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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丑小鸭-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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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澈压根就没注意到秦秣的怒气,他忽然凑上前来轻轻抱了秦秣一下,然后又快速将她放开,接着他就利落地弯下腰捡起了地上的柿子。
  秦秣叹了口气,将方澈一切莫名其妙的行为都归类于“此人逻辑不正常”。不过天色已晚,暂时确实没时间跟这死小孩计较,秦秣干脆也弯腰挪步,跟着方澈一块儿捡起柿子来。
  这些野柿子大多黄中透青,个头下圆上尖,不出三寸长,一颗颗全都硬邦邦的。光看这卖相,秦秣就疑惑:“方澈,你费那么大功夫摘的这东西,能吃吗?”
  方澈摘柿子都是连着树枝一块儿摘的,一枝之上往往连着好几个柿子,他就倒提着树枝尾端,放到秦秣眼前微微晃过,鄙夷道:“果然是白痴,柿子当然不能就这么吃,这么硬邦邦的,你咬得动?”他说着话,又将秦秣手中的几挂树枝接过,和自己手上的放一块儿提着。
  这个小动作令秦秣稍感安慰,觉得这孩子也有细心的时候,确实可以再教育。片刻思索过后,秦秣稍稍平复怒火,她拍了拍方澈的肩膀,叹道:“如果你可以改掉动不动就骂人白痴的坏毛病,其实也可以算个好人。”
  “白痴!”方澈眼睛微眯,整张脸又冷了几分,“我是不是好人关你什么事?过来!”他又一把拉住秦秣的手腕,用极度鄙夷的语气道:“天黑了你不知道吗?好好跟着我,小心脚下,你这么笨,果然是白痴!”
  天色已经全暗了下去,月光却并没有大亮。这一天是农历八月初二,日落之后,西方的天际也只挂着一弯色泽温淡的新月,看那月弯细细直往西斜的样子,显然是过不多久也要落下的。
  两人走在山道上,一眼望去,只有三中校区的那一片灯火最为明亮,而再远处的邵城城区,则是霓虹阑珊,隐约难辨。
  稀疏的星光也在天幕上闪亮了起来,看这星相,明日倒又会是个艳阳天。
  夜色幽寂,秦秣两辈子头一次在晚上走山路,刚开始是不适,过得一会儿后,倒走出几分兴致来了。虽然她前世娇贵,今世平凡,但这些都不能掩盖她骨子里的潇洒狂诞。所谓放纵,有些人放纵得落魄,有些人放纵得下流,但有些人,比如秦秣,她却能放纵得闲适,放纵得洒脱。
  “我们肯定迟到了。”秦秣的语调不温不火,已经不见了怒气。
  “今天晚上逃课。”方澈抓着秦秣手腕的五指蓦然紧紧一收,“白痴,别告诉我你不敢。”
  秦秣眯着眼睛侧往过去:“笨蛋,你手抓那么紧干什么?你难道不知道我这是血肉之躯,会疼的吗?”
  方澈手劲一松,他脑袋偏向另一边,轻咳道:“这个柿子,要先脱涩才能吃。晚点我把柿子拿回去,用石灰水泡一段时间,柿子就会脱涩,还会变熟变软。”
  光线虽然暗得使人分辨不清颜色,但不知怎么,秦秣就是觉得方澈刚才脸红了一下。
  这个喜欢板脸装冰块的别扭孩子会脸红?
  秦秣微感狐疑,正觉好笑,方澈忽然低喝一声:“小心!”
  “怎么?”秦秣顿下脚步,睁大眼睛四下看去,可惜除了脚下隐约的土山路,其它的一切,在她眼里都只见暗影轮廓。
  山风微送,稍带凉意,很是叫人和爽舒适。山间虫鸣不断,又使人感觉到一片勃勃生机,倒叫秦秣越发舒心起来。
  她现在是想要改邪归正,端正态度去努力读书,不过这不等于她从此就成了迂腐的书呆子。反正这晚自习不逃也逃了,秦秣再去怪罪方澈拉她下水也没什么意义,还不如好好享受一下这夜色山风,权当是夜访柿子树,风雅一把了。
  “有蛇!”方澈低沉着声音再度一喝,惊得秦秣下意识便错步后退。
  于是方澈趁势更退几步,一双手臂从秦秣身后环过,又紧紧将她拥在怀里。
  秦秣皱着眉,疑惑道:“蛇在哪里?怪了,方澈,你这是什么动作?蛇来了你这不是影响逃跑吗?”片刻后,她恍然,怒了:“根本就没蛇!方澈,你故意这样说,要看我笑话是吧!你这个混蛋,你要真敢以为我是白痴,我就……”
  可怜的秦二姑娘愣了好一下,悲哀地发现自己实在是没什么足够对方澈形成杀伤的强力武器——她又听到身后方澈的低笑,顿时头脑一热,反手抓起这死小孩的手臂,张开牙口就是狠命一咬!
