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夺池-第7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音乐和喜欢的人一样,错过,就很难再相遇了。”前面几句是职业性的马屁和胡说八道,最后一句,却是说给林音听的。
一通马屁自然起到了应有的效果,那个指挥也挺高兴的样子:“说的很好,很好,既然既然是我们乐队的老听众,那你肯定知道我们乐队的这个传统,每次演出的最后一曲,都是这个互动环节,来!”说着,他把指挥棒递给了我。
我接过了指挥棒,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既然你平时喜欢音乐,那么这首《拉特斯基进行曲》的旋律,你一定很熟悉。来吧。”说着,他示意让我走上指挥台。
我一头雾水:“什么司机?”
那个指挥也没理我的问话,直接让我上了台,然后自己甩头退到了舞台边上。我拿起指挥棒,下面的演员也都很配合,把乐器都抬起做演奏状,我这才明白,原来这个最后的互动环节,是邀请一名观众上台指挥这手曲子……
然而,我特么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司机是个什么曲子啊!怎么指挥啊?
还好还好,那个指挥又走了过来,把手伸向我的指挥棒,可能他看出来我的忐忑,不用我指挥了?
他从我手中抽走了指挥棒,把指挥棒倒置了过来,又交还给了我——原来我拿倒了。
台下观众一阵哄笑,我双腿发抖,嘴唇发干,躯干呆立,像是一根插在指挥台上的木棍。缓了好一会儿,终于从大脑空白之回了神,回想了一下方才那个指挥的动作,甩动了一下指挥棍。
怎料,整个乐队瞬间就动了起来,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啦哒~的旋律响彻音乐厅,十几秒之后,我也终于发现了端倪;无论我怎么指挥,他们的节奏也半点儿不会改变,哦,那我就放心了。
这个曲子听着有点儿耳熟,似乎在运动会和活动之类场合听过,很快的节奏和很激昂的曲调,可能是因为站在指挥台上的原因,到后来我指挥的幅度都不由自主的放大了,一曲结束,浑身的紧张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久违的,激情迸发的感觉。
观众的掌声鼓励随即涌来,指挥走到我身边:“怎么样,小伙子,感觉如何?”
我接过麦克风:“其实,我是跟一个女孩一起来的,是她推我上台来参加这个互动环节的,刚才站在台上的时候我还挺紧张害怕的,但是现在,我感谢那个女孩,让我感受到了这种全新的体验,也感受到勇气的好处。现在的我,只想对那个女孩说我一直没勇气说的话……”
我能听到我的心脏砰砰直跳,而体内奔涌的激情,却再难抑制,我紧握麦克风,声嘶力竭的喊道:“林音,我!爱!你!!”
第一百七十七章越夜越精彩(2)()
这个音乐厅设施果然一流,我声嘶力竭喊出的爱,就像被空气吸收了一样,连一丝回音都没有。然而,没有回声并不代表没有回应。我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收回仰天呐喊的姿势,本来已经逐渐冷却的台下在我这一句之后,仿佛一瓶摇摆了数十次的可口可乐被拧开了盖子,瞬间奔涌沸腾了起来。鼓掌、起哄声四起,简直不敢想象,这群人就是几分钟以前安静礼貌的音乐会听众。
乐队指挥经验丰富,见秩序稍有混乱,便拿过了麦克风,待观众情绪稍缓,微笑着看着我:“小伙子,你爱的女孩子在哪里?”
我指了指林音座位的方向。
这下一千多号人的目光又齐刷刷地寻找林音的位置,指挥也一点儿不怕事大的样子:“来,姑娘,到台上来,好好看看这个对你大声说出爱的小伙子!”
观众掌声四起,林音从座位上站起来,我看她双手交叠掩着口鼻,显然也没想到事情会忽然发展成这样——其实我也没想到啊,方才就好像听花失败,底池很大,忽然来了偷鸡的激情,挡也挡不住啊!
