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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解析-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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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书不是简单的摆放整齐,是按照字母的顺序排列的。她的书包得非常漂亮,是那种可以包出四个角的包法,整个书皮裁得恰到好处,找不到一点儿毛糙。模型也不是随便放的,每一个模型都被编了号。”雷诺说,“不仅如此,每个模型摆放的地方也有标记。说明她不仅是把模型按照顺序排列,而且每一个模型都要精确地放在原来的地方。”停了一停,说出了结论,“游菁菁患有一定程度的强迫症。”
叶知远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怪不得那天,你要特别问游老伯,书和模型是谁整理的。患有强迫症的人,喜欢一切都井井有条。一般人觉得不必要介意的小事,在他们眼里却无法忽略。难怪她的生活总是那么的有规律,我就说嘛,都像个机器人了。”
雷诺继续道:“我想那天的情形是这样的。市立图书馆每天下午两点准时开放,游菁菁每次也都是两点准时到达,所以她都可以坐到自己的固定位置。可是那天因为公交车出了事故,不得已迟到了一会儿,于是,她的固定位置就被那个男人坐了。”
“游菁菁的性格比较内向,而且本来就是公共场合,她不好意思主动开口要求男人让位,只好坐在了男人对面的位置。但是男人感觉到了游菁菁的不自在,于是主动提出要和她换座位。这是一个很敏锐很细致,也很有修养的人。”
叶知远“哦”了一声:“我明白了。就是这么一换座位,也换来了游菁菁的好感,方便他们开始交流。可能一开始只是随口说两句,既然是在图书馆,自然也会问问对方看什么书。结果发现大家都是同道中人,越聊越投机,以至于游菁菁第一次延迟了离开的时间。依照她的为人,不会突然改变读书的口味。她借的最后一本书,很有可能是那个男人推荐她看的。”
想到这里,叶知远真明白了,看了一眼那本了因山传说新证,对雷诺道:“哥,等你看完了,也借我看看。”
雷诺笑着点了点头。
他们借的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一种接近凶嫌思想的可能。
玻璃窗外的太阳渐渐下了山。天边白色的云朵渐渐飘红,尤其中间透着一点橘黄,看起来像白水锅里煮的一颗嫩嫩的糖心荷包蛋。再后来,连那红色都逐渐褪去,天边只剩下灰蒙蒙的一片。四月里还是早晚凉。不等月亮爬上来,冷风就先吹了起来,黑暗像浓墨一样泼了出去,很快占据了整个天空。
空荡荡的大办公室里,人都已经走光了,白色日光灯下只有雷诺形单影只。时针嘀嗒嘀嗒地走过一分一秒,洪亮地敲响了子夜的到来。游菁菁案的所有线索,都摆在他的眼前,他已经反复看了六个小时。眼睛酸涩得发红,头脑也因为过度思考而阵阵锐痛,仿佛有数不清的蚂蚁正在啮咬每一个神经。
雷诺只得抬手关了灯,闭上眼睛深深一呼吸。
下午去完了图书馆,就核实了女管理员提供的情况。那天确实发生了一次小车祸。正是因为这偶然发生的小车祸,让游菁菁遇到了不该遇到的人。
他和叶知远又联系了游菁菁的父母和朋友。问他们,游菁菁生前有没有收到过什么礼物,或者多了什么东西?为此他们特意检视了一遍游菁菁的所有遗物,答案是没有。这说明,那个凶手从来没有送过东西给她。
技术部把游菁菁的电脑也捣鼓了一个彻底,依然没有一点儿线索。哪怕是关于那个凶手的一张照片、一点文字。
游菁菁的的确确死在一个她爱的人手里,可是那个人却如同幽灵一样,叫人找不到一点痕迹。他还是认为凶手一点都不爱游菁菁。没有哪个人可以和心爱的人交往,却如此的不留痕迹,连一份礼物都没有送给她。简直就像他早就料到游菁菁会发生不幸,所以他小心谨慎地游走于每个人的视野之外,要所有的人都找不到他。既然凶手不爱游菁菁,自然也不会因为感情纠纷而杀了她。可惜这些都只是推论,没有证据。仅凭目前少得可怜的资料,也只能暂时定为情杀。
不管有多么的不甘心,这件案子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除非有新的线索出现。
第15章 金丝雀之殇(1)()
一眨眼的工夫,炎热似火的夏天就只剩了一个尾巴。除了中午还有几分火气,一到晚上,便很有些秋天的气象。
于谦和在窗前站了一小会儿,还是决定换一件稍厚一些的外套。
今晚他有一个约会。很重要。
他选了一套深蓝色的西装。剪裁合宜,正衬托出他颀长的身材,深深的蓝色,也很适合他白皙的皮肤。
镜子里的人文质彬彬,长身玉立,从头到脚都无懈可击。
有人说,女人是只看外表的动物,一个俊帅的男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消除她们的戒心。于谦和觉得,说这话的一定是个男人,而且不懂什么叫五十步笑百步。又有几个男人不是只看外表而去挖掘内在?就是那些愿意花些时间和精力去挖掘内在的,又有几个能说一点儿不受外表的影响?
