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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任务完成后-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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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对孩子一向不是太喜欢,只是休息回家的时候多帮着父母照顾一下,而她照顾孩子的经验,也顶多是抱一抱,了大不起再冲个奶粉装瓶塞到叶倩的嘴里,等到叶倩再长大了一些,还没来得及跟陆娉婷怎么培养感情,陆娉婷就去了。
懵懵懂懂的叶倩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是把小姨当妈的,即便后来知道这不是她亲妈,感情也不是说转移就能转移的,对着王平这个寡言的小姨总比其他人亲近些。
“小姨,你看,我考了一百分!”放学回来的叶倩见到小姨在家,高兴得不行,踢掉鞋子就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忙着从小书包里掏出卷子来,上面鲜红的一百分十分明显。
“倩倩真聪明!”王平夸奖了一声,顺手接过卷子看了一眼,摸了摸小姑娘的发顶。
叶倩高兴地在王平掌下蹭了蹭,又伸出双臂搂住王平的脖子,得寸进尺地爬到她腿上,“小姨,小姨,你当我妈妈好不好?他们都有妈妈,就我没有,他们都笑我!”
或许是因为从小就在陆家父母身时候也是在附近就读的,很普通的学校,孩子们也都很普通,没有更多的察言观色,打闹玩耍也都不是论身份的,言语中自然也不会顾忌什么,想到就说了。
好在叶倩不是个小心眼儿的,她身体虽弱些,气量却大,别人在这方面嘲笑她,她就在学习上把别人打趴下,很有些失之桑榆,收之东隅的意思。
这也是因为她的生活环境比较好,哪怕没有妈妈疼,爸爸也经常不在身边,但该有的什么都没少。
叶钊心疼她没妈妈疼,对她总是更照顾一些,见她在陆家过得很好,也没有非要把她接回去,实在是他的生活有些忙,不太有时间照顾女儿,与其交给保姆来看,还不如让姥姥姥爷照看,总是可信些。
对此,陆母有时候会抱怨两句,但也真的不舍得把宝贝外孙女交到别人的手里,也只能自己多辛苦了。
他们年龄大了,又经历了一回白发人送黑发人,看着便老了很多,王平不放心他们,索性找了个在附近的工作,经常往家中走着,虽然偶尔还会被陆母念叨没结婚什么的,但也不太逼她,由着她的性子过了。
陆母炒好一个菜端着出来,正听到叶倩这么说,心思也是一动,当年陆娉婷闹得凶的时候,她也听过那么一两句,虽然不信自家小女儿是个勾引姐夫的,却也留下了一个模糊的念头,这会儿想起来,竟是觉得这样最好不过。
晚上哄了叶倩睡觉后,就找王平把这话说了。
王平当时就冷了脸:“根本没有的事儿,我若是喜欢谁,自然光明正大地喜欢,不会弄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勾当,所以,这种事您别想了,不可能。我是叶倩的小姨,若是以后她后妈对她不好,我把她接出来照顾就是了,您放心,我赚的钱虽然没有姐夫多,养你们和叶倩还是足够的。”
见小女儿说得绝对,陆母有些尴尬,她这不也是为了两全其美吗?
叶钊不知道他们的一番盘算,等忙了一段闲下来就接了叶倩去住两天,到底是亲女儿,纵然对陆娉婷有些什么,人都去了,也没必要迁怒到女儿身上,更何况叶倩小姑娘被养得很好,娇娇俏俏的却从不无理取闹,很是乖巧懂事。
而当小姑娘对叶钊提起要小姨当母亲的问题时,叶钊是真的心动了一下。
小姨子才貌俱佳,又不曾婚嫁,还被陆娉婷怀疑过对自己有心,若是真的……男人的虚荣心让他倾向于相信小姨子对自己不是无意,左右思量一番,他也觉得是个不错的人选,可以相处看看,若是合得来,娶了也好,起码女儿这里是不会有抵触的。
更何况,在陆娉婷的问题上,他觉得自己和小姨子的境况是有些同病相怜的,比起那些不知情的人来说,他们两个实在有太多的话题可以说一说了。
某日,叶钊便约了王平出来,略微透露了一下自己的意思。
“你是我的姐夫,仅此而已。”
挑眉看了叶钊一眼,王平说得肯定,这么多世,她对感情早就找不到什么感觉,更是从没有对叶钊有过什么想法,当亲戚处着就是了,不必更为亲密。
被直接拒绝了,饶是叶钊久经风雨也有些讪讪,都是之前自我感觉太好了,不由追问了一句:“清婷是觉得我哪里不好吗?”
