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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歌-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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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丛宣的表情哭笑不得,“随你吧。”
我拿着所谓的尚方宝剑,犹豫一下,看着那石像,蹲了下去,地上已经结有晶莹的露水,让裙子上沾了些水和枯萎的干叶。按照我当时年龄,最最有可能的就是将那半边儿玉佩藏在了石像这里,当时人小没力气,不可能扒开那石像,那么很有可能是在那是石像后侧了。
我取开剑鞘,尝试挖下去。如果当年四清灭门,这里没有被毁,那东西还是应当在这里。挖了不久,果然,地里出现一个布包裹的小包,小得仅仅如拳头,上面有结块的泥土,但看起来我当年包裹得还不错,打开,几乎屏息凝视,那“孙”字的半块玉佩果然在这儿。
“哈哈,我就知道在这里嘛”我高兴地将玉佩给沈丛宣炫耀,突然想起这东西的主人就站在我背后,看到自己送给我的东西被这样子处理,任是谁心里都不舒服的。
我尴尬的一笑,心虚的往后退了两步。“我那时候年少不懂事您别见怪。”
看他没反应,刚要说话,却听到沈丛宣用淡淡的语气却不容置疑的说:“我给你了,就是你的!”
我突然觉得挺好笑,他现在浑身上下没有一处还有当年那破烂小乞丐的影子,只是那执拗的劲儿却是一点没变。眼前幼小稚嫩却坚强不屈的身影和英俊倜傥,挥斥可展方遒的皇帝影子重合在了一起,不知应是怪岁月磨人还是红尘。
我在西市买香料的时候,遇到一位耄耋老人对孙子说,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两只狼,他们残酷地互相搏杀。一只狼代表愤怒、嫉妒、骄傲、害怕和耻辱;另一只代表温柔、善良、感恩、希望、微笑和爱。小男孩着急地问:“爷爷,哪只狼更厉害?”老人回答他:你喂食的那一只。
后来老人说的话,我挺受用:心所朝的方向就是未来人生的路。
我选择重回这世间,就像是沈丛宣选择了在皇城中厮杀抢夺天下,做的选择不同,淌过的苦难也不同。
我将那挖出的玉佩擦擦干净,将两块合在一起,中间虽有瑕疵但是已经可以看出是一个完整的模样了,我将玉佩都收进我的衣兜里,改天定要找个师傅把它弄成完整的来,也不枉这沈丛宣这一整套相认的戏码。
要是我不去回忆,没有想起他来,他还会怎么样?
直接冲到我的铺子,将那明晃晃的玉玺还有那玉佩扔在我脸上,大吼着“我就是当年那个小长孙啊,我现在是皇帝啦!你当年不学无术还把长歌、长孙认到了一起!我要治你的罪!”
顿时庆幸,我还没有脑子坏到这个地步。
“我记得你走的时候,正是桃林盛开最好的时节,那时我没什么送你的,便从后院拔了一株小桃树苗给你,你惊呆了。”我拢了拢袖子,十分不好意思,“我当时还问你,你身边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我回礼的”
“对啊,然后我便将那玉佩掰成了两半。”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给我呢?”我问他。
沈丛宣听罢,失笑:“因为我知道,按照你当时的脾性,要是完整的玉佩说不定你会给它当了,换成丝绦给你那紧念着的二师兄当剑穗子”
我乖乖的禁言了,不自讨没趣。
话说我当年,为了给他送个离别礼物,在簸箕里面窝了两个时辰,才把曾憎恨着的云师兄养的那稀有桃花木苗给拔了,不知那桃树苗儿离了那四清的水土能不能好好长大。
“我给你的那桃树苗儿呢?有没有好好养,那到了盛夏,桃儿结的果实可是非常甜呢。”
谁知沈丛宣双手一摊,“我养死了。”
你!
行!你是皇帝你最牛!
