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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宝藏-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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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急忙使出吃奶的劲儿又飞奔回去,看到晓晓的膝盖貌似被磕了一下,很疼。我将她背起来,打了辆车,赶回到了古董行。

    “晓晓?丫头你这是怎么了?!”二叔正坐在客厅看男篮的比赛,看到我背着晓晓呼哧呼哧地跑回来,急忙起身问道。

    “没事没事,就是摔了一跤!二叔您不用担心!”晓晓笑着说道。

    “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快上去吧,我给你把药箱拿过去!”二叔叫道。

    二十分钟后,我给晓晓的伤口消了毒,包扎好,看着她躺在床上安静的样子,心里瞬间感觉很温暖。也许,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你累了吧?瞧你喘的!”晓晓拉着我的手笑道。

    “唉——”我长叹了口气:“当然累喽,小腿都快抽筋了!不过,背着自己老婆,心里乐呵着呢!你快睡吧,我下去跟二叔说点事情,明天一早要是还疼,咱就请假歇一天!”

    晓晓吻了下我的手背,松开了我的手,我弓身吻了她一下,转身下楼去了。

    “没事了?”

    “没事,就是碰破点皮。”我回答二叔:“对了,二叔,你还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惠民县的人皮…面具么?”

    “记得,怎么了?”二叔疑惑地看着我。

    我从手机里翻出跟张无忌的那张合影,上面也照上了那只人皮孔明灯,递给了二叔:“您看看,这个人叫做张无忌,就是当年惠民县护城河边卖人皮…面具的那位,就在刚才,我又看到他了,在洪楼夜市!”

    “哦?”二叔瞅着照片:“这个小小的孔明灯,不会是人皮的吧?”

    “您看着不像么?”我指着那孔明灯说道:“就是人皮的,而且没猜错的话,就是宋局长的人皮,做完两只人皮灯笼之后,剩下的,做了这些人皮孔明灯!”

    二叔瞥了我一眼:“你这小子,现在胆子越来越大了,竟然还跟这种东西合影!”

    “对了!”我补充道:“这个张无忌,当年楚莹查他身份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死了五年了!这是我第二次见到他,而且他好像把我忘了,不过当我说出他的姓名时,他风一般地跑了,我没追上。”

    “追上又能咋样?”二叔将手机还给我:“我现在发现啊,你身上的离奇经历,已经快比我多了,这件事情不要去管,咱们现在在明处,人家在暗处,就算你再主动,也很难抓住线索的,不如就安安心心地等着,总有一天,有些人会撑不住,找上门来的。”

    我点点头,跟二叔看了一会儿球赛,上楼去睡了。

    这件事情,还是不告诉楚莹为好。这几天连续出现了死人的事情,楚莹这丫头看上去不害怕,但是毕竟只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就算是个刑警队的女汉子,也会害怕的。

    在宋局长凶杀案的现场,楚莹伸手揽住我的胳膊,我就能感觉到这丫头在微微地颤抖,只不过她强忍着不哭出来,将那份恐惧压在心底。

    我要是说死了五年的张无忌又在济南出现了,估计她晚上都不敢出门了……

    第二天一早,晓晓说没事了,不疼,我开车把她送到单位,又到了她租住的地方给小狗、不,现在应该叫大狗壮士了,给它喂了点食物,这货现在巨能吃,而且晓晓训练的很好,不带它出去的话,大号搞在报纸上,小号搞在晓晓为它买的小尿壶里,听话的很。

    就是见到我,死活拉着不要我走,最后竟然自己把狗链子叼了过来,我这才知道它是想出去溜达一会儿……

    于是我又带着壮士遛哒了一圈,把它送回去,这才回到古董行。

    在门口看到那辆熟悉的别克商务车,就知道梁若伊来了。

    果然,一进门,就看到梁若伊正一本正经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品着杯中的茶水。而一边坐着的,是七爷跟老蛤,还有眯着眼睛的布袋和尚。

    “咦?都在啊!”我嘿嘿一笑,跟众人打过招呼,走到梁若伊身边:“美女,好久不见,又漂亮了,这么好看的女孩儿,你得找个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你啊!我觉得地球上都没人能配你了!”

