕巷子深,在燕京,像这种带有私房菜性质的饭店不少,常常高朋满座,比大酒店的生意还火爆。

    吃腻了山珍海味的人们如今更喜欢吃的是特色和味道。

    来到门口,叶承欢一眼便从迎来送往的人群里看到小白龙和刀疤。

    小白龙在丁香的提拔下,如今在烟雨堂的地位也今非昔比,谈吐做事越来越有场面上的范儿。

    刀疤则一如既往,还是那副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德性,见了谁都好像别人欠他钱似的。

    今天他难得穿了身喜庆的衣服,只不过和他苦大仇深的样子衬托起来,怎么看都觉得不搭。

    小白龙和刀疤,一左一右,一个迎来送往,一个面无表情,好似庙里的哼哈二将。

    还是小白龙眼尖,一眼看到叶承欢过来,马上亲热的上前招呼,还没等开口,下面便挨了重重一巴掌,打得他紫着脸弯下腰去。

    他又转向刀疤,“刀疤,今天这么喜兴的日子,你能不能笑一笑?”

    刀疤面无表情的道:“不笑不等于我不开心。”

    没办法,打娘胎里带出来的,叶承欢也拿他没法子。

    他们带着叶承欢进到酒楼,放眼看去,到处都坐的满满当当,各种身着奇装异服的混混们凑在一起,放声说话,放声大笑,毫无顾忌的飚着粗口,恨不得把房盖都给揭掉。

    叶承欢无奈的想,就像刀疤不会笑一样,这帮人就这德行,永远别指望他们能给你吐出象牙来。

    顺着楼梯来到二楼,这里虽然也很热闹,但不像下面那么混乱,看样子下面的都是马仔,真正能上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宽阔的大厅里高朋满座,地上铺着红毯,头顶挂着彩球,正面一张大方桌上摆满了各种贵重礼物,每件礼物上都写着送礼人的名字,许多大花篮上也挂着红带,写着人名,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看样子像是谁过喜事,叶承欢有点儿小失落,和丁香宝贝私人幽会的愿望化成泡影了。

    他在人群中间扫了一下,一眼便看到丁香正站在一群人中间,巧笑嫣然,款款而谈,一对秋水似的眸子顾盼生姿。

    她穿了身亮红色的长裙,长裙的下摆则是美人鱼似的设计,把那对又挺又圆的美臀裹了个骄傲的轮廓。

    一头青丝盘起,额前梳着齐眉刘海,举止动作温文尔雅,好像名门里走出的大家闺秀。

    如果不知道底细的人,很难把此刻的她和叱咤风云的黑道人物联系起来。

    叶承欢小小惊艳了一把,忍不住咽了咽喉咙,这妞在自己的滋润下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光是看着就十分有感觉,特别是她那种混合了野性霸气的女人味,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刀疤和小白龙把叶承欢送到站,便下去忙活了,他们可不想给自己老大做电灯泡。

    叶承欢没有马上过去,只是站在边上叼着烟卷,一脸玩味的欣赏着自己的女人。

    丁香无意中一个回眸看到他,这才和人们打了招呼,娉娉婷婷的走了过来。

    她扬起那张美玉无瑕的精致容颜,挂着浅浅笑意,淡淡柔情,就那么专注的看着对方。

    四目交接,一股暖意在彼此胸中流动,谁也没说话,也不需要说什么,这一刻只要感受就够了。

    “老公……”丁香轻声叫了下。

    叶承欢点点头。

    “老公……”

    “嗯。”

    “老公……”丁香花容绽放,痴情种带着几分顽皮,好像这两个字她永远也叫不够。

    叶承欢伸手捏了捏她嫩滑绵软的脸蛋,然后伸开双臂抱住她身子。

    丁香一点儿不顾及别人的眼光,小鸟依人的趴在男人怀里,此刻她的眼里除了叶承欢,再也容不下别的东西了。

    她主动在男人嘴上亲吻一下,皓齿微露的笑道:“老公,我们有多少天没见面了?”

    这一下倒把叶承欢问愣住了,他可不算那种细致的小男人,两人一别那么多天,猛地让他说肯定说不上来。

    丁香没有半点儿责怪的意思,直接替他说出答案:“今天是第二十一天。”

    叶承欢没想到她竟然记得这么清楚,她可不是像他这样的大闲人,一个黑道大佬每天不知道要为多少事耗费脑细胞,哪有功夫在这方面计算。

    她这次来燕京要寻找龙头杖的下落,免不了协助父亲处理帮派事务,还要和燕京各大帮派的头脑建立人脉关系,另一面还要时刻关注龙都那边的情况,差不多也算是日理万机。

    可她不假思索的就说出了两人分别的时间,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在这二十一天里,没有一刻中断对他的惦念。

    反问自己,是不是也像她一样呢?

