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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公主-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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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吧,看你的样子,也不成,跟我上去说吧,顺便治一治。”
到底曾经是一起的,沙德也没绝情到底,扶了康斯一把,康斯拖着脚,带动自己的血迹往前,擦过那些月牙形的印记,还不停地跟沙德说话,分散了他的注意力。
这个时间,丹凤也走出去了。
如同她对念力全无感觉一样,别人对她的灵力也全无感觉,两种互不相容的力量体系都在这个规则之下同时存在,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然而丹凤这个时候还没发现这一点。
鞋跟上残留的血色不多,没有几个月牙印记就消失了,她顺着走廊往外走,有一层楼梯,上去之后就看到了一个大厅,并不是很明亮的大厅。
里面几个人正在交谈,似乎是在面试。
“我是有照猎人!”
一个金色头发的娃娃脸青年申辩着,同时亮出了自己的证件,碧绿的眼睛如同猫眼,闪烁着琉璃的光泽,他笑起来的样子极富亲和力,似乎更适合出现在大学校园之中,而不是这个有些昏暗的大厅之内,面对几个面向凶恶的黑色西装男。
黑色西装男之中有个眼睛上带疤痕的,对方对身边人微微点头,算是面试通过。
金发青年笑起来,收好证件,做到了一边儿,他的身上是一件休闲服,比起一种西装男算得上是很不正式了。
“那个,我也是有照猎人。”
另一个站到桌前的人说着扬起了一个证件,但还未等他快速收回,那个证件就被抽走,紧接着,就有两个站着的西装男走出,直接把人拖了出去。
对方一脸恐惧,却还是没有叫出声来,乖乖被带出去了。
排在后面的一个人聪明地没有选择说谎,他站出来说:“我虽然是无照猎人,但也做过很多事情,保镖啊,助理啊,很多都能干的。”
他的坦诚或许得到了一定的好感,一个坐着的西装男点头,他松了一口气来到了金发青年身边儿坐下,得到了对方一个善意的笑容。
第397章 第397章()
长桌一端;黑西装们坐在那里;坐姿谈不上十分端正,气氛却很严肃,一个个都面色沉凝;最中间眼睛上带着刀疤的男人在看了几个人之后;突然说:“就这些吧,差不多够了。”
右侧;几个座位之外,以娃娃脸青年为首;服装就比较混乱了,几个青年依次坐在那里,有的面色端正;有的脸上带着些紧张,还有;就是如同娃娃脸那样的笑容可亲。
一头的金发如同阳光;他就像是落在黑暗之中的阳光,让那几个黑西装中的人看到忍不住皱眉;实在是有些太伤眼了。
简直就像是误入狼群的小白兔;挂着可亲的笑容到底是要做什么?
丹凤踏上楼梯,往前走了一步;她的步子不大,走得也很注意,但脚上还是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看着轻飘飘滚动起来的纸团;丹凤有些莫名,刚才好像并没有看到这么明显的纸团。
娃娃脸青年往楼梯口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的目光突兀,看过来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也收了,那一瞬间,对方的表情有些危险的感觉,总觉得那并不是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怎么了吗?”
坐在他身边的同伴感觉到了一些不同,看向他,轻声询问。
“不,没什么,就是有些意外。”
娃娃脸青年说着谁都不懂的话,很快又笑着跟身边的人打招呼:“我是侠客,很高兴认识你。”
“啊,我也是,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多多帮助,毕竟都是同事了嘛!”
对方的脸上还带着兴奋,连介绍都有些仓促而焦急的味道,忘了说明自己的名字都没反应过来,只顾着热情地握手。
手掌相握的时候,侠客再次肯定了,这就是一个弱鸡,他的笑容灿烂,眼神儿却很在意地看向纸团的方向,他刚才一定没有看错,所以,那里有什么吗?
丹凤站在原地闭了闭眼,她的过目不忘可不是吹的,只是从凡人修炼而来,又在这种普通世界之中,很多东西都不是太小心,静下心来回忆,确定纸团到了她的脚前被踢到纯属意外。
自然因素——风,总是能够制造一些小意外。
好吧,只能说这里的卫生条件实在是不太如意。
不过,那个人是谁?
她的目光落在了娃娃脸青年身上,对方刚才说自己叫做“侠客”,这个名字么,实在和金发碧眼很不搭啊,难道不应该是白衣长剑吗?
而对方周围的灵气,实在是再明显不过的标记了,主角么,看灵气的份量,算不上,那么,大约是个配角,或者更次一点儿的角色,可以不用太在意。
即便如此想,到底还是多看了一眼,这一眼,对方似乎也有所觉,看过来,凭空对视之后,丹凤露出一个浅笑,迈步离开。
为了防止再有什么意外,她的高跟鞋再没有接触地面,低空飘着离开了。
“你刚才一直在看什么?”
坐在侠客身边儿自称飞利的青年有些好奇,他顺着侠客的视线方向看过去好几眼,就是一个楼梯口,也没什么人上来或者下去,有什么可看的。
侠客伸出手托在下巴上,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些在意,所以多看了两眼,也许是因为通风?”
