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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圣者-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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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以来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天秦余孽还是安静蛰伏在北方雪原或者十万大山中没有动静,全国上下一片风调雨顺。
或许坏人们都是想安分一些过个好年,但事实上就像一锅滚烫的汤水被上面浮着的一层肥油遮拦,用眼睛看上去的时候没有半丝热气。
。。。
在南方一片丛林之中住着一户人家。
这家人世代以打猎为生,家中只有一位四十多岁的汉子和他捡来的一个傻子。
这天汉子从山中回来,运气好捕到了一只成年的野猪。
按照平常来说,这个汉子就算力气大个头高,也绝对无法捕获一只拼了命的时候连老虎都惧怕的野猪。
这确实不是他捕获到的,是他捡到的。
他看到这只野猪的时候它已经奄奄一息没有一点反抗能力,身体上没有看见一点伤痕但是嘴里面不停的流出鲜血,而且牙齿都几乎全部脱落。
山里的汉子实诚,懒得思考天上为什么掉下馅饼的事情,当下就拖着比他身子小不了多少的野猪往回走。
他这次出来了比较远,回去要走上半天的时间,但这比起身后一个月的粮食来说都不是问题。
中途他喝了几口水,从野猪大腿上割下来了一块肉当了午餐,然后走在路上一刻不停,靠着强壮的身体没歇息过。
翻过了好多座山终于见到了木屋,猎户松了一口气,然后觉得肚子有些饿了,于是加快了步伐,小跑一般回到了家。
傻子看到了大野猪后流下了口水然后傻笑,事实上他并不是傻,只是脑袋发育停留在了两三岁的时候。
傻子今年已经二十岁了,但以他的这脑袋是万万不能跟着进山的,不然要是突然来了小孩子心性容易惹出麻烦或者坏了好事。
好在他身体比较强壮,平常大汉出去打猎的时候他就留在家能干一些粗活。
“爹爹回来咯。”
傻子跑过去替猎户接下了手中的野猪,兴奋地往家里拖。
猎户抬手拍在他的后脑勺上,笑骂道:“说过多少次了,要把肉切好后洗干净才能带进屋子里。”
然后猎户在野猪身上又割下了一大块肉,说道:“放着,都饿坏了,先吃饭”
不用多久后一大盘鲜美的肉被切成薄片扔进了锅中,放进了大葱辣椒等作料后很快就能食用,夹上一片吞入腹中觉得美味无比。
在冬天吃火锅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所以猎户就一直吃,越吃越开心,等他躺在炕上挺着大肚子再也动弹不了的时候他才发现了事情不对。
锅中还冒着热气,野猪的两只肥后腿已经被吃完。
但他还想吃。
或者说他的嘴想要嚼东西。
他并不确认是不是这样,也不敢相信自己有这种无法被人理解的想法,但他还是试着端起了瓷碗,就像喝水一样将边沿放入了嘴中。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甚至内心抗拒自己这样做。
然而下一刻他将瓷碗咬下一小块,被锋利的碎片边缘划烂了口腔。
他毫无察觉一般开心地嚼着,然后咽下进了肚中。
猎户很开心,内心充斥有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巨大满足感。
可是他哭了起来,他很害怕,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傻子的碗从手中滑落摔在了地上,他看着爹爹张嘴大哭,嘴中全是鲜血。
“爹爹。。。你怎么了。”
猎户躺在炕上,将手中的筷子放进了嘴里面嚼,口齿不清说道:“快送我,去镇上找大夫!”
傻子被突然发生的一切吓到,但还是很听猎户的话,又夹了一块猪肉吞下后将猎户背在了身上,朝着小镇的方向跑去。
猎户在傻子的背上颠簸,嘴中流出的鲜血越来越多,喉咙也有一些疼痛。
他靠着残存的最后一些理智克制住自己不去张嘴咬在傻子的肩膀上,于是将自己的衣服揭起来塞入了嘴中。
傻子脑子不清醒,但力气很大,一连走了两里山路也没有要休息的意思,但是觉得有些饿了。
傻子饿了,于是在他眼中猎户垂在他肩膀上的手腕像只鸡腿一般诱人。
他怕爹爹打他,于是偷偷地添了一下。
背上的人没有反应,傻子试着轻轻咬了一口,留下了一个浅印,心中已经想好了若是猎户怪罪自己要怎样回答。
但是猎户还是没有反应,不知道是因为被瓷碗碴子伤到还是因为嘴中塞满了衣服。
没有反应便是默认,默认是对傻子来说最大的鼓励。
于是傻子一口咬了下去,用尽了生平最大的力气,上下牙齿闭合在一起颤抖。
他撕下了猎户手背上的一块干瘪外皮,连带着血肉吞下了肚中。
他觉得很好吃,也觉得有了力气,于是跑的更加快了几分。
“爹爹别怕,我们马上就到了。”
傻子扭过头,对着背上的尸体说道。
第一百三十七章 嘈杂的酒馆,廉价的狗肉()
静安是南方某个地方的一个小镇,虽然占地较少人口也不多,但无论是赌坊妓院医馆商会都不曾缺少,这也就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意思。
在镇上的某一间酒馆内挤满了闲暇的客人,比起屋外的小雪和寒风来说,这里面无疑要更加缓和舒适。
喝酒是一年四季都可以喝,并没有一个季节性的说法,但冬天的时候若是能喝上一杯温酒,不用说便能知道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店里的小二端着木盘在招呼忙活,脸上看不见太多的笑意,因为屋子里这些客人从口袋里掏出来的银子跟他没有半点关系,反而要代表着他今天拿着同样的工钱,但是要干更多的活,更晚才可以休息。
掌柜的在柜台上拨动算盘,愉快地计算着今天下午一共赚了多少银子,脸上挂满了幸福的笑容,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细缝,快要陷到肥肉里面去。
这时候门外有些骚动,一下子聚集了不少的人群。
掌柜抬手推了下鼻梁上的老花眼镜,看见人群最前方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年轻男子,背上还背着一个人。
几滴鲜血滴落在了酒馆的门沿上,掌柜的几乎跳了起来,指着身前喊道:“大牛!赶紧把他给我赶出去!”
