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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狗不挡道-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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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会开起来没长没短、没日没夜,等商量出头绪来,都半夜了。忙时不觉,一旦松下来,腹鸣之声此起彼伏,一群将官忙着出来找食,陆弘景急急朝营房走,到了地方一看,龙湛又在喝水,不过没敢再喝缸里澄的雨水,老老实实从灶房拿了煮好的温水。

    “怎么?又没吃饭?”干爹一扬巴掌,打算再来个“掌呼后脑勺”。

    干儿子十分识时务,当即说自己已经吃饱了,还问他:“饿不饿,有肉干。”

    说着就从贴身的地方掏出一个草纸包的小包,一层层剥开,递到他面前,说:“你吃。”

    见他不动,又说:“好吃。”,说完又往前送了送。

    陆弘景盯着面前那包草纸包的肉干,半天不作声,末后一掌呼上干儿子的后脑勺:“你个舅子的!这纸你从哪顺来的?!”

    龙湛有点儿拿不准他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就嗫嚅着说道:“后头……”,他指了指后头茅房的位置,不知道茅房该怎么说。

    “……去你个死舅子的!擦屁股的纸是能用来包东西吃的么?!”

    “……是、是从外面拿的……不是里面……”

    又吃了一后脑勺的巴掌,龙湛委委屈屈地想:那么干净的纸,怎么就不能用来包吃的了?

    “再说了,吃的东西是能揣怀里的么?!油不烘烘的肉干,揣怀里你也不怕夜里招耗子!”

    还吃了一后脑勺的巴掌,龙湛越发委屈地想:放外边不是更招耗子么?耗子吃了,我拿什么给你吃?

    干儿子十分伤心,默默把摊开来的草纸包肉干包回去,揣回自己怀里,任干爹如何呼巴掌,他就是不肯拿出来,护食护得十分彻底。后来过了多少年,干肉干揣怀里,只不过纸张换了,从茅房用的草纸,换成了写字用的宣纸,档次高点儿用来给陆弘景留好吃的,他自己还是爱用草纸,因宣纸容易破,没草纸那么瓷实、耐折腾!

    为了把干儿子的怀里藏食的坏毛病扭过来,陆弘景可是费了一番苦功夫,只可惜老毛病没剿下去,新毛病倒起来了——这家伙每天省下几块肉干,包好,藏的地方从怀里移到树上,又从树上移到地下,穿山打洞的,就为这几块小小肉干!

第6章 还算合算吧() 
当然啦,除了吃相难看、食量太大、爱囤肉干、护食护得拼命,做干儿子的还真没啥好挑的,平日里除了学字习武,就是围着这个窝打转——洗被褥晒被芯,洗衣服晒衣服,冬天先睡暖了被褥,再放个汤婆子进去暖着,省得陆弘景回来睡凉被窝;夏天给铺凉席,放凉枕,烧艾草熏蚊虫,林林总总,弄得干净极了,都不像丘八营里,倒像娶了个勤快小媳妇儿的小家。这么算来,这货倒是赚到了,一文钱不花(伙食费除外)就弄来一个这样勤快的跑腿的,而且还跟羊似的好养,散养就成,一点不费事儿。这货忙起来几日几夜不见人影,走之前从来不说自己去哪,只简单告诉一句要出任务,大概几天后回,就这么多了。

    项城府出来大案之后,陆弘景更是忙得足不点地,老铁议定计策,要他们借换防之机出去查一查线索,明天就要走,一去好几天,走之前打算回窝去好好睡一觉,补一补这半月来缺到姥姥家去的觉。

    这货好些天没着家了,一推门,看见屋里边收拾得窗明几净,两张床上的被褥叠得方方正正,甚至都能闻出大日头曝过的香味,靠窗那张木头茬子做的桌子上摆了一只不知从哪弄来的酒壶,壶嘴那儿磕破一个角,带点儿寒碜的古意,里边稀稀拉拉插了几枝野花……

    眼珠子绕屋溜了一圈,他倒退出来,仰头看一眼钉在房门上的字号——字号没错呀!那怎么一点不像原来的样子了?!

    “回来了?”

