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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王者在地球-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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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务冠军”,突然成为垫底的拖油瓶,这让金宝心里很不好受。

    一番思量之下,他还是把三轮车蹬往市区的方向,他心想东门那么大,那些人没那么容易碰见自己。

    但是金宝这次却真的是大意了,其实他的分析没错,东门的确很大,占据了整个蜀都市区的四分之一,想要碰见一个人却是很难。

    但是他却低估了冬瓜和黄鼠狼的实力,和他们对这柄青铜古剑的渴望程度。

    当时,张哲宁等几兄弟从来就没听说过什么冬瓜西瓜的,更不知道什么黄鼠狼,所以压根儿就没把这事儿放在眼里。

    自从金宝把这柄古剑“抢”走后,黄鼠狼就立刻向他的大哥冬瓜汇报了此事。

    冬瓜一听是战国时期的古剑,那还得了,连忙派出大队人马,每天没事儿就在街上晃荡搜捕金宝,一副志在必得的架势。

    金宝第一天进市区没事,第二天没事,第三天也没事,慢慢的,他就完全把这事儿给忘了,而阿三也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明知道金宝去了市区,可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算是默认了。

    金宝自己也很胆大,上次他之所以逃跑,是因为想要护着那件宝贝,现在宝贝在阿三家里藏着,他就再无任何顾忌,他心想,就算遇上那帮人又能怎样?东西又不在他手上,他们还能把自己吃了不成?

    金宝错了,他以前一直窝在东郊,认为最牛逼的人物,也就是他的三哥他们几兄弟而已。

    此时的他,就像是一只井底的癞蛤蟆。

    他丝毫不知道,冬瓜,黄鼠狼这些人,此时已经算是真正的江湖中人了,他们不仅敢吃人,而且吃了人,连骨头渣子都不带吐的!

    第一个看见金宝的,是黄鼠狼手下一个小弟,当时金宝正一面瞪着三轮一面惬意的哼着小曲儿。

    “哥们儿,家里有点儿废铁,你收不?”那人走上去问。

    “收啊,怎么不收,你家在哪儿?”金宝问。

    “就在附近,跟我来吧。”那人转过身的时候,眼里闪过一抹渗人的阴光!

第一百零五章 耳朵() 
金宝跟着那人来到一处高当公寓,金宝当时穿着篮球背心和大短裤,笑着调侃道,“兄弟,混得不错啊,这里的房子得一百多万一套吧。”

    那人没有说话,敲了敲门,然后走了进去,金宝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也大大咧咧的跟了进去。

    刚走进客厅,他才发现事情不对劲,因为他看见客厅里坐着七八个人,而坐在最中间的,赫然就是那大热天穿西装脚踩白色旅游鞋的黄鼠狼!

    金宝扭头就跑!

    嘭!

    门被关上,上来几人,抓住金宝就是一顿毒打。

    “你他妈想干嘛!”金宝满嘴是血,但口气十分硬。

    黄鼠狼正不紧不慢的玩儿着功夫茶,动作手法非常不专业,但是他装逼功力了得,那表情,那动作,如果是外行,肯定得被他糊弄过去。

    他捏起一个椭圆形茶杯,然后分三口把晶亮的茶汤喝下去,然后抓起旁边的一瓶可乐猛灌几口,抬头冲金宝微笑道,“兄弟,又见面了。”

    “你他妈想干嘛!”金宝被两个人抓着,动弹不得。

    黄鼠狼呵呵一笑,斜着他那双标志性的三角眼,冲金宝柔声道,“我说兄弟啊,看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就那么不上道呢?今天老哥我送你一句话,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你想象看,古今多少英雄,就是因为不懂这句话而白白丧命,孙悟空,红孩儿,太白金星,三毛,哪吒,这些个古代英雄,就是不懂这个道理,然后”

    要说黄鼠狼此人,绝对是个奇葩,他的确有着超强的办事能力,下手也黑,是最早跟随冬瓜出来打天下的那批人,现在混到冬瓜的左膀右臂,自然也有几分真本事。

    只不过,此人有个巨大的特点,那就是特别爱故作高雅,明明喜欢喝可乐,却非得要喝咖啡和功夫茶,明明细化吃肉,却偏偏对外人以居士自居。

    明明是个不折不扣的混子,却偏偏给自己冠上文人墨客的标签,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刚才那句识时务者为俊杰,是他昨天在一本故事会里看到的,今天就给用上了。

    那些他口里的古代英雄,也是漫画书上的三毛哪吒等等。

    总之,用两个字总结黄鼠狼的话,那就是装逼,用三个字,那就是装逼王,用四个字,就是装逼之神!

