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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军嫂养成计划-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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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秋跟着父母走出门,那辆吉普车还停在外边。一家人上了车,往饭店驶去。
啧啧,专车接送,有官做待遇就是不一样啊,咱也当了回高干子弟哈,麦秋暗自得意。
汽车很快到达一家古色古香的酒店前,麦家人下了车,便在一位穿旗袍的服务员带领下进了一个包间。里面挺多人,麦子杰领着妻女走进去和大家寒暄着,麦秋在一旁恭恭敬敬地叔叔、伯伯、阿姨叫一遍,才在丁宁旁边坐下,恬静而不呆滞,自是获得无数好评。
麦秋在心里暗暗得意,装淑女,这可是她前世的绝活啊。
这时,服务员已经开始上冷盘了。大家坐定,继续聊着。
“哎,首长,令公子怎么没来?”麦子杰向坐在首位的军官问道。
“呵呵,他去参加比赛,一会儿就到了。”那男子笑呵呵地说到。
麦秋这才看清那位军官的长相,觉得有些眼熟,刚才一堆叔叔伯伯叫得头都快晕了,哪还记得谁和谁啊。
两人正说着,包间的门开了,男子看了一眼,笑道:“瞧瞧,这不到了吗。”
麦秋朝门口看去,倒吸一口凉气,那人是——顾朗!
没错,走进来的正是麦小包日思夜想的顾大帅。麦秋那个激动啊,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还正愁着怎么找到顾朗经常去“偶遇偶遇”呢,这娃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顾朗先是恭敬地对男子叫着声“爸爸”,又向在座的其他人问好。麦秋惊觉,原来他就是顾朗的父亲——顾森,怪不得觉得挺眼熟呢,别说,他和顾林感觉挺像的呢!
顾森脸上的线条变得更加柔和,对着顾朗说道:“小朗啊,来给你介绍下,这是你麦叔叔和丁阿姨,还有你的小妹妹麦秋。你就坐在麦秋旁边吧,好好相处,培养感情啊。”
顾朗听罢,和麦子杰夫妇问好,便坐在麦秋旁的椅子上。某麦同学那是一个激动啊,恨不得扑上去狠狠亲口顾森,顾大叔你真是太善解人意了,我会好好和我家顾郎培养JQ滴~~
麦秋平复下心情,转过脸对着顾朗露出一口小米牙,脆脆得叫了声:“顾朗哥哥好!”
顾大帅今天比赛赢了,因此心情很好,便笑眯眯地应了声,又摸了摸麦秋的头。
就这一小小动作,又搞得麦秋心情澎湃啊澎湃,顾朗居然摸她的头了!这不是在做梦吧?她可是清清楚楚记得在顾坤家的那段时间,顾朗对她是烦不胜烦的。
吃饭期间,麦秋乐呵呵地把麦妈妈夹来的食物往嘴里塞,思绪却早已飞向旁边那位身上,全然不知道自己往嘴里塞得是啥。
酒足饭饱之后,一群人走出包间,相互间又是一阵寒暄,握手言别。麦子杰三人正准备招出租车,便被顾森叫住:“子杰啊,坐我的车一块回去吧。”
“这。。。怎么好意思。”麦子杰有些犹豫。
“行了,跟我还客气啥,再说咱不都住一个大院?”
“那行,谢谢首长!”
“谢谢伯伯!”麦秋在一旁狗腿地说道,心里却是对顾森话中的某句激动无比,一个大院!一个大院啊!
顾森笑着摸摸麦秋的头,接着对麦子杰说道:“你嫂子今天单位有事没来,改天到我们家坐坐,让你嫂子给你们做些特色菜!”
正说着,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突突”地开来,一行人上了车,麦秋随麦子杰夫妇坐在后面。汽车在大道上快速行驶,麦秋透过车窗朝外看,B市夜景更美,比J市喧闹,比麦秋的老家繁华。
“小秋要上小学了吧,准备让她上哪里?”顾森突然开口。
“我要上军属小学!”麦秋抢先回答。她是不想再碰到像于莎莎那种极品了,军属小学的孩子好歹都是在军区长大的,不会那么矫情。
“这也不错,你顾朗哥哥也是上的军区小学呢!”
