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缁衣莲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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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清风皎洁明月,灵台素白皓腕。这是一幅大唐画卷。泱泱盛世,皇皇大唐。这是个大气磅礴的王朝,海纳百川,兼容并包,自然经得起更多叛逆,容得下更多梦想。当具有胡人血统的李氏一族逐鹿中原、问鼎皇权,就将这种野性、开放、大度与包容赋予了这个王朝。所以,武氏能指点江山,太真能两度入宫,一切看似的离经叛道和不可思议只有在这个时代能被理解。换了其他,都会显得突兀和怪异。所以,书中的骊歌是幸运的。她可以骄傲纵情地爱已所爱,一世追随那个真切地住在自己心尖上的人。尽管他是圣僧、是活佛,可是又如何呢?谁说回报于他的慈悲的不可以是真心爱慕,谁说明镜台上、金刚座前,不能一树花开只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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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之缘起()
每从寺庙回来,总想写这样一部小说。原本青磬木鱼、香檀梵音是最能洗涤心灵的,可是当心静如水时,也恰能照见最真实的自己。
长久以来,总是莫名想去亲近丛林古寺,想去仰望黄壁红瓦的廊檐飞角,想去膜拜端坐大殿正中的金漆佛像,想去翻动那浩藏经书、触摸青灯黄卷,甚至是蒲团上绣得庄严的一朵莲花……
而数年前的我,对佛并无兴趣。那时的宗教印象,尚停留在烧香求保佑的迷信阶段。后来才知,佛陀教给我们的,不是向外求一物一成就,而是向内求一颗最纯粹、最坚定、最包容又不受染污的心。唯心能成事;唯德能载物。佛乃觉者,而众生,恰如守着宝藏不识宝藏又外出寻觅的掘宝人,走了一条又一条的迷径与弯路。
皈依长跪于佛前,发下四宏愿时,我就无比想把释家文化的正信正念分享给大家。无奈自身庸碌,才识不具,也只能在这种难登大雅之堂的通俗中去传达佛法的智慧圆满、宏大悲悯;去表现出家师父们的勇猛精进、坚定自持,以此来微微慰藉自己不自量力想去讲述的心。
而为什么将故事定位在唐朝,聚焦在法门寺?佛法约于西汉传入中国,兴于晋,盛于唐。
泱泱盛世,皇皇大唐。
这是个大气磅礴的王朝,海纳百川,兼容并包,自然经得起更多叛逆,容得下更多梦想。从“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的绿珠,到“我报路长蹉日暮,学诗谩有惊人句”的李清照,上下千年,观念伦理所附于社会时代的桎梏,令多少女子扼腕叹息。
而唐是辉煌的。
当具有胡人血统的李氏一族逐鹿中原,问鼎了皇权宝座,就将这种独具魅力的野性、开放、大度与包容赋予了这个王朝。所以,武氏能指点江山,太真能两度入宫,一切看似的离经叛道和不可思议只有在这个时代能被理解。换了其他,都会显得突兀和怪异。
所以,书中的骊歌是幸运的。
她可以骄傲纵情地爱已所爱,一世追随那个真切地住在自己心尖上的人。尽管他是圣僧、是活佛,可是又如何呢?谁说回报于他的慈悲的不可以是真心爱慕,谁说明镜台上、金刚座前,不能一树花开只为君?
