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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空间快穿-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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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凌尽可能的表现出落落大方的样子,优雅端方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微微低着头看向前面摆着的一张小几,几上摆着一些吃食,有新鲜的水果,有散发着香气的烤肉,有烹的恰到好处的羊肝,还有一壶美酒。旁边还放着一把玉柄银刀和一只莲花金杯。

    沈凌看到这些吃食,忽然就想起了在英国生活过的那段日子,只不过相对西餐来说,北齐这边还少一把银叉。

    沈凌微微愣神的时候,宫殿里又进来了好几个人,其中就有高桢,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和他有七分相似的少年,不过那少年看向她的眼神却有些不善。

    沈凌的感觉一点都没错,北齐皇帝和李皇后到了以后,先表示了一番对沈凌的欢迎后,那个少年也就是高棋便提议大家共饮三杯,以表示对宋国公主的欢迎。

    沈凌喝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面前的银壶装的却不是普通的水酒,而是一壶酒精度数微高的烧酒。沈凌微微笑了笑,借着宽大的衣袖做遮挡,偷偷将烧酒倒掉,然后从空间里取出一瓶饮料倒进壶中,面不改色的喝完了剩下两杯。

    第一杯烧酒下肚的时候,沈凌只觉得胃里有微微的灼热感,喝完两杯饮料后,她便用手边的玉柄银刀切了一块烤肉,然后用刀叉起来放进口中。

    沈凌吃了好几口烤肉,才觉得胃里稍微舒服了一些,等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高桢对着她笑了一下。

    高桢本来还怕她不习惯北齐这边的饮食,特地吩咐御厨给她呈上一些清淡的饭食,但是看到她桌上摆着的饭食,就知道是有人故意为之,不过看她吃的香甜,他提起的心才放下了一些。

第 104 章() 
宴会进行到一半时;一个贴身的侍监在北齐皇帝耳边悄声说了几句话;北齐皇帝听了脸上微微变色;然后叫上李皇后;两人一起离开了。

    两人一走;殿里的气氛便松快起来;尤其是几个年长的老贵族也陆续离开后;还在座位上坐着的就只剩下了他们这些年轻人。

    那个对沈凌抱有敌意的黑衣青年也就是北齐的二皇子高柘低声向身边的人吩咐了几句,不多时殿里就进来了几个舞女,同时还有几个乐师跟在后面;悠扬的乐器声响起来时,舞女们跳起舞来。她们身形婀娜,舞姿优美;殿里的众人不由被她们所吸引;一边欣赏她们的舞姿,一边和旁边的人说话。

    舞女们退去以后;高柘就道:“素闻宋国女子能歌善舞;不知公主可愿为我们献上一舞?”

    他这话一出;众人的目光全落在沈凌身上;周围还有人拍掌附和。

    其中就有太子高桢;他性子比较粗犷,没有那么多小心思;只觉得若是那舞由沈凌来跳,想必一定比刚才的那些舞女还要好看。

    沈凌听到若烟用宋国语翻译了一遍后;眼底飞快的闪过一丝寒光;这高柘此举分明是将她比作了舞女,着实令人可恨!她心里恨得咬牙,面上却含着浅淡的笑容,低声对若烟说了一句。

    若烟大着胆子提高声音道:“宜芳公主说,让她当众献舞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却缺少一把宝剑,不知在座的哪位贵人可否借剑一用?”

    高桢马上道:“阿戎,将你的剑给公主。”

    那阿戎是高桢身边的一个侍卫,身上就佩戴着一把长剑,他听了高桢的吩咐,就恭恭敬敬的将长剑递给了若烟。

    沈凌接过若烟递来的剑,抽出剑鞘里的宝剑,左手食指轻轻往上面一弹,就听见一声清脆之音。

    “好剑!”沈凌赞了一声,便走到大殿中央,将剑往上面一抛,众人的目光不由便跟了上去,等到沈凌右手随手一扬轻轻松松便将剑柄握在手中后,众人便叫了一声好。

    沈凌握着剑柄深吸一口气,便将那套简化过的只有三十六式的凌月剑法从头舞了起来。

    凌月剑法是女子所使的剑法,注重轻盈灵动,讲究姿势优美,沈凌舞剑的时候刻意放慢了动作,又加上一些剑舞的表演成分,就使得这套剑法看来越发飘逸柔美。

    沈凌舞到一半的时候,动作越来越快,这套剑法她在武侠世界里不知使了不知多少遍,早已深深的刻在了她的记忆深处,因此她越舞就越是熟练,动作一气呵成,犹如行云流水,外行瞧着固然是眼花缭乱,就是内行看见了也会赞叹不已。