“没有,姐夫挺优秀的。”三十多岁的成功男性,有权有钱,有才有貌,多少女人都会双目放光地盯着,便是有一二缺点,许多人也会自动“情人眼里出西施”了,真没什么可挑的。
但,她不需要。
见到叶钊还盯着自己不放,似乎有些不甘心的样子,王平想到叶倩,多说了两句,“倩倩还小,不懂事,姐夫不要听她胡说。她只是希望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妈妈,我只是她能想到的最好人选而已,等她长大了,自然就不会这么看了。”
无疾而终的谈话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但叶钊似乎真的放下了这一头的想法,没多久就在叶母的介绍下跟某个世交故旧的女儿相处甚佳,在叶倩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两人结婚了。
收到了请帖,但陆家并没有去参加这场婚礼,叶倩当天心情也有些不好,被王平宽慰了一番,加上那个阿姨也还算是熟人,之前对自己也还不错,叶倩也没太抵触,她并不回去住,所以那两夫妻怎样对她的影响其实不大。
远香近臭,或许是同样的原因,对一个没什么继承权的小姑娘,那位同样留过学的后妈也做到了关心照顾,逢年过节都少不了她的一份礼物,星期天的时候,她还会和叶钊一起来接小姑娘出去玩儿,培养一下一家人的感情。
等到叶倩初中的时候,考去了另一所私立学校,顺便搬出了陆家,或许是学业繁重又或许是别的原因,来往渐渐少了,王平偶尔还会去看看她,见到她过得都好,也放心许多。
这期间,叶倩的后妈生了一个儿子,作为叶家盼望已久的长子,这个儿子很受重视,王平怕叶倩心里不平衡,还专门去接她来陆家住几天,那一次,叶钊把他和陆娉婷曾经住过的那栋别墅的钥匙给了王平。
“你给倩倩收着,她妈去世后,我就没去过那里,以后这就是她的,你先帮她照看着。”儿子出世得到父母那样的重视,叶钊才明白当年叶倩受了多少冷落,好像弥补一样,赶忙送了叶倩这幢别墅。
这是父亲给女儿的,王平也不帮叶倩推拒,更不问叶钊这是不是就是他给的所有,收了钥匙,转头就带叶倩过去别墅看了,还说了一些她母亲在世时候的事情。
这些叶倩其实都知道,当年的陆娉婷最风光的时候也是没少占用报纸版面的,那些报纸都被陆家父母剪裁下来了,叶倩也是从小看到大的,有个那样优秀的母亲,对她来说也有些压力。
“我见过妈妈的绣品,真的很漂亮,没想到这里还有这么多。”都被装在玻璃框里的绣品过了很多年依旧很精美。
叶倩见过自己小时候的襁褓,那个据说是她妈妈亲手绣的,可惜也就那么一件。
“小姨,你也会绣花吗?我也想学。”叶倩长得有几分像陆娉婷,但那种活泼明媚并不同,看着她就知道是那种安静不下来的。
王平笑了笑,说:“你若是想学,让你爸给你找个师傅学就是了,不过这个很牵扯精力,若是拖累了学习可不好。”
