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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明朝完本-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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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抚党馨知道这是勃拜的小伎两,但他又很想得到些军功,就上报了朝廷,说他准备拜前去平叛——党馨是想趁勃拜和火洛赤两败俱伤之际趁火打劫。
但是这个情况锦衣卫不知道,万历当然更不知道,他现在想着,火洛赤不过就是个小部落,就算是与其他几个部落联合也不是李成梁的对手。现在的关键是,自己看这个朱一刀很是顺眼,之前的功绩上不得台面,要是想把这个人扶起来,还是得让他有些军功。
现在火洛赤进犯倒是个机会,可以让这个家伙去镀镀金。
可朱一刀不干啊,他一听说是让他去参与平叛把头摇的跟什么似的:“陛下,您是不知道啊,我现在想沈慧想的睡不着觉,就琢磨着等这边事了了就回县城一趟,去看看她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您总得给草民,不,是臣一点时间休息一下吧?”
万历脸不禁沉了下来:“在你的眼里,我大明的边疆还没有一个女子重要吗?!朕已经说了,自然会把她接到宫里,让太医好好地给她治病。君无戏言,你莫非以为朕在给你开玩笑不成?!”
朱一刀一见这位爷摆起了皇帝的架子,就知道这事恐怕黄了,他想了想,对万历说道:“陛下,那您先把沈慧接过来,我再去宁夏行不?”他在心底里还真是没太把这个皇帝放在眼里——谁让万历只要一和朱一刀在一起,就没个皇帝的样子?
万历苦恼地挠了挠头,他也在为朱一刀头疼:这个朱一刀,还真没把自己当皇帝!昨天打斗地主赢了朕几十两银子,朕都没说啥。今天让他做点事情,也是为了他好,居然还挑三拣四漫天要价!
老朱眼珠子转了转,有了主意:“要不这样,咱们比大小吧!我要是大,您就得把沈慧接过来;您要是大,我二话不说,立马八百里加急奔去宁夏!”
万历大喜:“这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哦!”
他对自己比大小的技术还是非常有自信的。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运气好,每次比大小江飞这些人都输得一塌糊涂,朱一刀也没赢过几回,搞得万历喜不自禁,直说朱一刀怎么不早把这种玩法给创造出来?
现在老朱自己提出了比大小来决定,万历真是在心底里暗爽:等会让你输得心服口服!
但是结果却让万历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三局两胜,万历竟然一局也没赢!
老朱促狭地眨了眨眼睛:“怎么样?皇上可是要兑现诺言呐?”
万历气红了脸:“不行!再来三局!”
三局又是万历输了。他抓破了脑袋,也不知道自己今天运气怎么这么差。不行,今天要好好修修运气!
无奈之下只得答应老朱,先让他看到沈慧再说。
老朱心里那个开心啊,干脆这几天让万历赢了个痛痛快快,万历很没有形象地把那些碎银两都搂进怀里:“都是朕的,谁也别跟朕抢!”
沈慧没过几天就被送了过来,她神智还算是清醒,就是全身瘫软,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老朱心疼地眼泪都掉了下来:“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沈慧艰难地笑了笑:“一刀哥别担心了,我没事的,朱大说了,他要帮我找御医的。你一定要多帮帮他,朱大哥哥是好人。”
万历居然没有告诉沈慧他的真实身份!