架不住观众的掌声和热情,再加上那个指挥的怂恿,林音终于明白她是无法再安然坐在那里了,于是,她也走了出来。我得感谢这个音乐厅的灯光师,虽然我没见过他,但是在这个时刻,灯光师打着追光跟着林音,从她走上过道,一直跟到走上舞台,她穿着平凡的衣裳,步姿有些紧张,然而因为这束追光,在这人群鼓噪之中,我唯一能看清的,就是她清丽的面庞和略带羞赧的步调,时至今日,林音那一刻的风华,宛在眼前。
林音走上了舞台,她看着我,似笑非笑,却尤带一丝腼腆。
指挥定睛一看:“姑娘你好高的个子,来,介绍一下吧,你叫什么名字。”
林音把脸往伸过来的麦克风凑了凑:“我叫林音。”
“林音,很好的名字。那么林小姐,现在当着全体观众的面,小伙子对你说出了三个字的爱,你有没有什么想对他说的三个字?”
麦克风又探了过去,林音虽然大大咧咧,但毕竟是个女孩,如此大庭广众之下,脸红成了西红柿,但台下的起哄声潮水一般的涌来,俨然林音不开口就不会善罢甘休,林音撑了一会儿,终于撑不住,对着麦克风说了三个字:“哈哈哈。”
指挥不顾观众的哄笑,又追问了一句:“还有没有其他的三个字?”
林音的脸更红了,但是她抿嘴对我说出了三个字:“谢谢你。”
我还担心那个指挥继续追问让林音难堪,可那个指挥跟娱乐综艺节目的主持人还是有明显不同的,两问之后,再不问第三遍,而是自顾自的对着台下:“这还是我们乐队演出以来,经历过的最有趣的互动环节,生活还真的是充满未知。我感受到了小伙子的真情,也感受到了属于青春的热烈。这样,我们再演奏一曲《火红的青春》作为今天的结束曲。送给这位小伙子和他心爱的姑娘,也送给台下的观众朋友们。”说罢,指挥做了个手势,示意我们台下就坐,继续听音乐,我拉起了林音的手就往回走,两旁的观众也是给力,呼喊不断,真的让我受宠若惊,谁能想到半个月前连饭都要吃不上的屌丝少年,却在今天登临国际大都市的大雅之堂,还受到了观众们的欢呼和祝福?那位指挥说的真对,人生,还真的是充满了未知,就像德州的下一张出牌。话说那位指挥真的是一个好人,我会感谢他八辈祖宗的。
《火红的青春》的旋律响起,激昂,热烈,我紧紧地握着林音的手,心情一样的激昂,热烈。
观众退场之时,我和林音成了大家议论的焦点,那么多人看着我们,感觉走路都有点儿不得劲儿了。这480港币的门票,真的是我花过的,性价比最高的钱:一个乐队为你演出一曲,一千多人为你加油助威,合着一个群众演员连五毛钱都不到,更何况人家已经是著名乐队了。赚得林音开开心心不说,最让我开心的是,我再拉着她的手的时候,她把我的手拉得更紧。
出门之后,夜幕早已降临,香港的夜色,虽然看起来不及澳门的奢华俊美,然而这夜色之中流淌的繁华与活力,却是满城赌场的澳门永远也无法比拟的。
而华灯之下的香港半岛酒店,如同万点烛光中一盏霓虹灯,耀眼,华丽。
“我听说半岛酒店里的电视不错,所以我订的这家酒店。”我指着半岛酒店辉煌的灯光对林音说,说完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儿傻。
“我看见你订了。”
我感觉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紧张和刺激,想说点什么,却又无从开口,却觉得说什么都不太对头,但是偏偏又觉得一切应该是对头的,这种矛盾纠结如同某种药物,刺得我浑身上下都麻酥酥的,仿佛身子都轻了许多。
从走进酒店的大门,到前台登记,到领到房卡,再到走进电梯间,我和林音都没有说什么话,只是在空无一人的电梯里,她凑近我耳朵对我说:“你上台大喊的样子,超Man的!”