    龙湛一堵墙似的立在他身后,拙嘴笨舌地说了一句自认为很恰当的开场白。

    干儿子不知在干爹身后站了多久,站着又不说话,就这么墙似的垒着,见干爹一脚槛内一脚槛外的来回晃荡几次,终于拿出夹生的庆朝话来招呼,没曾想生生把干爹唬一跳!

    “大半夜的背后站着不吱声,想吓死你爹我呀!”

    陆弘景凶他,他也不顶嘴,或者是会的话太少,不懂顶,就默默绕过他先进屋,把手上拎着的一个蒲包放到桌上,默默打开来,还默默拿了一个口杯,往口杯里倒了半杯水。

    “有包子,热的。有水,温的。你吃。”

    十来个字,龙湛说得非常小心,就怕牙齿不小心咬到舌头。

    “什么你呀我呀的!让你叫干爹你死活不肯!这么难么?!”

    “……”

    单看外表,龙湛比他还老成,就这还让叫“爹”,忒为难人了!

    “我吃过了,你吃吧,你那肚子不是无底洞么,你吃!我去补一觉,个舅子的!缺觉都缺到姥姥家去了!”

    当爹的说完倒身上床,泥也似的摊开,没一会儿就睡着了,睡得死沉死沉,鞋子都没脱,衣服也没脱,像是随时准备起身走人。

    龙湛呆坐半晌,以为他是歇一歇再起来吃包子,没曾想人家直接梦周公去了,满身披挂都还完完整整地披挂着,这么冷的天,被子也不晓得盖起来。

    干儿子小心翼翼挪过去,好歹帮他把鞋子脱了,披风解了,领口那儿放松点儿,再给他把被子盖上。包子么,就揣怀里暖着,啥时候他醒了再拿出来给他吃。

    虽然陆弘景向来不肯领这情,他嫌被龙湛捂过的包子有股挺冲的汗味儿,不愿吃,实在推不过去,勉强啃两口便罢,剩下的都进了龙湛的肚子里。不过,好歹也算是干儿子的一份孝心嘛,养个干儿子这么费劲为了啥?不就为了这份孝心么!

    挺有孝心的干儿子守到暗晚还不见干爹醒,就吹熄灯烛,连人带包子一起上床睡了。

    夜半三更,干爹那边忽然有了动静,动静够轻的,简直和飞檐走壁的飞贼差不多少,就这样也能让干儿子捕到,“腾”的一下坐起来,揉着眼睛问他:“要走?”

    干爹一看闹醒了干儿子,怪过意不去的,就停下,拐到干儿子床边,哄小孩儿似的摸了摸他头顶,“你接着睡,我出去了,得好几天才回,有事找老张说,缺什么也找老张要,好好的,乖乖的,嗯?”

    干儿子半个聋子一般听完他的吩咐,半懂半不懂,大概齐知道有事得找老张办。

    这位老张呢,大名张思道,外号张四条,也是个赌鬼,刀条脸,下巴老长,还打弯,倒是浓眉大眼的,只可惜五官不舒展,都挤在了一块儿,乍一看不像好人。都长这样了,装扮上还不肯下功夫,头发往脑袋后头一拢,扎一小辫儿,完了!衣服一年到晚都是兵营里发的那几套,仿佛那是他第二身皮!

    老张乃是老陆的拜把子兄弟,不在那一串“干”的里头,是正儿八经拿刀割手指头,血浇碗里,一人喝一半的那种。老陆和老萧都没这么干过,虽然二人也是过命的交情,但不知怎么的,老陆后来还活过好几十年,然而这好几十年中间,也就只和老张割过手指头。

    把干儿子托付给老张,老陆绝对放心。

    他非常放心地转过身去,这就要走。

    干儿子捉住他衣角,从怀里掏出捂了大半夜的包子……

    ……

    包子居然还是全乎的,没被压得四散开花……

    ……

    干爹十分不情愿接,顾左右而言他,干儿子啥也不说,就是举着那几个面目“温吞吞”的包子,一脸的忐忑和期盼……

    干爹到底没顶住,闭上眼睛随便拿了一个,闭上眼睛随便啃了两口,过场走完,马上要出门的当口,还不忘问一句干儿子有什么想要的没有。干儿子跟着他走到门口,挺大一坨人杵在门槛上,默默想了一会儿,好几样东西在心里掂起又撂下,最后才说想要一枝北戎制的笔,那种笔笔尖硬实,比毛笔那种柔柔塌塌飘飘忽忽好使多了,他用得惯,说不定习字还能容易些。