第一眼总是看外表的。就算不喜欢,至少也要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然后才会看第二眼,第三眼看得更多、更深。
就拿他来说,他也总是可以从众多人中一下子就看到自己喜欢的外表。他特别喜欢女人的某一部分外表。而且,他也觉得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相由心生的。不会观察的人,呵,就算你把内在剖开放在他面前,他也未必看得懂。而会观察的人,一样可以从外表看到内在。
对于谦和来说,比起摸不着抓不到的内在,外表上的痕迹倒是更真实呢。
今天即将约会的对象,是一个让他觉得很完美的女性。
当然,完美的标准因人而异。
绝大多数男人第一喜欢女人的乳房,第二喜欢女人的臀部。
海峡对岸的那位李敖先生说,他最喜欢的女性部位,是腿。
战国末期的著名刺客荆轲曾对一位抚琴宫女的手发出赞叹。结果燕太子丹就将那宫女的双手斩下,放在一只极其华丽的盒子里送给了他。
在美国,还曾发生过一件有趣的离婚案。确切地说,有趣的不是离婚案本身,而是妻子提出离婚诉求的原因:她的丈夫根本不爱她本人,只是疯狂地爱着她的双足。
于谦和还认识一个男人,那人最爱女人的耳朵,举凡是有一双漂亮的耳朵,即使是魔鬼的面孔天使的身材,他也一样会如痴如狂。
于谦和也有最喜欢的女性部位。较之以上形形色色的答案,丝毫不逊色。
在他的标准里,对方也是无懈可击。
他最后对着镜子微微理了一下头发,露出一抹满意的浅笑。
当他开门离去,一阵夜风趁机从拉上了一半的窗户轻轻吹入,拂动了雪白的窗纱,也拂动了一个挂在窗沿上的风铃。风铃很独特,既不是玻璃的,也不是陶瓷的。即使再大的风,也只能让它发出一些沉闷的撞击,像极了某种余韵未消的低吟。
夜色渐渐浓厚起来。可惜的是,城市的夜空里看不到星星,只有一盏一盏闪亮得很肤浅的霓虹灯。
一个美丽的少女走进了一家名为雨花的西餐厅。很多店喜欢在招牌上写上高级二字,但其实并不高级:摆出来的碗筷会油腻腻的,端上来的菜肴也一般般,就连桌布上都难免烙上两个烟洞。真正高级的西餐厅并不需要带上高级二字,正如真正著名的人物并不需要标明著名二字。
区区两个字,实在单薄得很。没有意义。
雨花就是这样一家不需要带上高级二字的西餐厅。
少女穿着一身便装进了后面的休息室,在那里,另外一位叫孙黎的女孩已经先到了。孙黎也很清秀,但比起少女却还略逊一筹。两人一起换了同款色的纯黑细肩带礼服,孙黎从琴盒里拿出了一把泛着浅金色光芒的小提琴,轻轻地,做最后的调音。少女则活动着手指,让手部肌肉柔软起来。她们习惯在表演前的小小空当里,闲聊两句。
“你今天好漂亮。”少女微笑着说。
孙黎便也笑了,带着些微羞涩:“是吗?”停了一会儿,忽然道,“今天是我最后一次表演。”
少女不觉一怔,正在舞动的手指停在了一个可笑的造型。她有点儿不知所措地将双手放在腿面上,问:“你要辞职?”