这道喊声将端盘的小二惊醒,顾不得整理肩上的白布,连忙凑了过去。
接连着他又吓得往后退开数步,眼中满是惊恐。
。。。
魁梧的男子正是傻子,此刻他嘴边还沾满了鲜血,背上的猎户已经整只手臂都没有了血肉,只剩下一根手骨上还挂着肉沫。
掌柜地大吼:“还愣着干嘛!把他赶出去!”
大牛不敢上前,但最后在内心权衡一般觉得丢了饭碗更加可怕。
屋外已经围满的人群和店里的酒客给了大牛勇气,大牛闭着眼睛猛地往傻子身上一推,怒道:“给我滚!”
结果傻子丝毫不动,眼中尽是委屈,说道:“求你们不要赶我,救救我爹。”
无论人心如何,孝子总是容易引起同情心。
但人们的目光望到背上猎户身上,却发现他已经死去多时,于是刚刚升起的一些怜悯尽数消失不见,化成了更大的怒火和更多的人指责。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大骂:“弑父的畜生!去死吧!”
“连自己的爹都杀,你还是人吗!”
“快报官,抓去斩头!”
四周聚集的人越来越多,骂声和唾沫混合在一起,全部狠狠击打在了傻子身上。
但没有一人敢往前靠近一步,随时堤防着这个残忍的杀人凶手会不会进一步做出更疯狂的举动。
傻子害怕之余觉得有些难过,面对这么多人的叫骂让他大声哭了起来。
“都欺负我!”
哭声压过了斥责声,场间一瞬间恢复了安静。
只有掌柜躲在柜台后,冲着大牛喊道:“再不把这人赶出去,我要扣光你这个月的工钱!”
工钱是大牛的命根,何况场间几位勇敢的年轻人已经在卷起袖子给了他更大的勇气。
趁着傻子大哭,大牛扑了过去。
更多的人扑了过去,将傻子压在身下,已经冰冷的猎户尸体跌落在更加冰冷的地面上。
傻子回过神来死死抱着猎户,喊道:“别踩我爹爹!”
无人理会,傻子想反抗,却发现手脚已经被缚住,根本无法动弹。
傻子哭的厉害,在他眼中这些人都是坏人。
理智的围观人群看着傻子张大的嘴和嘴角的鲜血,觉得他是吃人恶魔。
正义的勇士将恶魔压在身下,即将取得胜利。
这时候傻子觉得更加难过,同时还有一些饿。
他手脚不能动弹,他的嘴还能张开。
傻子身体往前倾,轻易地咬了一口食物。
“啊!!”
人群散开一些,只看着一人捂着脖子在地上打滚,随着他的动作无数的鲜血如同泉涌一般流出。
“啊!啊!”
那人蜷缩身体在痛苦地嘶吼,模样跟一只即将煮熟的大虾一样。
人群骚乱,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幕。
“吃人了!”
“他吃人了!”
傻子将嘴里面的肉块咽下,觉得好受了一些。
旋即他又愤怒,吼道:“你们踩死了我爹爹!”
愤怒的野猪敢于挑战一只猛虎。
愤怒的傻子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将两只手挣脱开,转身紧紧抱住了一个人的脑袋。
官府的衙役还没有来,人们不再仅限于将傻子困住,而是抬起了最有力的右脚往他背上踹了上去。
傻子无动于衷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一般,还在抱着那人的脑袋撕咬。
或者说是在啃食。
“快救人!”
“杀了他!”
“杀了这个恶魔!”