    “你他妈有事儿说事儿,孙悟空是古代人吗?那就是个猴子精!”

    金宝虽然自身也没什么文化,但这点常识还是有的,情不自禁的和黄鼠狼争辩了一句。

    “咋就不是了?”

    黄鼠狼据理力争,用他那软绵绵的声音道,“我问你,孙悟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

    “当然是古代的!”金宝不知不觉被黄鼠狼给绕进去了,竟然和对方讨论起孙悟空的故事。

    “那不就结了,古代的,就叫做古代人,你懂不?”黄鼠狼衣服知识渊博的模样。

    “可是,那是神话故事,再说了,孙悟空也不是人啊,他就是个成了精的猴子”

    说着说着,金宝突然楞住了,一下反应过来,我他妈跟他说这些玩意儿干嘛啊!

    “扯淡!”

    黄鼠狼依旧纠结这个问题,“猴子都是四条腿走路的,但是你见过孙悟空爬地下走路没?直立行走,你懂不?那是人类的标签!”

    说到直立行走四个字的时候,黄鼠狼还举起一只手比划了一下。

    “别扯犊子了,你他妈到底想干嘛!”金宝实在是不耐烦了,黄鼠狼磨磨唧唧的,这比打他一顿还难受。

    黄鼠狼这才放下孙悟空是否是人类的研究课题,冲这金宝柔声道,“兄弟,我看你年纪也不大,算是我的晚辈,我这个人呢,是最讲道理的,古语有云,以德服人,我就是喜欢以德服人”

    金宝听得一阵恶寒。

    省略数千字之后,黄鼠狼才把事儿扯到正题上来,“上次那铜疙瘩,我是真的喜欢,古语有云,君子不夺人喜爱,意思就是说,那个铜条子是我喜欢的东西,可你却不讲道理,偏偏不卖给我,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黄鼠狼装逼的功力已经出神入化,绕来绕去,竟然把自己给弄成了受害人。

    “别扯淡,那是一把青铜古剑,古董,你要买也行,我大哥说了,那东西至少值七八十万,你要有这钱,我让我大哥立刻卖给你!”

    金宝在这个时候,还天真的以为对方只是想买那柄古剑。

    “呵呵!”

    黄鼠狼笑了笑,慢条斯理道,“我说兄弟啊,送你一句老话,古人云,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意思是说,开车千万别喝酒,一定要听人劝告,否则的话,亲人们就会哭。”

    “你他妈说的啥?这话是古人说的吗?”金宝又被黄鼠狼给弄懵逼了。

    “砸不是呢?这是典型的五言律诗,你懂不?你数数看,每句话是不是五个字儿?”黄鼠狼认真的说道。

    金宝想了想,一数,还真是五个字儿呢!

    “别他妈胡扯了,你就说吧,你到底想咋样!”金宝实在是无语了,怎么说着说着,又扯到古诗上边去了。

    “不急,不急!”

    黄鼠狼用他那温柔的语气,道,“这个道理,就是说今天,你必须听人劝告,否则的话,你和你的亲人,都会留下两行泪水。”

    黄鼠狼真不简单,硬生生的把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标语扯到这件事上边,而且乍一看,还挺有道理的。

    “你他妈到底想干嘛!”金宝近乎崩溃了。

    黄鼠狼这才慢悠悠的把事儿扯到正题上来,“你那柄古剑,我大哥看上了,给你一万块钱,你把东西拿来。”

    “呵呵,你当我傻啊,那东西值七八十万,你们就给一万就想把东西拿走?”