“那顾朗哥哥上几年级呢?”麦秋无比期待地问道。
“呵呵,你哥哥今年刚好毕业,开学就初一了。”
麦秋听完后脸就跨下来了,不是吧,我小学他初中,我还在小学他高中,等我上初中他不就上大学了?NO!我的校园恋情啊~不带这样的!!!
沮丧,无比沮丧,这一路上麦秋便丧着张怨妇脸。
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麦秋在洗漱完毕后,丁宁便把她带到自己的小房间。当麦秋进入自己的房间时,脸上终于露出了些笑容。
麦家在J市的房子只有两室一厅,空间不是很大,所以麦秋虽有自己的小床,却还是要和父母一个房间,这让前世独立多年的麦秋很不习惯,而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房间,麦秋当然十分兴奋。
麦秋跳到床上,还是自己在J市那张硬硬的小床,麦秋睡得一直都是硬板床,软床不利于小孩的骨骼生长。床单和被子都是新换的,粉蓝色,上面画着小碎花,和窗帘是同一种样式。这时还没有卡通图案的布料,其实麦秋比较喜欢嘻哈猴的说。
床尾放着张写字桌,写字桌旁边是书架,上面摆着几本童话书。摆设很简单,却是有着那时家的淳朴味道。
第二天早上,正在睡梦中的麦秋被军号声叫醒。吃完早饭之后,麦秋便在丁宁的嘱咐下拿着从J市带回来的特产,到邻居家串门。在那个时期,搞好邻里关系是很重要的。丁宁在来之前就已经安排好工作,还是在军区的附属医院,因为今天要上班,这件事也就只能交给麦秋来做了。
麦秋跑到对门,按下门铃。开门的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女孩,圆圆的脸,水汪汪的大眼睛,长得倒是十分可爱。
她有些诧异看着眼前的麦秋:“你是。。。”
“你好,我是麦秋,住在你们家对面,昨天刚搬来的。”
“这样啊,我叫周晓楠,请进!”女孩听罢,对着麦秋笑笑,露出两个小酒窝。
“小楠啊,是谁来啦?” 一个女人从厨房走出来,问道。
“哦,妈妈,是对面新搬来的人家呢。”周晓楠笑眯眯地说道。
“阿姨好,我叫麦秋,昨天刚和父母搬过来的,”接着将特产递给她:“这是我们从J市带来的,希望您喜欢。”
“呵呵,谢谢你啦,真是个乖巧的孩子。”
“阿姨,我爸妈今天都要上班,所以不能亲自登门拜访,还请您见谅”
“哎呀,这有什么关系,瞧瞧这孩子多会说话!”周晓楠的妈妈显得十分高兴。
“阿姨,那我就先告辞了,刚来这,还想去转转熟悉下环境呢。”
“你自己一人去?要不让小楠陪你一起吧,正好午饭就在阿姨家吃吧,让你尝尝地道得东北菜,啊!”
麦秋这才了然,原来是东北人呢,怪不得这么直爽。抵不过周妈妈的热情招待,麦秋最后还是答应了,随周晓楠一同出去。
两人走出小区大门,麦秋扯了扯周晓楠的袖子:“小楠,你知道这附近有公园吗?”
麦秋想找个地方继续练她的英语,还有她的吉他。她现在已经有自己的吉他了,是听说她要走时谢明伟送的,麦秋突然想到,貌似谢明伟就是在B市上的大学,心情不爽时倒是可以找他来欺负欺负。
“公园?哦,过了这条马路就是了,走,我带你去!”