这些传统技艺,的确是好的,不然也不会传承了这么久,但,若非是喜欢,而是为了炫耀的目的学习,那就大可不必了。
叶倩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有些可惜地点了点头,她也学乐器,不过对钢琴更感兴趣,这种琴弦,看着都要割伤手,拨弄一下,指头都疼,而且声音也不像钢琴那样宏亮悦耳,的确不是她的喜好。
别墅虽然没人住,但一直都有人打扫,叶倩想要感受一下妈妈的房间是怎样的,非要晚上住在这里,但她又不敢一个人住,拖着王平一起住。
两人是分房睡的,叶倩住了主卧,王平为了避嫌去了客房睡。
晚上叶倩有些睡不着,即便开着灯,还是有几分害怕,房间太大了,她开了门,准备去厨房接一杯水喝,走到书房的时候看到门缝漏出来的光,轻轻推开了门,铮铮的琴声传出,并不是很响亮的声音,却有着一种悠然的韵味,她听不懂是什么曲子,却不知不觉沉浸进去,直到脚面冰凉,才发现已经站了好久,而琴声不知何时已经停了。
“怎么站在这里?”房门大开,柔和的灯光铺洒下来,有些温暖的错觉。
“小姨?”叶倩惊讶地说,“我从来不知道你会弹琴,还弹得这么好。”她听过妈妈的弹奏带,也见过妈妈在校庆时候表演的录像,音乐也动听,但,似乎都不如小姨弹的,呃,也不是不如吧,也许是两种风格?
“我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成了夜猫子。”王平去倒了两杯热水,递给叶倩一杯,“喝点儿水快去睡,很晚了。”
叶倩接过来喝了两口,乖乖回了房间睡觉,这一次,王平是看着她躺好才离开的,也不关门,直接去了隔壁的房间。
王平没想到一时见猎心喜竟被逮个正着,幸好当年见到这琴的时候没有冲动到偷偷起来弹,不然的话,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跟陆娉婷解释自己也会弹琴,还弹得比她好的事实。
一觉醒来,叶倩只觉得昨夜的琴音就像是一个梦,而之后再问小姨,哪怕缠着她撒娇也没换来她的再次弹奏,叶倩很是遗憾。
这种遗憾一直到许多年后,她忍不住在小姨的墓前脱口而出:“以后再也听不到您的琴声了!”
叶钊当时也在,回去后就叫了叶倩问:“你小姨也会弹琴?”
叶倩就把那夜的事情说了,不解父亲为何单独问此事,会某一项才艺是需要特别说明的吗?
叶钊想了很久,没有跟叶倩说什么,自己却琢磨着这个陆清婷到底是不是最初的那个陆清婷?
经历了一回枕边人是穿越者的真实事件,叶钊私下也查了“穿越”这个话题,可惜的是除了网络小说上的各种滥用,真实的事例一件没有,都是大家的猜测,根本无从研究。
唯一能够提供一些参考价值的陆娉婷又早已死去,而当年……同类才能认出同类,或许不是因为敏锐而察觉到不对,而是因为自己也是同样的情况呢?
只是不知道这个陆清婷是谁了,是那个被穿越者取代的陆娉婷的灵魂重新投胎而来吗?还是某个同样擅长琴棋书画的大家闺秀穿越而来?
