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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任务完成后-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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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了,终于等到人来的那一刻,终于能够翻身的那一刻,他是喜悦的,这种喜悦太大,以至于即便真的重生了,他也高兴得想不到要做什么,悠悠闲闲许多年,而这许多年里,这个不见多少芳华的女子却走入了自己的心中。
每每想到这一点,大少爷自己也会奇怪,他到底是喜欢这个女子什么呢?嘴不甜,不会说好听的话,生气了只会闷不吭声,完全摸不到她的情绪,平时好像木头人一样,说什么做什么,非要逗弄狠了才会露出些情绪来,但多数时候还是闭嘴不言的……
细细一数,似乎有很多的缺点,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跟她在一起舒服,明明也不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为什么会有这样安心的感觉呢?
不过,原因不重要,就像他直到现在都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能够成鬼,有些人不行一样,有什么重要的呢?他喜欢就好。
好吧,这一点母亲是不同意的,不过,他喜欢就行了,别的,都不用管。千年,百年,若那功法所说是真,他有的是时间跟母亲慢慢磨,而他们,也总有一天能够真正重生。
到了那时,一切都是全新的开始。
第180章()
【主线任务:复国。】
或许是上一世最后死的时候散尽家财做好事,最终得到了善报,又或者是帮助那些冤魂于己功德有增,反正这一世王平的身份还是不错的,虽然没能一下子成为皇子,却也投胎成了长公主的幼子,出身高贵,未来富贵可期。
然并卵(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刚进襁褓就被一个大丫鬟抱着逃亡是为哪般?流泪做别的公主娘哭得极为伤心,却又极为果决地把孩子交给了大丫鬟,并交代了几句要紧的话,就让侍卫带着大丫鬟走了。
大丫鬟把襁褓抱得很好,应该是之前被培训过,所以业务熟练,襁褓的外面还被她细心地用一件旧衣包了,遮挡住了那过于艳丽的襁褓皮,而她自己,则出于时间仓促的关系,只套了一件破旧大氅,摘去了钗环,匆匆在脸上抹了两把香灰就走。
因为告别时候流泪的关系,灰扑扑的脸蛋被冲出两道白皙痕迹,却又因为手的胡乱抹泪而糊成了一团,看着不那么显眼了。
侍卫大哥脱去了那一身整齐的“制服装”,穿着普通的旧衣,与大丫鬟两个,好像城中普通的百姓一样在一户破旧低矮的屋子里藏着。
“咱们,不用赶紧出城吗?”若不是出了这件事,大丫鬟秋爽再过月余便会嫁人,那时候,一个是公主府的侍卫,一个是公主身边得用的大丫鬟,也算是天作之合。秋爽还想着过了新嫁娘那阵儿便回到公主身边做嬷嬷,谁想到……
想到出来时候匆匆见到的那些火光和烧杀,秋爽的心里就害怕,不安地想要离这里越远越好。
“还不能走。”侍卫李直比较有头脑,他是从乡军一点点摸爬滚打混成侍卫的,比之普通的侍卫更多了一些见识,知道这时候逃出城反而更不安全,数日前大军围城,这会儿正是交战的时候,冲出去万一被当做守军打杀了,可真是白死。
