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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落青衫行-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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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是家明的城市。他在那里读完了本科和硕士,现在正在读博。硕士毕业后,读博之前,他到我们学校任了一年的课。我们就是那时候认识的,是三年前吧。那年我大三,还是他的学生。

    家明是个优秀的男人。虽然是老师,但是因为比我们大不了多少,所以和我们班的同学相处起来更像是朋友,玩得特别好。那个时候,我们班有百分之七十的女生都把他当成梦中情人,宿舍卧谈,他是绝对的焦点。这种喜欢年轻男老师的情怀,应该绝大部分女生都有过吧,不过说归说,却很少有人真的想把他变成现实中的男友。我也一样,好感肯定是有,但真正开始对他动心是在一次班级的远足活动里。

    那天我们全班骑自行车去一个风景区玩,离学校有十公里左右。我这人骑车很快,没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出发没多久就把脚扭伤了。因为平时都玩笑惯了,所以我同宿舍的几个女生就一起起哄要他用车带我。我本来不想,但是他的大方让我没有拒绝的理由。锁车的时候,他刚把锁拴拉上,我就拔出了钥匙。两个人的动作像一个人般行云流水。他笑着说:“看来我们还挺默契的嘛?”我想,就在他微笑的瞬间。我爱上了他。他温暖的笑脸永远留在我的脑海里。我的占有欲比较强,只要是喜欢的。就一定要争取到。我绝对不是那种甘心于暗恋的女孩子。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有意无意的接近他。我相信他对我也是有好感的,但是我要的不仅仅是好感,我要他的爱情。等他来爱我是件完全没把握的事,他身边比我优秀的女孩还有,哪里就一定轮得到我?与其等他爱我,不如我去爱他。我决定向他表白。可我又不愿像小女人似的哭哭啼啼、死皮赖脸,我也是心高气傲的人,爱他。可也要有我的风格。那一段时间我和死党紫格想了好多法子,最后才确定了一种,就是给他寄愚人节情书。如果他接受了,那当然都好;要是不接受,我还可以告诉他那只是愚人节的游戏,不必当真。

    情书是我和紫格一起泡制的。她的文笔很好,细腻,感人;可是感情是我的。所以我们俩加在一起,简直是天作之合。第二天。家明约了我。他没说接受,也没说拒绝我,只告诉我他需要时间。我哭了,我说。我不愿意等待,如果可以,就请确定的告诉我。我不会因此而感到羞愧,因为爱一个人并没有错。女人的眼泪是最温柔的刀。家明用笑容打动我。而我却用眼泪来打动他。这就是我和家明的开始。在我们恋爱的最初,他都比较被动。所以,我用了不少小伎俩来调动他,像装装傻、扮扮娇弱什么的。有点累,不过却也温馨。

    2。

    “伎俩?”我讶于她的用词。然而苏德却非常郑重的确定:“没错,说穿了也就是一些小伎俩。包括愚人节情书在内,也是伎俩之一。”我以为所谓伎俩难免有着欺骗与造作的成分,然而苏德却不这么认为。

    ***************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待情侣间的小把戏。但我觉得那是非常必要的。爱情是一场战争,需要苦心经营。只要其中的甜超过苦,我就有勇气继续。家明和我说过,如果没有那封情书,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和我走到一起。倒不是因为我不够好,而是以他的性格,根本就不可能主动去追求女孩子。我也曾问他,如果那封信真的是愚人节的恶作剧,他该怎么办。他沉默了好一会,之后问我:“你以为我真会把它当成愚人节游戏吗?”有他这句话,有他说这话时的眼神,我已经够了。所以,只要不伤害人,用什么样的方式开始和经营爱情都不是可耻的。我能够感觉到他对我的爱越来越多,越来越浓,这本身就是种幸福。

    不过幸福归幸福,也并非全无问题。压力首先就来自于我们各自的社会角色。师生恋虽然无可厚非,但在世人眼里终究看来奇怪,至少他认为我们的恋情会给我带来很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保持了好几个月的地下状态;除了紫格,没人知道。其实我比较无所谓的,我只要我们相爱,其他都不想管。但家明不赞同。他认为相爱的两个人相处时,应该有宽松自如的心境和环境,如果爱情处于压抑的状态太久,难免向畸形发展;而那时离我毕业还有整整一年。他决定离开学校继续深造考博。等读完博,他也更有把握给我一个美好的将来。

    当年他辞去了学校的工作,专心考博,而我为了不和他的差距拉太大,也决定考研。那半年多是我们最甜蜜的时候。两个人互相鼓励着,读书虽然苦,但有对方在身边,就觉得是此生最大的幸福。

    不过结果比较遗憾,他考上了,而我没考上。

    3。

    苏德无奈的笑笑,那是她第一次考研,而此番是她第三次考了。我问她放心让家明去吗。家明是那么优秀的人,她又离得这么远;家明在北京如鱼得水,而她对北京一无所知。

    ********************

    如果担心的话,我就要家明永远留在这城市,永远留在我身边。他会答应我的,但是我不可能这样做。家明本来对人生的规划是要多工作几年再去读博的。他为了我决意改变;我也不能自私的对他。况且,爱情。或者说是男人,就像是风筝。你得让它飞,它才有存在的意义。我愿意给他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只要连着风筝的线还在我手里,那么怎么样都可以。