这让朱一刀很是意外。他坚持认为是万历为了安他的心,故意在沈慧的面前说了自己不帮自己的忙,以博得沈慧的同情,好让沈慧在老朱的面前为朱大求情。老朱很是无奈的点了点头。
其实朱一刀不知道,万历在沈慧的身上找到了久违的亲情。从小母后对万历就极为严格,包括张居正也是一样,其实他不喜欢那些强加给他的巨大的压力,他只是一个性格稍显懦弱的孩子。逃避面前的一切,一直是万历心中挣扎所在。
只有在沈慧的面前,这个就像自己妹妹一样的女孩,让万历觉得,原来自己可以这样开心,这样轻松。难怪朱一刀被这个不怎么漂亮的女孩给迷得死死的。有这么一个妹妹,很温馨。
让万历拿沈慧去要挟朱一刀,他是绝对不会这么干的。
第二十九章
快乐的日子总是很短暂。很快,沈慧要被护送回京城,那些缴获的银两也要一并回京,只留下老朱在路口,眼巴巴地望着远去的马车。
老朱遗憾地轻轻摇了摇头,转过身一把把万历拍在肩膀的手打了下去:“就知道你来找我没好事!说吧!还有啥需要我干地!”
朱一刀睁大了眼睛:“我可不是神仙!这没有粮食,臣也是没有办法呀!巧妇还难为无米之炊呢!”
“我倒是有个办法,就是得让你多多辛苦一点……”万历阴笑着眯起了眼睛。
老朱最怕的就是他这个表情,只要万历一作出这种表情,那一准是没有好事。
“你不是去平叛嘛!那些部落定有不少粮食,包括勃拜,你能不能想想办法,别让党馨那老狐狸把粮食给吞了,把它弄到河南来?”万历不好意思地冲朱一刀笑道。他似乎也知道,朱一刀没有什么好办法。
老朱气的重重一跺脚:“我要是想到办法了,你给我什么奖励?!”
“北镇抚司千户!手下还有一卫五千兵,赐爵男爵,可世袭罔替!”万历好像早就想好了似的立马张口就来。
“这可是你说的哦!不许反悔哦!”老朱心中一喜,赶紧答道。他还是知道北镇抚司的能量的,终其整个明朝,锦衣卫北镇抚司只负责诏狱,也就是只对皇上负责,吏部刑部兵部这些全部绕过,可以说是皇帝的亲信单位了。
老朱还知道,这手下的五千兵可绝对不是军户那些兵了,那可是绝对的精锐所在。万历说不定想让自己把这五千兵全部训练成江飞那样的锦衣卫战士!这手里一旦有了兵,如汪铭清之流要是再想对自己怎么样,也得掂量掂量这么多兵万一闹将起来可不是好玩的!以后沈慧他们的安全也有保障了!自己甚至可以派一队小旗悄悄守护着秦密他们一家。
最关键的是,那些文官们虽然不屑于锦衣卫的猥琐,还是比较在乎自己身家性命的,不是极为特殊的情况,他们是不敢为难于锦衣卫的千户,尤其还是北镇抚司的千户。
北镇抚司在文官和宦官的眼里,都是极力拉取的对象,又怎么会轻易地主动去得罪!
万历也是很开心,他虽说已经料到朱一刀不会怎么拒绝,但是答应的如此爽快,还是让他觉得这个人要比那些老奸巨猾的朝臣们好得多。好控制的多。
老朱去房间里见了沈慧最后一面,沈慧很是舍不得,但又没有办法,她知道老朱是去做大事去了,也是为了自己。所以她轻轻地从脖子上取下一个项链来,赫然就是老朱送给秦霄的那个。
沈慧轻笑着说道:“秦霄姐姐让我把这个还给你,她说这个可以给你带来好运,希望你在外面可以一直带着它。”
老朱这个时候蓦然地想起了那个清亮的大眼睛,马车上那双一眨不眨盯着他的那双大眼睛。
不过可惜,双方身份差距太大,而且老朱已经有了沈慧,若是让秦霄做小,就算她同意,她老子秦密也不会同意——老朱邪恶地想着。
“不许乱想!秦姐姐说了,如果你要是能够做成一番大事业……”沈慧的脸红得像个苹果。
朱一刀哪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当时就喜的一蹦三尺高!哇咔咔,那岂不就意味着可以双飞了?
