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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丑小鸭-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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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澈的眼皮轻轻抬起,大雨之中他视线模糊,但他微眯的眼角却泄露出一丝笑意。
只是秦秣看不到罢了。
孔哲忽然惊喜地大叫一声:“救护车来了!”
卷一:史上最囧变身 三十一回:不是灾难
车祸的当天晚上,医院给出确诊信息:方澈背部肌肉撕裂长达十五公分,左肩胛骨轻度骨裂,左侧第六、七两段肋骨后背部位骨折,以及多处韧带拉伤、皮肤擦伤等。.
这不幸中的小小幸运就是,没有伤到脊椎和内脏。像这种程度的外伤,好好休养两个月,也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秦秣怀抱着已经被擦干身体的小土狗,在这弥漫着消毒水味道的空间中轻轻吐出一口气,心中的滋味着实莫名。
在秦秣俯身帮方澈擦掉脸上雨水的时候,方澈在她耳边低声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的银行卡在右边裤子口袋里,密码是六个六,签名赵芷兰。”
秦秣当时的脑子实在没转过弯来,第一反应是方澈在交代遗言,第二反应是这人的密码怎么简单到这么弱智的境地,第三反应是他偷了谁的银行卡……
可怜的方澈,虽然做了英雄,但他的形象却就这么背离了“英雄”十万八千里——后来秦秣才想到,方澈也是未成年人,他还不能办银行卡。至于那个赵芷兰是谁,那就不在秦秣的考虑范围了。反正秦秣没钱,既然方澈有钱,这个时候不用,还什么时候用?难不成还等着医院宣布,不付医药费,不予治疗?
方澈被推进了手术室,秦秣到公话亭打电话回家,接电话的是秦云婷。不过秦秣没敢说实话,只是找了个借口:“姐,我碰到老同学,要小聚一下,今天晚点回家。”至于方澈算不算老同学,这个,勉强算吧?
交警来了,孔哲很气愤地描述了当时的场景,可惜那个时候没人能记下车牌号,那段路虽然有电子摄像,可当时大雨朦胧,所以想要找出那辆肇事的奥迪,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实际追究起来,那辆车的过错并不大,因为车子当时并没有超速,而秦秣和方澈也都是突然冲到马路上去的。
那辆奥迪的刹车其实还算及时,要不然方澈就不会只受到这种程度的外伤了。孔哲最气愤的还是那车子逃得太快,如果当时那车不逃的话,至少还能早点把方澈送到医院,方澈也不用命悬一线地在大雨中遭那么久的罪。
用孔哲的话来说:“奶奶个熊,那奥迪的司机真不爷们,敢做不敢当,没胆的小鬼,难怪开个总受车!”
秦秣不能理解那“总受车”是个什么意思,对孔哲的满嘴粗话也不敢恭维,不过不能否认的是,这小子还算有几分“好汉”的架势。
晚上九点,方澈依然没从手术室出来,孔哲拍拍秦秣的肩膀:“秦丫头,你还是学生,快点回去吧,晚了可没法跟你家里人交代。”
秦秣轻轻抚着怀里小土狗的脑袋,这小东西生命力十分顽强,受伤的右后腿已经被包扎好,现在睡得正香。
“孔哲……我不能走。”
孔哲的个头不高不矮,长方脸型,眉毛很浓,下巴上长着一茬短胡子,年轻归年轻,可他板起脸的时候竟也有几分威势:“小丫头你几岁?你以为你是谁?你会魔法,还是你会仙术?你在这里就能帮到方澈吗?你还不回去,你想让你家里人怎么担心?”
“这是责任!”秦秣的表情有几分不耐烦了,她讨厌听到别人叫她小丫头,而最无奈的是,她居然无法反驳。
“哟呵!”孔哲翻了个白眼,“还跟哥哥我谈责任了?黄毛丫头一个,你懂什么叫责任?啧啧,你该不会是看上方澈那个怪里怪气的小子的了吧?让哥哥告诉你,小朋友读书最重要,早恋是要不得滴!”
