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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圣者-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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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枯的柴木堆里无法藏人,低矮的灌木丛里也被锋利的刀尖来回刺了三遍,乙八皱眉捂着鼻子看着粪坑里的黄色污秽物和白色的蛆虫,没有忍心挥下手中的长枪。
乙八摇了摇头,连忙唤同伴集合然后和农家人告辞,离开了此地。
此处的风景一点也不怡人,秋风吹过去更感觉不到舒适,只有刺鼻难闻的屎尿臭味,连老母鸡都不愿意靠近。
片刻不知道是多久,但时间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总之听见轻微的破水声响然后王侯从粪坑底下钻了出来。
原来不是破水,是破屎尿。
王侯脸色已经持续了好几日苍白,现在连偶尔的不健康红润颜色也消失,不知道是因为憋气太久还是受不住恶心。
王侯用手胡乱拨开头顶上的脏物发现怎么也无法擦干净,于是只好捏死了几只蠕动的蛆,长发湿漉漉地滴着的是发酵的尿液。
王侯感到胃中一阵抽搐,却什么东西都吐不出来只能干呕,嘴中的酸水让他眯起了眼睛,看上去极为痛苦。
王侯极快的调整了心神,心中浓郁的厌恶被他挥手拂散,然后爬出了粪坑躲藏在了草丛中。
他心中想着,只要能活下来,其他的不堪和狼狈能算什么?
天色渐晚,外出打猎的壮汉提着野物回到了家中,说着今天怎么隔着大老远便闻见了自家粪坑的屎尿臭味,旋即被桌上已经热好的几道家常菜分了心神。
一天的劳累自然吃起饭来胃口极好,等晚饭过后夜色已经正式开始降临,他舒服地打了个饱嗝后不顾妻子的推嚷上前帮忙洗刷碗筷。
这是山村里的平淡爱情故事,一生中几乎没有出现过波澜和激动人心的时刻,虽然一家人生活简陋但需要为之打拼的事情也少了许多,说不清楚哪一类要过的更加幸福。
直到天空完全漆黑的一刻开始,王侯从草丛中钻了出来。
王侯看着四周中亮起的几盏灯火,觉得温暖无比。
但是壮汉捂住了颈部,一脸惊恐,身体冰冷。
他已经发不出声音,每一次大口呼气都缓解不了痛苦的窒息感,双目圆瞪面目狰狞地看着那个浑身破烂如乞丐一般的男子。
他倒在地面,身下是一片血泊,看着这鲜艳的颜色让他眼睛都变红了许多。
年迈的老母和怀孕的妻子已经没了呼吸,两颗脑袋几乎是同时落下,滚动到了他的身边。
两具无头的尸体涌出的血液一开始如喷泉洒落,最后变成了划破酒囊里的烈酒一般不停汩汩流出。
壮汉在感到悲愤的同时还有绝望,也恨自己马上便要死了什么也做不了。
壮汉将视线从男子身上收回,用尽了全身最后的力气把两颗头颅抱在了怀中。
直到此时他才明白,为何从男子推门而入一刻起自己一家三口来不及任何反抗便死去。
原来这人便是平日镇上私塾老师讲的神仙。
下辈子我要杀光这些神仙。
壮汉心中如此想着,然后脑袋一偏便断了呼吸。
王侯无力地靠在房门上,喘息了许久后才艰难站了起来。
他没有办法保证杀干净附近的几户人家而不引起惊动,所以先前承担着脑中剧痛发出了这一击,连着他神海中新生的仅剩不多的一些念力消耗一空。
王侯心里清楚,他以后的生活注定要不停地逃亡或者说一直躲在暗中。
他现在需要吃喝,需要钱财,需要一身干净的衣裳和一把剪刀。