一般来说,连接两层的楼梯口风都会稍微大点儿。
飞利不知道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比较合适,通风?这是什么鬼答案。
因为飞利自称做过助理工作,于是黑帮物尽其用地把人分配到了后勤的岗位上,一同表示拥有计算机天赋的侠客也成了后勤的一员,哪怕他是有照猎人,但看那副娃娃脸的样子,大约就不会有谁信任他能够做什么大事。
对他们开放的网络上并没有什么机密资料,飞利很快就学会了摸鱼,处理完正常的事物之后就开始打游戏,他是游戏的忠实爱好者,也正因为这个爱好,被老板炒掉了,最后不得不投身黑帮的伟大事业。
侠客么,很多时候也会跟他一些研究某个游戏的优劣,却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对方组队,而他则偷偷打开了后门,关于这个黑帮的资料,这才是他进来的主要目的。
事实上用更简单的方式混进来也不是不可以,但,“这样还是可以领薪水的嘛!”
某些时候,侠客还是一个很务实的人,不然呢,难道指望旅团抢劫的时候注意抢那些富的?
自觉已经脱离低级趣味的侠客表示,他更愿意用自己赚的钱去买新手机。
是的,自己赚的。
看着小巷子里尸首分离的尸体,侠客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操作最后一个还幸存的人收拢了钱财之后,那个人也很快自杀了,留下原地的一片狼藉,并不需要他多操心。
黑帮之中有专门扫尾的人,有些事情,注定不会见光。
四楼上,捧着水杯的丹凤站在窗前,她的视力很好,一眼就看见了巷子里发生的事情,有些探究地想着,那是一种催眠他人的能力吗?看起来还真有些防不胜防。
群体催眠?果然,有着灵气包围的都不是好惹的家伙。
她长久地站在窗前,很快就看到了清扫的队伍,那些仿佛隐藏在阴影之中的食腐虫,低着头清理一具具尸体,很快,除了地上那些变黑的血色,不会再有任何东西证明这里发生了什么。
至于血,那是最不需要清理的,一场暴雨很快就会洗净。
其实,也没有人在意,在这座城市的阴暗角落之中,哪里有没见过血的呢?
斗殴,杀戮,这座城市的繁荣之下,总是少不了这些东西,据说天空竞技场中都是一场场见血分生死的杀戮。
“感觉好像蛮残酷的。”
丹凤捧着一个玻璃水杯,上面有着樱花的图案,粉色的樱花浪漫地飘着,衬得那白皙的手指如同皑皑雪山,衬托着樱花之美。
凋零的美。
“也许我应该去看看。”
抱着这样的念头,丹凤在下午的时候光临了天空竞技场,作为观众,只要花钱,总能得到好的座位,但,这份钱,丹凤很不愿意出,她先去了康斯的店里。
对方明明受了那么重的伤,却在第二天就一副没事人的样子重新打开了店门,丹凤从玻璃门外经过的时候,注意到对方脸上一晃而过的惧怕。
本来还有些不知道如何相处,但如果对方惧怕的话,丹凤忽然知道该怎么做了。
“你怎么来了?”
虽然早知道这个女孩儿可能不那么简单,但看到对方真的还敢再次上门,康斯只觉得头皮发麻,对方能够杀死比索,自己比比索还差,推理可知,对方能够杀死自己,比杀死比索还容易。
“这是对受害者的态度吗?”
丹凤嘟着嘴,有些不满的样子。
在外人看来,坐在那里跟店长闲聊的女孩儿说不定是对方的女朋友,分明就是在撒娇。
也有些人注意到了店长的紧张表情,只不过男人么,哪里能没有一点儿心虚的事情。
有好事者还在猜测对方会不会翻车。
“我保证,上次是我不对,真的,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你放了我吧,真的,我还给你保密了。”
康斯没多少头脑,如果足够聪明,他也不会在脱身黑帮之后再次投入进去,他顺口就说出了给丹凤遮掩脚印的事情。
丹凤还真的没有留意这一点,脚上的鞋子甚至还是那天的那双。
“天啊,你怎么不早说,我竟然还穿着这双鞋子,都脏了!”
丹凤的声音大了些,完全的有恃无恐,忽而又笑得眯起了眼,“给你一个机会,陪我逛街好了。”
康斯无从拒绝,对强者的服从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生存智慧,他跟店员交代了一下,就拿好钱带着丹凤出门了。
他是准备用钱买回自己的小命的,于是对购物这件事并没有多少抵触,好歹也是陪过富婆的,对这个套路还是很熟悉的,看着对方挑选,付钱,刷卡,签单,偶尔还要用次元袋装一下,如同一个十全十美的男朋友,娇宠自己的小公主。
对着富婆都能笑得足够优雅得体的小白脸康斯,对着丹凤这样的美人更是能够表现出十分的优秀来。
而他不着痕迹奉承人的功底,还有那种体察入微的善解人意,也是让丹凤十分的满意,甚至考虑以后要不要找一个浪子回头的男朋友,那种花花公子类型的,起码知道怎么跟女孩子相处,不用女孩子太主动,还能制造一些惊喜浪漫什么的,足够愉悦心情。
如果嫌弃对方“阅尽千帆”,也完全可以排除“肌肤之亲”嘛,只是享受好处而不付出,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难办到的事情。
“你要去天空竞技场?那里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地方。”康斯满脸的排斥,在那里,杀人真的如同家常便饭,感觉进去了就没有安全感,那里的强者哪怕胡乱杀人,被杀的也只能怨自己倒霉。
大部分时候,天空竞技场的安保也只是能够保护大部分人,大部分当然,也许最后那些乱杀人的家伙会得到惩罚,谁知道呢?