秋爽不过是公主府中的大丫鬟,所谓的见多识广也就是针对那些深闺妇人而言,真的放到这种事情上,她表面上还好,其实心里头已经慌了,听得李直这么说,她便信了,作为一个女子,她本能地依赖李直,不仅因为对方是男子,还因为对方是她未来的丈夫。
事实证明,李直的判断是不错的,趁乱往城外冲的百姓多半都死于战火,也分不清是哪方的流箭伤人,而龟缩在城内的,平民区基本上没什么变化,倒是那些富贵宅院遭了灾,其中最为严重的便是长公主府,被焚毁一空,驸马和长公主都殉国了。
牟阳城是黎国都城所在,如今被敌军一夜攻破,等于彻底瓦解了这个国家抗争的意志,黎国的皇帝不肯投降,竟被大臣勒死,献头于敌,恭迎敌军将领入住皇宫,接管黎国。
黎国国小力弱,本不应和邻近大国较量,偏偏有了个自恃甚高的皇帝,登基后不仅不想着睦邻友好,还想要扩大版图,做出一番武功给祖宗看,结果真正丢了先人,连国都保不住了。
自此,黎国成为了邻国周的领地,被改为黎郡,赏赐给进攻黎国得胜的将军厉棠威作为封地。
厉棠威并未在黎郡久留,留下一些治理封地的人才并驻军之后,厉棠威拉着大部分队伍又再次奔走在为周扩大版图的途中。
经历过战火的牟阳城就这样安定了下来,逐渐沉寂。
早早收到主线任务的王平在十岁的时候才大致弄明白这个时代的大事,这是一个宛若春秋战国的时候,诸侯国林立。
换句话说,封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虽然“国王”这个叫法从不在这片土地上流行,但“国主”则是很普遍的称呼。当然,因为封国比较多的缘故,所以一般称呼“国主”也不太好说是叫哪个,便会在之前加上对方封国的名号,又或者是对方的姓氏,甚至是对方的外号,用以区分。
若是对方还有比“封国”更大的功绩桂冠,便会称呼那个,而不是称呼国主,避免引起误会。
从这个角度来讲,“复国”似乎是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只要立下功劳获得皇帝敕封,顶多要求封地必须是黎郡,原来的黎国所属就行了,就可以称之为复国。
但,作为一个被灭掉的国家来说,所谓的复国,不仅仅是那一片土地并土地上的子民的事情,还有那个国家的脊梁,曾经被打碎却要再立起来的脊梁。
这样想的话,任务便很难了。
“李生,谢谢你的书。”
一个一身短打的青年快跑两步追上来,他的体格好,腿又长,竟是真的只用了两步便追了上来,憨笑着递过来一本手抄的封面都是自己做的,用线缝上的,很古典的线装书,价钱却是昂贵,至少是他买不起的,这也导致他拿着书就像是捧着烫手的金子,还回来的时候神情中也带着小心翼翼。
“无碍。”王平收回本的珍贵程度虽然有所认识,但毕竟从未短缺过这些,所以举动中便有一种慨然无畏的洒脱自然,让那青年看得有些钦佩,能够上书院的学生,到底和自己这等猎户是不一样的。
想到这里,他眼睛一亮,“李生,你上次采的那种草我也见到了,你还要吗?我照你说的方法摘了一些。”说着他就卸下身上的背篓,直接连背篓都递过来,“这些都给你,你还要的话,我下次还去摘,山里头多着呐。”
看着那些并未经过妥善处理的药草,王平微微叹气,他已经不指望让这些人懂得“药草不是草”,所以也就无法讲究什么处理方法对不对了。
道了一声谢收下了背篓,转手就给了青年几个大钱,不容他推辞地说:“这是背篓的钱,我不好白要你的背篓,还要劳累你帮忙背到家中。”
这个时代秉持的是家族教育,书院是极少的。
所谓书本在纸张不能普及的情况下,那就是相当昂贵和烧钱的物什,能看得起书的世家大族都有自己培养子弟的一套教学方法,不会公开给外人看,也不需要自家的孩子去学外人的学问,免得与家族对立,所以书院基本上是没有市场的。
好在牟阳城原先是黎国的都城,各方面条件都要好一些,有大家爱传道授业,便在清修之所建了书院。既然是清修之所,自然不会是在城中繁乱吵杂的宅门之中,而是在城外的一座山上。纵然路远些,但环境的确是好,也给了一些富户子弟投学的门路,所以还是很受欢迎的。