秦秣被他这一噎,反而笑了起来。她笑完了,轻轻哼道:“你有道理,你不嫌累,你就等着吧。我回去睡觉了……”
看上方澈?下下辈子也不可能!不过这种事情显然是没法解释的,孔哲这么说也等于是变相激将,当不得真。秦秣要真跟他辩解了,反而显得心虚,倒不如什么都不说。
“我会还你们的。”这句话秦秣也没有说出来。她不习惯说这种还人情之类的话,欠别人这么大的人情,她这也是头一次。
秦秣现在对方澈,其实也颇有点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的感觉。命都欠了,还怕别的什么?方澈这人嘴太刁钻,念念不忘要做债主,其实就算他不说,秦秣也不会忘恩负义的。可他那么一说,反倒把什么气氛都给破坏光了。
就如孔哲后来感叹:“这小子才真的是天下第一毒舌啊!就我这种水平,也只能说说粗话,比起人家那种转悲剧为喜剧,变完美为笑话的境界,我还差得远啊!瞧瞧人家,做完英雄之后,还能让被救的人不但不感激,反而破口大骂,啧啧,这强度,这境界……”
秦秣无言了,极度怀疑孔哲是想暗示什么。
难道孔哲的意思是,方澈已经伟大到为了不让她感激过度,所以故意破坏自己形象的程度?
这种猜测,简直就是惊悚!
秦秣抱着小土狗,转身就走。宁愿相信方澈是个逻辑混乱的暴徒,也无法相信方澈会有那种细腻的温柔心思。
回家的时候,秦云志第一个尖叫了起来:“二姐!你带回来一只流浪狗!”
秦云婷皱眉:“你淋雨了吗?怎么衣服皱巴巴的,还有的地方破了?你碰到什么老同学?你们不知道要躲雨吗?”
秦秣身上有多处擦伤,不过都不严重,她只是涂了些碘酒,也没怎么管。
秦云婷不等她回话,看到她身上的擦伤,面容更是严厉起来:“秣秣,你说实话,你究竟做什么去了?”她一边说着话,一边就拉住秦秣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你怎么受伤了,这里,这里……”说着说着,秦云婷抿住双唇,眼眶却微微泛红。她不再说话,只是晶亮的眼睛让人心都柔软。
秦云志也悄悄凑过来,伸手轻轻一碰秦秣的伤处,然后又触电般缩回手,眼睛瞪了起来:“二姐,谁欺负你了吗?是那个混蛋?告诉我,看我去教训他!”
“闭嘴!”秦云婷抬手又敲了秦云志一个脑瓜崩,“秣秣……”
“呵呵,我没什么,只是为了救这只狗,摔了一跤而已。”秦秣温和一笑,动作轻柔地抚摸着怀中小狗的短毛,忽然有种一颗心落地,浑身安详喜乐的感觉。原来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接受了这个家庭,原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个家,已经是她温暖的源泉了。
千年前的秦家大宅只有森严等级,千年前的秦陌只有玩世不恭。
而秦秣,已经不在千年前了。
这一瞬间,她的心中竟升起了一丝庆幸。
穿越,真的不是灾难。
断卷·絮语
故事写到这里,我的笔锋顿下,才忽然发现,原来可以断卷了。.
以前喜欢写个卷末语,可是有读者会问,卷末语都出来了,故事结束了吗?
我瞪大着眼睛,小心脏一跳一跳——结束?哪里有?没这么快吧?我还没写过瘾呢!
