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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解析-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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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终究是不可能的。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意识到这一点并坦然接受,实在耗费了她太多的心血和生命。
“你说的是对的。”
廖小乔忍痛抬头,看到苗童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两片灰白的嘴唇有气无力地一张一合。
“我现在终于明白上一次,你为什么要拒绝帮我。因为一个人要是不想走,谁也帮不了她;一个人要是想走,谁也拦不住她。”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廖小乔似乎从少女大得可怕的眼里看到了一簇火焰,不停地明灭跳动,渐渐旺盛起来。
丁浩然从手术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忽然一阵头昏,忙一把扶住墙。跟在他身后的路佳吓了一跳,叫了一声丁医生,匆匆将他扶住。这几天丁浩然一直没有回家,接连做了好几个手术。眼睛里布满血丝,脸色也白得发青。
“你太累了。”路佳很担心地看着他,“该休息了。”
丁浩然慢慢地摇了摇头:“不要紧。”他不想停下。只要一停下来,就会忍不住想起那天发生的事情。然后人生中的点点滴滴就会像暴风雨一样侵袭过来,逼得他快要疯掉了。
路佳只好扶着他向前走,走了没两步,却又不由得停下来。丁浩然抬起头一看,看到那个叫雷诺的警官正站在他面前。
“你好,丁医生。”雷诺凝望着他的脸说,“虽然你现在不太方便,但是我必须和你谈一谈。”
丁浩然脸色欠佳地抿了一下嘴唇,默默地将胳膊从路佳手里抽回来。
关上办公室的门,便只剩下他和雷诺两个。他看得出来雷诺也很累,但是他也知道,自己比雷诺更累。两个人的精神状态变化如此之大,原因也是同一个人:于谦和。
“如果你是希望我能够提供一些于谦和犯罪的证据,”他冷淡地说,“很抱歉,我没有。”
第105章 交易(4)()
雷诺的态度依然那么温和:“你误会了。我这次来,不是为了跟你谈于谦和的事。”见丁浩然有些意外看了他一眼,声音便愈发柔和起来,“我知道,于谦和在你的人生里,实在扮演了一个很复杂的角色,所以你对他的情感也很复杂。就算用法律来勉强你,你也很难对他拿出一个明确的立场。”
丁浩然的心口微微一痛,好像有一处地方被轻轻地触摸到了。再开口,话语里的冷淡便不由自主地变少许多:“那你想跟我谈什么?”
雷诺:“我想知道,孙黎跟你和丁先生到底是什么关系。”
丁浩然眼神动了一下。
雷诺:“本来我还想见一下丁先生,可他现在还不能接受探望。所以,只能来问你了。”
“于谦和的每一个受害人都是他精心挑选出来的。尤其是孙黎。就算一开始认识的时候,他可能不知道孙黎跟你和丁先生的关系,但是随着接触的增多,他不可能不知道。”说到这里忽然停了一下,眼神也变得很柔和地看了丁浩然一眼,“虽然没有确实的凭据,但是我觉得,于谦和不会明知道孙黎跟你有某种重要关系,还会对孙黎下手。除非有别的理由。”
丁浩然嘲讽地笑了一下:“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在他心里什么都不是。”
雷诺笑了笑:“也许吧。不过丁医生,我刚才就说过了,我今天来找你不是为了谈于谦和的,我就是想知道孙黎到底是什么人。”
丁浩然迟疑了一会儿。这个问题他实在不想回答。每次一想起孙黎是谁,就像是在他的心上又划开一道口子。可是他现在也明白了,有些问题始终要面对。就像他的母亲和于谦和的母亲,以及他和于谦和之间的问题,不是放着不管就行的,渐渐累积起来,最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
想到这里,他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再睁开眼睛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她是我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也就是,我父亲韩平的亲生女儿。”
这个答案倒是让雷诺有一些意外。当初也不是没有怀疑,但是在苏清芳的案子里,谁也没有提到过还有第二个孩子。丁浩然比孙黎大了八九岁,也就是说案发当年,孙黎应该也有一两岁了。
“为什么我们一直没有查到你还有这个妹妹呢?”雷诺问。
“因为她刚满周岁,就被丁树海送到美国去了。”丁浩然说,“因为我父亲的病,她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会遗传到,而国外对这方面的研究先进太多。
“我父亲那时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症状,他也一直知道自己生了某种病。但是他不知道会是这种病。孙黎的出生是一个意外。具体情形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母亲还是生下了她。生下之后,又觉得十分担心,背着我父亲把她送去医院做了检查——当然,也是丁树海安排的,他找到了当时国内最权威的医生、最好的医院,很快就有了结果。就是那一天,”丁浩然颤抖着喘一口气,“我父亲发现了所有的真相。”
雷诺:“所有的真相?”
丁浩然通红的眼睛里泛起水光:“是的。他发现自己得的是会遗传、直到现在也仍然治不好的亨廷顿舞蹈症,他最多只能再活十年,或者十几年。肢体会越来越不受控制,脾气会越来越暴躁,最后连简单的吞咽也做不到”
“他发现自己的女儿也遗传到了这种病。”
雷诺一惊:“孙黎也有亨廷顿舞蹈症?”