    “好。”

    “好”字是走出去有一程路了才说的,他那干爹虽则又凶又没耐性,心眼儿还是端正的,当然,就是有时候比较缺。

    龙湛杵在门口,看他越走越远,远得看不见了,便拢了拢身上的棉衣,摸回床上躺着,这时候睡意早飞没了,半大小子床上横着,摆头看窗户外边白白圆圆的月亮,一看好半天。

第7章 三变() 
这天是阴历十六,太阳压山了,隆冬时节,天黑得特别快,刚才还蒙蒙亮,没一会儿就彻底没了天光。

    山崖绝壁之间,陆弘景他们这一小队人正在摸黑疾行。天太冷,他头上戴着暖耳,面上遮着覆面,只露出一双眼,一身黑衣,外有罩甲,背上背着一把银枪。身后跟着的一队人和他差不多装束,不过有的拿着刀,有的背着弓,一小队军旅明说是换防,暗里还是为了查探案情而来。险山间走夜路,动作轻快,训练有素,丝毫不乱,陆弘景带的这批人,是他手底下的精锐。

    前边一段路最险,山路倒挂,遍地砂石,一队人刚要往下去,忽见山脚下隐隐有火光烟雾,他顿住了,一摆手,一队人即刻原地停下。

    “王一!”陆弘景朝后招呼一句,后边登登登跑过来一个细眉小眼、敦敦实实的矮子,标枪一般扎在他面前,压低了嗓门应道:“属下在!”

    “前边不大对劲,你和王七过去看看,看了究竟即刻回来,别耽搁!”

    “属下遵命!”王一和王七两条嗓子应成了一条,返身便走。

    他们不是第一回走这条路了,虎牢关每半月换一次防,换防基本在白天,这回是特意过来查探的。十来天之前,住在虎牢关附近的百姓来报,说是有鬼,不是一两只,是一群,这群鬼黑衣黑马,夜间出扰,杀人吸血,死者惨状骇人。连出几起,这片地界便人心惶惶,一到入夜家家户户紧闭门户,躲在家里心惊胆战地熬。

    如今管着虎牢关的长官大名铁弦,外号老铁,人如其名,脾气铁硬,最是不信邪,听闻闹鬼,二话不说先派出几队兵打头阵,沿着虎牢关的关防,一直查到庆朝与北戎的交界处。王一与王七这队,是其中的一支,走了好些天了,却一直没碰上状况。多日不见状况,两人多少有些松懈,一路走着闲磕牙。

    到了背静处,王一终于忍不住嘀咕道:“头儿也真是的!都和他说了多少回了,咱鲁地人,最忌讳王八,好死不死的姓了王,起个名字都得小心翼翼的,咱爹娘都是土里刨食的庄稼人,哪那么大学问,当然只能在一二三四五六七里想辙,你我二人还好,排在老大和老七,有那排了老八的怎么办?!难不成一天到晚被人叫王八?!”

    王七应他:“头儿就是图个方便,好在咱队里没有排老八的,再说了,那代称也不多好听……”

    “谁说的!总好过王一和王七!”王一截断他话头,自顾自嘀咕下去,嘴巴噘得半天高。

    鲁地人只要是王姓的百姓,大多会想个代称来避开一到九这几个数。王一叫做王起头,王二叫做王一角,王三叫王小半,四五六七□□,分别为一半、大半、三角、危险、正好、过去。

    照这样,王一和王七,最得人心的叫法,应当是王起头和王危险。若是王八,就该叫做王正好,王九,反正已经过了八了,就叫王过去……

    老实说,也确实好不到哪去,不过因为当地习俗,百姓们叫惯了,就一直这么叫。

    他们头儿懒得记什么一角三角、大半小半、危险过去,就直接数数了。

    王一还要动嘴皮子,王七骤然出手,把他压趴在地上,两条人就这么叠着黏在一块大山石后头的草丛里。

    王一没防备,吓得一颗心都抽抽了,正待破口大骂,王七一边死死捂住他的嘴,一边朝下边使眼色。他顺着他的眼色望过去,微光之下,山崖下边的羊肠小道上过来一骑,正往他们这头来。

    这一带多是险峰绝谷,平日里往来的不是猎户就是樵夫,极少数时候会碰上几个上山采药的,但绝不会这个时候来,夜路不好走,毒蛇猛兽就不必说了,这么陡的崖壁,一脚踏空,跌下去十成十是个死!