  方澈当即痛得闷哼,环着秦秣的双臂也瞬间回撤。
  秦秣得意洋洋,终于觉得扳回一城,呲牙笑道:“小朋友,做人要厚道,你明白了吧?”
  朦胧的星光下,方澈表情难辨,只是他的声音里硬是透着股阴森森的味道:“我万分明白,非常明白,极度明白!小姑娘,你记着,我很记仇的!”
  秦秣根本不把这点威胁当回事,她觉得这山风好,夜色好,星光好,真是什么都好。于是秦二姑娘骨子里那点文人习性再度发作,她一挥手臂,欢乐之极地放声长吟:
  “跨墙邀月草衣深。
  晚霞沉,笑谁嗔?
  柿子高高,馋断好舌人。
  猴儿折枝忙解意,山不语,夜阑真。”
  作了半阕《江城子》,秦秣又乐得哈哈大笑。她这半阕词,可是把方澈好好挖苦了一通,让她再出一口恶气。
  “方澈,你要是对不上下半阙,你可就输啦!”
  秦秣回眸,笑弯了眼。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二十回:旷课的后来
  等秦秣跟方澈回到学校时,晚自习也快下课了。。c
  路灯之下,秦秣才发现方澈那一身狼狈样儿,究竟有多搞笑。他衣服裤子上爬满了泥巴草屑和一团团脏污,手臂上好几处蹭破了皮,那一双手掌,更是黑黑灰灰的看不出原来颜色。
  “这不正是十足的皮猴子么!”秦秣再次取笑,笑得一手指着方澈,嚣张之极,“你想了这么久,还是对不出我的词吧!小朋友,告诉你平常要少顽劣,多读书,看吧看吧,现在丢脸啦,输人喽!”她得意万分,同时深感自己终于找到一个可打击方澈的话题了。
  方澈的眼睛在灯光下莹润深幽,他微偏头,却伸出手,以指腹轻轻刮过秦秣的脸颊,然后轻哼道:“你比我好到哪里去?看你脸上脏的!”
  秦秣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小子黑手在她脸色一刮,她就是不脏也脏了!
  可是方澈已经提着那一大把柿子枝,转身昂头扬长而去,压根就没再给秦秣反击的机会。
  对于秦秣的这次逃课事件,F栋506寝室的女孩们虽然没多说什么,但可以看出,从这天以后,她们之间细细构建起来的友情隐隐破裂了。
  姜凤越发对秦秣不屑,她与陈双双特别交好,两人手挽手吃饭,干脆就脱离了以前的集体行动。而陈燕珊却总是眼睛闪亮地看着秦秣,表示对她敢于在开课第一天就逃掉晚自习的赞叹。吕琳两边劝慰,更亲近陈燕珊一些,赵雨虹则对谁都一脸亲切的笑。
  当然,王子毓是永远冰冷漠然的那一个。
  章国凡为此事直接就把秦秣拉入了不良灰名单,他也知道秦秣上学期在学校里闹出的事,所以对这个学生,他干脆就形成了放任自流的心理。
  “秦秣,我也不问你旷课的原因了。”章国凡把秦秣叫到年级办公室里,语带厌恶,“我不想听你的借口,你也不必跟我解释。总之你自己好自为之,如果这学期第一次月考你吊车尾,那就没什么说的,你看着办……”说完话,他挥挥手,十分不耐地让秦秣离开。
  这个大办公室里还有许多其他班级的老师,他们有的看向秦秣,表情漠然,有些看向章国凡,却脸带同情。
  仿佛秦秣就是罪恶的根源,会给章国凡带来无数厄运。
  秦秣何曾受过这般屈辱?她微微捏拳,挺直脊背,昂首离去。也是到这个时候,她才越发清晰的体会到,这个时代人对学生的看法是何等对比鲜明。成绩好的如珠如宝,成绩差的不如蔽履。所谓校园,纵是如何青春飞扬,也同样逃不掉这人情冷暖。
  章国凡平常在学生们面前是何等亲切慈善?但人有千面,当他不亲切慈善的时候,他同样可以漠如霜刀。
  秦秣不会妄自菲薄,她不需要这些人来看得起她,她明确地告诉自己,她不屑!