“对。最好笑的是,当他担心儿子是不是也有这种可能的时候,才发现儿子绝对不可能,因为儿子根本就不是他亲生的。
“于是,他自杀了。”
丁浩然默默地流泪,神色痛苦到几近木然。
雷诺也不觉跟着一起默然地红了眼眶。换成任何一个人,这样的痛楚都太过巨大。何况韩平本身还要承受绝症的折磨。
但是丁浩然又抬起眼睛看向他,在看到他的同情以后,却轻蔑地扬了一下嘴角。
“你一定是以为他因为太绝望、太痛苦,所以才会选择自杀吧?”他说。
雷诺沉默地等他的下文。
“不是的。”丁浩然缓慢地、却也笃定地说,“他是很绝望,很痛苦,但是我知道这根本不是他选择自杀的理由。”
“他是不想再拖累我母亲和我。
“他想让我们过得轻松一点儿。
“他以前一直不知道自己不可能会好起来,很拼命地配合治疗。
“就是因为他总以为等他好起来,就会让我们过上好日子。
“可是原来只要他在一天,就是我们的负担。
“他不是为了逃避责任才自杀的,而是为了承担起一个做丈夫、做父亲的,最后的责任。
“就算明知道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是他也是爱我的。”
雷诺不想打断丁浩然。他可以感受得到,丁浩然的心里是多么热爱韩平:虽然明知道自己对韩平来说不可能不是一个伤害——因为他是苏清芳和丁树海的爱情见证,可是他心里永远都只有韩平这一个父亲。
而他对孙黎这个和他有一半血统的妹妹,想必也抱着常人难以体会的矛盾感情。他会很爱她,因为她是父亲的亲生骨肉;他也会很恨她,因为他最希望自己才是父亲的亲生骨肉,可是他不是。他又羡慕又嫉妒,孙黎的身上可以流着韩平的血。
“他自杀的那一天,看起来实在很正常,其实都算很平静。因为他的病,那个时候他的脾气已经不大好了,所以平静得让我们觉得很欣喜。那一天,也是我父母委托丁树海将孙黎送出国接受更好的检查治疗的日子。”
丁浩然接着说:“因为我母亲还要留下来照顾我和我父亲,呵——那个时候,谁也没想到我父亲马上就要自杀了——所以丁树海安排了一对很可靠的夫妻带我妹妹过去。”
雷诺不禁插入一下:“就是当年出车祸而死的那对夫妻。他们其实是孙黎的养父母?”
“对。那天,我父亲微笑着抱了孙黎好久,亲手把她送到那对夫妻的手上,一直看着他们坐着丁树海的车消失。然后,我母亲就像平常一样,送我去上学。回来后,就发现了我父亲已经变冷的尸体”
丁浩然捂住自己的嘴,因为太用力,将自己的脸都捏得变形了。眼泪像止不住的溪流,不停地涌出眼眶,很快就淋湿了大半张脸。
雷诺不由得也微微红了眼睛。虽然他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活生生的父亲,但是这样的丧父之痛他也能隐约体会。他轻声道:“要不要停一下?”
丁浩然摇了摇头,狠狠地抹去一把眼泪:“没关系。就快讲完了。”
“办完我父亲的丧事,我母亲就带着我搬走了。那是我父亲死去的地方,她一刻也不能多待。然后搬到新家不到半年,我母亲就出了事。所以孙黎就变成了那对孙姓夫妇的女儿。这之后的事,你们应该都知道了。”
雷诺:“那,孙黎知道自己的身世吗?”
丁浩然:“不知道。她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孙家的女儿。”从鼻子里哼出一笑,“后来丁树海收养她,她还一度误以为丁树海对她有什么企图听说,闹了一场大笑话,挺难看的不过也总算让她清醒过来了。”
雷诺:“你是指她的前男友,柳志贤的事?”
丁浩然微微诧异:“你们连这也知道啦?”又说,“我可不知道什么柳志贤。”他一说起孙黎的事,就总是一种矛盾的情绪。
雷诺:“那她知道你是她的哥哥吗?”
丁浩然:“也不知道。她只知道我是丁树海的私生子。”
雷诺:“你在她的面前提起过于谦和吗?”
丁浩然:“没有。我跟她只见过两次面,每次都没什么好谈的。如果不是你们翻出这么复杂的案子来,我一直不知道,她和于谦和认识。”
雷诺点了点头,情况已经越来越清楚了。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今天的来访就大功告成了。
第106章 故人(1)()
叶知远从胡同里走出来,站在路口又回头看一眼胡同深处。暮色笼罩下的胡同狭长而深邃,像极了某种古老的容器,而那些夹道而居的住户们就是它的内容物。落日透过晚霞洒下一片余光,染得一道道木门砖墙也微微泛着红光。
真想不到,像青龙市这种颇具规模的城市,还能保留着这样一条古旧萧条的老巷。与其说是世外桃源,不如说是陷落在繁华中的一处寂静。
迟早还是会被吞噬。
那些紧闭的,油漆剥落的木门里,有一户是他刚刚找过的人家。可惜的是,人家还在,要找的人却不见了。邻居说那人好几年前就搬走跟儿子住了,好像就在青龙市,但具体地址就不知道了。一个青龙市有五个区,这可叫他上哪儿去找。更可惜的是,那个人还是调查名单上的最后一个希望,也是最重要的人——当年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察。
叶知远从兜里掏出笔记本,翻出那个名单,都是当年和爆炸案有关的人:廖家的邻居、经手的警察包括给廖小乔治疗过的医生。
看着那些名字上一条一条令人失望的红杠,叶知远不由得渐渐抿紧了嘴唇。就算有再多的不愿意,也只好在最后的名字上也重重地画下了一条红杠。他啪的一下,用力地合上了笔记本。
不敢相信,六天的时间就这么毫无建树地过去了。明天中午,就是廖小乔和于谦和的婚礼。
还有十几个小时,能干什么呢?