而法门寺的辉煌是与大唐齐世的。
显密皆传,八宗俱弘,供奉佛指舍利的地宫一次又一次开启,七彩宝光就这样穿越千年,见证着古寺的神秘与沧桑。法门寺的故事,令人神往,而更重要的原因是,这故事里,有你。
书中的雪慎,心怀慈悲、悬壶济世、行走江湖、静定从容,正像现世中的你,解疑答惑、弘扬正法、扶依世道、净化人心。我一直记得你说过:“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所以,有你的地方,早已成为戒律严明、四海皈依的正法道场。我也一直记得那年盛会,日轮高照下,经幡齐动,众僧双列,你从小沙弥撑起的明黄红龙华盖下走来,佛珠在前,袈裟被肩,举步如仪,清净庄严。
会场里长风清凉,徐徐拂过,行走间你风灌满袖,袍角翻飞,风姿洒脱,飘然如仙。那时,我在下面,在众生间,于密密麻麻的人群中不由自主地俯身叩拜。梵呗声起,便无端生起种清净的感动和期盼。
那时,我便想,因缘成熟际,一定要写本小说,有你,有我,就像骊歌仰慕于圣僧雪慎一样,我对你的希冀,尽于一本书中完成。
这是一本写给师父的小说,尽管它生涩、青稚,不尽如人意,但我仍为之感动。
就如那个周末有位笑容明媚的女子仰望你,问你如何能勘破情爱时,我怀着点小心机地抢着回答:“红尘中人堪不破情爱也属寻常,以对方需要的方式爱他,就离私欲占有远了些,离师父所讲的慈悲近了点。”说毕,我又道:“其实我也不懂,还是听师父开示吧。”那一刻,你没有说话,只望着我微微笑。
寺院里的师兄们目光如炬,常充满善意地关怀我:“佛法难闻,善知识难遇,要有正念,注意言行。”他们说:“地藏经讲,污梵诬僧者,当下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无出期。”我不敢争辩,只懵懂点头。再回来问你,你却温醇绵厚地笑,说:“小孩子,不要乱想,好好学习。”
我只好依言摄念用功。后来才知道,十法界皆在一心!贪嗔痴猛烈,是为地狱之因。而红尘男女情爱,多是有所要求的,多是计较回报的,多是以爱之名来满足自我的,所以充满是非纠缠,所以因爱故生忧怖。而还有另一种爱,远离贪染执着,清醒觉悟,无所要求,哪里又会生起贪嗔痴的念头呢?若你心中没有造地狱之因,又如何感得地狱之果?
但是,给你说不会下地狱,你是不是就又无所顾忌地去动人道心呢?求之不得,你能坦然?求之所得,你能无染?背后又是不是还是含着占有和痛苦,那就又感得地狱之果了咯。所以,背后的动机只有自己知道。所以,法界唯心、自净其意,谁也帮不上忙。
当我把这段话演绎给你听时,你唇角含笑,你说:“我从未说过修行是要舍弃爱,我一直讲是要净化和升华它。无盈,我也一直相信你能做到。”
那一刻,我无比欢喜。我觉得,与世俗里分合无端、聚散莫名的缘分相比,这菩提道缘分,一定是生生世世、长长久久的。那一刻,我仿佛获得了恒常而圆满的爱。如何不喜?
而现在,我想在书中分享的,也是这样一种清净无染的爱和喜悦。所以,不要问我是不是在写僧哥哥谈恋爱,不要以世俗男女情爱去猜度那化外世界。如果你从没有感受过比世间浅薄五欲更深沉、更恒久的喜乐,我只能说,我所写的与你们能想象的都不一样!他们的爱,远不及世情浓烈,但绝对清凉纯粹,悠远绵长。
最后,请不要问我师父是谁,此不可说。不过具慧眼如你们,也许早已洞悉,那就让我们保持这份默契吧。一行禅师有本书叫《你可以,爱》,修慈悲喜舍,幸福就在此时此地。但是,我仍要讲,若你还分不清你到底只是爱还是以爱之名在喂养自己的私欲,若你还分不清你自己内心善念净念和贪心痴心的微细差别,在面对你所仰慕的善知识时,请不要动念,请不要多言,请按师父说的去做!
第2章 骊山秋夕1()
(一)秦岭雪
唐永泰元年。
十月末的骊山,已然下过初雪。
好在雪不大,入地便融了。否则白茫茫一片,一目十里,连只鸟都藏不住,何况是人?
