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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山河志-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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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塘之战,王征南凭一己之力,消灭了三百人,如今怎么说起丧气话了?

    众人都很吃惊。

    校场比武之事,动静过大,满城的人都知道。所以姬龙峰,早早地躲在了城垛暗处。战斗的情形,姬龙峰瞧得一清二楚,于是他将昨日之事,详细地说给了大家。

    铁骑拼杀步兵,血肉横飞,人马死伤过千。八旗不败的神话,第一次在华夏破灭。而且打破神话的,是一群人见人厌的大神爷,众人听得胆战心惊,听得不可思议。

    王征南叹道:“想不到精步营的战力,比老夫想象的还要强大!”

    此时的精步营,已经不是当初的三百卫士。王征南如果要对战精步营,可不是一个一个的来了。

    精步营三百人协同一致,乃是一个整体。没有任何一个武林高手,能够逃过三百强弩射出的箭雨。

    即使没有箭雨,还有三百支标枪,三百支铁槊,一百五十面盾牌,三百把雁翎刀,三百把短刃。远中近、贴身,全是精步营的攻击范围。

    姬龙峰也连连感叹:“老夫纵横天下六十余年,这么强悍的士卒,还是第一次见到!”

    众人听了刚才,姬龙峰对精步营战力的分析,也是惊叹不已。

    吕留良连连叹道:“练出这么强的精步营,曹继武竟然靠的是杀伐,真是让人想不到!”

    “你真是个书生!”

    姬龙峰摇头笑道,“古往今来,但凡精兵,良将和重典,这两个基本要素,必须具备,而且缺一不可。”

    王征南叹道:“老夫的侄子,当年在戚家军,就是因为自己保护的鸟枪手受了伤,挨了五十军棍,从此落下终身残疾!”

    “不错!”

    广智也点点头,“当年听我爹说,戚家军的军纪,残酷到令人发指!”

    精步营不单单具备良将和重典,曹继武选的兵器,也是专克骑兵的利器。

    对付骑兵最有效的远程武器,历来都是强弩。而铁槊这种重器,早在宋代就消失了,居然让曹继武给造了出来。

    姬龙峰感叹一声:“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标枪,这种威力巨大的中距离兵器,老夫从来都没见识过,不知道他是从哪弄来的?”

    众人也不知标枪是什么玩意,一个二个,愣头愣脑的。

    标枪哪里来的?

    当然是西洋人那里的。曹继武在福建接触卫匡国、南怀仁等西洋人,在座的各位,都不知道的。

    华夏为什么不玩标枪?

    曹继武认为:

    标枪属于中距离攻击型投掷武器,需要密集的方阵协同,才能体现巨大的杀伤威力。

    华夏早期的步兵,以车战为主。

    战车空间太小,投掷标枪,太过麻烦。而且战车也达不到步兵方阵的密度,没有密度,标枪几乎没什么威力。

    后期的步兵,主要依托城墙防御,比如长城、城池、险关等等,很少出现过攻击性极强的野战步兵。即便是戚家军和俞家军这样的精兵,也是以战车环绕,进行防御性野战攻击。

    对于防御作战来说,进攻型的标枪,没什么用。

    相对于羽箭来说,标枪的造价太高。农耕文明聚拢财富的能力,远远不如商业文明。所以即便是纵横天下的秦军,也是使用弩箭。

    由于战争方式的不同,以及性价比,标枪在西洋世界大行其道。而华夏的战场,几乎没有标枪的影子。

    对于攻击型步兵来说,标枪雨对骑兵的杀伤,远远好过箭雨。所以曹继武的精步营,就是中西理念的一次结合。

    王征南叹道:“如此看来,如果曹继武不出军营,咱们难以下手!”

    甄仕人忽然疑惑道:“姬前辈刚才,为什么不出手擒住曹继武?”

    姬龙峰愤愤地骂道:“还不是被你们给气的!”

