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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第3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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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声色地跟踪、守候一个猎物,极为耐心地等待可乘之机,时机一到,这黑色的精灵就会如闪电般暴起一举将仇敌击毙。对匈奴是这样,对于李敢也是这样,因为都是敌人。
霍去病从童年时代就是生活在富贵之家,当时他的家族在当时的长安也是属于大家族的,所以霍去病天生是个大少性格(很酷很冷很倔),于是在当时他出兵打仗时,天子派遣太官赠送他几十车食物,待他回来时,辎重车上丢弃了许多剩余的米和肉,而他的士卒还有忍饥挨饿的。他在塞外打仗时,士卒缺粮,有的人饿得站不起来,而骠骑将军还在画定球场,踢球游戏。这是一种天生的毛病,是家族给他的烙印,考虑到霍去病的身份、年龄和心理成熟度(军事才能上的成熟不等同于其他方面的同步成熟),不要强求一个天生富贵的小孩成为一个圣人,让霍去病有机会多活上几十年、也许他也会向李广看齐,何况,尽管霍去病不体恤士卒,好像并不妨碍这些士卒替他卖命。其实从汉朝士兵的角度来说,也许更愿意在霍去病的麾下,因为毕竟大多数人还是渴望一战成名,功成封侯。
元狩六年(前117),年轻的将军霍去病去世了,而死于什么原因史书中没有记载,这位伟大的少年将军就如流星一样从历史的舞台上消失了,汉武帝对他的死很悲伤,调遣边境五郡的铁甲军,从长安到茂陵排列成阵,给霍去病修的坟墓外形象祁连山山的样子。给他命名谥号,把勇武与扩地两个原则加以合并,称他为景桓侯。
他的舅舅卫青在10年后去世,卫青和霍去病的墓都在汉武帝的茂陵旁边,霍去病的墓很像祁连山,而卫青的墓很像匈奴境内的卢山。两山之中,是牢固的汉室江山。霍去病好像就是为了打败匈奴来到这个世界上,在他短暂一生中,从18岁第一次出塞,19岁歇了一年,20岁三出河西,春天的时候在河西走廊纵横了近4000里,带着一万人冲杀于匈奴各部,回来的路上更是在今兰州城西北郊的皋兰山跟匈奴两个部落王鏖战一场,一万人最后只剩下3000人,可以想见其战斗的激烈。稍事修整过后,又在夏天再次出塞,这一次在军事史上堪称经典的大迂回作战,让霍去病在沙漠戈壁中一路砍杀驱驰了近7000里路。在带着他的胜利之师浩浩荡荡地回到长安后不久,被他杀败的两个匈奴王就要求降汉,霍去病再次出河西迎降然后,21岁又休息了一年,22岁时做了一生中最后一次也是功勋最卓著的一次出征,带着5万骑兵,北向追杀匈奴左贤王部数千里直至今贝加尔湖。
少年将军的生活是平淡的,除了战争还是战争,这样一位年少得志,功高权重、冷峻刚毅、英武帅气而又出入侯门帝府如闲庭信步的奇男子,自是流韵生风,在男女大防尚不严苛风气甚为开放的汉朝,无疑会使上层社会的贵妇淑女芳心暗许为之倾倒,演绎出莎士比亚笔下奥赛罗的玫瑰之约和罗马大将安东尼的浪漫之旅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令诗家扫兴让史家阙如的是,查霍去病短暂一生,似未有任何旖旎香艳的绯闻艳遇可供炒作。他有一个儿子,但是翻遍史书,也不知道这位为少年将军留下后代的女性是谁。当武帝着人为他造豪华府第让他审视接收时,他都断然予以谢绝。“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他说出了这流传千古的八个字。他真是将国家的安危、社稷的轻重、军人的荣辱看得比什么都重,比泰山都重,遑论儿女私情了。他为抗击匈奴而生,他天生注定就是匈奴的克星,击灭匈奴成了他生存的意义,生命的价值。也可能有一种七尺男儿宁愿马革裹尸,也不愿连累如花美眷的潜意识吧?检点史籍,再没有见这伟岸男儿有何豪言壮语。仅此八字足矣,它已成为历代爱国志士的箴言,胜过许多高头讲章。二千一百年来,它始终轰响在历朝历代戍边将士的心头耳际。他冷峻寡言,善于行动,他的一生行状都写在铁马驰骋战旗翻飞的征战中。
