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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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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嘞。”老板等不及我掏钱,回身去取包子,我余光瞟了一眼,长身而立一名男子,乌发束得很齐整,他穿着青蓝色的袍子,那颜色同西域进贡来的一种蓝墨极为相近,干爽而深沉。我因这颜色对他起了兴趣,在这个没什么风的清晨,似乎看到他的发丝和衣袍齐齐拂动,飘飘拂入我的眼底,像天边飘来的云头,又像一道深蓝色的彩霞。
他的侧脸像画中勾勒的线条,清晰而绝美,唇边隐隐衔着若有似无的笑,分明是面无表情的淡漠,瞧着却让人觉得可亲可近。
在所有人都在看我热闹的时候,他很镇定地在买包子,此时此刻被人无视的感觉,甚好甚好。
收回目光和神思,我这厢琢磨着,现在我有三个选择,继续询问这几个乞丐钱袋的去处,或者放了他们同老板打个商量,今天的帐先赊着,可若是老板不好讲话,我便只能带着描红趁此时跑掉。
犹豫来去,我终是错失了跑路的最佳时机,老板将屉子搁在桌上,即刻回身站在我身旁。我寻思想从乞丐身上把钱找回来不大容易,便搓着手笑眯眯地问那老板,“在下今日时运不佳,叫人摸了钱袋子,这包子钱……”正说着,不幸瞟到竖在门口的牌子,白板黑字书着“概不赊账”四个大字,心下又增了几分尴尬,我同老板道:“总算是常客了,要不下次一起?”
“常客?”老板咕噜圈眼珠子,挺直了腰道:“看见那牌子没有,既是常客,便该知道小店不赊账的规矩。咱们做的是小本买卖,来来往往都是常客,若大家都如公子这般,这生意便没法做了。”
我叫他说得心里不痛快,本是想着要赊账觉着挺抱歉的,此刻便忍不住道:“你一个卖包子的,怎的这般牛气!”
描红怕我滋事,拉了拉我的袖子,打算将手镯取下来押给这老板。我知那是去年她心上人赠的信物,便舍不得她做此牺牲,搞不定这老板,只能再去吼那班乞丐,势要将钱袋子找回来。
手里扇子向桌上猛地一拍,我撩开袍子支着条腿,摆开个豪迈的坐姿,吓得眼前乞丐猛一哆嗦。为防着他们有逃跑的想法,我又从筷子笼里抽了根筷子,两根手指头夹着,抬着下巴道:“都给我老实点,小爷是练家子,哪个敢跑我就用这根筷子戳穿他的膝盖!”
乞丐们甚紧张地瞪眼看着我,我便吩咐他们两两相互搜身,若是谁搜到了,袋子里的银子便分他一半。我本以为,有这样诱惑摆在眼前,他们应该积极响应号召,谁想这帮屁孩子还挺团结,却是动也未动,给我窘迫得一头冷汗。
那蓝衣的男子便走过来了,清清淡淡地,亦没有多余的招呼,仿佛认识了很久似的,他对我说:“何必同小孩子这般见识,都是些可怜的。”
第5章 肯爱千金轻一笑(四)()
他这话说得显得我多么不大度,可是我并没有错啊,我不同这些乞丐见识,那老板却非要同我见识。若是被偷了抢了,还没有道理讨回来,这天底下王法何在。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么公主吃亏便等同于庶民吃亏,为了顾家的子民和王法,我决定同他理论。
只是抬了头,就仿似被风沙迷了眼,好像一切都不大真实。这个人,他长得,也忒好看了点儿。好看得让人忍不住捏起嗓子来,我本装成副男子的腔调,张了张口,却喑哑得同个幼齿女娃般,那声音委实很做作。
“他们可怜,难道我……”我听不惯自己的声音,便一字一字蔫儿了下来,低头看看自己满是油污的袍子,虽然脏了点,那面料却是上等的。好吧,我确实不可怜,至多算倒霉了些。