    沈凌舞到第三十六式的时候,最后收招的时候,剑锋恰好指到了高柘面前的案桌,她现在刚开始修炼寒月功法,丹田内只修炼出少许内力,但因为凌月剑法本身带有的威力,剑锋所指之处已经颇具威力。沈凌在收招的时候,故意放慢了动作,剑锋所带有的一股锐气已经劈头向着案桌而去,只听哗啦一声,案桌上的一只白瓷碗被这股锐气从中劈为了两半,白瓷碗内盛着的一碗汤汁就顺着桌案淋到了高柘身上。

    看到高柘身上黑衣的下摆位置很快就被汤汁打湿,沈凌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用北齐语慢吞吞说了一句,“一时失手,得罪了。”心里想的却是,自己的内力还是没有修炼到家,要不然被劈的就是那张桌案了。

    高柘的脸立时拉下来,别人不知道,他岂不知道沈凌是故意为之,不由抬头狠狠瞪了她一眼。

    沈凌想了想,不甘示弱的瞪了回去。

    “好好好!”两人的眉眼官司还未打完,高桢就拍掌赞叹道,“想不到公主的剑舞如此出神入化,真是让我等大开眼界。”

    他这话说出了在场众人的心声,他们谁都想不到宋国公主看着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想不到剑术如此高明,最后那一招剑式竟然能劈开桌案上放置的白瓷碗。

    北齐人一向尊崇强者,眼见沈凌露了这么一手,不由对她产生了一份钦佩之意,很快就有两个贵族女子主动过来与她搭话。就连高棋都有些不敢相信的看了沈凌好几眼,对她的印象立时有所改观。

    唯独高柘黑着一张脸,冷冷的扫了沈凌好几眼,暗自将这件事记下不提。

    宴会没过多久就结束了,沈凌从宫殿里出来要回四方馆的时候,高桢主动提出要送她回去,就连高棋也来凑热闹,他对沈凌的剑术很感兴趣,虽然没有开口问,但是对待沈凌的态度比之前好了很多。

    沈凌却一点都不在意他对自己的态度,不过也没忘记他之前将自己面前的水酒换成烧酒的事,对他有些爱理不理。

    高棋自知理亏,只好忍了下来,但是等到送沈凌到达四方馆,沈凌进去的时候却没有邀请他兄弟二人坐坐,便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高桢没听太清,他不是那种事事刨根问底的人,没有细问,翻身就上了马,明天一大早还要上朝帮着父皇处理奏章,也不知道能不能抽出时间来四方馆再看一眼自己的未婚妻。

    高桢一边驾着马往太子府行进,一边想着得赶紧催促礼部那帮人,让他们尽快选个黄道吉日。

    沈凌这边回去以后,便命人准备香汤好沐浴一番,若兰和若雪伺候她沐浴的时候,前者终于忍不住说了一句:“公主今天的剑舞舞得可真好。”可是在她记忆里,宜芳公主却连剑都没有碰过。

    若雪虽没有跟着去赴宴,但宴会上发生的事情,她已经听若兰说了一遍,心里也有这个疑惑。

    沈凌本来是闭着眼的,闻听这句话便睁开了眼,轻轻笑道:“你大概是好奇我为何会剑舞吧?”她轻轻撩了一下浴桶里的花瓣,继续道,“我的剑舞是小的时候跟着母妃身边的一个宫女学的,因为母妃想要我有一些自保的手段,可是又不愿意让人知道。所以这事连你们都瞒了过去。”