孙黎放低小提琴,垂着漂亮的睫毛“嗯”了一声。
“为什么?”
孙黎笑了一下,抬起头眼神很温柔地看了她一眼。像是要告诉她答案,可是有人恰在这时敲了敲门,催促道:“到时间了。”
孙黎便一下子收起了那温柔的眼神,答了一声:“知道了。”便拿起琴弓率先起立。
少女也只好先抛开心头疑问,和她一起向餐厅大堂走去。
大堂的正中央,有一道人造小型水帘半掩着一个仅容纳两到三人的舞台。一架黑光流离的钢琴正安静地陈放在那里。少女轻拎起曳地裙摆,慢慢地走到钢琴前坐下,端庄秀丽得如同一个即将在圣母面前忏悔的淑媛。她将十根修长纤细的、有如削葱的手指极轻地放到了黑白分明的琴键上,立在钢琴旁的孙黎也将小提琴架在了颈窝。琴弓柔和地落了下去,与此同时,清澈的钢琴声也轻柔地响起,一曲德沃夏克的幽默曲随着小水帘的轻微水声流淌了出来。
客人们很安静地用餐,侧耳聆听她们的演奏。一曲终了,便响起一阵礼貌的掌声。
少女有点儿羞怯,却也自喜地笑了一下。就在这时,衣冠楚楚的侍者一手端着托盘一手背在身后向她走来,托盘里是一朵开得正红的玫瑰。等到侍者立定在她面前,她才发现玫瑰下还压着一只白色的折叠卡片。
第一次收到玫瑰让少女绯红了双颊,心怀忐忑中又藏着一丝期待。毕竟,玫瑰加情书是永恒不变的经典组合。她先拿起玫瑰略带羞涩地轻嗅了嗅,而后,一边偷偷猜测卡片里会是什么样的甜言蜜语,一边伸手去拿卡片。
便听咔啷一声,一枚沉甸甸的钥匙从卡片中滑到了托盘上。
她有些迷惑地拾起钥匙看了两眼,展开了卡片。里面写了一个地址,一栋别墅的地址。
她抬头朝衣冠楚楚的人们扫视了一圈,最后眼光落在一个长相颇清俊的男人身上。男人大概三十出头,冲她点头一笑,衣着和举手投足之间都显示出了良好的修养。
少女本能地回头看了孙黎一眼。孙黎却没有看她,正毫无所觉地调弄小提琴。她想起第一次见到孙黎,对方就意味深长地笑着说:“很快你就会有收获。”
她又低头看了看掌心的钥匙,一只手慢慢握成拳头。然后抬起头,也向男人回以嫣然一笑。
那之后,少女的情绪就一直沉浸在一种奇特的激动里。脸上一直是烫的,十根手指一直在细细地颤抖。弹琴的时候错了好几次。
原以为会被孙黎责备,但孙黎只淡淡地看了她几眼,一直到结束演奏,回到后台也没有透露半点儿不满的意思。
她只在临走的时候,有点儿忧伤似的在少女面前定了一定脚步。少女以为她有很多话要说,谁知她只简简单单说了两个字:“保重。”
然后,孙黎就拎着自己的小提琴离开了。那样的迅速,似乎她离开的绝不只是一份工作、一家西餐厅,而终于可以从现在的生活抽离了。
少女怔怔地听着孙黎的脚步声越走越远,忽然感觉到一阵孤独。她觉得自己被剩在了这里。
她一个人坐在镜子前,默默地看着镜子里的人。她化了很精致的妆容,乌黑的头发盘得也很整齐,雪白细腻的耳垂上坠着一副珍珠耳环。那是她用自己第一份打工的薪水咬牙买下的奢侈品。粉红莹润的色泽衬得她整个人的气色都很好。
这样一张脸,不能说不美。
少女一动不动地看着,之前那一种兴奋渐渐消退了,却在无意之中涌上一丝鼻酸。那把钥匙还被她紧紧地抓在手中,略略松了手,便咔啷一声滑到了梳妆台上。
她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把银光闪亮的钥匙,眼前模糊起来。静谧中,清晰地听到啪的一声,一滴眼泪落在了梳妆台上。
她到底做了什么呀!