    叶承欢有些歉意,嘴角动了动,刚想说什么,被丁香的小手给捂住了。

第509章 你还这么重男轻女() 
“什么也别说,我知道你是喜欢我惦记我的,这就足够了。”丁香依旧笑得迷人。

    叶承欢当然喜欢她爱她,对于一个从不要求自己、从不知道索取的小傻瓜,他没理由不喜欢,没理由不惦记。

    丁香的宽容让他反而想要要求自己,想要对她付出些什么。

    男女之间就是这么复杂而又有意思。

    “燕京的事办妥了么?”叶承欢换了个话题,尽量让自己显得放松些。

    丁香微微蹙眉:“还没有,这件事以后我慢慢再给你说。”

    “对了,今天是不是谁有什么大喜事了,怎么这么热闹?”

    丁香抿嘴笑道:“当然是我的。”

    “你的?你什么喜事?”

    “准确的说,应该是我们丁家的大喜事,今天是我弟弟的弄璋之喜。”

    叶承欢一头雾水,从来也没听她说过还有个弟弟,“你弟弟是谁?”

    “老公,你怎么聪明人说糊涂话,我弟弟当然就是我爸爸的儿子。”

    叶承欢揉揉眉头,也不知是自己脑子不够灵光,还是这事太过蹊跷。

    “怎么从没听你说起过?”

    “他才刚出生不久,现在说还晚么。”

    “你不是说你妈妈早就不在人世了吗?”

    “嗯,这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今天是他的满月宴。”

    叶承欢第一时间自然想到那个差点儿要了司马风云老命的女人,徐芳华。那女人明明被司马风云下令处死了,怎么又借尸还魂了?

    丁香看出他的心思,解释说:“你不要多想,徐芳华最多算是我父亲的情人,那边那个女人才是孩子的母亲。”

    叶承欢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一个人坐在一边,相貌算不得上乘,可能由于生产不久的缘故,身材还有些发福,如果不是丁香提醒,还真猜不到她就是司马风云的女人。

    不过那女人面色红润,气血丰盈,胸大屁股大,一看就是把生儿子的好手。

    叶承欢抿了抿嘴巴,干笑道:“这么说你该叫她一声小妈喽。”

    “什么小妈老妈的,她只不过就是孩子的母亲而已。”

    叶承欢有点儿意外:“你老爸找别的女人生孩子,你好像还很支持?”

    “黑道大哥怎么能没有儿子,有谁不是三妻四妾呢,我爸爸那么大的风云会家业怎么可以没有继承人。”

    “你不就是继承人么?”

    丁香淡淡一笑:“我有我的烟雨堂就足够了,将来我可能会协助打理风云会,只要我弟弟长大成人,我马上就会把帮会交给他。”

    “为什么?”

    “因为他是带把儿的。”

    叶承欢撇撇嘴,不屑的道:“真没看出来,你还这么重男轻女。”

    “帮派讲究传承,老子的东西儿子继承,天经地义。”

    “如果他长大了是个弱智怎么办?”

    丁香娇嗔一声,打了他一下:“你就会瞎说。”

    “你老爸那么风流,你这做女儿的还真想得开。”

    “男人有几个不风流的,他年纪越来越大了,身边也需要有人照顾。再说,难道你就是正人君子么?”

    叶承欢立马没词了,别的方面他或许能反驳几句,可一说到这方面他一点儿底气都没了。

    他讪讪一笑,在女人翘臀上用力捏了几把,“你什么时候也给我生个儿子?”

    丁香娇艳如花,用手抚摸着他的下巴:“你想得美,我可不会生。”

    “这东西又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是女人都会。”

    “生孩子很疼的。”

    “有没有搞错,你可是黑道大姐,居然还怕疼?”

    “疼有好多种,我怕那种疼我吃不消。”

    “唉,那算了吧,我还是找别人给我生吧。”

    丁香睫毛轻颤,几分动情的道:“逗你玩的,只要你想要,我随时给你生。”

    叶承欢在她脸蛋上亲了一口:“这才是我的好乖乖。”

    丁香望着虚空,脸上挂着满足的笑意,幽幽道:“等儿子长大后,我就把烟雨堂交给他打理。”

    不是吧!叶承欢裂开嘴苦笑,怪不得这妞答应得这么痛快,她居然想让儿子以后学她一样去过砍人生活!