    宜芳公主的母妃已经去世好几年,她身边的宫女都被分到了其他宫殿,所以沈凌十分笃定两人即使有所怀疑,也找不到任何破绽。

    果然,两人听了以后,脸上没有流露出任何怀疑的痕迹,反而浮现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来。

    沈凌糊弄完两个侍女,安心的洗了一个香喷喷的澡,然后将两个侍女打发下去以后就进了空间。

    今天的事情给她提了一个醒,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有实力的人终归要是要受人尊敬的。所以她得将寒月功法尽快修炼起来,这样将来才能有资本抗衡那些看不起她的北齐人,比如那个二皇子高柘。

第 105 章() 
礼部在一个月后;终于选定了一个良辰吉日;将日期定在了七月份。

    日期定下没有几天;沈凌就收到了一个请帖;邀请她下个月十五参加在苇园举办的芙蓉花宴。

    沈凌为了谨慎起见;派人出去打听了一下。

    回来的人说;这芙蓉花宴和宋国的牡丹花宴差不多;参加宴会的多是那些未出阁的贵族少女,不过这芙蓉花宴却比牡丹花宴多了一项比试的内容。

    参加宴会的少女至少要准备一个节目,然后根据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到时由五个裁判决定名次。名列第一的,可以向主持芙蓉花宴的李皇后提出一个请求,一般情况下;只要要求不是很过分;李皇后都会答应下来。

    为了这个请求,每年参加花宴的贵族少女们都会使足了力气;因此这花宴每年都会有不少闺秀因为比试时出众的才艺而闻名邺城。

    沈凌听了以后;并没有放在心上;宜芳公主虽是被娇养长大的;但是琴棋书画哪一样也没有落下。沈凌觉得;到时自己随便选其中一个参加比试就是了,只要不给宋国丢脸就是了。至于那个第一;爱谁争谁争。

    因此沈凌该学习北齐语学习北齐语,该修炼寒月功法就修炼寒月功法;将自己每天的日程排得满满的。

    这天她跟着若烟学了一上午的北齐语;午后小睡了片刻,醒来的时候有些口渴,若兰便端了一盘切好的甜瓜。

    沈凌拿着叉子,吃了两块,就见一个宫女从外面进来,轻声回禀道:“公主,太子殿下来了。”

    高桢隔几天便会来四方馆一次,沈凌已经习惯了,想也没想道,“请进来吧!”

    不到半炷香的时间,高桢就大踏步走进了沈凌的起居室,只是不像往常那样凑上前去嘘寒问暖,而是有些迟疑的走来走去,似是有什么话要说,却又有些难以启齿。

    沈凌这段时间基本摸清了他的性子,知道他心里一般藏不住事,将叉子放下,用帕子擦了擦嘴,方问道:“太子殿下是遇到什么难题了吗?”

    高桢听了这话,才抬头看了沈凌一眼,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也不算是难题,就是,就是。。。。。。”他吞吞吐吐了半天,才终于道,“我有一件事要与公主坦白。我在与公主订婚之前是有一个未婚妻的。”他见沈凌睁大了眼睛,忙道,“不是你想的那样,这门婚事是我义父的一厢情愿,我从来没有答应过。”

    沈凌不由冷哼了一声,既然没答应,为何又口称未婚妻。

    高桢继续道:“不过因为义父对我极好,所以我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拒绝他老人家,但是我心里却一直是拿何颖当妹妹看的。后来我说服父皇与宋国和亲后,何颖和我义父便回了草原。直到最近,我母后要举行芙蓉宴,她才从草原那边回来,听三弟说她也要参加下个月举行的芙蓉宴。她的性子我最清楚,自小就好强的很,这次宴会,她不去则已,一去便是冲着那第一名去的。若真被她得了第一名,多半会当众请求我母后让我娶她,所以我才过来与公主商量。”