其实他自己都没发现,他大可以躲藏在角落里偷偷摸摸地达到这些目的,而不至于让自己更加虚弱。
他只是想杀人。
王侯吃干净了这家人剩下的饭菜还是觉得不够痛快,于是宰了院里的老母鸡给自己炖了一大锅汤,深夜时分屋中的浓厚血腥味被浓香覆盖。
王侯翻出了屋里藏着的一坛米酒和十几两碎银,直到两眼朦胧脑袋沉重时才伴着醉意睡去,躺在木床上盖了好几床棉被觉得无比暖和。
地面上散落着被他剪下来的棕色弯曲长发,还有壮汉瞪大眼睛十分不甘。
第一百一十二章 至洛水()
朴实的乡下人不和长安城里安稳享受日子的百姓一般起的晚,因为菜园里的青叶和快成熟的稻谷都需要打理,这些都是能填饱肚子的宝贝,需要呵护。
但是今天起得最早的是王侯,天色还尚且朦胧他便推开了房门。
昨夜喝的一坛子米酒已经消退了醉意,强横的体质让他身体上的伤也好了不少。虽然境界还在不断地跌落,但他并没有表现出很惊慌。
王侯抬头望了望天,觉得今日会是个晴朗的日子。
王侯换上了大汉洗的发白的布衣,头顶上的发丝也被剪了个干净。
他笑了笑,发现嘴中的牙齿少了几颗,然后他走出了小院,踏上了唯一一条通往城镇的小道。
他觉得昊天既然没有抛弃他,那他便不会轻易的死去,就算以后真的成了一位凡人那必定也是很了不起的那种。
所以他没有选择躲在山林中的某个角落安静等死。
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但总归是要离北边远一些才好。
离的越远越好。
这一天小镇上多了位眼神深邃的和尚,模样看上去有一股说不清的成熟魅力,引得哪一家的寡妇或者有特殊癖好的女子春心荡漾。
你看他那迷离的双眼多有魅力,那苍白的脸色多令人心疼啊。
旋即又是一声叹息,你说怎么偏偏就是个和尚。
这天还发生了两件大事,小镇上最富有也最吝啬的一户人家失窃了几千两的银票,肥胖的家主嚎嚎大哭不甘存了大半辈子的财产不翼而飞,等他报官后连忙使府里的大老爷将某一桩昨夜发生的命案搁在了一旁。
平静的日子偶尔起了一些波澜,但是当事人正在某一间屋子里潇洒快活,完全没有在意外面的动静。
想来就算等羽林军发现这些事也是好几天以后,哪能轻易地将这些事联系到自己身上?
王侯推开了趴在身上的美丽妇人,等手触及到那两团柔软后又忍不住重新拥入了怀中。
果然是比青涩的十七八少女要强多了,王侯心中想到。
然后他又贪婪地吻上了怀中女子的唇,惹得那妇人两眼朦胧浑身燥热,骑在了他的身上又是一场大战将起。
死里逃生后的庆幸尽数化为了欲望,总不可能一直积压在心底,况且他向来对这类事也喜爱至极。
但有道是事前yin如魔,事后圣如佛,一番云雨过后王侯终究是脑中还保存着理智,掐死了刚刚睡去的妇人后又连夜出了城镇,继续开始了逃亡。
但是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要去往何处,所以走的路线从来没有过规划,而脚下的陆地又偏偏辽阔无比,就算成千上万官兵前来搜寻自己也没有这么容易得逞。
帝国高层已经得知王侯失去了威胁,就算活下一条命来也不容易翻起浪花,虽然海关已经下发了追捕文书但力道要小了许多。
王侯的境界还在下跌,可是他心情要好上了许多,甚至有闲情欣赏沿途的秋景和落叶,更多的时候愿意绕一些路在人群聚集的小城里待上几天。
他是逃亡的天秦人后代,所以以前并没有在这片大陆上生活过,近几年也大多是待在十万大山中忙碌大法师下达的任务,现在终于能好好的享受一番。
王侯是天生乐观的一类人,或者说对活着看的无比重要,那些短暂的负面情绪已经被他抛在了脑后,更加生不出与大法师寻仇的想法。
