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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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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的故事是怎么支撑着整个帝国?我们已经讨论过一个这样的例子:标致公司。现在我们可以来看看另外两个史上最有名的虚构故事:第一个是大约在公元前1776年的《汉谟拉比法典》,这可以说是几十万古巴比伦人的合作手册;第二个是公元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这可以说是现代数亿美国人的合作手册。
在公元前1776年,巴比伦是当时最大的城市,而巴比伦帝国也很可能是当时最大的帝国,子民超过百万,统治着大半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包括现代大半的伊拉克地区和部分的叙利亚和伊朗。现在最有名的巴比伦国王就是汉谟拉比,而他有名的原因,主要就在于以他命名的《汉谟拉比法典》。这部法典汇集各种律法和判例,希望将汉谟拉比塑造为一个正义国王的榜样,作为更一致的法律体系基础,并且教育后世子孙何为正义,正义的国王又该如何行事。
第17章 盖起金字塔(2)()
后世子孙确实看到了。远古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知识分子与官僚精英将这部法典奉为经典,就算等到汉谟拉比骨已成灰,巴比伦帝国也烟消云散,这部法典还是由文士不断抄写流传。因此,想认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人对于社会秩序的理想,《汉谟拉比法典》是个很好的参考来源。{35}
法典开头指出,美索不达米亚的几位大神安努(anu)、恩利尔(enlil)和马杜克(marduk)任命汉谟拉比“在这片土地伸张正义,驱除不义罪恶,阻绝恃强凌弱”{36}。接着,法典列出大约300条判例,固定写法是“如果情形如何如何,判决便应如何如何”。以下举出判例196~199和209~214:
196。若某个上等人使另一个上等人眼瞎,便应瞎了他的眼。
197。若他使另一个上等人骨折,便应打断他的骨。
198。若他使某个平民眼瞎或骨折,他应赔偿60舍客勒(shekel,约8。33克)的银子。
199。若他使某个上等人的奴隶眼瞎或骨折,他应赔偿该奴隶价值的一半(以银子支付){37}。
209。若某个上等人殴打一个上等女子、造成她流产,他应赔偿她10舍客勒的银子。
210。若该女子丧命,他们应杀了他的女儿。
211。若他殴打某个平民女子、造成她流产,他应赔偿她5舍客勒的银子。
212。若该女子丧命,他应赔偿30舍客勒的银子。
213。若他殴打某个上等人的女奴隶、造成她流产,他应赔偿2舍客勒的银子。
214。若该女奴丧命,他应赔偿20舍客勒的银子。{38}
列举他的判决后,汉谟拉比再次宣告:
以上是干练有能的国王汉谟拉比所做出的公正裁决,指示着这片土地朝向真理的道路、人生的正途……我是汉谟拉比,高贵的国王。恩利尔神将人类子民交付给我照护,马杜克神将人类子民交付给我带领,而我悉心关怀、不曾轻忽。{39}
《汉谟拉比法典》认为,巴比伦的社会秩序根源于由神所指示、普遍且永久的正义原则。这里的阶级结构原则至关重要,将所有人类分成男女两种『性』别,以及上等人、平民和奴隶三种阶级;『性』别和阶级不同,价值也就天差地别。像是一个平民女『性』值30舍客勒的银子,一个女奴隶只值20舍客勒,但光是平民男『性』的一只眼睛就值60舍客勒的银子。
《汉谟拉比法典》也有严格的家庭阶级制度,根据规定,小孩并不是独立的人,而是父母的财产。因此,如果一个上等人杀了另一个上等人的女儿,惩罚就是把凶手的女儿给杀了。这对我们看来可能荒谬至极,凶手本人逍遥自在,但他无辜的女儿却得赔上一命。但在汉谟拉比和当时的巴比伦人看来,这再公平正义不过。《汉谟拉比法典》背后的一项重要假设,就是只要国王的臣民全部接受各自的阶级角『色』、各司其职,整个帝国上百万的人民就能有效合作。这么一来,这个社会不但能为所有成员生产足够的粮食、有效分配,还能保护国家抵抗敌人,甚至是扩张领土,好取得更多财富、更多安全保障。
汉谟拉比去世3500年后,北美13个英国殖民地的民众认为英国国王对待他们不公,于是各殖民地代表群聚费城,于1776年7月4日宣布,所有殖民地的民众不再是英国王室的子民。美国的《独立宣言》宣告自己是普遍和永恒的正义原则,而这则宣言也像《汉谟拉比法典》一样找了神祇来背书。然而,美国神指示的至高原则,却似乎和巴比伦神指示的有所出入。美国《独立宣言》主张: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一如《汉谟拉比法典》,美国《独立宣言》也承诺着如果人类依照其中规定的神圣原则行事,数百万的民众就能彼此合作无间、生活安全和平、社会公平且繁荣。和《汉谟拉比法典》一样,美国《独立宣言》的效力不仅限于当时当地,而是让后世子孙依然奉为圭臬。现在已经过了超过两百年,但美国学童仍然要抄写、背诵这份宣言。