她们已在灌丛中藏了两日。骊山的风呼呼卷着,吹得满山桦叶沙沙作响,倒恰好掩去了婴孩断断续续的微弱哭声。
这才是她生产后的第五日,由丫鬟陪着,带着婴孩,躲在荒郊野岭,灌木丛中。天寒地冻,野兽出没,她们没有水,也没有粮。
“再这样下去可不行,娘娘,等天再黑些,咱们就走。”她的丫鬟说。
“这是皇家园林,平常就宿卫森严,何况如今。我们能走到哪去?”她簇起眉头。
她生得极美,哪怕是如今面色惨白、双眉紧皱,那也是极美的。她淡淡的烟眉,抿着的薄唇,恰似一幅未经描绘的江南水墨画,那柔弱的样子能让世上最坚硬的心也陡然一怜,无端便生起种能为之粉身碎骨的甘愿。
美丽和柔弱,成就了她,也害了她。那是俘获君王圣心的甘露,亦是引得众妃嫉妒的蜜膏。
“这样狐媚的人留在圣上身边,我们姐妹都没有出头之日。不如,趁这次大好时机,我们坐实她冒充皇后的罪名……”这是独孤妃的算盘,也道破了宫中众多无宠妃嫔的心思。
骊山的风肃杀起来,月升日落。
一队士兵整齐划一,赫然走过。
十二副铠甲发出沉闷厚重的声音,裹挟在冰凉朔风中,令她瑟瑟颤抖。不过片刻,又是一队,再一队……
皇家的戍卫啊,多得数不过来。骊山的霜雪啊,也压抑得喘不过气。
丫鬟死死捂住婴孩的嘴,愈加决伐。“走,还能活;不走,便是等死。娘娘放心,落微便是拼着一死,也要护住娘娘和小公主。”
那是她从娘家带进宫的贴身丫鬟,叫落微。“水宿烟雨寒,洞庭霜落微。”是她赐给她的名字,出自王昌龄诗《太湖秋夕》。
北上入宫,离家千里,她只想把家乡的念想留在身旁,哪怕只是个名儿。那名儿她可以日日都唤,便仿佛姑苏的人情物景还在身边,太湖的烟波浩渺还在眼前。
她,便是出身太湖名门沈家的小姐,沈珍珠;是大唐帝王李豫的皇后,沈皇后。
此时已是永泰元年,唐皇李豫登上大宝、君临天下已经三载,荡平伐寇、平定安史之乱也已过去了两年。
沈皇后在安史之乱中两次被俘,九死一生。李豫登基后,遍寻天下,将她从民间接了回来,也正因为如此,她的身份一直受到质疑。
“你的金印和宝册呢?”李豫问。
“落难中哪里还顾着那些东西,臣妾拿它换了食物和衣裳,还请皇上恕罪。”沈珍珠答。
“罢了,两都陷落,兵荒马乱,朕明白,那也是没法子的事。”李豫道,“那,你沈家的……,可还在?”
“也……也失在乱军之中。”沈珍珠叩头。
“什么,那可是你沈家献给朝廷的至宝!你,岂能失得?!”帝王的怒气没有来由,也从不问理由。
“什么都没有,谁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皇后……”仪态万千的独孤妃在唐皇李豫耳边嘀咕。她的双眉斜飞而起,清冷又高贵,倒颇为契合大唐复兴的气象。
沈珍珠垂下头:“臣妾无能,护不住宝贝,对不起陛下。”
李豫摆手:“罢了,你也刚回来,先去休息吧。”
那是她历经磨难之后重见帝王,胡军入侵,两都陷落,她历经战乱。如今回来了,帝王只问,你沈家的至宝呢?可还在?