牟阳城被攻打的时候,战火并没有烧到院的保存还算完好,在牟阳城恢复安定之后,书院也重新开张,只不过换了先生。
因为换了先生的关系,门槛过高的书院也开始接纳一些仅仅是有钱的子弟了,这其中,王平就占了一个名额,因为李直给了足够多的钱财,书院破例招收了王平这等“平民”家的孩子。
这个在书院内部要被其他同窗排斥的原因在旁人看来,却是值得羡慕的,那么好的书,那么奥妙的学问,以后必然更好的“工作”,都是让人羡慕的理由。
青年就是羡慕者之一,不同的是他入了王平的眼,与之有了交集,见得对方不是那么讨厌“平民”,他才微微流露了一些羡慕,最终得到能够借书看的“恩赐”。
哪怕那本书不是精美的印刷本,而是一本简陋的手抄本,于青年眼中,也珍贵无比。
王平不是第一回投身古代,但这个“古”似乎有些过早,什么东西都没有,实在让他的生活很不方便。就拿盐来说,只有那等最顶级的人家才能够用上细细筛过毫无砂砾的“青盐”,所谓的“白如雪,细若尘”的盐他们从未见过,平常吃的都是粗盐,吃菜吃到石子,或者觉得味道苦涩什么的,实在是比较平常的事情。
而最让王平无法忍受的则是大家都没有刷牙的意识。也是,没盐,拿什么刷?细柳枝还是毛鬃刷?讲究些的嚼些薄荷叶之类的清新口气就不错了,不讲究的都忙着干活吃饭了,谁还顾得上计较口气清新,牙齿洁白。
再想到那些用石锅烹制的毫无特色的煮菜,并偶尔才有的除炖之外只会火烤的肉食,王平就想去死一死,他觉得古时候的人都想修仙,多半就是想着辟谷之后不用再吃这些糟心的食物。
就拿他现在来说,哪怕主线任务摆在那里,他想要做的还是弄一个适合本世界的修炼功法来,别的不说,先让自己修起来脱离凡尘才好。
想着杂七杂八的事情,王平也断断续续地跟青年说几句话,解答一下他在看书过程中发现的疑问,随着对方豁然开朗的表情,他抑郁的心情也稍微好转了一些,这可是自己看好的将才,需要好好培养。
乱世想要复国,首先要有什么?地盘?士兵?金钱?米粮?王平把人才排在第一位,有了人才,就会有人去解决上述问题,所以,必须先要有人,还不能是那种只懂得听指挥跟在屁股后面转的人,必须是人才!能够独当一面的人才!
第181章()
被王平看重的青年叫做郭全,是牟阳城附近村子的人,算是富农出身,识得一些字,但到底不曾囫囵念过一本书,更不敢想去书院求学。
十年前牟阳沦陷,他的父母都被乱兵所杀,他有些武勇,又有一个贼胆大的弟弟,两人合力躲入山中,竟是借着熟悉地形的优势逃了过去。
后来局势稳定,兄弟两个也不敢轻易下山,直接就在山里搭了个茅草屋住下了,日常以打猎为生,见得城门口有平民进出了,这才敢拿着一些皮子肉食来卖,换取米粮等物,渐渐地也算是在山中安定下来了。
王平能够认识郭全,还是上次采摘草药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毒蛇——他当然知道如何应对,但比他反应更快的则是运动神经发达的郭全,他刚好也在附近——一支小箭直入毒蛇七寸,那不过两指宽的毒蛇竟是被牢牢地钉在了地上,这般眼力和手的配合功底,让王平注意到了这个青年。
之后交谈了几句,发现对方也并非不学无术的那种,只可惜之前家中不充裕,字是认识一些,却没好好学过。
见得对方还有向学之心,王平便教了他认字,然后就是拿书中的一些道理教他,渐渐地就发展成把书本借给他。而他学得也快,态度又积极,不知不觉就过了三月有余,虽无师徒名分,但郭全待他却多了一份敬重。
王平的步子不快,郭全跟在他身边,便也放慢了脚步——这实在是难为人,以至于送王平到家之后,郭全告辞的时候大步流星,竟是要跑起来一样,可见是憋坏了。
“你这个死孩子,给我下来,给我下来!”