    当然,家明是优秀的;无论在哪里,他身边都不缺少出色的女孩子;而他本来就有惜香怜玉的天性。我俩常常开玩笑,说我们可能一分开就各自拈花惹草红杏出墙了。不过,那都是因为知道对方不可能这样做,才会越说越带劲的。可是后来,我们之间还是有过一次变数。这威胁来自于紫格。她在前一年考到了北京。

    因为上次考研的英语差了几分,今年四月,我到北京上了两个月的英语班。在三年前,我、家明和紫格三个人就已经熟悉到近似于亲人的程度了,有段时间,我们甚至习惯了三人行。他们两个人对我来说都太重要。所以,当我看出他们之间有点微妙的时候,难说我心里是什么样的滋味。我在家明的宿舍里发现了紫格的痕迹:他的枕套是她买的,颜色是她最喜欢的浅蓝。而家明喜欢绿色,我喜欢橙色;她在他的窗前放上了一盆文竹,说是让他的屋子多点生灵的气息;而家明知道在北京紫格最喜欢去的地方,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多心,对这种东西女人有超乎寻常的敏感;他们之间的默契感让我觉得自己离家明远了,离紫格也远了。

    到北京的第三天。我在一座立交桥上呆呆的站了一个下午。很多女孩子喜欢家明,这多少也有家明本身的不对。这我太清楚不过,我爱他。就得接受他的这些缺憾。而且我也有自信,虽然家明和很多女孩子关系都非常不错,但他不会背叛我。但是,这次是紫格啊。紫格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处理不好,我会把友情和爱情一起弄碎。我不能失去家明,也不能失去紫格,所以我必须溶进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必须过他们在过的生活。我想他们有**,应该也不致于到背叛我,所以,保卫我的爱情也该是隐忍的。

    我故意在北京迷路了。我知道当家明找到我的时候,我的样子必定楚楚可怜、多说无辜有多无辜。我扑在他的怀里大哭,我说这不是我的城市,家明没有你我就没有方向你不要离开我,我那么的爱你,家明你别丢下我……

    这是我此生第二次在他面前哭泣。虽然找不到回家的路是假的,然而我的心情却很真切。我们紧紧拥抱,那些分离的苦和寂寞,那些心里的摇摆和泄气都飞散了。我再次用眼泪打动了他,再次把风筝的线放在手心里。

    对紫格,我什么也没说。她也不需要我多说什么,我们是那么要好的朋友,我的一举一动、我的想法从来都瞒不过她。我上完英语班临离开北京前,她主动的和我深谈了有关于她和家明。她说,他们之间是因为有我的存在才亲密的,我是他们的媒介,因为我,他们才互相照顾。那天我们说着说着都哭了起来,我说紫格请你原谅我,爱情都是自私的,也因为是你,我才害怕。紫格说她能够明白,她说你要加油下一次一定考过来,我和家明都需要你……

    离开北京的时候,我心里的石头已经放下。

    *************

    我问苏德这次考试的把握大不大。苏德说,即使考不上,她也决计要去北京,去家明的身边。她说,风筝的线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太紧了会断线,太松了风筝就无法借力,飞不起来;她只是想和家明在一起。况且毕业到现在,她的时间精力完全花在考研上,还没有自立,爱情之外的压力也很大。她说着,又浅浅的笑了:“但总之是会有个好结果的。我会用经营爱情的态度和勇气去经营我的路、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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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圣地之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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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一白好整以暇地笑道:“我确实不是英雄。?。。咱们再来!”他袖子一拂,拔出了皓然剑:“请!”这是正式对敌的邀请,完颜晋反而愣了愣,不想这小白脸竟然说打就打,毫不拖泥带水,大大颠覆了他对中原人的印象。

    这一场战,十分好看。完颜晋直来直去地将独臂铜人舞成一团黄光,沈一白的青衣在黄光中穿梭,偶见一两点皓然剑的银亮。

    云初定在旁边观战。沈一白并非戏弄完颜晋,他是真的好奇,想要看看这么笨重的奇型武器,能被人使用到什么程度。

    完颜晋不算武功非常强,不过,他被选为下任旗主的候选人并非全无道理。缠斗许久之后,他神力未见稍减,也未有半分气馁。

    突然,皓然剑一侧,沈一白向前跃去,回剑之时,以剑鞘打中完颜晋肘后手三里穴,完颜晋手臂一软,整个人坐到了地上。

    沈一白笑道:“服气了么?”

    完颜晋道:“不服气!你又用阴招!”