这两份文本让我们左右为难,不管是《汉谟拉比法典》还是美国《独立宣言》,都声称自己说的是普遍且永恒的公平正义原则,但美国人认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巴比伦人显然并不这样认为。但事实上,他们都错了。不管是汉谟拉比还是美国的开国元勋,心中都有个想象的现实,想象着这个世界有着放诸四海皆准、永恒不变的正义原则(例如平等或阶级),但这种不变的原则其实只存在于智人丰富的想象力里,只存在于他们创造并告诉彼此的虚构故事中。这些原则,从来就没有客观的正确『性』。
对我们来说,听到要把人分成“上等人”或“平民”,大概都会同意这只是一种想象。但其实,即使说的是“人人平等”,也只是虚构的概念。到底所谓人人平等是什么?除了想象中之外,有没有什么客观的事实可以说我们人人平等?人类彼此在生物学上都相等吗?从生物学的角度,我们再重新看一次美国《独立宣言》里最著名的段落: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一开始,英文讲到人人生而平等用的词是“create”(创造),但生物学并没有“创造”,而是演化。演化铁定没有“平等”这回事,所谓平等的概念,是与“创造”的概念紧密相关。美国人的“平等”观念来自基督教,基督教认为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由上帝创造,而所有灵魂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但是,如果我们不相信基督教那一套关于上帝、创造和灵魂的神话故事,那所谓人人“平等”究竟是什么意思?演化的基础是差异,而不是平等。每个人身上带的基因码都有些许不同,而且从出生以后就接受着不同的环境影响,发展出不同的特质,导致不同的生存概率。“生而平等”其实该是“演化各有不同”。
而根据生物学,人并不是“创造”出来的,自然也就没有“造物者”去“赋予”人类什么。个体诞生的背后就只是盲目的演化过程,而没有任何目的。所以“造物者赋予”其实就只是“出生”。
同样,生物学上也没有“权利”这种事,只有各种器官、能力和特『性』。鸟类会飞就是因为它们有翅膀,可不是因为有什么“飞的权利”。此外,这些器官、能力和特『性』也没有什么“不可剥夺”的问题,它们常常会不断突变,还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完全消失。例如鸵鸟,就是失去了飞行能力的鸟类。所以,“不可剥夺的权利”其实是“可变的特『性』”。
那我们要问,究竟人类演化有什么特『性』?“生命”倒是毋庸置疑,不过“自由”又是怎么回事?生物学可不讲自由这种东西。“自由”就像是“平等”、“权利”和“有限公司”,不过是人类发明的概念,也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之中。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要说人类在民主社会是自由的,而在独裁统治下是不自由的,这点完全没有意义。最后,“幸福”又是什么?到目前为止,生物学研究还是没办法为“幸福”明确下个定义,也没办法客观测量“幸福”。大部分的生物研究都只认可“快感”确实存在,也能有比较容易的定义和测量方式。所以,“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实只是“生命和追求快感”。
因此,我们来看看美国《独立宣言》改用生物学、科学的角度来写该是如何: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演化各有不同,出生就有某些可变的特『性』,其中包括生命和追求快感。
上面这段推论过程,如果是平等权和人权的激进分子看到可能会大发雷霆,大声驳斥:“我们知道人在生物学上不相等!但是如果大家都相信人人在本质上平等,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这点我完全赞成,但这正是我所说“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我们相信某种秩序,并非因为它是客观的现实,而是因为相信它可以让人提升合作效率、打造更美好的社会。这种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绝非邪恶的阴谋或是无用的空谈,而是唯一能让大群人类合作的救命仙丹。但也别忘了,汉谟拉比也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捍卫他的阶级原则:“我知道所谓上等人、平民和奴隶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如果我们这么相信,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
真正的坚信者
很多读者读到上面这一节,可能都觉得如鲠在喉。毕竟那就是我们中的多数人今天所接受的教育。我们说《汉谟拉比法典》是虚构故事,并不会觉得难以接受,但说到人权也只是虚构的故事,听来就有些刺耳。如果大家都发现人权不过是种想象,岂不是社会就要崩溃了吗?讲到“神”的概念,伏尔泰就曾说:“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神,但可别告诉我的仆人,免得他半夜偷偷把我宰了。”汉谟拉比对于阶级原则、美国国父杰斐逊对于人权,应该也都会说出一样的话。智人并没有什么与生俱来的权利,就像蜘蛛、鬣狗和黑猩猩也都是如此。但可别告诉我们的仆人,免得它们半夜偷偷把我们宰了。