‘超man’这个词我还是第一次听过,不过我觉得应该和‘纯爷们儿’意思差不多,嘿嘿……
或许香港这边的电费比较便宜,半岛酒店走廊里的冷气开得如同喷气机,还没走到房间都觉得有些瑟瑟发抖,而一进到房间里面,却发现里面好像更冷,我觉得这很不科学,按我的经验,没插房卡怎么会有空调呢?
我只好凑近林音取暖了。
然而房间的门廊略显逼仄,离林音是近了,但是林音的后背却已经靠到了墙上。
“你不是说,这里电视不错么?”林音的脸距我只有一厘米。
“那我们看电视去咯。”我觉得我说话的时候一脸坏笑。
“我才不要看!”
我终于吻到了我心爱的姑娘。
我心爱的姑娘,如同那一曲《火红的青春》一样,激昂,热烈。
……
如果感到快乐你就叫出声,Oh…yes;啪啪啪……
如果感到快乐你就笑出来,哈哈,啪啪,啪啪啪……
如果感到快乐你就又叫又笑,Oh…Yes;欧啪,欧啪,欧啪啪啪,啪啪啪啪……
第一百七十八章越夜越精彩(3)()
过程实在是有些激情,脖子上多了个草莓。然而我喜欢这青春的草莓、友谊的草莓、爱情的草莓以及艳红的草莓——虽然还没来得及照镜子看看,然而我相信这颗草莓的造型一定很优雅。
温存过后,搂着林音,想起大金蛋告诉我的海明威名言,此刻体内荷尔蒙分泌旺盛,忍不住便发起了文艺春,轻叹一声:“性是美好的,值得人们为之奋斗,海明威这句话说得果然是很有道理。”
林音却一脸疑惑:“海明威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我怎么不知道?”
“说过哦,我一个朋友告诉我的,你应该见过我那个朋友,就是在澳门比赛时候,那个跟我一起的,胖胖的,有点儿黑,有点儿笑眯眯的那个,他说海明威在那本,那本……什么钟声鸣叫的书里面写过这句话。”
“是《战地钟声》吧?”
我回忆了一下大金蛋所说,记得那本书好像不是四个字,于是摇了摇头:“是什么钟,但是我记得名字挺长的。”
“《丧钟为谁而鸣?》”
“对对对,就是这本。”
林音大笑起来:“这两个根本就是一本书,只是译名不同了啦!”
“哦,原来是这样……”
“还有,这本书我看过,不记得里面有这句话,倒是有一句‘生活是美好的,值得人们为之奋斗’。你一定是被他给骗啦。”
我顿大金蛋这个家伙甚是可恨,仗着自己读书多来欺骗我这种没文化的人,让我在关键时刻丢脸。唉……没文化果然很可悲,待我回去,一定坚持把那本大长篇的《高树三姐妹》看完,也好增进一下我的文化水平,不能总让人笑话。
沉默了一会儿,林音忽然用食指和拇指弄成了个枪的形状:“说,你做这种事多少次了?撒谎枪毙了你。”
“什么事?”
“骗女孩子上床,还在音乐会上表白,感动得人家稀里哗啦的,你这么会哄女孩子开心,肯定是惯犯,快招!不然我开枪了!”
这问题问得我菊花一紧,连忙一脸诚恳:“能死在你的枪下,我也没有什么遗憾了,可是,难道你忍心,亲手毁灭我们音乐组合么?”
林音把她的‘手枪’往我太阳穴上使劲顶了一下:“不准打岔,快回答我的问题!”
我依旧一脸诚恳:“第一次耶。”
“鬼才信呢!快说!”林音把‘手枪’从我的太阳穴上挪开,两只手指呈V字形,朝我的鼻孔上沿猛地戳来。
这一下戳得我好痛,我企图挣脱,可林音身子压住我一只手,我的另一只手被她轻巧的一拉一按,拉得手肘缠在自己脖子上,竟挣扎不开。林音一脸坏笑的继续逼供,我连忙用因压迫而变异的声音大喊:“真的是第一次,我第一次遇这么喜欢的女孩!真的真的!骗你是小狗!”