    沈一白道:“好啊,那你歇会儿,我们再来打过。” 沈一白说:“我不伤了她的心,你更没有机会。你现在来挑战我,难道不是为了要搏她欢心么?一个男人,为了心爱的女人,挑起必败之战,真是令人感动……啧啧,快快回去邀功吧。说不定那姑娘看到你一身的伤,立即同意嫁给你了呢。如果你不想自己往自己身上弄伤口,我倒是可以帮你这个忙。”

    这句话依然是近乎于羞辱。很多年以后,沈一白的弟子谢峦在坦白到让人不舒服这方面,实是深得师门要义。

    所以完颜晋立即抡起独臂铜人,两人又斗了起来。

    如此这般的第四次停手,云初定去烤了点野味。丢了袋酒给沈一白;丢了一条小羊腿给完颜晋。

    完颜晋一脸茫然地抓过羊腿,啃了一口。一时间,不知道该就此回去,还是歇歇再战。

    而沈一白明显无意再与他纠缠。三人酒足饭饱之后。他便拉着云初定、施展轻功避开了完颜晋。 抛下完颜晋,云初定与沈一白又开始了武艺的切磋,他们研究起适才的那一战。甚至是三天前云初定与若是的一战。两人像棋局复盘一样,一边回味一边评论。

    沈一白见过的世面远甚于云初定,他依自己的经验提出一些对战时的意见,云初定深以为然,却又觉得太难。禁不住手舞足蹈地比划起来。

    渐渐地,竟然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一会儿模拟敌手。一会儿用七虹门的武功对战,一会儿又用沈一白所教的招数……他不停地模演,不停地吸收得失。

    不知道过了多久。“呯呯呯”几下巨声响彻天空,云初定这才从入定的状态清醒过来。他的第一想法是:“是打雷么?”但他马上就否定了自己。因为天色蒙蒙亮,朝霞就在天边,太阳还沉在地平线下,然而随时都可能喷雾而出。

    不想自己这一番模演,竟是整整一夜!云初定叹了口气,然后发现这段日子以来砣不离秤、秤不离砣,真的似极了?“好基友”的沈一白不在视线之内。

    沈一白去了哪呢?

    正迟疑间,某个方向,又是“呯呯”两声巨响。云初定的心突地一跳,寻声而去。然而不等他奔到地点,突然那方向有一只巨大苍蝇般的物体飞了起来,摇摇晃晃地飞在天空,盘旋着,盘旋着,往天边去了……

    这是什么东西?云初定怔忡了一会,才继续往巨声响起的方向而去。

    那里只余下一摊鲜红的血,以及半截碎掉的白玉发簪,沈一白的发簪。

    沈一白为人所伤!他的人又在哪里?

    云初定找遍圣地,始终都没有发现他的身影。沈一白以他来时的莫名,又莫名地消失在云初定的视线中。

    十数年后的这个雾夜,云初定握紧了手中的朴刀,而若是在黑暗中保持了沉默。

    离天明又近了一些,而他们离真相还有多远?

    “一直到完颜晋后来进攻丹心旗,我才知道,他用的是一种不存在于这个时空的武器。你们以为的弹无虚发的暗器,其实是种火器,在沈一白呆过的某时空里,它叫手枪。”

    此枪非彼枪,不是这个时空里人们常认为的“长枪”。这个时代有杨家枪、有呼家枪,那都是十分厉害的长兵器,可是完颜晋所用的枪,与它不一样。

    听云初定说完这句话,若是终是受到震动,晃了晃身躯:“原来它叫手枪!原来它不存在于这个时空!难怪再强的武功也敌不过它!”黑色的迷雾里,他的眼睛发出异样的、血一样的光:“你知道哪里有手枪?!”

    云初定低头:“我不知道。我只是听沈一白说过。”

    “可是阿晋知道哪里有!他还用过!他的枪法……”若是陷入了某种颠狂中。

    “那天在圣地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云初定问道。

    他在圣地里找不到沈一白,便向那不明飞行物的方向找了方圆数百里而不果。彼时的他如何想得到,沈一白驾着异时空里被称为“直升机”的大家伙,迫降在萨满神宫附近,最终闯入圣女宫,被绿岫所救?

    云初定找不到沈一白,存着他可能自己又回了圣地的想法,便回到萨满圣地,意外发现了一腿已废、伤痕累累的阿黛。

    阿黛始终都没有透露是谁伤她至此。即便是多年后临死的那刻,她也只是说了伤她的是若是,不提细节。

    阿黛,应是还顾念着他们的旧日情谊吧!所以云初定更加地难以接受伤她的人是若是,更加坚定地想要杀了若是,为她讨个公道。

第六十二章 回忆的深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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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抬头,冷笑道:“这是我、阿晋和阿黛三人之间的事,你来凑什么热闹?你爱的人,难道不是你那个七虹门的、从前的师妹、现在的当家穆初雨么?”

    云初定默然。那个时候,确然是的;这个时候,又不是了。但是,若是怎么能说他与他们三个人全无关系?他至少与阿黛是有关系的。

    他与阿黛的关系,并非只是做了近十年的夫妻。

    十年来,阿黛一直都人前宽厚仁慈;而人后的她,始终郁郁不平。她的崩溃,从来就只有他知晓。

    恍惚间,回到了她临死的那一晚。多年的心结难解、病痛折磨,也许辞世对阿黛来说,反而是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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