其实构造一个故事,最先沉迷的,肯定是作者。我会爱上我的主角,随她悲而悲,随她喜而喜。我也会喜欢一些配角,希望他们的形象通通丰满,希望他们可以不只是背景板,而是一些实实在在的,能让人印象清晰的“人”。
这个故事来得突然,我投入的也很突然。就像是走在小路上,忽然因为一朵小花而停下脚步,我从花儿里,看出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未必有多么宏大,但她可以像这朵小花,是欢快的,馨香的,向往阳光的,也是敢于承受风雨的。
我其实是个木讷的人,但不知怎么,却写过一些色调浅蓝的忧郁故事,想要跳出去,其实不是那么容易,却又这么简单。
风格这种东西,是我一直追求的,也是我总想打破的。我害怕定式,那会使我难以进步,我也害怕奇想,那会使我难以掌控。可是想要突破,就总要迈出这一步,而怎么掌握这其中的度,需要经验,需要反复思考,也需要不断调整。至少,我不是天才,在我的经历中,写小说没有捷径,只有积累。
厚积薄发,也许我还没到这一步,但我会不断努力。
相比较起我的第一部小说,我想我还是有所提高的,至于究竟能不能突破,我只能期待,却还不敢定论。
这些啰啰嗦嗦的话,也只是我断卷之时忽有所感,与正文无关。如果朋友们有耐心能看到这里,那么小墨万分感激。我没有学会超脱,我是凡人,是俗人,希望得到支持,这会使我更有动力。
我曾经想过,写小说可以仅仅只为了自娱,可后来还是发现,其实我并不是那么耐得住寂寞的。自娱,很需要勇气,一个人自得其乐久了,时间都会将人啃噬得恐慌。工作之余,如果还有一些爱好能与人分享,那真是一种万分美妙的感觉。
我会发现,我不是一个人,我的唠叨居然有人愿意听,我的幻想能够流淌,我无法不感激。
故事的下一卷就要开始,秦秣会自己走入她的新世界,我会跟随她,一起去看她的快乐,她的烦恼,她的矛盾,她的忧愁,她的努力,她的取舍。
从十五岁到十八岁,这是多么美好的岁月,我想不管多少年以后,人们都不会忘记那样单纯的青春飞扬。纵然那其中不乏晦涩与叛逆,纵然许多人在那个年代一再强调青春的伤痕,但是那样诉说忧伤的权利,不也正是青春的赐予吗?
真正走过那段岁月的,反而不会再去表述什么。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其实我不觉得这是一种贬斥,站在回味的角度来看,少年的忧愁同样是真实的,少年的快乐也是鲜活的。
强说愁也有强说愁的可爱,也许多年以后,人们会觉得年少等于轻狂,可谁没有年少过?但有马蹄疾,何不春风得意?
带着宽容的微笑,去碰触那段既像是尘封,也像就在当时的岁月。构筑一些似乎是虚构,又仿佛就在身边的人,再加上一点幻想,一点对于美好的想望,我想,我会快乐的。
愿所有的朋友们,年少的珍惜青春,稍长的扬帆破浪,我们走在时代的节点上,永远不忘把握幸福。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是不是有些时光,你永远也忘不掉?就像是多年前曾经随手夹起的一页书签,某一日打开,书签已泛黄,你却发现,原来书页的内容早已深深印刻在脑海——那是最没有忧愁,也最喜欢说忧愁地时代,纪念我们的花季雨季。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一回:关门放狗的新生活
琥珀色的双瞳滚圆湿润,微翘的眼角带起凤尾的狭长,竖起的两只耳朵短短的,尖尖的。秦秣伸手去拨弄这小东西眉心处的短毛,于是小狗就惬意地眯起了眼睛,嘴里发出低低地呜呜声,仿佛是小兽在享受母亲的抚慰。
当然,秦秣并没有被小狗当成了狗妈妈的自觉,她感觉到这小东西的温顺乖巧,于是又忍不住伸出双手轻轻捻起小狗的耳朵,左摇晃,右摇晃……
小动物原来是这么可爱的。
秦秣伸手揪住小狗的后脖子皮,一把将小东西抱在怀里,然后嘴角翘起,傻乐着笑了。
厨房里传来饭菜的烟火香味,秦云志放着喜羊羊与灰太狼,正不时发出傻乎乎的笑声,秦爸还是在看报纸,秦云婷则猫早卧室里,也不知道正忙活些什么。
“叫什么名字?”秦秣揪着小狗的一只前爪,小东西的微微挣扎自动被她无视,“其实你洗干净了还挺白的嘛,要不就叫小白?什么?你抗议?你有抗议的余地吗?好啦好啦,主人我没有虐待小动物的癖好,看你这小不点的样子,就叫斑斑吧!不点不点,不就是斑斑吗?”