还好我这句话起到了一点效果,林音抿嘴一笑,松开了手上的力道:“算你蒙混过关,以后再好好拷打你。”
我揉了揉鼻子:“你手上的劲儿好大,是不是练过武术?”
“我练的是柔道。”
“难怪……”
“放心,只要你以后乖乖的听话,我不会对你使用太多暴力的,啊哈哈哈哈。”林音用食指勾了一下我的下巴,一边说一边大笑起来。让我顿觉一股子女魔头的气息扑面而来。
“不会太多……就是说还是会有暴力,难怪你那时说你弟弟总被你扁,我还以为你开玩笑,原来你练过。”
“我小弟根本就是欠扁啦,整天不是玩游戏就是泡妞,也不用心读书,他才那么小,还总想给我介绍男朋友。”
说起她的弟弟,我忽然想起一件纳闷许久的事情:“不过……上次你说他是你同父异母的弟弟,可是为什么你姓林,你弟弟却姓易?”
“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你想听么?”林音问我。
我当然想听,于是就让林音讲,然而等林音讲完,我却顿觉这个姑娘的家庭身世充满传奇色彩,简直是贯穿两岸三地的凄美爱情故事。原来林音的父亲早年在福建当兵,复员转业后在福建和林音的母亲结婚,然而在林音很小的时候,林音的母亲因为一次交通意外去世了。林音的父亲于是一个人带着林音在林音的外公家继续生活。而林音的外公有一个亲弟弟,因为49年去了趟金门,结果几十年也没能回来,已在金门娶妻生子,那段日子回来探亲,结果随他而来的小女儿——也就是林音母亲的堂妹。就那么爱上了林音‘英俊潇洒万人迷’的父亲,两年之后,两人结婚育后,在林音父亲的坚持下,孩子便跟了母亲的姓氏——因为易闯的母亲和林音的母亲本就是堂姐妹,因此都姓易。而后,又因为易闯母亲的一些亲缘关系,全家人移居澳门……
“果然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感觉很传奇呢。不过,现在你们全家在澳门生活,这挺好的,像你上大学都可以领补助的,要还在福建,肯定就没有了。”听林音讲完后,我对她说。
“还好啦,澳门居民福利的确会多一点,不过又不会怎么样,还不是一样要出来打工。”
“看你每天都那么忙,为什么你要打那么多工,又是夜店又是赌船的,还要往返港澳那么辛苦。”
“当然是要赚钱咯。”林音不假思索。
我想问林音为什么非要出来打工赚钱,这么漂亮的姑娘按说不需要这么辛苦,可是话到嘴边却没问出口,不仅仅是担心惹恼林音,更因为我意识到,如果林音想要不打工赚钱,如果林音是方珊珊那样的女人,那么她在一开始根本就不会搭理我这种屌丝,就像方珊珊在最初总跟我说呵呵一样。一想到方珊珊我顿时想到脖子上那颗草莓,被她发现是一定的,那么……
“你在想什么?呆呆的。”
“我在想……我下次怎么才能去澳门,我的通行证和护照都用了。”
“护照一个月可以去两次澳门,但是弄多了容易上黑名单,不过,我可以无限次去深圳的。”林音说着笑了起来。
“好不公平,为什么澳门人就有这种特权?”
“因为澳门是特别行政区咯。”
第一百七十九章我要点赞(1)()
“哎,说真的,你是不是想自己盖一座林音庙,才每天这么辛苦打工的?”
“才怪啦,我才不要盖什么庙呢。我只是喜欢旅游,又不喜欢穷游,所以只好平时多打一点工了。”
“喜欢旅游?那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了?”
“也没有很多啦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