男子温温一笑,大约是我看错了,他的眸中唯独是我的倒影,而我果真惊慌得像个孩子。心跳砰砰的,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大概此生活到现在,除了顾且行我从未与人这般对视过,而对着顾且行的眼睛时,我向来底气十足。
他像微风吹散了我的窘迫,我下意识地感觉,这个人是来帮我解围的。
他把买下的五笼包子给乞丐们分了,耐心而温柔地对拼命果腹的孩子们说:“这位哥哥心善,此事不同你们计较,若是心存感念,便当将钱袋归还。”
虽然我很欣赏他面对这些乞丐的从容温和,却还是禁不住翻了个白眼,这种书里才会有的大道理,如何说服食不果腹的乞丐。有了那些银子,许久不必出来乞讨,此事若是换在我身上,虽然是亏心了些,但决绝是不会归还的。
孩子们吃完了包子,见有剩的便抢着往怀里塞,男子笑着看他们,见没有人打算站出来归还,只得兀自摇了摇头,轻声道:“算了,你们走吧。”
他就这么替我做了主,让乞丐们走了,而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而后男子帮我将包子钱付了,转身客客气气地对我说:“小公子今日的损失,不知在下赔不赔得起。”
说着,便从荷包里往外倒银子。我尴尬得脸都快红了,干笑着摆摆手,道一句:“不打紧,当是行善了。”
他倒是不多客气,便将荷包收起来。行云流水的动作,此人大约一贯如此从容。而我堂堂一国公主,便是让人偷了银子,也不可能反手去接受旁人的施舍,他这么做,亦甚合我意。
还是描红先反应过来,站在我身侧,曲了身子想要福礼致谢,忽然反应过来自己是男装,又改做抱拳作揖,微微低头,算是谢过。我适也才反应过来,抬头看着他,确定自己的嗓子可以发出正常的音色,正酝酿着如何漂亮婉转得表达谢意,却不防打了个油隔儿,喷出一股浓浓的包子味儿。
我真恨不得找根针将嘴巴缝起来,那股包子味儿在我和他之间飘荡了许久,至此我已经不知道该先说感谢还是先言抱歉,而眼前分明看到,那男子原本舒展的面容蹙起了眉头。
我只得拱手低头,道一句:“失礼了。”
他瞬间展颜,微笑着对我点头,上挑的唇弧像逐渐散尽的波纹,发出一个“嗯”的音节,就大步离开了。
我撇撇嘴看看他的背影,肩背挺阔,身姿修长,确然是个风流倜傥的人物。而他行过之处,尘埃落定,未携起丝毫风声。
描红见我目光执着随他而去,低低问道:“公子,你可是识得他是什么人?”
我摇头挑眉,懒洋洋回答:“不认得,便是个管闲事的罢。”
街市里做买卖的已经摆开了,我和描红一边闲逛,一边朝七里铺走去,路上看了摆摊大婶儿的首饰,平日里虽见惯了金银玉饰,我却对些造型朴素的饰品颇为偏爱。正如我手中的这柄漆乌玉骨簪,要说它特别,便是实在没什么特别的,簪头自然漩成半朵兰花的模样,就像凋了一半的蝴蝶兰。
问过价钱后,我便将那簪子放下,转身欲走。大婶儿以为我嫌它贵了,便吆喝着可以议价,我只得告诉她,请她将这簪子替我留上半日,待取了银子,好回来买下。
银两被盗,实在是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好在我今日出来便是为赢钱来的。那秦城画坊的比试,我势在必得,早早便将那一百两赏银视作囊中之物。这事儿有描红在,我一万个放心。
逛到秦城画坊的时候,已将近正午,画坊外集结了不少皇城里有名的文人骚客,有几位公子哥儿,我也曾有幸被他们朝拜过。不过朝拜时,大多我在高处远处,或者是坐在帘子后头,他们看不清楚我的容貌,我倒是可以从他们的谈吐称呼间,大概猜出各位的身份。
我来得相对迟了些,重要人物么,自然要晚些登场。那掌柜的见我过来,便主动前来招呼,笑容却也不似寻常生意人那般讪讪,颇有几分文雅气质,我礼貌相迎,随他引着进入大堂。
上次路过此地开张,并没有机会进来一睹室内风采,此番倒也略略开了眼界,那些挂在外头的字画先不论真假,但从手法布局来看,确实幅幅皆是佳作。我摇着扇子信步浏览,竖耳听着旁人品头论足,偷偷问身旁描红:“如何,有把握么?”