因为大法师始终是压在他身上的一座漆黑且沉重无比的大山,多年形成的恐惧让他不敢抬头打量,只能匍匐地爬在地面亲吻对方的脚背。
不寻仇不代表甘心当个农夫,只是他现在更加愿意在逃亡南方的路途中放慢一些步伐多享受一些乐趣。
时间已经过去了好些天,王侯身上换上了奢华的袈裟,最开始只是为了隐蔽身形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但他有时候真把自己当成了个和尚一般。
怀中的银票还有许多自然不用在做一些打家劫舍的勾当,心情愉悦的时候会帮帮路边的乞丐但也不介意杀人。
誓死不从的或者是温柔放荡的女人都他喜欢,但无一例外走后会留下床上的一具香尸,仿佛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
他永远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一路南下虽然发生了许多命案但暂时还没有人将这联系到一起。
一个月过去,因为他沿途耽误了时间又一直是靠着双脚赶路的缘故,所以他此时才看到了这座天下第一雄城。
所有的天秦人都幻想过兵临长安城的场景,浩浩大军推开了城门那必定是要载入史册的一幕。
他现在已经完全沦落为了凡人,出了身体要强硬一些眼神要敏锐一些以外毫无特殊之处。
虽然周围有无数的等着排队进城的人,但他只是孤独一人。
王侯抬头看着百丈高城墙的最上方,像是一只仰望巨人的蚂蚁。
他也很想进城去看看,但是他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
长安城是一尊强大的巨兽,王侯能察觉到它对自己散发出的排斥和厌恶的情绪。
所以他选择绕开。
哪怕左右两边的城墙看不见边际,会浪费掉他许多的时间。
。。。
贤一看着身前护城河上的桥梁上镶嵌着金色的线条,沉默无语。
护城河宽大,桥梁也宽大。
贤一脑中第一反应是若是被人拆下来去卖了能换多少银子,然后看着平静偶尔起波澜的河面心想若是大南的铁骑要攻下这座城恐怕很难。
若是河对岸排列数万穿盔带甲的骑兵,河里浮起数不清的燃油,该如何应对?
像这种帝国内不应该存在的庞大唐家,乃至不应该存在的洛水城,若是真的起了反心那当如何?
贤一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传入了车厢之中。
千尺的声音传来,理所当然说道:“虽说会浪费掉一些时间,但用山石填平便可。”
贤一说道:“那要耗费多少人力?这工程未免太浩大了一些。”
千尺平静说道:“大南从来不缺人力,就算用信徒的尸身填平也不是难事。”
贤一心想大南人口亿万,又大多数信佛自然不是难事,只是这说法也太冷血了一些。
千尺不知是不是想到了往事,感慨说道:“战争本就是残酷,战争中的人命也最不值钱。”
贤一不再继续谈论这个话题,看着远方的洛水城说道:“听说整座城都被他们买下来了,唐家真有钱。”
“有钱并不代表活的畅快,因为有钱必定有势,等站的位置高了便欲望更强。”
千尺接着说道:“站的太高了容易挨刀,也被头顶上的大山压的更加喘不过气。”
贤一想到了传闻中大南国库每年的收入一半来自于唐家,开口说道:“为什么不反抗?”
“这才是更加让人绝望的地方,因为他们发现这座山太高也太重,根本没有办法反抗,甚至连反抗的心思都生不出。”
“于是只能顺从,顺从久了便会习惯,而习惯才是最可怕的枷锁,如同将人关押在深渊最底下的牢笼中无法逃脱。”
贤一若有所思,开口接着说道:“师叔你的意思是,应该从最开始的时候便不顺从,不能丢了血性?”