叶知远不觉有点儿泄气。人没有了精气神,肚子也跟着不争气,叽叽咕咕地响了好长一串。这才想起来,上一次吃饭还是一大早天都没亮的时候。对着笔记本的黑色封面,又看了一会儿,终是无可奈何地长叹一口气,依旧揣进口袋。算计着先找个地方垫垫肚子。
小吃店都已经开张了,大排档也整整齐齐地在道路两旁拉好了帐篷。小吃店还好些,大排档简陋得一眼就能看个周全。两口铁锅一台煤气炉就成了露天厨房,一阵阵哗哗啦啦的爆炒声,带出一片片混合了各种香味的油烟。再加一桶清水就是所有的清洁措施。
开这种小店或是大排档的,通常都是夫唱妇随。一个人带着油腻腻、黄得发黑,其实原本是白色的护袖,满脸油汗地炒菜,另一个人就在一旁招呼客人打些下手,看准一点儿空闲赶紧把几只碗盘洗刷干净。
各家的菜肴大同小异,口味也都差不多,没有人会去研究菜单,也没有人关心卫生问题。客人们喜欢三五结群地一齐挤进帐篷,拖几张塑料凳子肩并肩腿靠腿地凑在一起,吃得满嘴是油,笑得一脸褶子。
叶知远随便走进一家大排档。
刚坐稳,老板娘就拿着点菜单一阵风地走过来,打起十二分的热情笑问:“跟朋友约好的,还是一个人?”
叶知远:“哦,一个人。”
老板娘:“一个人就来个两菜一汤,再加两瓶啤酒吧。”
“行。”叶知远答得也干脆,他现在饿得能吞下一头牛,吃什么不重要,赶紧填饱肚子是真,“你看着办吧,快点儿上菜就行。”
“那就一盘清炒空心菜,一盘红烧肥肠,”听到这里,叶知远不由得抬头,老板娘便也一顿,赔着小心问,“您是不是不爱吃肥肠?”
“哦不不不,”叶知远连忙澄清,“挺爱吃的,”略微一想,又加了一句,“给我里面再搁两根香菜。”
“好咧。”
老板娘便也应得爽脆,嘴皮子利利索索地一滚,报了一个什么汤。叶知远也没认真听,就随她去了。从竹筒里拿出一双筷子,头上还黏糊糊的,本桌上没有餐巾纸,还是从隔壁桌支援几张过来。
自己给自己擦筷子的时候,忽然就想起廖小乔。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他经常带她吃小店和大排档,甚至于大排档都还算不上,就是一个摊子。廖小乔总把他的筷子擦得干干净净,还会跟店家要一杯开水烫上一烫。即使重逢的那天,时间已经过去十年,她也仍然保留着这个习惯。
而聂晶,好像没有这个习惯。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带她上这种地方吃过饭。他都是带她去真正的馆子,有点儿舒缓的音乐,有点儿朦胧的灯光,服务生都穿着漂亮干净的制服。反正他就觉得,聂晶是不能随随便便打发的。
想到这里,叶知远在心里不由得长长叹了一口气。
其实,廖小乔也没从他这里得到过什么。连一顿像样的饭都没有。
也罢。四处奔波跑了这一趟,别当是上了于谦和的套儿,就当是欠了廖小乔的。他和她,总归相识一场。
正像模像样地有点儿小忧郁,便听铿的一声,两只盘子没轻没重地放到了他面前。才打了个激灵,老板娘早已脚不点地地给旁边一桌送菜去了。叶知远定睛一看,红烧肥肠上的香菜果然只搁了两根,精确得叫人不由得摇头一哂。好在口味是不错的,肠里的肥油都拿得罄尽,五香八角也放得正好。
振奋起精神,正要下筷子,却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些异样的吵闹之声。一抬头,正见一个女孩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身上背着一个包,两手抓紧了背带,满脸惊恐地看向帐篷外。不一会儿,便又有三个男人叫嚣着追进来。前后两拨人年纪都不大,男人挺多二十五六岁,女孩更小,还不到二十岁。
其中个儿最高的男人,率先几步上前,一把就扭住女孩儿的手。女孩子吓得一声惊叫,他们却都哄笑起来。
有一个高声道:“不要装嘛,都是年轻人,大家一起玩玩。”
女孩儿先是挣扎着大喊放手,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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