    刚才一大群人,空有一腔热血和仁义道德,竟然被二金给耍了。想到和这帮人一个阵营,姬龙峰简直气得吐血。

    金日乐后来耍横闹笑话,姬龙峰差点笑出声来。一直冷眼旁观的曹继武,似乎有所警觉,立即乘马跑了。

    众人连连惋惜。

    过了一会儿,顾炎武忽然一拍大腿:

    “有了!”

    众人纷纷转头看着顾炎武,这家伙忽然又迟疑起来。

    黄宗羲催促道:“顾老弟快说,不要犹豫!”

    顾炎武喃喃道:“或许高进也办法。”

    众人闻言,顿时像一堆霜打的茄子,全蔫下去了。

    吕留良笑道:“顾兄存心开玩笑不成?高进和曹继武那么铁,他怎么会帮我们?”

    “不然!”

    顾炎武神秘一笑,“他不是帮我们,而是在帮大明!”

    这话是什么意思?

    众人极为疑惑,眼巴巴地看着顾炎武。

    顾炎武喝了一口酒,压低声音道:“顾某在干将铺,经常见高进唉声叹气,想必是怕精步营对付咱大明,他于心不忍,但又无可奈何!”

    众人闻言,觉得极为有道理。

    人老多情,高进沙场老卒,作为天雄军遗脉,他对大明的情怀,一定非常深刻。

    “高进

    高进”

    见姬龙峰喃喃自语,王征南问道:“姬兄认识他?”

    姬龙峰拈须,有些迟疑:“似乎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姬龙峰久经江湖,阅历丰富,如果他能认识高进,那这就太好了。凭着他河东神龙的名号,一定能说动高进。

    吕留良于是连忙给予提示:“以前还有个将军叫长孙魁,有个铁匠叫完保国。”

    姬龙峰忽然露出了笑容:“是了,是了,他一只胳膊?”

    吕留良点头:“对!”

    长孙魁原本就是江湖人士,姬龙峰和他,乃是多年至交,于是连忙问吕留良:“长孙老弟,是老夫的朋友,他现在怎么样了?”

    吕留良一声叹息:“他和完保国,皆被甲弑营杀害!”

    山河巨变,社稷倾覆,老朋友们挺身而出,却最终挡不住清国前进的脚步,一个个落得个身死他乡的下场。姬龙峰面色凝重,伤心不已。

    壮士殉国,众人也很难过。

    过了半晌,姬龙峰叹了一口气:“他葬在什么地方?”

    吕留良立即回道:“就在干将铺后面。”

    看姬龙峰伤感的面色,王征南知道他和长孙魁的关系,一定不一般,于是起身对吕留良道:“咱们陪姬兄去看看吧,顺便祭奠一下,咱明国的英雄!”

    众人纷纷表示赞同。

    广智忽然提醒道:“如今的干将铺,乃是龙潭虎穴,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吕留良摇头笑道:“现在的曹继武,还不知道咱们要对付他。再说我们也是老熟人了,不会有事的!”

    常言道,熟人好办事。但熟人幺蛾子,也是相当容易的事。为了明国的大义,熟人不熟人的,个人的情谊,只能靠边站了。众人对吕留良的主意,纷纷点头。

    人多耳杂,干将铺如今戒备森严,不宜去太多人。于是顾炎武和吕留良二位,准备幺蛾子的老熟人,带着王征南和姬龙峰,直奔干将铺。

第241章秦淮故国荒坟() 
悠悠秦淮千年水,流尽六朝繁华。江山易改寻常事,莫愁依旧闹,凉冬日已偏。苍发残卒枯草旁,无奈冷酒猛灌。一把悲情诉衷肠,平生许多事,尽在不言中。(临江仙)