“不过”他伸手从衣兜里掏出了个小东西,乍眼一看,又似是个玉佩,这家伙是有收集玉佩的癖好?“在那桃树还没死的时候,我将那桃花花瓣用让人用法子塑进了这里面,做了个小挂件。”
他伸手递给我,我接过来看了一眼,大朵大朵的桃花,粉嫩的绽开着,生机凝在了最后一刻。
我感叹道:“真的是,死在它年华最好的时候啊。”
“送你了。”
“恩?”我问他,“那你怎么办,我看你都随身带着。”越来越不理解这哥们儿的心理了。
他轻声道:“我带着不过想时时回忆一下,不过,现在你已在我身边了。”
他在说那句话时望来的眼神,眸底是怎样的深情。他的声音仿佛就是那晶莹的泉水,突然一滴,滴在了我心上,心里常年种着的桃花,在一瞬间绽开,那桃花底的水波浮出鲜有一见轻暖的涟漪。
不知为何,心中轻快无比,举目辽阔,山色如洗。
竹林之间,竹叶之上,清晨的露珠泛着亮亮的光泽,我大大的伸了个懒腰,做了个深呼吸,只觉得惬意无比。
“我今日心情还算尚佳,要不要我个开金口给你讲些故事。”
山风骤起,我察觉到了一丝凉意,双手合在一起搓了搓。他起身上前,手里拿了一条薄薄的披风,披在我肩上。
“还请详谈,定洗耳恭听。”沈丛宣道。
第五十六话 那时我在那清绝崖下()
轻推开竹篱栅栏入内,依稀借着天上缓缓展开的星光看着这小院中种着的药草,夜风中传来若有若无的清香,从竹屋里透出并不十分明亮的烛光。
这竹屋不大,但被清姨收拾的极其清爽干净。几案摆设皆以碧色青竹制成,摆放的错落有致,烛火下恍惚落上了一层柔和的色彩,莹莹淡淡。床榻一侧摆了张小案,旁边挂有铜镜,镜旁放了木梳,一支玉簪格外醒目,靠近窗子的一边,有张简单的古琴。
我还记得刚从昏睡中醒来时见到的这屋子,简简单单,竹屋里的燃香味像极了师母那草屋的味道,那味道,让人很是怀恋。
记得初初醒来时坐在床边如仙人般的女子欣喜的一笑。
“哟,醒了。姑娘可是睡得,这一觉想必是做了好梦,可曾知道你这一觉倒是睡了三月有余。”
要不是身子虚,凭着我以前的脾气早就把这美人踹飞了,谁敢来试试从万丈高的悬崖跳下来还做美梦的!
后来才知,这美人单名只得一个清字,也算是名如其人,因着年纪辈分,我也是得称一声清姨。
而这,现如今呆着的越阳山,与四清山的矮峰隔着清涧溪,也与四清山上的清绝崖隔着几层毒瘴。越阳山,未曾在地理方位中有过痕迹,只是因为连年的湿气使得这里总是有散不开的毒物。
这算不算是上天怜悯,留我一条破命?才坠落在这被清姨唤名为越阳山的地方。
侧过自己的右手,一条明显而又触目的划痕映在眼前。
忽然的念起那个人来。
青岚。
“姑娘,吃药了。”
清姨把石碗装上的药汁放在青石桌上,说来也巧,明明是去清绝崖下悼念某个“旧人”的她,竟碰巧救了那深谭汲水时半挂在云梯上的这姑娘。
我微微回过头,浅浅一笑道:“清姨,您本是我救命恩人,何来如此生分,叫我阿四就好。”
“哦?四姑娘?”清姨稍停了下,记得十六年前和那人第一次见面时,她还曾经骗他“小女子乃蜀中人士,家里行位第四,公子可唤我四姑娘”只是,这已是很早的事情了。
“好啊,四姑娘,小阿四。”
清姨微笑,然后娓娓道出实情,其实对她来说,谈不上救命恩人,无论是这几间竹屋,还是那清绝崖毒障下的云梯,也都只是他们年少时他为了方便见他而做的,旧人不在,救得了其他人也算是好,也不枉她曾经是觳觫山药王的女儿。
但是,她没有向我道出他是谁
抬头望着略有星光的夜,长歌已死,现在在这世上的只是四姑娘而已。
青岚,等着。
“阿四,麻烦你去山口那儿接一下我的师母。我这里炖药呢,走不开。”
“哦,好。”我放下手里的抹布,开门向着山口跑过去。
在清姨这里我从不多问,也是不能多问的吧,前几日清姨向我说起过她的那位传奇的师母。那老人家曾是遥远西蜀皇室的一位帝姬,清姨饶有兴趣的向我讲到,“我的师母啊。为了追求自己学医救人的理想,在远嫁他国的路上逃跑了出来,谁料无意闯入一个家族的狩猎场,几头豹子要把她当晚餐吃了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后来的救命的恩人”
我问清姨,“是不是恩人是骑着一朵祥云来接她的?”