群众的怒火来的更加猛烈,全部都涌了上来献出了自己的一只脚。
他们觉得自己不怕死,是真正的勇者。
事实上傻子没有反抗,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人的脸上。
傻子已经被淹没。
人们都在发泄自己的怒火和伸张正义,每一脚踹上去都十分有快感。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地上的两个人都没有了动静。
傻子脸上的红色更红,鲜血更鲜。
这间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太快,几位衙役姗姗来迟,推开了拥挤的人群后将凶手和三位受害者的尸体带了回去。
小镇衙府上,检尸官员还来不及跑去茅房便吐了出来。
事实上抬尸体的几个人也在沿途吐了一地。
这是他干这份活以来见过的最恐怖画面。
三具尸体整齐摆放在大堂中,一人右手只剩白骨,上面还沾着肉沫,一人脖子有一个大缺口是死在断了呼吸之上,另一人整张脸的五官都无法分辨出,只见血肉模糊。
但最让人觉得害怕,不敢多看一眼的是那个魁梧大汉的隆起肚皮。
谁这里面装了多少人肉?
在大南的律法中有这么一条。
弑双亲者,将尸身剁分十八块扔入荒野中,任虫蚁恶狗啃食。
寓意此人这辈子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下一生不可轮回转世,当永世镇压在十八层地狱中受尽折磨。
。。。
静安镇往年极少发生过命案,但这几日的一位杀人凶手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人群聚集的地方总能听到这样的声音:“你知道吗?前几天镇子里来了一个吃人的恶魔!”
“。。。”
“当时就在一间酒馆里,他活活咬死了两个人!”
“不仅如此,他连自己的爹都给吃了!”
听众出了一身冷汗,问道:“后来呢?发生了什么?”
“后来?后来他的尸体被拖进了衙门牢里,用斧头整整剁成了十八块!现在还在城门外丢着呢!”
旁边有一人打岔,说道:“没有吧?我今日从外地回来,进城的时候根本没看见。”
那人冷笑一声,说道:“这都过了几天,说不定已经被哪只野狗给生吃了!”
镇子上发生了大事,但事情过去以后,那些看热闹的人们终究要继续生活。
活着必须要吃饭,屠夫是一门永远都不会淘汰的行业。
菜市场里面的刘屠夫打了个哈欠,心想昨日睡得太晚,待会歇了业可要第一时间回家睡觉。
刘屠夫是做的羊肉生意,每年到了冬天的时候都生意很不错。
生意不错自然能赚银子,但羊肉又进价不便宜,实际上利润并不多。
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久,最后还是家里的婆娘出了个主意。
“去弄些狗肉放在羊屎尿里泡一会,挂在摊子上卖了谁能分的出?”
“狗肉也不便宜?城里养了那么多狗,你就不知道去偷上几只?”
刘屠夫是个贪财又胆小的人,生怕偷狗的事情被抓住了会送去衙门里挨板子,于是他决定了勤快一些,多浪费一些时间去捕那种流浪的,没人在意的野狗。
反正都是狗,有什么区别?
刘屠夫站在自己家的摊子上,百般无聊之时终于又来了一位客人。
“大姐,这种天气吃顿羊肉火锅再好不过。”
“最后一斤羊肉,您买了也让我早点回家,给您便宜五个铜板怎么样?”
妇人脸上笑开了花,连忙给了银子,走之前还不忘回头说上一句:“谢谢刘老板了,记得明天给我留一些肉,我还来你这买。”
。。。
道明寺藏书阁中,贤一将手中泛黄的古籍塞回了书架,看了看窗外发现快到了吃完饭的时间,于是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襟后朝着门外走去。
现在已经接近年关,上山求佛许愿的信徒也比平常要更多一些,不过这种招待的杂事自然有前寺的僧人忙活,自然麻烦不到内寺的弟子。
贤一出了藏书阁,正打算去对面二楼叫上苏怡和唐君墨一起去食堂,却发现面前站着一位熟人。
贤一低头恭敬行礼,说道:“见过师叔。”
千尺穿着华贵的衣袍,一比较起来显得贤一有点寒酸,开口说道:“上次不是说了让你没事多去宫里陪我?怎么一个多月过去了没半点动静?”
贤一一脸歉意,说道:“我回寺里后一直在楼里看书。”
千尺不悦说道:“看书算什么事?有这功夫不知道去陪我多喝几杯?”
贤一自然不会和千尺争辩,打岔问道:“师叔,你今天怎么回寺里了?”
“我来找大师兄说几句话。”千尺说道:“你还没去过宫里吧?待会你跟我一起回去,带你见识见识。”
贤一无奈,说道:“师叔,我还没吃晚饭。”
“就这点出息,我还能饿了你不成?”
第一百三十八章 南方即将发生的大事()
贤一站在道明寺大门口等待,看着已经到了傍晚的时辰山下的台阶上还是不停地有信徒爬山,更加清楚认识了道明寺在世人眼中的地位。
身前身后人来人往,地上的积雪早已经被清扫干净,只是免不了沾了许多泥泞。
半个时辰过后千尺终于在背后出现,对着贤一说道:“走吧。”
贤一跟着千尺下了山,坐上了看似普通但内部十分奢侈的马车,进了长安城。
贤一看着车窗外的人群和路过的决斗台觉得亲切,原因自然是因为他和许龙虎也在这座城里生活过几个月,当时为了赚取银子还不得不用出了很丢脸的招数。
想到这里贤一才记起来自己在东城四十七巷的房租已经到期,这些日子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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