回想陆清婷的许多事情,叶钊毫无头绪,她实在是太低调了,除了学习时候保持的高分之外再找不到更多的痕迹来佐证她的来历,而她毕业后从事的工作,网络管理什么的,真是普通到不能更普通,也无从判断。
许久,轻轻一叹,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人都已经去了,以后,怕是也不会遇到了吧。
若是能够多次穿越,若是能够跨越世界的壁垒,若是能够……叶钊的眼中有一种光明明灭灭,最终归于沉寂,可惜了,他总是发现得太迟。
第217章()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诗词朗诵者边背诵着这千古名句,边拿着酒杯在中间踱步,不时仰头抬袖,转身饮酒,屋顶之上,那看不见的深色天空之上,惶惶然若有雷霆之声,乌压压似乎随时可有闪电破空。
所有的人都被诗词的气魄所惊,这完全不合格式的诗词好像蕴含着一种惊天的气势,一如那“黄河之水天上来”,竟是不知所起,亦不知其所终。
本是秀才们考试后的欢聚会,因为这一首诗词,顿时成了一个人的个人表演专场,虽然这个人也很好看,这首诗词也很不错,但……
【明明不是他写的诗词,只能说他照着脑中所有而吟咏了一遍,怎么会引发天道异象,没有那样的一份感情,勉强体悟,勉强吟咏,就能够拥有那一份成就吗?只因为此诗借他之口,首次在此界出现?】
一身青衣的少年郎跪坐在一旁中后位置上,双手置于膝上,长袖自然垂落两边,在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人的时候,他也在看,目光却像隔着一层什么,并没有崇拜又或者痴然的样子,安静地看着,看着这一室异象,看着那人好像舞台表演一样背完了整首诗篇,掷杯脚下,而随着他的背诵,面前的桌案上出现了金杯美酒,那种浓郁的酒香,不喝也醉了。
【你就把这个当做穿越者的金手指看好了。】王睿并没有正经解释什么,在这些破坏规则的人面前,发生什么都不是稀奇的事情。
少年郎,王平轻轻点头,这样么,那倒真的不必多加追究了。
不过,不知道同样的诗词,他首先写出来会不会有同样的效果呢?
以文入道,这个规则倒是很像修仙界的儒家,他们最常搞的就是这一套了,不过没有这么夸张,那些真的能够给文字赋予力量的也达不到这样的程度,倒像是幻境成真一般。
举杯,浅尝了一口,真的是好酒。
“你们听过那首《将进酒》么?”
“怎么能没听过?那样的诗,气势磅礴,大开大合,非是我等所能写就,果然不愧是案首!”
“那人,是冯钧吧,据说是个寒门子。”
“能有这样的诗词,以后必然少不了一番成就!”
昨日的雷霆几乎照亮了整个县城,所形成的异象让不少人都在啧啧,很多读书人马上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在这个有着奇异力量的世界,文字所承载的力量是最不可思议的,笔墨点滴,皆可成真。
所以,即便是交通不方便的古代,这些读书人依旧可以靠文字的力量日行千里,明明是通讯不发达的时代,但他们依旧可以依靠文字的力量千里传讯,一夜的时间,足够想要知道的人知道所有。
这个明明没有修仙,不讲究外功还是内功的世界,读书,写出好的诗词文章,就能够得到更高的文位,得到更长久的寿命,甚至造成某些经久不衰的奇景,形成这个世界的各种秘地,留下各种传说。
唯独一样,女子不可。
这一点很奇怪,难道说这个世界崇拜的文曲星其实还会重男轻女不成?
到底是谁规定的不可呢?是女子的毅力不够,还是说女子的见识都被束缚,不允许她们接触更多的知识?达不到那样的高度?
但,显然不是,除了文章,女子在琴棋书画上下功夫,也是能够达到一定成就的,只不过不可能有读书人那样大,多半止步于秀才的文位上,如果她们能考的话。
青衣宽大,王平一路行来,听到的都是昨日对那名穿越者的议论,实在是在这样一个小县城之中,这位冯钧哪怕一辈子只有昨日一首诗词,也是名动天下了。
而这,显然不会是他的终点,秀才么,才是刚刚起步而已。
但,凭什么要让他顺风顺水呢?
既然是人才,总要经历一些挫折才好,相信经历了繁华世界奇妙经历的穿越者不会让她失望。
忽然又想起了某一世那个跟自己斗智斗勇的穿越者,唇边绽放出一抹清浅的笑容,那还真是很有意思的呐。
登上路旁等候已久的马车,端坐车上,执起笔来,墨香悠悠,在白纸上缓缓落下……这世上没有的诗词实在太多,少了那些绚烂的诗词,以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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