“不是”
“哦然后呢?”
“她又逃跑了。”
又逃跑了!?这清姨的师母的一生都在与逃跑为伴。
“也不知道是不是一桩好婚事,师母在结婚当日又为了一本什么医书当众逃跑。”
之后的陈述就是一番西天取经剧情般的九九八十一难,重复着被别人救和逃跑,终于她不远万里到达这越阳山,却看到世间难得一见的美男子,而且可喜的是那美男子手上还有她万般想要的那本医术。她的计划本来是想偷到医书就逃跑的,结果事情发展到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离开不说,还嫁与了那男子。
我听完,不禁感叹道,这老人家换在今日,还真的是般铁骨铮铮的一个女汉子。
山口的大石头坐的久了有些凉,我轻轻起身,拍拍裙摆看着远处迷雾出,那方隐隐约约的一个人影。
“美人如花,命若水中月,镜中花。而世人多痴傻,唯爱苦,不得求,自比世间****宛同黛玉葬花,残生空余痴念,叨叨傻傻,年年日日念念,何日,何人,何处,与谁荷锄葬花?”
哦,到了?
从山口毒障的远处层层的迷雾中传来歌声,我微笑了下,然后轻轻理了理裙角朝歌声传来那头走去。
“老人家”
突然间从那重重迷雾中冲出一个黑衣老妇人,一看见我就把我抱住“哎呦喂,你就是阿四啊,我在死之前终于见到你了!”
这
“走吧,走吧,我们去看看那小东西又弄了什么稀奇的事儿。”
我吸了一口气,这老人家那小家伙说的是清姨,叫一个四十几岁的人小家伙?还没等我思考一下,她说完就扯着我的手向前跑过去,我心里暗自感叹这师母还真的是身形矫健,完全看不出是108岁的年纪。
“你是叫阿四?”老人家笑盈盈地看着问我。
“嗯。”
“你这家伙还真的是和她有缘!”说罢大力拍拍我的肩膀。“快快悄悄告诉我,你真名叫什么?”
真名?我略微想了一下,缓缓说道“长歌。”
“哦,楚歌啊,好名字。”
“不是的,老人家,是叫长歌。”
“哦,我知道的,就是那个对楚江对月而歌的哪个楚歌嘛,不要看我老了,但是我还是识得几个字的。”
“是长歌”
“楚歌嘛,我听清了,不用重复了。”
那是我是真的想拿一把刀捅死自己。
“楚歌呀,你这丫头有灵性的。”
我已经无力解释。
我看了看那老人家一脸的疑惑,笑了笑“有,有灵性”
好像是形容动物的词吧。
记得以前还在四清山上的时候,没有四起的战乱,没有金钱权势的背叛,一群人热热闹闹的多好。的确是不像这越阳山下无人的寂静。
以前三师傅那个怪伯伯习惯把我拉起来坐到他腿上,看着我长大,老是说:长歌丫头,你像极了你娘的性子极富灵性,你娘啊,也唤作长歌,她的左颊有一颗泪痣,初见她时,只瞧见远远走来一袭白衣,上面金线绣的白兰折射出落日的辉光,我恍惚以为来个仙人,那般的芳华绝代,要说是倾绝天下也不为过。
我记得我那时硬是白了他一眼。我是我娘生的,我不似娘难道似您么?