  第二天晚上,又发生了一件出乎秦秣意料的事。
  陈燕珊扭着衣角,坐在床上神神秘秘地问她:“秦秣,我听说,昨天晚上你好像是跟方澈学长出去了?”
  秦秣正捧着化学书在那里苦苦思索,闻言随口反问:“你怎么知道?”
  “天哪!”陈燕珊低低惊叫,“这么说是真的啦!方澈在学校很有名啊,很多人都认识他。听说他轻易不跟人说话的,可是昨天居然在女宿舍门口当众拉走了一个女生。我看你认识方澈,昨天晚上又旷课了,才猜是你呢。”
  秦秣根本没注意她在说什么,随口就“嗯”了一声,仍然苦恼地捧着化学书,与那一串纠结的分子式奋斗。
  “秣秣……”陈燕珊与秦秣的床头相邻,她爬到靠近秦秣的那边床头,伸手拉扯她的衣角,“没想到真是你啊,看来你真的跟方澈很熟咯?”
  “还行。”秦秣被陈燕珊扯得稍稍分神,略一思索道,“算熟吧。”她想起自己跟方澈认识以来的经历,再次肯定,自己跟这孩子确实可以算老熟人了。虽然方澈脾气别扭了点,不过秦秣把他当成小孩子看,还是可以理解的。
  陈燕珊却沉默了,她继续扭着自己的衣角,一脸犹豫。
  于是秦秣就着这难得的安静,又继续埋进化学书中,与那一堆碳氮氧铬等物做抵死搏斗。
  好长一段时间过后,就在秦秣渐入佳境时,陈燕珊又来扯她的衣角,然后很小声很小声道:“秣秣,既然你跟他很熟,那你介绍我们认识好不好?”
  “你说什么?”秦秣稍稍回神,脑子里仍然念着那个公式,压根就没注意听陈燕珊的话。
  小陈同学顿时涨红了脸,她一把扯掉秦秣手上的书,凑到她耳边,一字一顿道:“介、绍、我、跟、方、澈、认、识!”陈燕珊声音仍然不大,不过是凑在秦秣耳边,却足够她听得清清楚楚了。
  秦秣的脸色当即就古怪了起来,她轻声反问:“你确定是要认识方澈?”在秦秣眼里,方澈那就是别扭小孩加顽劣少年的代名词,这种小屁孩最难相处,秦秣根本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想要认识他。
  不过想到陈燕珊也不过是个天真的小女孩,秦秣就叹息了。
  “怎么不行吗?”陈燕珊已经鼓起了双颊,小嘴也微噘,气哼哼道:“准你认识他,就不准我认识他啦?反正看你长这样子,你们也不可能嘛……”说到后来,她仿佛感觉到自己不该拿秦秣的长相说事,又声音渐低,扭捏着不好意思起来。
  秦秣摇头失笑,她当然不在意这个。不过就算她在这个时候再教育陈燕珊,让她专心读书,估计她也听不进去,所以秦秣一转念,干脆点头:“行,下次碰到方澈,我跟他说说你。”
  在秦秣看来,方澈那脾气古怪的小屁孩压根就不懂什么是情意绵绵、雪月风花,让陈燕珊去碰个钉子也好,省得她满脑子少女情怀,不肯用心读书。
  再说了,方澈这人本质不错,陈燕珊也纯真可爱,如果他们真的对上了眼,想必也算是段不错的姻缘。宋人在这个年纪,其实都早结婚了,只是如今时代不同,大家都是学生,秦秣才觉得应该以学业为重。
  “你答应啦!”陈燕珊惊喜过后,思虑又更多了,“哎呀,那我应该要怎么跟他见面?哎呀,你要怎么跟他说我?不行,我是不是要先写封情书?不好吧,女孩子要矜持一点,最好等他写情书给我。不对呀,他会写情书吗?要不,还是我写?”