但是老朱立马又蔫了下来,沈慧的毒估计不能再拖了,再拖只怕会有性命之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把沈慧平安地送回京师。
不能不说万历的安排还是非常妥当的,护送沈慧的锦衣卫们先行,然后才是这大批的银两,万历自己暂时不回去,不过会保证他自己和银两的安全——他还没有玩够呢,不管外面的生活是酸甜苦辣,绝对要比大内之中那种压抑要好得多。万历不愿意回去,但他又不能待太长的时间,于是伟大的万历同志又做出了一个疯狂的举动:把沈慧送回去的同时,把皇子朱常询给接过来。
老朱当然是不知道他的举动,要是知道的话肯定会极力的反对。而且朝堂之上一定会彻底地炸开锅。东厂的那些番子门可不是吃素的。但是现在东厂已经被打压的不行了,自保的精力都没有,哪有精力去管这些事情。
等待的日子是漫长的,虽然万历时不时地和朱一刀打打扑克,吹吹牛,朱一刀还是掩饰不住自己心里的期盼。
这次完成平叛后就可以回京师了。那地方虽然不如边境险恶,但是危险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边境。希望这位喜欢玩的万历能罩住自己。而且万历信誓旦旦地保证一点危险都没有。
万历当然藏书丰富。老朱看到他手里线装本的《三国演义》,眼睛都直了。万历没想到老朱居然也喜欢看着书,于是俩人就着书里的内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当然,朱一刀版本的品三国也让这位皇帝大开眼界,虽然他并不知道这是老朱剽窃的结果,他还是很欣然地接受了老朱的说法。朱一刀很惊奇,万历的思想还是比较开明的嘛!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也是比较强的嘛!
万历不屑地撇撇嘴:“那蛮夷之国的利玛窦来京,他讲的东西要比你讲的好得多!朕不也是接受的很快!”说完还得意地拨弄了下自己的头发。
老朱立刻不顾一切地抓住了万历的衣领:“什么?!利玛窦现在就在京城?!”他没道理不惊讶,利玛窦是什么人,是西方在中国传播文化第一人!老朱是知道利玛窦的,只是不知道他来的这么早。难道历史因为自己的到来被改变了吗?
万历拍掉他的手,惊慌失措地拍打着自己的衣领:“你的手把朕的衣服都给弄脏了!你也认识利玛窦?那可是个大学问家,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呢!——你怎么会知道他的?”
老朱语塞,搪塞道:“我在南洋之时就知道他的大名,他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大学问家,皇上你可一定要把这家伙留在大明。这家伙浑身上下都是宝啊!哪怕用十个神机营也得把他留在这里!”
万历奇怪地看了老朱一眼:“他真有这么重要吗?我觉得他讲的很多东西大明都没有,真有他说的那么厉害?”
“何止是厉害!皇上你要是把神机营的装备到时候也给我那个千卫装备上,我保证横扫整个草原加大漠!”老朱立即满嘴跑火车道。他也不知道现在大明的火器到了那种地步。
万历的眼睛立马就亮了:“这可是你说的哦,不许反悔哦!”
“那是当然!君无戏言……不对,臣无戏言!”
“好!等你这次从宁夏回来再说!”
“……”
第三十章
朱一刀走在那荒凉的戈壁上,内心充满了悲哀,好不容易以为可以摆脱这一切,没想到还得重新开始。身后的江飞倒是饶有兴趣地看着周围的景色,他从来没到过这么荒凉的地方。
这个该死的戈壁大沙漠,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尽头?
“我们不知道有多少兄弟,在这条路上远去,再也没有回来……”江飞的情绪忽然暗淡下来,他想起了那些被派往大漠执行各种任务的锦衣卫兄弟。
老朱也是唏嘘不已。大家只看到锦衣卫的残暴,可怕,却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为大明的安全付出的牺牲。那是以生命作为代价啊!有些人光是嘴上喊得**,实际上真要让他们为大明做点事情,却艰难地跟什么一样。
不知道那些所谓的清流,是不是也是这样?