我像我娘那么有灵性,难道我娘是一只狐妖?想到这里又清了清嗓子。
“师傅,原来您对这么好是有原因的啊,暗恋我娘这么久了啊。您口中说我娘的又是白衣又是泪痣的那哪是我娘啊,那是对面山上兰若寺的小倩啊。”
说罢,听得身后的几位师兄硬是忍着没笑出声,直接倒在练禅的毡子上了。
虽然我是自己爬到这四清山的,但是看师傅师母她们的言行却又像是认识我爹娘。以前每当我问起的时候他们却又像商量好了般说不识。
艾,我只知道,现在师傅师兄他们都是已经不在了。
如今,在这重重毒障后边活着,站在死活分界线上,除了青岚,外面的一切对我来说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
好吧,我叫楚歌,长歌已死。
第五十七话 重新初醒,却需忘仇少忧()
在还没被那群人拿毒箭射下悬崖之前,我一直觉得活着是多么好的事,我之前在青山村里的瘟疫里死过一次,对死,甚是珍惜。但是直到来到越阳山谷底这里,才会觉得死,对我来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这世上所有你挂念的事情都已成了回忆,所有你放在心上的人都灰飞烟灭了。
但是这清姨却是颠覆我认知的存在,因为让我发现这世上还有向老天爷求死的人啊
清姨身为药王谷的女儿,百毒不侵,可自由进出这毒障山谷,但是自她二十年华便待在了这里,从前一心求死,现在却为了回忆一个人而好好的活下去,靠着回忆而活,等到那一天回忆没了,心死了,便也该去那地府黄泉了。
我看那清姨在一旁优哉游哉地捣着药,而那从迷蒙而来的妇人,一边念叨着“小家伙儿,端口水来。”一边以一个疏懒的姿势躺在青竹小榻上,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楚歌小姑娘呀好好在那里摘菜”
尽管我纠正了好多遍,这老妇人都从未正确的念过我的名字一次,到最后也是真的放弃了。
尊敬长辈吧
不是没想过离开这里,但是就算离开了这里,我还能去哪里呢?留下来,至少,保住了条命也许是庆幸的吧,我想。
一觉醒来,被鸟叫声吵醒。
不是个好梦,蔓延的鲜红和血腥。
五六只乌鸦落在窗台呱呱的叫,清姨正在喂食它们树木新生的幼叶。
我侧起身,手重重地抚了抚额,一身冷汗。依稀记得梦里我身处及腰深的水中,水边尽是红的血水,另一边岸上的那脸上带疤痕的恶目军士提着大刀站在我对面,总是对着水里的我重复的说着同一句话。
——丫头,这月初三可是个好日子,你若是要死,不如就选这一天吧。
这就是我活在四清山的那最后一天,那凶狠的士兵长对我说的最后一句,风烈烈,火光冲天,烟雾弥漫,看不到最后青岚冲过来的脸色和模样。
果然,早起见乌鸦,我还真是个倒霉孩子。
最近我一直都在后悔,要是知道从悬崖上跳下来,还能有命来到这个地方,当初我就应该再跳得大气凛然一点,再怎么也至少说句慷慨激扬的话也好后世留名,纪念我这个英勇跳崖的四清后人,咳咳,虽然是个不学无术只吃厨房的女子。
可惜,当时只有满眼的震惊和恐慌。
“喂,阿一,别抢老二的东西啊!”
“那个阿花不准吃我的肉!”
“阿三,你又打我家的小白!”
“你们又在我鞋子上拉屎!”
我拿起丢在地上的簸箕,气愤地把和阿花抢饭吃的小白拉开,努力地在袖子上揩了揩汗,连汗味都是鸡鸭的羽毛味道。山谷里尽管少了好多人世烟火,但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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