可能被周妈妈影响,周晓楠身上也带着这么一股豪爽劲儿,麦秋很喜欢眼前这个女生,这让她想起了自己在前世最要好的一个朋友——李雪。李雪是麦秋的初中同学,俩人从初一就开始交好,到麦秋前世结束,关系一直很铁。想到这,麦秋有些黯然,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再遇到她了,毕竟她不会在老家定居了。
两人一起走在公园的林荫小道上,因为是早上,经常能看到一些晨练的人。
“诶,你看那个老爷爷。”周晓楠拉住麦秋,指着一位正在练太极的老人,悄悄说道:“那个啊,可是一名老将军哦,很有威望的。”
麦秋顺着周晓楠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位身着白色衣服的老人,正认真地一招一式练着,瞧那力度,身子骨应该很硬朗。
两人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儿,便往公园深处走去。经过勘察,麦秋选定了一处较为安静的地方。
周晓楠带着麦秋在军区周围逛了一上午,算是熟悉了下环境,两人也很快成为好朋友。
中午时,两人打道回府。刚走到门口,麦秋才想起来还没跟自家爸妈说要去周家吃饭这事,便和周晓楠交代声,自己先回趟家。
麦秋回到家里,丁宁都已经回来了,正在厨房做饭,麦秋说明了情况,丁宁便爽快地答应了。
麦秋正准备去周家,门铃响了。打开门,站在外边的正是周晓楠的妈妈,周妈妈走进来,看到丁宁在炒菜,连忙走过去说道:“哎呀,嫂子,快别做了,都到我们家吃吧,我可做了一大桌等着你们呢!我家周文斌和你家那口子是一个队的,还是他下属,现在两人都在我们家呢,你也去吧,啊!”
“那行,我先把这菜炒出来,待会一起端过去。”丁宁一听麦子杰也在那,便答应了。
“好咧,你快点过去啊。”周妈妈说完又风风火火地回去了。
“小秋,这就是你说得对门的那个阿姨吧?”丁宁问道。
麦秋点点头,丁宁笑了下,说道:“还真是个直爽的人。”
丁宁将炒好的菜装进盘子里,便带着麦秋去了周家。进了客厅,麦秋发现自家老爸正和周文斌“哥俩好“着呢。
周妈妈端过丁宁手中的盘子放桌上,又招呼大家坐下。麦秋扫了下餐桌,呵,别说,准备的还真不少,什么猪肉粉条、小鸡蘑菇、牛肉土豆的,都是东北特色菜。
下午还要去部队,两个男人都不能喝酒,但这顿饭还是吃得挺尽兴的。期间,麦秋知道了周晓楠比自己大一岁,却也要上一年级,都是准备上军区小学,说不定能分到一个班里,两人都显得挺兴奋。
作者有话要说:某包同学在家玩得太过乐不思蜀,偏偏又卡文,很就没更,对不起各位了
不知是JJ抽了还是电脑抽了,回复不了评论,纠结。。。
☆、做客
麦子杰每天早出晚归,比在J市忙了很多,丁宁闲暇时便喜欢和周晓楠的妈妈一起聊聊天,逛逛街什么的。那时的市场上卖的东西样式也不是很多,两人却能逛得挺开心。
很多人都觉得军人之间的友谊是最坚固的,因为他们一起吃苦,一起生活,荣辱与共。其实军嫂之间的关系也是十分和谐,毕竟做军嫂的,就算是随军了也要忍受和丈夫的聚少离多,更何况那些呆在老家的,还要伺候好公婆,照顾好儿女。大家同病相怜,也就有了共同语言,自然不会有太多矛盾。
而麦秋则跟着周晓楠尝遍了当地各种地道的小吃,这倒是很合麦秋的意。在前世,麦秋就希望有一天可以尝遍各个地方的特色食品,在她看来,真正有味道的,还是那些小吃摊,既实惠又地道,对于酒店什么的就兴致缺缺了。
日子过得是挺滋润,麦秋也没忘了每天早上到公园去呱唧呱唧英语,隔两天再背把硕大的吉他文艺一番。麦秋不敢再唱些后来才出名的歌,怕惹出麻烦,但这个时期的很多歌曲都不是麦秋喜欢的风格,情意绵绵得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英文老歌除了Yesterday Once More也没记住几个,就这首歌也是因为前世考英语时总是播放才记忆犹新,与考试有关的,就算是天籁也会变成一种噩梦。而当初谢明伟弹奏得那首,恰好是大学时期一位舍友顶喜欢的,算是凑巧。
仅会的几首翻来覆去的唱烦了,麦秋坐在小石凳上纠结着眉毛。微风轻轻拂过,吹得树叶沙沙作响,麦秋抬起头看着这些拂动的绿叶,这让麦秋想起了以前看的绿箭的广告,里面的那首歌倒是记得清清楚楚——Rhythm of The Rain,挺好听的一首歌,就唱这个吧!