    下了这面山崖,过去不远就是北戎与庆朝的界碑,过了界碑,走不多远,有个北戎的小村落,两国交界处,是非总是比较多。这一骑,夜里在这儿转悠,前边又是烟又是火的,绝不是什么过得了明路的东西。他们伏地躲在草丛中,却听不见马蹄敲击地面的声响,看来这匹马的四蹄上,钉的是上好的灭声掌。一人一马越来越近,两人缩在草里,大气不敢出。

    本以为这一骑会沿着山路往上走,却不想竟在他们躲藏的石头前停了下来,来回逡巡,就是不走,两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上,大冬天的冷汗涔涔。好一会儿,终于试探够了似的,走了。王一向来好奇心重,逮住时机偷瞧了一眼,想看清马上之人的庐山真面目,不瞧还好,一瞧之下,几乎吓出了魂!

    这人的眼窝是空的!原本应当长着眼珠子的地方,长出了两团绿幽幽的鬼火!鬼火居然还会移动,从眼窝内移到眼窝外,把一张白惨惨的面孔照成了幽幽的绿!

    王一这下没绷住,嗷的一嗓子嚎出来,被一只手堵成了一声哼唧。

    两人都把马上之人看了个一清二楚,都吓了个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若说世上没鬼,他们面前分明站着一个,若说有鬼,鬼怎么还能骑马?还能喘气?听到响动还会原路折回来看?

    一把极长的镰刀从他们头上扫过,一层层割掉茂盛的杂草,刀刃的锋芒射进两人的瞳仁里,死亡近在咫尺。一股铁锈味在空气中浮荡。是血的味道。这把镰刀刚杀过人,饮饱了人血,腥气藏也藏不住。

    只要再往下一寸,那把镰刀就可以收割两人后背上的一层皮肉,进而收割两条命。

    恰在此时,一支带火的箭破空而来,直射进一边空空如也的眼窝当中,然后是第二支、第三支、第四支,这个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无声无息地燃烧着,火蔓延到马身上,马儿吃痛,扬蹄朝山下奔去,它一把勒住缰绳,驱马掉头往暗箭射来的方向疾驰。

    地上的两人同时松了一口大气,翻过身来,四仰八叉地瘫了一会儿,好歹手脚不那么僵了,赶紧撒丫子往回跑。前方情形不论如何都已是定局,目前要紧的是回去给头儿递消息,他们这队人不能往前走了,得绕道!

    往回走了不长一段路,迎头碰上同袍,两人刚要说刚才撞上的怪事,他们头儿摆摆手,让边走边说。

    “头儿,别过去了,前边那个村子估计都烧成渣渣了,再说了,那是北戎人的村子,那群蛮子死皮赖脸地赖过来咱们地盘上过冬,不赶他们就不错了,就算出了岔子,那也不关咱的事,何苦……”

    王一跟在他身后七嘴八舌一通说,统共就那么个意思:前边来了一群不是人的人,祸害了不属于庆朝的一个村子,咱们庆朝的兵士绕道得了,犯不着上门送死!

    陆弘景还没等他说完,回身一巴掌拍他后脑勺上,拍得他立身不稳,朝前扑去,眼看就要跌个狗啃屎蹶子了,又被人拎着后脖颈拽回去。

    “你个死舅子的!会说人话不会?!蛮子怎么了?蛮子不是爹妈生养的?也不知是谁,前阵子见蛮子们烧肉吃,还厚着脸皮上前讨一块,吃了人家的嘴还不短,真有事了你也好意思撒丫子奔!少废屁!走!”陆弘景把他拎到跟前,咬牙切齿地教训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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