那一刻,沈珍珠明白了沈家宝物的分量,皇后的分量,还有她自己的分量。
骊山的夜枭嗷嗷叫了起来,一声两声,在暗夜的树梢上咕噜咕噜。它们拥有蓝幽幽的眼睛,像一颗颗蓝宝石,悬在漆黑的半空中晃荡。
北边的风雪吹过来了,盖住月亮。搜索的戍卫停歇下来,篝火在远处营地里燃起,像戍卫们喝下烈酒的脸,红彤彤地跳跃欣喜。
“搜了两天都没有发现,那女人带着婴孩,能跑多远,莫早喂了山中豺狼了吧?”宿卫道。
“啧啧,那可真便宜了这山里野兽,那女人细皮嫩肉、柔柔弱弱的,任谁看了不流着口水想咬上一口?”他们在说些士兵们之间惯说的笑话。
“你几个也忒他娘的胆子大,敢打皇后娘娘的主意,敢情一家老小的性命都不要啦?”宿卫又道。
“咳,她是个假的。否则,咱能有这差事,风大雪大的满山转悠……”他们饮下烈酒,言语愈加风流。篝火更旺了,放逸轻松的情绪弥漫过来,他们卸下了铠甲。
沈珍珠在落微的搀扶下略微直起身活动了手脚。
“娘娘,再等一会儿咱就下山。”落微道。
“不要叫娘娘了,还是称呼我为小姐吧。”沈珍珠说。
落微一喜:“小姐,你想通啦?就是嘛,我们回太湖去,皇上怀疑你,老爷可不会怀疑你。”
“可是,有时候,连我自己也不相信,自己都在怀疑自己。”沈珍珠说。
篮子里的婴孩因为晃动哭了起来。她醒了,还有力气哭。沈珍珠解开衣衫:“快吃些,宝宝,待会娘亲带你下山。”
这个婴孩让沈珍珠充满希望。
长安城破,她被遗在宫中,洛阳陷落,她又被留在了掖庭。
“宫里死了数不清的人,我怎么就还能活下来?我这条命呀,已是天大的侥幸,原本等着皇上发落了也无不可。可是她来了,我把骊歌带来了世上,就不能把她再带回条死路……只是,失了莲华,回到沈家我也没脸再见父亲。”
“小姐,老爷可不是冥顽迂腐之人。宝物献给了朝廷,他们不好好看着,叛军一来就仓惶南逃,掉了跟你有什么关系……小姐,你现在什么也不要想,我们逃出去把骊歌公主好好养大。”
她怀里的婴孩,是刚出生五天的大唐公主,永泰元年秋夕就生在这骊山行宫,小名骊歌。
第3章 骊山秋夕2()
“走吧,小姐。”落微提着篮子,将骊歌的裹身包褥掖了掖。
“嗯,他们拿着火把,咱避着火光走,先出去再说。”沈珍珠道。
好在也不是第一次逃难,两人不辨东西南北,专挑偏僻处,只深一脚浅一脚相携下了山。直到东方泛白,两人才傻了眼。这是哪里呀?只见骊山横亘身后,绵延千里,前面一片苍林森森,杳无人迹。
“怎么办?落微。”她总是一遇见情况就蹙起双眉。
“那边林子茂密,我们就往这边走,说不定能遇上村落。”她的柔弱,令她身边的人不得不决断刚强。
两人复行得大半日,又冷又乏,忽见树丛后杂隐青瓦白墙,不禁欣喜。两人转将过去,却见是个破败小庵,门前一对石狮子,不过拳头大小,横匾上三字依稀可辨,是名染香庵。足见是个佛寺。
“不知里面有没有人,这里这么偏僻,哪里会有香火,偏生还叫染香庵。”落微嘀咕。
“明窗延静书,莫坐消尘缘。即将无限意,寓此一柱烟。自古高僧大德多在深山,你可不能小瞧了去。这庵应该有些年岁了,想必是当今笃信道教,因此衰微破落。咱们快进去瞧瞧。”摆脱了追兵,沈珍珠的精神好得半分,她素爱诗书经纶,不知不觉便是一通道理。
落微听得直摇头:“诗书自然是老爷跟小姐最好。不过,我现在只关心有没有吃的。”
两人进得庵来,见左首三五步一个小塔,塔里有观音坐像一尊,灰头土面,料是许久没有打理之故。正面一间土坯破房,门板横着,露出房中两根大柱。两人进去,见里面并无佛像,空空四壁,只一床破席,一口烂锅,倚在墙边。
“小姐,这里怕是没人。我们怎么办?”
“外面风雪大,我们凑合着过一夜吧,去找些野菜来,好歹烧口水进点暖食。”
落微出去,沈珍珠放下篮子。骊歌又睡着了,粉嘟嘟的小脸很是可爱。这孩子自打出生就很少啼哭,贪睡,这令沈珍珠隐隐不安。
从破房看出去,风雪之下的万物都带萧索苍凉之感。
沈珍珠心中一动,竟来到小塔前以袖擦扫灰尘。擦拭后的观音坐像露出白衣金带,峨冠高耸,肃穆端庄。沈珍珠看得微微笑,暂时忘却当前困境,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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