描红轻笑,“不外如是。”
待人到得差不多了,比试正式开始。
掌柜的取来十幅画作,参与比试者品鉴过每幅画作之后,在纸上书下此画真伪,十幅全都看准了的,便能进入下一轮。
这事情自然难不倒描红,便是我,也能猜对个七七八八。掌柜的不多时便宣布了晋级名单,我在宫外招摇撞骗的名讳亦在其中,再余下几人,大多年长些,也不见得都是王公贵族。
掌柜的又请大家一一讲解那些画作的年份背景,乃至每幅字画的由来故事,这便又刷掉几个,比试进行到最后,剩下两人不分伯仲,我便是其中之一。
没想最后会出现两名赢家,掌柜的便张罗加赛一轮,说是要将镇店之宝拿出来。我与另一赢家都是爱画之人,自然对那镇店之宝有些兴趣,便欣然答允了。
掌柜的回去取画的时机,我特特打量了番另名赢家,此人生得高大,眉目上乘,尤其眉宇之间的硬朗气质,显出些非同常人的高贵。若非身着布衣,我一定会认为他出自某位王侯世家。而他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方才在讲述画中故事时,我便惊讶于他的渊博见闻。
那人似乎感受到我的目光,折身对我礼貌一笑,拱手道:“某姓秦,秦子洛。”
我便回礼招呼道:“荆栩,幸会。”
我听他口音纯正,因为太过纯正,反倒失了皇城本地人言语间惯有的慵懒,大约是个外来客。因我们现在还是个对手的关系,我并不想与他说太多,实际也没什么可说的,既然他也这般懂画,若是同我聊起画作来,暴漏了我一路杀到此刻,靠得是随从在作弊,难免失了颜面。他看我态度冷淡,便也不做废话。
不多时,掌柜的便取来了镇店之宝,封得极是妥帖,撕了许久才将封画的锦缎揭开,展开后是一副绝妙的山水,画中并无缭乱的内容和线条,苍茫大漠,孤烟落日,画角一抹缱绻风沙,似女子乘风而舞,翩跹动人。
我并没有开口,描红微微有些发怔,倒是那秦子洛先一步讲开,说起此画的由来。这是先皇顾景痕之作,画的是无雁城之外大漠的风景,而那成舞的风沙,乃是先皇挚爱的剪影。此图的名字,叫做“归云一去”。
他说的没错,一字一句都没有错,准确到已经不需要我再多说什么。
掌柜的笑盈盈地问我有什么要补充的,我不肯认输,只得来一招出其不意,踏步上前,未及多看一眼,两手持着画卷,直接将那副画撕了。
众人对我这动作不解,我对掌柜的浅笑,说道:“虽然仿得天衣无缝,但凡真迹还留存于世间,赝品便一文不值,撕了也无妨。”
这一次不需要描红,我就能确定它是赝品。咳咳,本公主不才,最爱搜集先皇遗作,这副《归云一去》正是其中一幅,也就是说,真迹就在我手中。
掌柜淡淡而笑,“荆公子果然慧眼,这画确不过是临摹之作。”
秦子洛亦十分有风度,拱手道:“秦某拜服。”
我赢了,也没有很高兴,心里却记挂着另一桩事情。先皇顾景痕的丹青别具一格,这副归云一去,乃是他用左手所绘,要仿得如此逼真,实在需要极深的功底,这世间虽丹青圣手繁多,但因我对先皇画作的偏爱,便不肯相信竟然真的有人可以仿至这般程度。
百思之后,我还是将疑问道了出来。
掌柜的回道:“承蒙荆公子看得上眼,此画出自我家公子之手。”
第6章 肯爱千金轻一笑(五)()
原来这掌柜的并不是这画坊的大掌柜的,他背后还有个公子。我便起了兴趣,想见见这能将先皇手笔仿至如此水平的是个何等人物,可那掌柜的却以他家公子不喜抛头露面为理由拒绝了。我不由得想要怀疑,莫不是他口中的公子,实际也是位闺阁中的小姐?