    天空飘过几朵乌云,地上一片荒草凄凄,凉风吹拂着干枯的芦苇,哗哗作响。一颗颓废的枯桐上,闲来无事的几只乌鸦,不停地哇哇乱叫。

    枯桐不远处,紧靠芦苇旁边,两个鼓鼓的土包,刚刚被添了新土,这里埋葬着明国忠魂长孙魁和完保国。

    他们生前的战友——独臂老卒高进,孤零零地一个人,窝在坟前的枯草堆里,手提一个,不知多少年份的破烂牛皮囊酒袋,不时地唉声叹气。

    背后忽然叽叽啪啪地作响,这明显是枯草惨叫的声音。

    这个时候,能来这种地方的,一定是熟人。

    默默无闻者,老实人居多。具备真正实力的人,不自觉地就会,吸引眼球。精步营刚刚打出了威名,各路人马,各有盘算。

    这里是忠魂安息的地方,安静而自然。然而这里却有,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怀。带着目的,直接正面突击曹继武,一定不会有结果。

    但是通过这份情怀,旁敲侧击,或许能取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所以来这里的人物,一定是高人,不光是为了逝去的忠魂。

    所以高进没有回头,语气略显无奈:“无事不登三宝殿!”

    背后的脚步声,忽然就停止了。

    很明显,他们吃惊了。

    顾炎武很是疑惑:“你怎么知道,我们来找你有事?”

    高进无奈笑了:“我虽然老了,也残废了,但脑袋还不糊涂。你们这帮书呆子,除了玩嘴之外,就是猜忌,要么就是幺蛾子。”

    沙场老卒,见惯了血雨腥风,实力决定一切,早就刻在了骨子里,明显看不起读书人。

    顾炎武和吕留良二人,脸上全是不悦之色。

    过了盏茶功夫,吕留良终于忍不住了,语气极为愤慨:“我吕留良顶天立地,从不猜忌别人!”

    高进一声冷笑,顿了酒囊:“你们认定,曹继武对大明不利,这不是猜忌吗?”

    二人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

    原来二人来此的目的,高进非常的清楚。曹继武杀人练兵时,二人极力反对。如今精步营打出了威名,二人又来搞事。

    所以在老卒高进眼里,读书人除了嘴皮子,就是捣蛋,成不了大事。

    过了一会儿,高进喝了一口酒,摇头叹道:“你们两个,和那帮瓜娃子厮混,也不是一两天了,应该了解他们的脾性。为什么老想着逼他们,去做不可能的事呢?”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才是我们汉人真正的风骨。只要鞑子一日不驱除,我等都应奋战到最后一滴血!”

    姬龙峰语气浑厚,振振有声。

    顾炎武和吕留良,精气神皆为之一振。

    然而老卒高进,却没有受到感染,反而冷哼一声:

    “听你声音,是个河东人。你不远千里跑来,一定与地下的两位,关系不错。既然如此,你也应该知道,老铁蛋是个正宗的鲜卑人,老渣皮是个正宗的女真人。你既然要驱除鞑子,为什么又大老远跑来,看望两个死去的鞑子呢?”

    姬龙峰顿时哑口无言。

    坟茔包裹的鲜卑人和女真人,在汉人眼里,不折不扣的鞑子。所以拿风骨说事,在老卒高进眼里,相当的无聊。

    王征南叹了口气:“如此高超的见识,看来高兄,并不是一般的士卒!”

    高进摇头苦笑:“我只是多吃了几年饭而已,没什么大本事。以我这三脚猫的能耐,两个月时间,在曹继武那里,挣到了三百两黄金。顶得上我在大明军中,三百年的军饷!”

    大明的军饷,是出了名的低,这是常识。

    王征南曾做过把总,一年的饷银,也不过二十两,而且常常被上面克扣。当年血气方刚的王征南,带头闹饷,结果被官府通缉。

    无奈之下的他,只得躲进了深山,碰到了闭关修炼的师父。所以听了高进的话,王征南感慨不已。

    过了半晌,高进咽了口酒,喃喃叹道:

    “唉!金灿灿的黄金,让人忍不住眼黑。如果我再年轻十岁,一定抵不住这个诱惑。我们为了大明,抛头颅洒热血,即便献出宝贵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可是人家朱家呢?他们把大明当成自己的,宁愿将士们挨饿受冻,也不愿分出他们家一分钱。所以在他们眼里,我们为他们的大明献身,那是应该的。他们荣华富贵,我们吃糠咽菜,甚至连命也得给他们,这也是应该的。”