还没进门,就听得一门之隔的内里,秋爽那清清脆脆的嗓音高声喊着,尽管她音色不错,但这般高喊配着这样的内容,还是如同泼妇一样,让人侧目。
王平不知道原先在公主府之中的秋爽是什么脾性,但,肯定不会是这般模样,这十年的平民生活生生将一个可能温柔娴淑的女子磨成这样,也实在是“催人老”了。
推开木门,就看到灰布巾包了头的秋爽一手倒拿扫帚,一手叉腰地仰头看着隔壁墙头,墙头上,一个七八岁的小子花猫一样花着脸骑在上头,见到秋爽气急败坏的模样,还不肯服软地嚷嚷:“就不下去就不下去,我下去了你就会打我了!”
他位置高,视线好,一眼看到进门的王平,欢呼一声:“大哥回来了,大哥回来了!”
或许因为这位原该是自己的小主子,秋爽在王平在的时候从来都是比较温婉的,见到王平回来,马上放下了叉腰的手,不自觉就有些斯文起来,没工夫理会还在墙头上的臭小子,忙笑着迎过来:“回来了,饿不饿,饭都做好了,就等着你了!”
墙头上的臭小子是李直和秋爽的儿子李茂,原应是长子的他因为王平的存在就成了不受宠的次子。李直和秋爽其实也疼他,但是打骂起来从不手软,不像对着王平,因为心底里知道对方身份尊贵,各方面都是顺着来,几乎是毫无原则的宠溺。这也就是王平这等人了,若是真换了个不知道实情的,见到这般必要蹬鼻子上脸了不可。
“还好。”王平一边说着一边跟着秋爽走,他的脸上露出些微笑意来,柔和了清冷气质,却仍然像是与人隔着一层什么,让秋爽不敢亲近。
对此,秋爽早就与李直这样说过:“真真是天生的贵人。明明是这样的环境,见了他,便怎样也放纵不起来,仍如府里一样。”
“二弟也下来洗手吃饭吧。”进屋的时候,王平招呼了一句,李茂高声应着,哧溜一声就窜了下来,跑到水缸那里舀了水洗脸洗手,乖巧得很。
不大工夫,就见到一个眉目精神端坐在桌旁的小子了,李直见状笑骂了一句:“混账玩意儿,就你哥管得住你!”
十年间,秋爽和李直共有二子一女,年龄大的李茂如今八岁,正是狗憎猫嫌的年纪,成日里惹得秋爽生气的就是他,在他之下是个小名丫丫的女孩儿,如今五岁,已经会帮着秋爽端盘子端碗,烧柴火看孩子了。
最小的那个儿子才一岁多,离不了人,秋爽若是腾不出手来,便由丫丫带着,才五岁的女孩儿已经能够抱起弟弟跑来跑去,也是能干。
此刻,丫丫抱着弟弟在一边儿,时不时拿着勺子舀起一勺糊状物喂给弟弟吃,她自己吸溜着口水,间或趁着大人不注意也跟着吃上一口,眼睛都跟着眯起来,那感觉就像是吃到了什么琼浆玉液。
王平肯定秋爽看到了这一幕,她却只当没看到丫丫偷吃弟弟的伙食一样,只顾着招呼王平多吃些。
这时候还是分餐制,同样的饭菜,一个锅里头出来,却要直接分成若干份儿,当然,王平那份儿多少是有些不同,比其他人多了一个鸡蛋或者一块儿肉,这可是很难得的。
即便如此,王平吃的却是不多,安静吃了一半饭菜之后,回答了李直一些关于书院的问题,王平便借口温习功课回屋去了。
当年战乱逃走的人多,李直便借此扩大了自家的面积,合并了隔壁的一座空屋,王平便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思索事情的时候方便了许多。
靠窗的位置有一个书架,上面零零落落没放几本书,却有一卷纸被红色丝带系着单独占了一格。
解开丝带,展开纸张,牟阳城的地图便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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