羞耻的感觉姗姗来迟。她趴在自己的双臂上,任泪水肆虐。起先还隐忍着,不发出一点声响,渐渐地,从紧闭的双唇中逸出一些模糊的哽咽,后来就如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般,无法掩饰地大哭起来。瘦弱的窄肩不时地耸动,一双白皙美丽的手用力地抓过桌面,留下一道道痛苦的划痕。
她哭了很久,直到有人来敲门。
“孙小姐?你们还没走吗?”
她慌忙擦干眼泪,低头一看手表,已经十点零五分了,尽可能平静地说:“是我。我马上就走了。”
门外的人应了一声,不紧不慢地走开了。
少女镇定了一下情绪,便从后面离开了。
外面有些冷,一阵夜风吹过,她忍不住打了个寒噤。餐厅的正门五光十色热闹非凡,餐厅的后门却是沉沉黑暗寂静无声。她站在黑洞洞的巷子里,鼻子里满是垃圾的酸臭味。忽然就有一些迷茫,不知该何去何从。抱住胳膊愣了一会儿,她才慢慢地朝巷口走去。
身旁忽然响起刺耳的喇叭声。
少女吓了一跳,一转头就见一道很耀眼的白光直射过来。她本能地抬起胳膊挡了一下。一辆重型摩托车呼啸着从她身边掠过,将她狠狠地刮倒在地。
“找死啊!”
好像有人很粗暴地骂了一声,但很快随着轰隆的引擎声一起飞一样地消失了。
少女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到了路中间。浑浑噩噩里,有一个身影很匆忙地跑了过来。
“同学,”一道很柔和的声音焦急地问,“你没事吧?”
少女的神志依然有点儿摇荡,慢慢抬起头。只见一片光晕里,有一张白皙俊秀的脸正担心地看着她。那人的眉眼很柔和,几乎连那片光晕也跟着柔和起来。
“我没事。”
第16章 金丝雀之殇(2)()
见她要起来,那人连忙将她按住,掏出一条很干净的手帕将她擦破得最严重的膝盖包扎好。然后微蹙起眉头,看了一眼摩托车消失的方向,才小心翼翼地扶她起来。
“我送你去医院吧?”他说。
少女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得赶紧回宿舍,我们十点半门禁。”
那人却坚持道:“还是让我送你去医院吧?你流血了。去完医院,我再送你回宿舍,来得及的。”
看着那人诚恳的脸,又看看那条绑在自己膝盖上的手帕,少女点了点头。他也微微一笑,扶着她慢慢回到了车上。
“这么麻烦您,真是不好意思。”她说,“还没请教您是?”
男人始终很温和地微笑着:“我叫于谦和。你呢?”
“我叫苗童。”
这是一个漫长的冷夜。于谦和跟苗童的初次接触还远远不能令它结束。
到了这个时候,餐馆基本上都停止了营业,但各种娱乐场所却迎来了黄金时段。旋转变色的彩灯,震耳欲聋的音乐,粗犷嘶哑的歌声,疯狂舞动的人群
午夜狂欢。
可是在城市的另一个地方,也有一个人在黑暗中独酌。
孙黎。
古人说葡萄美酒夜光杯,又说玉碗盛来琥珀光,其实现在,玻璃高脚杯也很适合鲜红绮丽的葡萄酒。她已经喝掉了足足半瓶红酒,却还是不能停止地喝着,直到她趴倒在桌上。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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