这种担心其实很有道理。自然界的秩序是稳定不变的,就算人类不再相信世界上有重力,重力也不会一夜之间就消失。但相反的是,想象所建构出来的秩序总是有一夕崩溃的风险,因为这些秩序背后靠的都是虚构的故事,只要人们不再相信,一切就风云变『色』。为了维持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必须持续投入大量心力,甚至还得掺入些暴力和胁迫的成分。像是为了让民众不违反想象建构的秩序,国家就需要有军队、警察、法院和监狱不分昼夜发挥作用。如果一个古巴比伦人让邻居眼睛瞎了,想要执行“以眼还眼”的规定,就不得不有些暴力的措施。而在1860年,大部分美国公民已经认为黑奴也是人,必须享有自由的权利,这时也是靠着血流无数的一场内战,才让南方各州只能黯然接受。
然而,光靠暴力还不足以维持由想象所建构出来的秩序,我们另外还需要一些真正坚信如此的信徒。法国政治家塔列朗(charlesmauricedetalleyrand…périgord)的政治生涯就像条变『色』龙,先是路易十六的臣子,再经过革命和拿破仑政权,又抓准时机再次投诚,回到君主制的政体。他曾总结自己几十年任职的经验,表示“刺刀确实可以做很多事,但想安心地依靠它可是不太容易”。很多时候,一名牧师的效果大过一百个士兵,而且更便宜、更有效。此外,不管刺刀多有效,总得有人来刺。如果士兵、狱卒、法官和警察根本不相信某个想象建构的秩序,他们又怎么会照办?在所有的人类集体活动中,最难组织推动的就是暴力活动。如果说社会秩序是由武力来维持,立刻就会碰上一个问题:那军队秩序是由什么来维持?想靠威胁来维持军队组织显然不太可行。至少必须有某些军官和某些士兵真正相信某些事情,不管是上帝、荣誉、祖国、男子气概,或是单纯相信金钱也成。
第18章 盖起金字塔(3)()
另一个更有趣的问题,是关于那些站在社会金字塔顶端的人。如果他们并不相信这些想象的秩序,他们又为什么要推动这种秩序呢?常有人说这些人其实什么都不信,只是贪婪而已。但这种说法有问题。如果真的是什么都不信(像是犬儒学派),就很难是个贪婪的人,毕竟客观来说,只是单纯要满足智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并不难。而满足基本需求之后,多余的钱就可以用来盖金字塔、到世界各地度假、资助竞选活动、提供资金给你最爱的恐怖组织或是投入股市再赚更多的钱,但对真正的犬儒主义者来说,这一切贪婪的事都毫无意义。创立犬儒学派的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diogenes),就住在一个桶里。据说有一天他正在做日光浴,当时权倾天下的征服者亚历山大大帝来找他,想知道他是否需要些什么,而且保证自己会尽力协助。第欧根尼回答:“确实,有件事可以请你帮个忙。麻烦你移动一下,别再挡住我的阳光。”
正因如此,犬儒主义者不可能建立起帝国,而且如果人们希望某个由想象建构出的秩序能维持久远,大部分的人(特别是大部分的精英分子)就必须真正相信它。如果不是大多数中国人都相信仁义礼智信,儒家思想绝不可能持续了两千多年。如果不是大多数的美国总统和国会议员都相信人权,美国的民主也不可能持续了250年。如果不是广大的投资人和银行家都相信资本主义,现代经济体系连一天也不可能继续存在。
监狱的高墙
不管是基督宗教、民主还是资本主义,都只是由想象所建构出来的秩序。而要怎样才能让人相信这些秩序?第一,对外的说法绝对要坚持它们千真万确、绝非虚构。永远要强调,这种维持社会稳定的秩序是个客观事实,是由伟大的神或是自然的法则所创造。如果要说人人不平等,不是因为汉谟拉比自己这么说,而是因为恩利尔和马杜克这两位神的旨意。如果要说人人平等,也不是因为托马斯·杰斐逊自己这么说,而是因为这是上帝造人的方式。如果要说自由市场是最好的经济制度,不是因为亚当·斯密(adamsmith)自己这么说,而是因为这是自然不变的规律。
第二,在教育上也要彻底贯彻同一套原则。从人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要不断提醒他们这套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要在一切事物中融入这套原则,不管是童话、戏剧、绘画、歌曲、礼仪、政治宣传、建筑、食谱还是时尚。举例来说,我们现在相信平等的概念,所以富人家的子弟穿起牛仔裤,觉得这是种时尚。一开始,牛仔裤是工人阶级的打扮,而如果是在相信阶级制度的中世纪,欧洲人绝对不可能有哪个年轻贵族去穿上农民的工作服装。在当时,“先生”(sir)或“女士”(madam)是贵族专属的特权称谓,甚至常常还得通过许多牺牲才能取得。但到了现在,不管信件的收件人是谁,开头的称谓一律都是“亲爱的某某先生/女士”(dearsirorma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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