    “你真不听我的劝告?”黄鼠狼严肃的告诫了金宝一句。

    金宝摇了摇头,“肯定不行,你这钱也太少了,再说了,那东西是我大哥的,我也没法做主,要不这样,我先回去跟我大哥说说这事儿,回头再找你们商量。”

    金宝又开始琢磨金蝉脱壳之计了。

    只不过这次黄鼠狼没有上当,呵呵一笑,朝两名小弟抬了抬手,那两名小弟立刻就把金宝的手摁在茶几上。

    黄鼠狼拿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最后一次,卖还是不卖?”

    “不卖嗷!”

    金宝刚说出这两个字,就发出一声惨叫,却是黄鼠狼直接把一柄又尖又利的匕首狠狠扎进了他的手背,直接洞穿了金宝的一只手掌。

    “卖不卖?”黄鼠狼语气也开始不温柔了,他虽然爱装逼了点儿,说话也挺温柔,但是他下手可一点都不温柔,特别黑,特别狠,要不也做不到冬瓜的左膀右臂这个位置。

    “不卖!”金宝咬着牙,也算是条好汉。

    “操!”

    黄鼠狼终于爆了一句粗口,他平时很少爆粗口的,因为他觉得他是个文明人,文明人是不说脏话的。

    但他的本质,却只是个混子。

    又是一刀,狠狠扎穿了金宝的另一只手掌。

    “我现在每问你一句,就扎你一下,我看看你能撑多久。”

    黄鼠狼一见血就兴奋,说话也不温柔了,一对三角眼里冒出的阴光显得格外渗人。

    金宝疼得已经快要虚脱,脑门子上全是豆大的汗珠,脸色惨白,却是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卖不卖?”

    就在黄鼠狼准备扎第三刀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他接起电话说了几句之后,然后挂断,看着金宝道,“今天算你运气好,我大哥不想为难你,你走吧。”

    金宝听到这话,一颗悬着的心这才微微松下去。

    只不过,黄鼠狼接着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呢,我大哥特别喜欢那件东西,回头我们会去找你大哥谈判的,但是为了防止你们到时候赖账,所以得留点儿东西做抵押,我看你身上啥玩意儿没有,你就留下一只耳朵吧。”

    金宝还未反应过来,黄鼠狼突然手起刀落。

    嗖的一声,一只耳朵就被削落在茶几上,一股鲜血顿时从金宝的脑袋一侧喷涌而出。

    金宝先是感觉耳根子有些冰凉,然后就是一阵钻心的疼痛。

    黄鼠狼小心翼翼的用一张纸巾捏着金宝的耳朵,柔声道,“回去通知你大哥,让他把那件东西送过来,交换你的这只耳朵,不然的话,我就把你这只耳朵烤了喂狗。”

    金宝还是有些常识的,被放了之后,没有立刻会东郊,而是赶紧打了辆车往医院赶。

    手上和耳朵血流不止,如果再不处理的话,只是流血都能把他流死。

    “你的耳朵呢?”医生处理完金宝手上的伤口,然后问了一句。

    金宝疼得龇牙咧嘴的,“找不着了,你赶紧帮我止血啊!”

    医生有些犹豫,“止血包扎可以,只不过这样一来,你那耳朵可就接不上去了。”

    金宝一咬牙,“没事儿,你包扎吧,那只耳朵我不要了!”

    张哲宁等人闻讯匆匆赶来的时候,金宝两个手掌和一只耳朵都缠着纱布,就跟木乃伊似的。

    “金子,这是谁干的?”张哲宁连忙问了一句,虽然金宝是阿三的小弟,但张哲宁等人也挺喜欢这个小兄弟。

    “是黄鼠狼。”

    “黄鼠狼是谁?”

    “不知道,他们想一万块钱买那柄古剑,我不卖,他们就扎了我,还说回头要找三个谈判。”

    “他们住哪儿?”