车帘挡住了两人之间的视线,况且贤一也没有转身,所以他看不清千尺有没有摇头。
师叔的声音永**和而让人感觉到舒心,哪怕两人谈论的是最残酷的战争和人心最肮脏的阴暗。
“不,我说的是若只能顺从,那便要衷心地表露出臣服,以免引来血光之灾。”
“唐家的这几代家主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常年住在深宅里吃斋念佛的老祖宗是更加了不起的人物,他们将这一点做的非常好,最起码陛下乃至前几任先皇都没有对唐家生起过杀心。”
这世界上当你非常有钱后什么事情都变得容易了许多,贤一并不惊叹这位唐家祖宗是活了无数岁月的老妖精,旋即他想到了一种可能,开口问道:“洛水郡以前是唐国,那这位老祖宗以前是唐皇?”
“没错,但他现在是一条老狗。”
河面虽静但时不时有细风吹过,贤一不知为何竟然是感到了身子有些冷。
千尺的声音从车厢里传出:“走吧,赶紧进城。”
车轱辘压在不知何种木材做成的桥梁上,上面刻着的金线在阳光下显得极其明显。
车下方发出声响,前方的城门也发出声响,平日里紧闭的大门被打开,看见了城内道路两旁黑压压的跪伏人群。
人群前方站着一位面色苍老头发全白的杵拐老人,正低头弯下了身子朝着马车的方向行礼。
贤一的眼神极好,能看清老人脸上每一处的沟壑皱纹和脸上的恭敬甚至卑微。
老人不知活了多少岁月,仿佛随时会倒在地上化为一捧黄土,但是他声音有力传至了贤一的耳中。
这句话不是对贤一说的,是对车厢中千尺说的。
“洛水城,恭迎国师大驾。”
第一百一十三章 新师弟()
靠近了洛水城门,贤一扶着千尺下了马车,后面跟着大花和小狮子。
洛水城也是天底下有数的几座大城之一,随比不上长安的雄伟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一眼望城内望去,黑瓦白墙出现在视线中,地面则是铺着一块块大小形状相同的青砖,所有的屋舍街道都如被划下的直线般,像是阵前排列的士兵一样整齐。
唐家的祖宗以前是唐皇,现在便是唐老太爷,一头银白的发丝被一丝不苟地梳往背后,身上虽然穿着寻常老人家的布衣但是看不到半点灰尘,连最细微的皱褶都被捋平。
唐老太爷和洛水城一样严谨,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
但不知为何,贤一很不喜。
老太爷身后还恭谨站着两人躬身行礼,一人穿着官服想必是城主,另一人看上去只到中年的年纪应该是现任家主。
果然洛水城是唐老太爷的洛水城,所谓的城主估计没有半分实权。
贤一心中虽然是这样想的,但是脸色平静并没有表现出来,老实地站在千尺身后等着两位大人物的交流。
老太爷再行一礼,张口出声有力完全不像垂垂老矣之人。
“恭迎国师。”
贤一没有好奇为什么对方知道师叔的行踪,千尺自然没有疑惑。若是唐家愿意,可以用钱得到世上的任何情报,哪怕是皇后娘娘今早换上的是什么颜色的贴身衣物。
千尺右手持着金色禅杖,身上华贵的衣袍经历了长途跋涉仍然干净无比,颚下的白色长须被河面上吹来的风拂动,自然有一番高人的意味。
千尺点头,老太爷相迎入城。
“请。”
贤一随着千尺迈入城中,从清晨开始街道两旁早已跪满了虔诚的信徒,无数的额头接触在冰冷的石面上却内心火热。
每个人都想离行走在街上的那人近一些,但是又不敢往前靠近一步怕玷污了神圣,他们没有抬头所以不是为了能看清传说中国师的面容,而是想更多沾染一些佛光。
在他们眼中国师便是神佛,他走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仁慈祥和的佛光。
信徒们想表达出自己的亲近和诚恳,所以头压的更低,乃至不顾弯曲关节的疼痛也趴伏在地。
这样的人有很多,用肉眼完全望不到尽头。无论是吃斋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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