这位少年将军是和匈奴联系在一起的,从霍去病去世以后,汉武帝再没有发动对匈奴的大规模战略作战,少年将军好象把汉武帝一代对匈奴的仗都打完了,像一位演员,完成了他在历史舞台的表演,从此不在出现。但是他永远以冷峻傲岸强悍的少年姿态留存于千古的记忆之中,他没有机会享受丰富的人生,却避开了他的大多数亲戚和同僚们最后悲惨的下场:族灭、宫刑、失侯、弃市。汉武帝族灭卫氏外戚、汉宣帝族灭霍氏外戚时,都不再顾念这个少年曾经为帝国立下的功勋。这个汉武一朝的天字第一号幸运儿因自己的早逝而画上了一个
遗憾却又完美的句号。汉武帝是如此的宠爱他,不仅让他长伴茂陵,还把代表有汉一代艺术典范的大型组雕耸立于霍去病墓前。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李白一首《胡无人》, 让人于千载之下犹能想象出霍骠姚的虎虎生气。连他墓前那石雕的骏马,也以其内蕴神韵博大气魄而彪炳青史于不朽。“霍骠姚”已成了英勇果敢一往无前的代名词。只活了24岁,却长命二千多年。这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超越。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中天悬明月,令严夜寂寥。悲笳数声动,壮士惨不骄。借问大将谁?恐是霍骠姚。”读杜甫这首《后出塞》,一个景象就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广袤的朔漠静寂如磐,残月如钩,干冷干冷,奔袭千里的骑士和骏马已汗湿全身,直透重铠,人和马呼出的热气转眼凝成霜花飘落在马头人面泛出片片银白,旌旗半卷犹散发着烽烟气息,将士们警觉的眼睛和矛戈在曙色熹微中光点闪闪。跨坐在西域汗血马上的霍去病面容沉毅……现在,只要大将军扬眉剑出鞘,这渊停岳峙严阵以待的数万铁骑就会如怒海惊涛长驱千里势不可当……
第348章宋襄公与孙武
宋襄公与孙武子,都是中国军事史上声名显赫的人物,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典型,则在于分别代表了两种截然对立的战争价值取向,前者是礼乐仁义至上论者,后者是唯利是趋决定论者。
然而,历史往往是无情的。战争,尤其是古代社会中那些为争夺统治权力而互相厮杀的战争,总是要彻底撕掉那块“仁义道德”的遮羞布,以******的利害关系展示于世。于
是乎,恪守“军礼”信条,奉行“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不以阻隘,不鼓不成列”原则的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被不讲信义且又实力强大的楚军打得落花流水,大败亏输,成为战争舞台上的完败者。让后世讥笑了数千年,甚至被斥之为“蠢猪式的仁义”。而提倡“兵者诡道”,主张“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的孙武子,则因其五战入郢大破楚军的业绩,加上撰著《孙子兵法》十三篇的功勋而被尊奉为“兵圣”,扬名千秋,光彩照人。
不过,从更深的层次考察,我们可以发现,那位倒霉的宋襄公并不是一无可取,而风光千年的孙武子也不是毫无瑕疵。
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的所作所为,其实并非他本人心血来潮、视战争如儿戏,而是他努力保持君子尊严的举动,恪守战争当受道德规则约束的选择。体现“军礼”文化要求的《司马法》强调,用兵应该“正而不诈”,即必须做到“成列而鼓,不相诈”,“逐奔不远,纵绥不及”,战争的程度与范围应该受到必要的限制,不允许无节制地使用暴力。作为深受“礼乐”文明熏陶的宋襄公,无疑要在战争指导上反映“军礼”传统的诉求,表示出泱泱君子之风。只可惜他的军队太弱小,一旦与强大的楚军进行堂堂之阵的交锋,处于下风乃至惨败在所难免。