江飞慢慢地为朱一刀叙述着大漠上的一切。这里本来在数百年前是有个古国的,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渐渐地找不到了,只剩下村庄的残垣断壁。之前那些去西域的行商,是必须要经过这个村庄的,但是由于村庄的没落产生了一些谣言。
说是村庄的人们得罪叻大漠之神,因此受到了神的咀咒。
那个村庄是因为疫病几乎在一夜之间所有人都死的干干净净。这是锦衣卫弟兄传回来的真实消息,那名锦衣卫也因此而丧命。
所有人都视这条路为死亡之旅。但是只有锦衣卫的人才知道,经过那无法抵抗的岁月流逝,大漠那无情残忍的气候,早已把那不知名的瘟疫消磨在了时光的旅途中。
所以也只有锦衣卫敢走这条路。
“这个村庄……叫什么名字?”老朱越来越觉得这个村庄似乎就是后世的那个大发现。
“行商们都叫他难楼,但是只有我们才叫他楼兰。”江飞非常自豪地介绍道。
原来它就是楼兰古国!
老朱执意要去那片早已被荒废的村庄遗迹去看看,大家拗不过他,也只好顺从地一起去那里游览一番。其实大家也都没去过那里,只是知道有这么个地方。
走了大半天,老朱激动地看见楼兰古国遗迹就在眼前!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倒塌的房屋,城墙依稀可见,还有水井,牲畜栏……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这里曾经是那样的发达,是那样的富有活力。
走在尚可辨认出的街道上,老朱惊讶地发现,现在的楼兰古国保存的远比后世完整,真实。那就意味着……自己说不定可以找到那具女尸?老朱恶搞地想到。
村庄的后面是一片墓地,还好现在的环境没有后世那么夸张,沙漠化的还没有那么厉害,墓地上一些碑文,依稀可见奇怪的字迹。
“这些字迹现在没有人懂了。我还是校尉的时候听一个百户说起过,本来宁夏有一户人家还认得这些古文,可惜那户人家在战乱中被灭族,现在没有一个人认得了。不然也许可以知道宝藏在什么地方。”江飞舔了舔嘴唇,眼神里露出一丝贪婪。
“不用想啦,就算是有,也会被埋在戈壁的最下面,除非你有兴趣掘地三尺。”老朱还是恶搞地对江飞笑道。
转来转去,老朱还是放弃了对女尸的探寻。自己毕竟不是考古专业的,不然可以看见那具女尸破败前的样貌。
“这里有人!”一个锦衣卫惊恐地大叫起来,刷地拔出了腰刀,像是被马蜂蛰了一样急速跳到一边。
老朱他们赶忙过去查看,结果他嘴张的大大地半天收不回来:赫然就是那具自己怎么也找寻不到的女尸!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这女尸身上的绸缎还依稀可辨,就连头发,表情,身上的饰品都保存的非常完好,就是摆出了一个怪异地姿势:她的左手捂着嘴巴,右手指着地上一处凹陷,好像是发现了什么恐怖东西一样。
不对啊!朱一刀觉得奇怪非常!记得后世发现女尸的时候,是在一个墓地棺材里面啊!现在怎么会冒出来一具露在外面的干尸?!
大家顺着那女尸的手向地上看去,这里有一处凹陷,看得出经过漫长的岁月,沙砾已经把这处凹陷给填满了。很像是一个洞穴,或者是地洞之类的。
该会是什么呢?
江飞指挥着大家把凹陷里的沙砾往外搬,这村庄里居然还有盆,锅之类的用具尚未破败,还可使用。只是这个凹陷,现在应该称之为坑,却怎么也挖不到底。
老朱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大,他觉得这个女尸临死前指着这个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从中爬出了什么东西?不然女尸怎么会是这样的姿势?
而且最古怪的,是整个遗迹都找不到第二具尸体,也就是说,这具女尸保持这么长时间的不腐,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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