    丁香捂嘴咯咯一阵发笑,“看把你紧张的,我是逗你玩的,将来我要送他去最好的学校读书,让他考警校,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叶承欢按了按眉头,有点儿发晕:“你让他给你做警方卧底,还不如让他去砍人呢。”

    “哎呀,谁说我要让他做卧底了,我是让他做真正的警察,光明磊落的活着。”

    叶承欢怎么也没想到她会有这种想法,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我当初是被命运所迫才不得不走这条路,但我不希望我儿子将来也和我一样。”丁香目光闪动,情之所至,挽住男人的脖子,有些焦急的道:“老公,以前我从没想过这些,今天被你一说,我真的挺想要儿子的,我要看着他长大成人,看着考上警校,看着他成为警察,看着他结婚生子……那一定很有趣,很幸福。老公,你会给我吗?”

    叶承欢一阵哑然,刚才只不过随便调情说说,没想到这妞居然一下就当真了,看她那副渴望的样子,好像恨不得现在就把自己身体里那点儿存货给掏干了似的。

    好在这时,场子里一片骚动,叶承欢和丁香转脸看去,只见司马风云带着一帮风云会手下,健步走来。

    虽然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但司马风云腰不弯,背不驼,一顿能吃一只烤鸭子,喝一斤茅台酒,不带瞄准器,五十米打靶百发百中。

    尤其是今天,格外红光满面、意气风发,走路都带着风声,颇有点儿“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味道。

    他来到场中央,向全场宾客抱拳致谢,人们纷纷起身,向风云会老大道贺,司马风云应对从容,言笑沉稳,那股子令人敬畏的霸气无形中散发出来,不愧是一代黑道枭雄!

    叶承欢对这个便宜老丈人的人品不怎么待见,司马风云对这位看不惯却又惹不起的毛刺女婿更没什么好感,好在都得看丁香面子,况且今天又是在场面上,样子还是要做做的。

    以司马风云如今的地位和声望,怎么也不能让自己女儿和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可他一直自认对女儿亏欠太多,只要丁香喜欢的,他只有无条件答应。

    拱手把如花似玉的女儿送给那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明知是个哑巴亏,他司马风云也只能生生吞下。

    唉,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啊。

    原本是想来和丁香小宝贝秘密幽会的,却没想到竟是司马风云摆的满月宴,他俩本来就不对付,他生的儿子和自己有个毛关系啊。

    早知道这样,他宁肯不来好了。

    他不情愿的被丁香牵着手,来到司马风云跟前,呲牙干笑了笑:“嘿嘿,恭喜啊,没想到司马先生这么大年纪居然还神功护体、宝刀不老,一不小心搞出个大胖小子来。”

    这话说得实在不伦不类,丁香蹙起秀眉,在背后掐了他一下。

    司马风云脸色僵了僵,随即哈哈大笑:“好小子,我喜欢你这话,神功护体、宝刀不老,说得有趣,说得好。哈哈哈哈……”

    他一笑,周围人也跟着一起大笑起来,他们这种人也不怎么讲究措辞,想让他们文绉也文绉不起来。

    在司马风云身后站的几个人面生得很,接下来,丁香给叶承欢一一介绍。

    叶承欢这才知道,原来司马风云有三个干儿子,分别是司马洋、司马海、司马江。

    三个人都是司马风云当年打拼天下时,为他死掉的好兄弟的遗孤,司马风云把他们收为干儿子,一直养育到大,如今个个都是风云会的中流砥柱。

    特别是那个叫司马洋男人,外号毒蛇,年龄三十几岁左右,一脸络腮胡子,双目爆闪,身上的肌肉好似小山一般。伸出胳膊来,露出根根青筋。笑容和言谈都很少,一看就是黑道中数一数二的狠角色。

    风云会旗下共有金木水火土五个堂,分别掌管东南西北中五个方向,以前的金堂堂主丧尸由于和徐芳华联手反水,被刚好碰到的叶承欢当场干掉,丧尸死后,司马风云痛定思痛,决定启用自己最可信任的几个干儿子。按年龄、按资历,司马洋在风云会里的排序都远远落后很多前辈,但自从那次反水事件发生之后,司马风云除了自己的干儿子,对身边的人越发疑心,所以他才打破规矩,提前启动年轻一辈。

第510章 弄璋之喜() 
司马洋目前是风云会最重要的金堂堂主,金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不光掌管自己地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