至于孙子,则没有过多的传统包袱,他的作战指导原则更合乎春秋时期争霸兼并战争的一般规律,与时代的需要同步,所谓“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在他看来,战争中不允许有任何温情,只要能达到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目的,战争的手段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于是乎“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是正当途径,“堕其城,毁其国”是应有做法,“掠于饶野”、“掠乡分众”是可行举措。虽然他也说“全胜”、“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但这只不过是理想境界的虚拟,是口号罢了,他的真实意图始终立足于“以正合,以奇胜”,“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
春秋战国乃至整个古代历史演变进程,证明了孙子兵学实用理性的胜利和宋襄公标榜“礼乐仁义”的失败。然而,正如俗语所说的那样,不可单凭成败论英雄。宋襄公虽然败得很惨,很没面子,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道德对战争的制约作用可以弃若敝屣。事实也正是如此。儒家提倡义战、墨家主张非攻,都是古“军礼”原则在新条件下的反映,随着人类社会的日益进化,道德因素对战争行动的规范意义越来越显突出,绝对战争也逐渐在向可控性战争过渡。这其实是对宋襄公“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做法的否定之否定。当然这一切是必须建立在自己拥有必胜的实力和把握的基础之上的,而不能像宋襄公那样一厢情愿、自以为是。
孙子的兵学理论固然是时代精神的产物,也符合军事斗争的一般规律,但是他提倡“兵以诈立”,将“兵不厌诈”奉行为指导作战的最高原则,其客观效果,往往是在取得战争胜利的同时,也促使战争手段变得越来越残酷,战争破坏程度越来越骇人。所谓“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白起长平坑降卒四十万,项羽新安杀俘虏二十万,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孙子那种只求目的不讲手段的战争效益观的逻辑结果。这个责任固然不应由孙子来承担,但是君子之风日去、小人之气竞长,“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乃是不争的事实。孙子若地下有知,也会感到不安。
所以,后世的兵家为了发扬宋襄公和孙武子思想的各自长处,同时克服两人思想的各自不足,遂提倡兵儒合流,即既强调仁义道德对军事活动的规范意义,又肯定兵者诡道、出奇制胜对战争成败的保证决定作用,从而使中国传统军事文化能够沿着比较正确的方向不断进步和成熟。
从这层意义上讲,将宋襄公一概骂倒,将孙武子无保留推崇,诚不足取
第349章湘军统帅曾国藩
蒋介石常说,他“平生只服膺曾文正公”。
大家都知道,这位出身于上海青帮的大独裁者并非读书种子,他的案头和床头却摆放着两部必读书(相当于两门必修课):一部是《圣经》,他与宋美龄结缡后,即正式接受教会洗礼,成为基督徒,为了取悦年轻貌美精明贤淑的夫人,他平日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圣经》中的教条,无非鼻子里插根葱——装象;另一部便是《曾文正公全集》,对此书,他才真可谓情有独钟,反反复复精读了数十年,感悟多多,可惜他疏于动笔,终于没能留下明心见性的“高见”。
无独有偶,平生服
膺曾国藩的,远不止蒋介石一人,蒋的死对头毛泽东有过之而无不