    “小子,你怎么说话呢!”老蛤正嚼着瓜子呢,听我这么说急忙搭话道:“你这不是说人家梁小姐长得不像地球人么!有你这么说话的么!”

    “哎哎,我可没这么说啊!”我急忙摆手,生怕冰美人一把把我拍在地上:“我是说美女美若天仙,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滚!”

    得,冰美人还是那性子,我就是找骂的货啊!

    “对了,蛤蟆呢?”我见蛤蟆没来,问道:“难道伤还没好?”

    “能好么?”七爷一咧嘴:“身上那么多的洞,不过据说恢复的不错,在外地,说让我们给他一个地址,他自己找过去。”

    “七爷!”我坐在七爷身边,摆出一副苦瓜脸:“这才休息了几天啊,这次又要去哪?”

    “这次啊,这次真的不知道……”七爷也是一脸苦笑:“那地方很难找,具体位置也不知道在哪,只知道在成都附近。”

第十九章 南京成都() 
晚上六点钟,我们一行五人坐在了成都温江区的一家宾馆的包房内,吃着正宗的四川火锅,满面红光。

    “蛤蟆不在,心里的感觉就轻松了许多!”我一边吃着大虾一边笑道。

    “怎么?你还在意蛤蟆在吉林城把你从龙舟上抛下来?”七爷笑着问道。

    “那当然!”我眉头一皱:“怎么说都是一条命啊!换做我,我肯定不会这么做的,办法多得是,人没了就永远没了!这种人,遇到事情时自私自利的本性立刻就暴露出来,假的很,不能深交!”

    “唔……”七爷微微摇头:“孟子说性本善,荀子说性本恶,两者相对,你觉得哪个是对的?”

    我一愣,没想到七爷会问这种问题,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转头看向坐在一边用清汤涮菜吃的布袋和尚:“大师,您觉得呢?”

    “两者兼有。”布袋和尚自个儿吃涮菜也是吃得津津有味,头也不抬:“善恶本为一,凡是有独立意识的生命体,都是由善恶组成的,没有所谓的先后或者本源之分。你想想,有善才能有恶,有恶才能有善,若是世间只有其一,那就等同于都不存在,对否?”

    得,这老和尚一说,我更迷糊了,应了一声点点头:“老蛤,那你说呢?”

    “我同意大师的观点!”老蛤面前堆了小山似的蛤蜊壳儿,辣的满脸汗水,不时倒吸一口凉气。

    “我也觉得大师说的有道理。世间万物都是相对的,有阴有阳,有天有地,有白有黑,要是只有一个,没有相对的话,不就等同于什么都没有么?”我对七爷说道。

    “大师是佛道高僧,佛家讲究扬善惩恶,但是也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七爷笑道:“小顾啊,你可千万别说把你换在那个位置上你就不会这么做,世界上没有发生的事情谁都不能判定结果,要不然,生活就没意思了。”

    得,七爷怎么还有给蛤蟆洗地的嫌疑啊!我耸耸肩,点点头:“嗯,我也许会为了自己自私一点,但是应该到不了蛤蟆这种为了自己直接把同伴的生命都放弃,这个,太匪夷所思了。对了,美女,这次咱们的目标是什么啊?”

    “咱们这次是来旅游的,不是来行动的。”梁若伊吃的俏脸通红,像是一个熟透的红苹果!

    “拉倒吧,你就会懵我!”我一脸苦笑:“这个时候来成都,除了吃火锅还能干什么?这大老远的……”

    “还能滑雪呀!”梁若伊突然摆了一个小女孩儿撒娇的架势说道。

    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好,好,滑雪滑雪!”

    “成都这个地方啊,差不多有三千年历史了。”七爷笑着说道:“小顾之前来过么?”