    “新红小区,六幢二二零二。”

    阿三听到后,一言不发,蹲在病房的墙根子下边,不紧不慢的抽完一支烟后,然后站起身,面无表情的朝门外走去。

第一百零六章 俄罗斯咖啡() 
“阿三,你干嘛去!”

    张哲宁眼尖,连忙上前拦住阿三。

    阿三耸拉着眼皮,有气无力道,“我去找他们把耳朵要回来。”

    “三哥不用了!”

    躺着病床上的金宝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连忙道,“耳朵我不要了,我让医生帮我包扎了,就算把耳朵要回来,也接不上了。”

    阿三还是面无表情,懒洋洋道,“没事儿,那我要他的耳朵就行,不多,就要一只,互不相欠。”

    阿三这个人就是这样,喜怒不形于色,永远是一副懒洋洋的做派,旁人永远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不过张哲宁可是知道,阿三这是要去玩儿命了。

    “阿三,你先别冲动,金子是你的小兄弟,也是我们的小兄弟,这事儿不能莽撞,咱得先商量一下。”

    张哲宁头脑比较冷静,虽然此时的他对蜀都的江湖一点也不懂,但是他知道,能够二话不说挥刀就要人耳朵的角色,肯定不是泛泛之辈。

    阿三就这么上去拼命,无非两种结果,他弄死别人,或者是别人弄死他,这两种结果都是最坏的。

    阿三没有说话,但是转过身,重新走进病房,继续像个老农民似的蹲在墙根子下边,耸拉着眼皮,像是要睡着了一样。

    说来也奇怪,阿三此人性格跟正在监狱服刑的路南差不多,都是眼高于顶的主儿,平日里很少有人能让他看上眼,更别说听谁的指挥。

    但他却偏偏听张哲宁的话,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许,张哲宁在异界混了那几十年,身上自然而然有着一股领袖气质,就连曾经的上流公子一哥方一鸣,现在也是什么事都会让张哲宁拿主意。

    这个几个兄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哥,大家一字儿平肩平起平坐,但张哲宁俨然无形中成了几兄弟的主心骨,几兄弟无论遇到什么事儿,都喜欢找张哲宁拿主意,而且这个习惯一直保持了下去。

    金宝的伤并无大碍,修养一阵子就能出院。

    可是,这个仇不能不报,再怎么说,金宝也是阿三的人,被人捅了两个手掌,削去一片耳朵,总不能就这么算了。

    张哲宁很是冷静,立刻做了部署,让樊胜军,安小天,林萧,阿三留在病房看着金宝,防止对方过来补刀。

    然后他和方一鸣还有刺猬头亲自进城一趟,打探那个叫冬瓜的和黄鼠狼的来路。

    这不打探不要紧,当打探到那个冬瓜和黄鼠狼的来路之后,三人皆是惊出一身冷汗,知道这次算是碰到真正的硬茬子了。

    那个叫冬瓜的,在东门范围内虽然不是大哥级的人物,但也算是一个响当当的角色,早年靠着一股狠劲儿,垄断了整个东门几乎三分之一的粮油米面生意,手下猛将如云,算是个真正的江湖中人。

    而张哲宁等人,此时撑破天了也只是一群小混子,和冬瓜等人比起来那叫一个天壤地别。

    黄鼠狼是冬瓜的左膀右臂,也是冬瓜最为信赖的心腹,但除了黄鼠狼以外,冬瓜手下还有三五个狠角色,其余小弟更是无数,真要硬碰起来,后果肯定不堪设想。

    但有句话叫做初生牛犊不怕虎,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张哲宁等人,现在就是刚出社会的牛犊子,不管对方是谁,就算是一条霸王龙,惹急了也得冲过去拼命。

    这事儿肯定不会那么算了,打肯定要打,但是怎么打,是个难题。

    回到病房后,张哲宁把打探出来的情报给众人说了说,众人听完之后,皆是没多大反应。

    这几兄弟在东郊嚣张习惯了,说句不好听的,此时的他们还是井底的几只癞蛤蟆,远不知道外边的世界有多广阔,有多血腥。

    在他们眼里,管他什么冬瓜西瓜的,不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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