    关中秦王,河南福王、周王,山西晋王、潞王、平阳王,湖广楚王、襄阳王、长沙王,四川蜀王等等,天下大大小小几百个藩王,朱元璋的子孙,个个富得流油。老百姓一个个饿死荒野。边关将士,个个衣不蔽体,忍饥挨饿。这样的明国不亡,简直就是天理难容。

    老卒高进,继续感慨:

    “咱活了一大把年纪,终于闹明白一个问题。不管是他明国,还是他清国,对于我这样,不起眼的小卒而言,都是可有可无的奴才而已。所不同的就是,主人家是他姓朱的,还是他姓爱新觉罗的。”

    多吃几年饭,见识果然不一般。想指望主人家过上好生活,普通老百姓,就洗洗睡吧!

    王征南摇头叹道:“我等何尝不是如此啊!”

    顾炎武也叹道:“除了宋代之外,没有哪个朝代,真正把老百姓当成一回事的!”

    “不错!”

    吕留良点头附和,“宋代的老百姓,可以状告太后,而且还告赢了。这个在其他朝代,简直不敢想象!”

    宋代也是一个样,每年孝敬辽国,西夏和金国的钱财,全是从百姓身上搜刮而来。与士大夫共天下,不是与百姓共天下。这就是当时大儒文彦博,给司马光高尚的评价。

    顾炎武两个书呆子,总是自以为是,一直意淫在儒家的治世理念之中。姬龙峰、王征南和高进三个老阅历,懒得和他俩扯皮。

    往事犹如过眼烟云,触动伤感的,永远是情怀相传的后人!姬龙峰慢慢蹲下身来,打了火折,给两个鞑子老友烧钱。

    王征南借了高进的破酒袋,递给了姬龙峰。

    姬龙峰轻轻拨去地上的枯草,在长孙魁坟前,浇了三道烧酒,祝祷:

    “长孙老弟,姬老哥来看你来了。听说你把自己的绝学,传给了曹继武。你若泉下有知,希望你不要,让曹继武为满虏所用,就算老哥求你了!”

    王征南、顾炎武和吕留良三人,也上前行礼祭拜。

    过了一会儿,高进叹道:“姬将军,数十年不见,你还是这么坚定,实在令人佩服!”

    姬龙峰一生,几乎都在边关征战,抗虏之志,矢志不渝。

    姬龙峰叹了一口气:“高老弟过奖了,我只是比你,武功高些而已。这么多年来,也是一事无成。慷慨激昂的热血,全是白洒,实在令人惭愧!”

    他的语气,带着满满的伤感和落寞,王征南劝道:“姬兄过谦了,你联合中原武林同道,将甲弑营杀伤大半,王征南自愧不如啊!”

    姬龙峰摇头:“王老弟也不一般,连败祖泽志、毛金星和李世功,令人钦佩!只是这三个人,虽然身在甲弑营,但皆是顶天立地的汉子,要是遇到我,也会手下留情。”

    吕留良奇怪地问道:“难道姬前辈遇到的,皆是些奸恶之徒?”

    姬龙峰点点头:“除了罗雪峰之外,其他人,皆不是什么好东西。”

    顾炎武叹道:“看来中原义士遇到的困难,要比江南大得多!”

    王征南点点头,众人嗟叹不已。

    远处的秦淮河,静静地流淌,枯桐上那几只乌鸦,似乎也认为,坟里坟外的人,全是在白费功夫,不知疲倦地哇哇叫。

    四周的枯草,一人多高,然而长孙魁和完保国的坟上,却没有一根杂草。明国的忠魂,自然要守护,但如今,却是清国的天下。

    年轻人早晚会离开,故国老卒高进,又能维护多长时间呢?

    此时的干将铺,忽然传来一阵美妙的琴声。

    尽管周围满眼都是萧凉,但这充满温情的丝弦,还是扣动了每个人的心。

    过了良久,顾炎武忍不住叹道:“几家欢乐几家愁啊!”

    吕留良也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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