    我摇摇头:“没有来过,不过当初有几个同学在这边读书,都说这里不错,我也挺想来这里的,还有拉萨,重庆,西安,昆明,这是西部几个比较喜欢的城市。”

    “嗯,西部也就这几个重镇了。”七爷一边擦手一边继续说道:“除了几个小国曾经在成都建都之外,还曾经有一个大一统的王朝也曾经在这里建都,虽然是陪都性质,你知道是哪朝么?”

    “成都?大一统王朝……”我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这个真想不出。”

    “唐朝!”老蛤插嘴道。

    “没错,是唐朝。”七爷笑道:“公元755年,安禄山与史思明发动了安史之乱,一年之后,叛军攻入了都城长安,唐玄宗李隆基没办法,带着自己的爱妃杨玉环逃了出去。逃到一半的时候,手下就把杨氏全杀了,唐玄宗顿时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失败,皇帝也不太想做了,恰巧太子李亨这时有即位之意,唐玄宗虽然心里还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跟自己的儿子分道扬镳,自己跑到了成都,而太子李亨,不久之后在灵武即位,便是唐肃宗,而李隆基这位唐明皇,就在成都变成了太上皇。”

    “之后,成都就成了南京?”我问道。

    “没错。”七爷点点头:“唐玄宗前半生那是意气风发,到了晚年怎么能接受一个区区太上皇,只是当时天下大乱,他手里又没了兵权,索性就放手叫自己的儿子去做了,但是一个人在成都,又觉得烦闷,皇帝气势不能丢,索性就将当时属于益州府的成都升格为成都府,称作‘南京’,就是唐朝南方首都的意思。”

    “这一段我倒是真没听说过。后来呢?”我追问道。

    “后来,公元757年,安禄山被杀,唐玄宗就回到了长安。”七爷继续说道:“但是在成都的这段时间,唐玄宗闲着没事儿,悄悄地建造了一个地方。”

    “墓葬?”老蛤看样子也不知道。

    “嗯,当时唐玄宗真的以为自己回不去了,你想想看,叛军一年的工夫就把唐朝帝国的都城给攻破了,气势如虹,唐军当时人心涣散,各路诸侯也都按兵不动,静观其变,怎么看都觉得大唐帝国要完蛋了,唐玄宗怕自己死了回不了祖坟,就急急忙忙叫人给自己造了一座墓葬。”七爷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说道:“况且,唐玄宗逃出长安的时候,虽然很匆忙,但是该带的东西一样不少,汉甲就在其中。”

    “汉甲当时没有埋在大唐李氏的皇陵中?”梁若伊插嘴问道。

    “没有。”七爷摆摆手:“唐朝时,第一个将汉甲找出来的帝王,就是唐玄宗李隆基,所以他对汉甲极为爱惜,是想将其陪葬于自己的。可是没想到的是,自己在成都刚刚建造了一座陵墓,汉甲也提前葬进去了,安禄山却在此时被杀了,唐肃宗当时怕自己的父亲会趁机将皇位夺回去,立刻派人前来迎接唐玄宗这位太上皇,要将其带回长安,软禁起来。李隆基无法,只得跟着回到了长安,而汉甲,则就埋在了成都的这座陵墓中。”

    “我记得没几年后李隆基就死了吧,到死之前,他就没把汉甲拿回去?”我疑惑道。

    “没机会。”七爷抽出一根牙签儿,用左手捂着嘴巴剔着牙嗡里嗡声说道:“回到长安之后五年,公元762年,唐玄宗李隆基在长安驾崩,终年七十八岁,在当时可算得上是长寿了。去世之后,葬在了原本建造的唐泰陵中,这座陵墓现在保存还算完好,气势宏大。而此时的唐肃宗李亨,想要拿回汉甲,却因为体弱多病,同样卧病在床,又多有疑心,一时间不知道该叫谁去取汉甲,就这样,在自己父亲去世没几个月,他也跟着走了……”

    我听罢不禁一阵唏嘘:“这父子俩还真是父子连心啊,不知道身为一个儿子,弥留之际对自己的父亲是如何感想的。”