“就是去看一看,当个观众,你不愿意陪我吗?”丹凤笑着,她还挽着康斯的胳膊,对着高半头的康斯仰起脸说话的时候,好像在撒娇,连嘴角的笑容都多出一些甜美味道。
近在咫尺的康斯看到的却是对方眼中的威胁,冷汗都要流下来,“去,当然要去,我愿意陪你去任何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是的呐,侠客!
晚安!
第398章 第398章()
进入天空竞技场之后好像就是进入了另外的一个空间;尤其是在观看区;看到那个偌大的舞台,还有各种屏幕上面具体显示当前的状况,如果换成演唱会现场;大约也没差别。
周围都是那么昏暗;唯独中心的舞台凝聚着最明亮的光线,能够看到一些奇形怪状的人在上面拼杀;一拳见血的残酷惹得下面的叫好声纷纷而来。
丹凤有些不太习惯这样的场面,尤其旁边儿还有一个汗毛很长的大汉在呐喊欢呼;对方的动作幅度一大,很容易就让胳膊上的汗毛剐蹭到丹凤的手臂。
“今天穿短袖一定是个错误的决定。”
丹凤嘀咕着,再看台上那个明显占据优势的一方;对方完全是不死不休类型的,另一个明显已经无力了;但他还是在穷追猛打;似乎非要让对方死在台上不可。
“是必须要死一个吗?”
丹凤对规则还不太了解,低声问身边的康斯。
因为欢呼的人太多;她不得不偏头凑近一些问。
“还好吧;可能就是一时收不了手。”
康斯还算了解这些武斗派的家伙,打得上瘾;或者是因为下方的欢呼,一时头脑发热,都可能让他们决定把对手打死,输赢之外的生死;更多的只是为了观赏之后的叫好声。
“你也打过?”丹凤问。
“怎么可能?”康斯反驳得极快,这可不是他会热爱的运动,有这个时间,做点儿什么不好,何况,他能打得过谁,他还是很有数的。
不要以为会了念就能天下无敌,当初开念的时候他都没这么想过,后来有了次元袋之后更是没有多想,天生注定自己不适合这种打打杀杀嘛!
有人说念能力某些方面也反映了一个人心里的期望,是心灵的具现化映照。
从次元袋这个念能力,康斯就明白自己胸无大志,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聚拢财富——这没问题!
“不过我还是有点儿眼力的,”在漂亮的女人面前,男人都不愿意显得自己太过无能,康斯表示,“台上这个选手算是比较平常的,我听说一个叫做西索的十分厉害,他的比斗也是十分有观赏性的,可惜,今天没有他的比斗。”
在讨好女人这方面,康斯下意识就能做到很好,他会带着丹凤去更符合她衣品的地方,也会带她品尝她更喜欢的口味,在带对方来这里之后,更是会下意识选择更有观赏性而非血腥性的比斗。
“西索?”
这个名字也很熟悉啊!
丹凤这样想着,她大概知道这是一个“猎人很好”“猎人光荣”“猎人强大”的世界,而强者为尊的社会现实,也让“猎人”拥有种种特权。
但,为什么一定要叫“猎人”啊!
总觉得像是要打猎似的,然而竟然是高精职业,如同农民工坐在办公室,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就是一种错位感,让丹凤对这个词总会露出很微妙的表情。
“他也是,呃,猎人吗?”
于是,这句话分成了两部分来说,努力把脑海中那个上山打猎的猎人形象抹去,换成换成什么合适呢?
“你是猎人吗?”
“当然不是!”
猎人考试的高死亡率也是让康斯畏惧的。
说实话,若不是阴差阳错开了念,他可能会选择更为安稳的工作。
“竟然还要考试?”
丹凤一阵莫名,这是什么神奇操作?科举制度吗?
“是啊,猎人考试,很有名的。”康斯虽然没考过,但相关的消息还是听说过一些的。
两人说着话,不自觉就凑得近了,这时候台上正是快要分出生死的时候,后面的人已经站起来欢呼了,看他们这一对儿就有点儿莫名的不顺眼。
大概可以理解为单身狗的愤怒。
“喂,你们两个,这是来观看的态度吗?不看滚出去!”
挥舞着拳头的大汉,威胁的意思更多落在康斯的身上,他有意显示自己的强大,对着丹凤炫耀自己的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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