    沈凌不由斜了他一眼,想了想,唯一的办法就是阻止那个何颖拿到第一名了,说不得她只好拼上一把,争一争那第一名了。

    这高桢还真是会给她惹事,沈凌末了叹口气,本来有个高柘做对手就够她忙一阵了,又来了一个何颖,以后的日子只怕清静不了了。

    高桢走后,沈凌闭目想了想,宜芳公主最擅长的是在宋国最流行的凤舞。不过这种舞蹈因为动作简单易学,舞姿优美,不仅在宋国极为流行,就是北齐的贵族女子会跳这种舞的也大有人在。难保里面没有比宜芳公主跳得好的人。所以肯定是不能选了。

    沈凌闭目沉思了一会儿,决定选一种这个时代从未见过的舞蹈,这样一来,人们因为从未见过,才有可能会被吸引,进而获得裁判们的好评。

    之所以选择舞蹈而不是其他像琴艺、下棋这样的项目,是因为沈凌本身在琴艺和棋艺上都没有很高的天赋,无法保证自己一定能赢得第一名。

    但是选择舞蹈的可能性就高多了。

    她在前面那几个世界里看过不少流传后世的舞蹈,比如惊鸿舞,霓裳舞,这些舞蹈都还没有诞生,随便选取一个都能艳压四座。

    只要她在这几日多加练习,想必一定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接下来,沈凌就以要自创一种舞蹈为借口,天天晚上关在房间里练习舞蹈。

    五月十五那日,沈凌清早时分就来到了苇园。

    苇园作为北齐的皇家园林,里面种植了不少名花异草。

    沈凌穿过一条长长的柳林中的小径,中间又经过好几个亭台楼阁,终于来到了举办宴会的地点,群芳阁。

    此次参加芙蓉宴的北齐贵族少女们有一半已经坐在了里面。

    沈凌进去的时候,就见一个肤色微黑,椭圆脸上嵌着一对大眼睛的少女越众而出,眼里带着些许不服输的神色,上下打量了沈凌一眼,“你就是那个宋国公主?”不等沈凌说话,就又说了一句,“也不过如此嘛!”

    沈凌这些日子天天学习北齐语,她说的这两句话差不多都听懂了,脸上浮现出得体的笑容,“你应该就是太子所说的那位何颖姑娘吧!我常听太子说起过你。”

    何颖眼睛一亮,整个人顿时添了几分光彩,“我和太子自小青梅竹马,若不是皇上突然决定与宋国和亲,只怕我与太子都已经成亲了。”

    沈凌笑眯眯回了一句:“你说的不错。太子的确说他待你就像亲妹妹一样。”

    何颖不由得一怔,继而跺了跺脚,尽显娇蛮任性,“你不要以为你说这两句话我就会放弃争夺比试的第一名,我们走着瞧!若我能拿到比试的第一名,一定叫皇后为我做主。”

    沈凌仍是笑着回了一句:“我拭目以待!”

    两人短短交谈几句,便引得众人的注目。

    等沈凌随便找了一个座位坐下去以后,就有一个见识过沈凌剑舞的少女主动过来与她说话:“那个何颖仗着父亲是太子的义父,以前没少打击那些爱慕太子的女孩。如今她可算尝到苦头了。”

    沈凌听她话里的意思,好像跟何颖很不对付,抱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念头,主动引她多说了一些话,很快就将那个何颖的来历弄清楚了。

    何颖的父亲是北齐的长信侯,太子少年的时候跟他学过几年兵法,后来又在有一年太子打猎的时候救过太子一命,因此与太子的关系很是亲厚。

    何颖作为长信侯的独女,因着父亲与太子的关系,自幼是在宫里长大的。李皇后曾笑言要将她许给自己的儿子,长信侯和何颖都以为皇后所说的人是太子,何颖自那以后便以太子的未婚妻自居,轻易不让其他贵族女子接近太子。

    只是没想到就在长信侯打算跟皇后提一提两人的婚事时,事情突然发生了转折,宜芳公主从天而降,直接粉碎了何颖的美梦。

    长信侯怕女儿想不开,便带何颖去了北齐每年都要在那里举办秋猎活动的乌兰草原散心。

    许是乌兰草原的空气让何颖头脑为之一清,她很快就有了新的主意,打算借着芙蓉宴的机会请求皇后为她做主。

    沈凌低头回忆了一下上次宴会时皇后对她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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