小狗的喉咙里滚过咕噜噜的声响,它的后腿还没痊愈,所以想在只能蹬动前腿。可是,“不行?你想不答应?哼哼,到了我的手上就没你说话的份了!斑斑,斑斑,以后就叫斑斑!”秦秣说到得意处,又呲着牙,笑了起来。
秦云志恶寒地打了个抖,嘟囔道:“二姐,你正常一点行不行?你的笑声很可怕啊……”
秦秣斜了秦云志一眼,又认真地看着手上的斑斑,一本正经地教育它:“斑斑你要记着,我叫秦秣,是你的主人,你是我养的小宝贝。以后我叫你往东,你不能往西,我叫你关门,你就要放狗!知道了吧?”说完话,她又斜眼看着秦云志,仿佛在说:“哼哼,小样儿,以后你敢不听话,二姐我可就放狗喽!”
“二姐,”秦云志很无奈地说:“你那狗没杀伤力,真没杀伤力。”
秦秣轻哼:“我会养出杀伤力来的!”
秦沛祥从报纸中微微抬起头:“秣秣,你要养这狗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得先把狗证办了。”
秦云婷的声音从小卧室里传出:“秣秣,明天姐姐带你去办狗证。你还是未成年人,不能养狗,你这狗只能先养到姐姐名下。”
秦秣愕然片刻,她实在不知道狗证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养狗,不过这显然是常识,她也不好发问。
“对了,姐,我明天要上班,四点以后才有时间。”秦秣现在依旧是在茶馆打工,下班后她会先到医院去探望方澈一小时,然后回家吃饭和温书。方澈的伤势已经稳定,不过他是个奇怪的人,受了重伤却没有家人相陪,也没朋友去看他。好像他天生就是孤家寡人一个,自生自养,还挺滋润地长到了这个大个。
在这种情况下,秦秣虽然不能整天陪着他,但每天抽空看看他还是必要的。孔哲偶尔也会去探望方澈,秦秣碰到他不少次,渐渐的两人倒结为了好友。孔哲刚刚大学毕业,现在是个混得比较落魄的小程序员,不过这人骨子里有几分豪气,是个颇为仗义的人。秦秣以前从没结交过这种带着草莽气息的汉子,跟孔哲却是难得的投缘。
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生活圈子,当年的秦大公子习惯了高高在上,整个世界也只局限在那一片面具般的奢靡当中,自然无法看到真正的世界有多广阔。现在的秦秣,有时候甚至会觉得孔哲的粗口很有趣,这一转变彻底诠释了何为“近孔者黑”。虽然秦秣自己不说粗话,不过要她这种自诩文采风流的“世家公子”安然欣赏粗话艺术,孔哲确实也够强大了。
虽然,孔哲与当年的那位孔圣人有着同一姓氏,不过很显然,那位老祖宗的礼仪修养孔哲可没继承到半点。
“秣秣,四点太晚了。”秦云婷从卧室里走出,她斜扎了一个马尾,打扮得清爽又不失端丽,“如果是四点,那狗证就得分两天办。我们要先给狗狗开建康证明和接种疫苗,然后再去派出所。”
秦秣听着有点眼晕,这个年代果然还有很多她所不能理解的东西。简简单单养一只狗,居然也这么复杂,还要去派出所?派出所是什么地方?那不就是衙门吗?养只狗都要到衙门登记,现代的官差够辛苦。
“两天就两天吧……”秦秣的声音低落下来,她一转身斜靠到沙发扶手上,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可怜的斑斑从她的双手中解放出来,一个翻滚从她身上落到沙发上,又从沙发上啪地掉到地上!
“嗷呜……”小狗低低地痛叫,完好的三条腿开始努力撑起身体。可惜它的那条伤腿实在不争气,所以小东西摇摇晃晃了好一会,终于还是四肢一软,又噗噗地滚在地上。
“哈!小东西现在知道没了主人我,你有多难过了吧!”秦秣乐不可支,没心没肺地大笑了起来。
秦云志悄悄地做势,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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