及。他在1917年的读书笔记中坦承:“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还评说道:“曾国藩是地主阶级最厉害的人物……近代中国人尤其湖南人,从权贵政要、志士仁人到青年学子,大多佩服曾国藩,佩服其治学为人和带兵做事。……其政治立场和作为,自是站在历史进步反面的,但他毕竟是个复杂的人,有着多种身份的人,是个很多方面都留下自己影响的人物,所谓‘道德文章冠冕一代’,是中国封建阶级最后一尊政治偶像。”但毛泽东与蒋介石毕竟有所不同,对于曾氏他只在青年时代佩服了一阵子,中途即改变主意,转而欣赏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和洪秀全去了。至今,某些铆足了发条的公仆,因为“体质”较弱,受不住“厚黑学”这四川李家店“狗肉火锅”的恶补,便权且将白话本的《挺经》和《曾国藩家书家训》视为“官箴”,从中吸取教益。公务之余,酒色之暇,他们总要抽空瞟上几眼,心里才踏实。天分较高的选手往往能悟出言外之义,通了灵犀,开了天目,参透了几式几招,官儿便越做越大。
一、众说纷纭曾文正公
曾国藩一如苏东坡当年,自诩有禅家“八风吹不动”的定力,却犹如百变金刚,生前死后,扮演的正反角色何其驳杂:“中兴名臣”、“血诚儒者”、“百代之师”、“天地之完人”、“走狗”、“汉奸”、“理学家”、“卖国贼”、“卫道士”、“伪君子”、“刽子手”和“厚黑教教父”。曾国藩以其出色的演技全面胜任,若涉足当今影视圈,去国外各大电影节捧回几尊“最佳男主角”金奖,我也不会感到有什么可以惊奇的。按理说,后世史家要对前人盖棺论定,一百多年时间已基本够用了,然而,关于
曾国藩,却仍是个“誉之则为圣相,谳之则为元凶”(章太炎语)的各执一端、相持不下的局面。曾国藩或为圣,或为魔,或被捧入青云,或被挤落枯井,荣辱都似鬼上身。像他这样身价暴涨暴跌,又暴跌暴涨的重量级人物,你掰掰手指,总共能数出几个来?历史的“大盘”潜藏着许多变数,我们勉强看得清楚,惟独这支忽而狂飙,忽而猛泻,又忽而疯涨的“股票”,让人看得眼也花了,心也烦了,不知该拿它如何处置。曾国藩备受后人非议,除了他用程朱理学将自己捆得像粽子似的,有自虐狂倾向之外,主要在于此公特别喜欢用“强力漂白剂”(纲常名理)给人洗脑,因此招惹自由主义者的厌憎;还有一条如影随形的罪状,那就是他甘心充当清王朝的刽子手,毫不留情地镇压了太平天国,残杀百万同胞,弄得尸如山积,血如海流。有人义形于色地质问,清王朝究竟有什么好?它眼看就要断气,就让它早点断气吧,别人都把“药箱子”盖上了,耷拉着脑袋,退到一旁,曾国藩却硬要充当妙手回春的“神医”,偏要强行出头,练成一支湘军劲旅,拼尽全力为身患“尿毒症”,已奄奄一息的封建王朝做“换肾手术”。奇就奇在他居然起死回生,将命若游丝的清王朝从冥河边抢救过来,使它多活了好几十年光景。你说曾国藩多事不多事?坏菜不坏菜? 假如你是球迷,我还可以换一个更形象的比喻,曾国藩是满清“湖南足球队”队长,他带着一大群湖湘子弟,经过艰苦卓绝的拼搏,最终以“点球”淘汰了太平天国“广东广西足球联队”。你愤愤不平地说,这是反动势力扑灭了进步势力,真是这样子吗?我们可得把眼睛擦得更亮些去看。
洪秀全所创立的“拜上帝会”,虽巧借基督教中“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之说,用“天父”、“天兄”、“圣神风”的名目与之一一对应,却带有明显的中国封建迷信色彩,与正宗的基督教风马牛不相及。你瞧,烧炭工出身的东王杨秀清哪像什么侠骨仁心的革命家?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滑稽神汉。他动不动就让天父附体,闹腾得乌烟瘴气。西方基督教会从一开始就不承认它的合法性,对太平天国公然篡改《圣经》,败坏耶稣基督的光辉形象感到极为愤怒。这说明,洪秀全大胆使用西方文明世界的上帝冠名,并未得到合法授权,算不得拿来主义,只能算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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