  秦秣:“……”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二十一回:一封信
  上课下课,食堂寝室,周末去茶馆打工,然后回家,这就是秦秣的简单生活。.
  一晃便到了国庆长假的时候,这期间秦秣也会偶尔觉得日子清苦乏味,但想到自己如今是在为自己的前途努力,她咬咬牙,还是将这清苦的日子坚持了下来。她确实不是当年的纨绔了,用心读书,有时候其实也很有趣。
  这其中只有一个小插曲是秦秣不能理解的。
  就是在后来,陈燕珊终于写出了一封情书,请秦秣帮忙转交给方澈。这本身没什么,古怪的是方澈的反应。
  当时离他们摘柿子刚过去三天,那天还是在晚自习前,方澈在女生宿舍门口找到了秦秣。他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一看到秦秣,二话没说就把袋子塞到了她手里。
  “这是……”秦秣扯开袋子去看,便见到满满一袋子都挤满了饱满晶莹的红黄色果子,“这是我们那天摘的柿子吗?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她心中小有惊喜,那一颗颗柿果,确实漂亮馋人。
  “我用石灰水泡了三天。”方澈的眉眼要比以前温和些许,虽然他的声调依旧冷冷的不怎么中听,“这就是脱涩,下次不要再问这种白痴问题了!”
  秦秣无视他的毒舌,笑吟吟地拿出一颗柿子放到眼前左看右看,这种历经艰辛才得到的东西果然比街上买来的要讨人喜欢得多。方同学虽然言行别扭,不过为人确实是不错的。
  方澈有一只手背在身后,秦秣微一瞥便见到他手上仿佛握着一管深红的的东西。
  “这是什么?”秦秣略微好奇,顺手便去扯方澈的手。
  方澈松手将东西递给她,这东西才全然现出形来,原来是一支漆着老红漆,坠着白玉坠子和大红飘穗的竹笛。看这笛身上隐隐刻有花鸟云纹,笛节之间缠着黑色的锦丝弦,那助音孔边用梅花小篆刻着“出云”二字,端是好一管精巧雅致的竹笛。
  “笛子?”秦秣轻轻将笛管在手中转了个圈,“谁吹?你会吗?”她的心里可从来不觉得方澈能通音律,如果连这个会打架会爬墙的泥猴子都能懂得音韵之道,那岂不是叫猴子不爬树,猫儿扯大旗吗?
  方澈冷眉一扬,正要说话,秦秣又将笛子塞回他手里,然后从裤子口袋中掏出一封信。这信封只有半个巴掌大小,粉红色的,瓦格纸做面,上面绘着十分讨喜的丘比特娃娃,精致得很。
  “给你的,记得好好看啊。”秦秣眨眨眼,看到方澈忽然变得傻愣愣地表情,顿觉又是好笑又是好乐。看这个老喜欢冷脸玩深沉的小屁孩再次破功,那种感觉,可真是恶趣味得很呐。
  “你……”方澈愣愣地接过小信封,眉头又皱了。
  秦秣向他挥挥手:“我先走了啊,你回去好好看信。这青春年少的,日子就是滋润哟……对了,你这柿子弄得好,我一定收着好好品尝,把它们全都吃光!”
  她笑吟吟地转身离开,也没听到方澈在原地小声嘀咕:“好像有点太突然了吧?怎么感觉不对劲?那个柿子润脾胃,据说可以美容,不知道有没有用?”
  秦秣心情舒畅地提着柿子回了寝室,然后小心收好,细细品尝,也没跟任何人分享。这些柿子来之不易,她每当吃到嘴里,感觉到那涩涩甜甜的味道,便觉得自己与方澈的情谊果然几近青梅竹马。唯一遗憾的,就是方澈不是女孩,而秦秣不是男孩。所以他们的青梅竹马,也就只能止步于青梅竹马。
  秦秣几乎是没有童年的,至少,她两世都没享受过小屁孩子过童年的感觉。今生就不必说了,她是中途上路,没赶上童年的好时光。而前世,作为侯爵府的嫡长子,秦大公子背负得太多,更不可能像普通人家的小孩一样,吵闹玩耍无忧无虑。
  那个时代的秦陌,刚出生不久便丧了生母,八岁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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