打定主意,麦秋调下音,开始弹唱起来。其实麦秋自己也不知道这世为何会对吉他有这么大的兴致,虽然前世麦秋小的时候也很喜欢又唱又跳,但现在她的身体里毕竟是成熟的灵魂,要知道长大后的麦秋可是懒得连呼吸都觉得是件费力的事。
可能是因为这个世界对于麦秋来说太过陌生,很多东西都和前世不一样,美好得像场梦,而她已经习惯了这的生活,有时也不禁担心,如果真的有一天梦醒了该怎么办呢?麦秋很彷徨。或许在这时,音乐是最好的心情调节剂。
“呵呵,唱的不错。”一个声音响起,将麦秋从沉浸中惊醒。
麦秋顺着声音看过去,哦~原来是上次那位大打太极的老人,他怎么会到这来,这里离他每次晨练的距离挺远的。麦秋疑惑不已,却没想过自己背着把硕大的吉他多么扎眼。
“您喜欢?”麦秋露出自己最灿烂的笑容,她是很钦佩这些德高望重的老战士的。
“是啊,很久以前听过的呢。”
“那我再唱一遍给你听。”麦秋说完,再一次弹唱起来。麦秋的声音脆脆的,却比同龄的孩子显得成熟很多,听起来还真有些味道。
麦秋唱完一遍,抬起头时,却发现那位老人早已陷入沉思中,双眼甚至还有些泛红,麦秋了然,得,又是个有故事的。
“要不。。。我再唱遍?”
没得到回答,显然人家还沉浸在回忆中呢,麦秋讪讪地摸摸鼻子,抱起吉他唱起来。一曲终了,老人的眼睛终于湿润了,喃喃自语道:“这么多年了啊!”
“呃,老爷爷,您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人?”
“是啊,我老伴啊,最喜欢唱的就是这首啦!”
“那她。。。”
“走啦,走了很久啦。”
麦秋沉默了,这种悲伤是不相关的人体会不了,也安慰不了的。半饷后,她又一次弹奏起这首歌。整个早晨,两人就这样一人唱,一人听。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临别时,那位老人问麦秋。
“我叫麦秋!”麦秋笑着回答后,向老人招招手,便离开了,全然没看到老人眼里的精光,等麦秋走远时,老人才低声念叨:“麦秋,姓麦,呵呵,原来是他的闺女儿。”
此后,两人倒是经常凑在一起,麦秋隔两天练次吉他,老人也摸出规律。有时静静地听麦秋弹奏,有时又会对麦秋讲些陈年旧事。每当这时麦秋总会很认真得坐在一旁听他絮叨,老人嘛,总希望身边有个能倾诉的人,再说麦秋对军营中的事也挺感兴趣的。
俩人混熟了之后,麦秋也渐渐显露出自己抽风的本性,老人对麦秋不时的疯癫倒是没什么太大的震惊,只是喜欢宠溺地摸摸她的小脑瓜。
麦秋觉得从未像现在这样自在过,即使是在父母面前,她也不能表现得太过出格。她总觉得老人的眼睛是贼亮贼亮的,好像一下就能把人看透,而且他的身上透着浓浓的安全气息,让人自然而然的把内心一面展示出来。
麦秋也不担心这些会被别人发现,她和老人是早就达成协议的,记得那次,她无比神秘地对老人说道:“爷爷,我们事先说好哦,您不可以告诉别人我很多才多艺哦。”
“嗯?为什么?”老人有些不解,孩子的表现欲望向来是很强的,并且希望被称赞。
“看看我这张脸,”麦秋扯了下自己的面颊:“标准为低调而生的啊!再说,我爸妈要是知道我天资聪颖,我还有逍遥日子过么,会被累死的!”
老人的眼角稍稍抽搐了下,暗想:这娃果然不是正常的品种。。。
半个月之后的一个傍晚,麦秋告别周晓楠回到家,麦子杰和丁宁都在,并且还穿得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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