    “唐朝有好几对这般情形的父子皇帝,接下来要说的这一对儿,同样如此。”七爷吧唧吧唧嘴巴,继续说道:“从这两位皇帝同一年驾崩之后,大唐帝国一直处在一种混沌的状态下。安史之乱用了八年时间才平定下去,直到公元779年,唐德宗李适登基,登基之后,这位皇帝大刀阔斧进行了改革,很快就有了一副中兴的气象,只是没几年的工夫,就爆发了泾原兵变,可怜的唐德宗,成为大唐帝国第三位逃出皇宫的皇帝,中兴也不了了之,而在这个过程中,他所立的太子李诵,开始培植自己的势力。”

    “李诵,这个人我知道。”我忽然想起了之前二叔给我讲过的一个故事:“我记得他曾经为了自己的皇太子之位,与一位爱妃离婚,我当时听了觉得特别有意思,一千多年前,也有离婚一说。”

第二十章 千古储君() 
七爷听我说到“离婚”一事,也是哈哈大笑:“没错,是有此事。这个李诵,虽然只活了四十来岁,但是这一生却是极为传奇,能够想到的事情几乎都遇到了,绝对不枉此一生。在泾原兵变时,李诵一直是断后的,而且多数时间是冲在最前面,带着兵士冲杀,这种举动很好的鼓舞了士气,也为自己父亲唐德宗的逃跑起了很大的作用。”

    “哎哎,七爷,说了大半天了,我觉得就跟听历史一样,能不能说点有用的啊!”老蛤还在一边热火朝天地吃着,有些不情愿的提意见。

    “好,那就拣重点说。”七爷打了个哈哈:“唐德宗一出长安,就盘算着要不要去成都将汉甲弄回来,可是这场泾原兵变看上去远不如安史之乱那样疯狂,所以他怕自己走的过远,会给叛军更好的机会,于是逃到了陕西乾县就停了下来。就在这段时间中,心机很深的太子李诵,却是偷偷派人到了成都,寻找汉甲的下落。”

    “找到了没?”猴急的老蛤直接问道。

    “找到了。”七爷点点头:“但是对于李诵来说,这是次要的,关键是这次寻找汉甲,找到了一个女孩儿,我说一首诗,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猜到是谁。”

    “好啊!”我虽然语文不好,更是从小不喜欢背诵古诗词,高考时的默写题也都是看都不看就略过去,但是对这种小游戏却是情有独钟,在东北读书的时候,就经常带着班上的同学们去郊游玩游戏。

    “跳跃深池四五秋,常摇朱尾弄银钩。无端摆断芙蓉朵,不得清波更一游。”七爷随口诵出一首诗。

    我霎时一愣:“这、这首诗,根本没印象啊……美女你知道不?”

    梁若伊摇摇头,表示也没听过。老蛤是个粗人,就更不用问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还在涮着菠菜吃的津津有味儿的布袋和尚,就见这老和尚从清汤锅里夹出数根菠菜,放在麻酱里一蘸:“唔,这首诗,是薛涛的《鱼离池》。”

    众人又将目光转向七爷,七爷一拍手:“回答正确。”

    “薛涛?”我一脸狐疑:“这么现代的名字,我怎么觉得是个高富帅啊!”

    “女诗人。”布袋和尚又慢条斯理地补充道。

    “哦!”我苦笑一声,看着七爷。

    “没错,这是一名很有才气的女诗人,其实她的诗,我最喜欢的还是她八岁那年写的,是补的自己父亲的诗——枝迎南北鸟,叶送往来风。”穿着黑色布袄,一脸和善的中年男子七爷,此时倒真像是一名传统文人了。

    “八岁?”我耸耸肩,看着对面的老蛤:“老蛤八岁的时候,估计就吃胖了已经!”

    老蛤瞪了我一眼,七爷笑笑继续说道:“这个薛涛不是一般人,除了是个诗人之外,她还是个,名妓!”

    “妓…女?!”我顿时大跌眼镜:“这么有名的诗人,竟然是个妓…女?我的天啊,天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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