见不到人,我却也不打算就这么算了,因那容祈回朝,最近风声紧得很,我好不容易溜出来一趟,一定得把想办的事情都办了。从老板那里取了一百两赏银,我命描红先去街上将我看中的簪子买了,又独自在画坊中逗留一阵。
那个秦子洛挂着亲近的笑意同我打招呼,见我无意搭理他,便也悻悻地离去了。我再仔细看了此人一眼,虽说眉宇之间有些贵气,但那贵气却也掩饰不住时常露在面上的痞气。虽然我们彼此交换了名字,我到底也没将此人放在心上,天大地大的,再想偶遇也并不容易。
我忽然想起这画坊开张那日,我同掌柜的打的那个商量,我曾说过,若是赢了我不止要那一百两,还要他答应我一件事情。我当时不过是图多占个便宜随口一说,今次倒是果真派上了用场,我专程找了掌柜的,要他履行当日的承诺,若是他们公子不肯出来相见,我并不介意私下交涉。
因那公子眼下并不在画坊,我便将随身的小扇交给掌柜的,以此为信物,请他帮我留个口信。我这柄小扇还是个素白的扇面,不若就请那公子在其中绘一副美人图,为了报复这公子藏头缩尾的行径,我还特特交待一句,我要的不是旁的美人图,图中所绘必须是皇城第一青楼醉影楼的当家头牌——郁如意。
我想若是能画出如此水墨之人,大抵人品厚道值得信赖,倒是没怎么担心赖账这回事,只说得空了会亲自来取,届时希望能有幸与尊公子一见。
我虽不知下一次出宫是什么时候,但凡寻到机会,我必是要前来同那公子会一会的。况且虽然近来风声紧了些,但眼看着就要到重阳节,按照惯例,每逢重阳前后父皇便会去温泉行宫小住,我因身子骨差,不宜跋涉,便不必随行。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虽笼统不过几日,却也是我最无法无天的时候。
出了秦城画坊,我朝街市走去,描红应该已经买下簪子在回来的路上了。描红是个乖顺的性子,我吩咐她去办一件事情,她便会妥妥地办了而后速速折回来,定不会出现吟风那般买串冰糖葫芦都要顺便打个架的情况。我便沿着来时的路走着,不久便能同她打上照面。
七里铺和中央大街之间有条巷子,说长倒是不长,只是人流少了些,听说当年先皇就曾在此遇刺,好在杀出个过路的少年英雄,少年以血的代价与先皇一并击退刺客,二人便是在此地结缘,从此展开一段扑朔晦涩的基情之路。唔,本公主最近禁书小本儿看多了,思维不大稳妥。
好巧不巧,我在拐角的古树下微微驻足,正在幻想当年先皇与少年英雄携手浴血,挥拳舞剑之英姿的时候,便也被几名毛贼围住了。我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路见不平的英雄少年,也确定了自己就是他们要下手的目标,不禁一阵骇然心惊。
与此同时,我豁然开悟,想是我携百两巨资从那画坊出来,叫人一路尾随至此竟不自知。好歹我也是个皇家儿女,盛世之下虽不至于刀口舔血,防贼防盗的基本常识还是有的,并且父皇是个开明的人,除了绣花之外,也会叫人教我几招拳脚。但真的只有几招而已,至多足以应付应付单枪匹马的泼皮流氓,面对这种有组织有预谋且分工明确的武装力量,只有任人阉割,不是,任人宰割的份。
我低眉顺眼地将手掌探入衣襟,强盗们大约以为我要摸暗器,态度又警惕了些。
我自然没有准备暗器,不过是打算将身上财物主动交与他们,总归我是个女儿家,不方便被他们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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