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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萍水相逢-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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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萍水相逢》 txt下载 作者:yelloapple【完结】
内容介绍:
嫁了老实丈夫,极品亲戚一堆,如果可以,任萍的人生要过的恣意潇洒,再也不要窝囊的过完一生。
重生后双手异能,竟能化腐朽为神奇。
第一章 缘起
任萍的人生说不上波涛起伏,只能说是平平淡淡。小学因为留了两级,年纪比同龄人大,所以总是以大姐姐的身份照顾别人。成绩也总是名列前茅,老师也喜欢这种乖巧成绩好的孩子,所以任萍总是当小组长。为什么不当班长?因为任萍觉得麻烦,所以老师说同学们自己推荐自己当什么班干部,任萍毫不犹豫的填了组长,事少啊!
因为父母做生意的原因转了两次小学,才和同学熟悉些就分开,所以对同学任萍总是有些距离感。也许和从小就高挑的身高有关系,父亲一米八,母亲一米六五,有个一米七五的女儿实在说不上惊讶。所以任萍很忧郁,想早恋都没个合适人选,据说男孩子要初中时才会狂长个。
不咸不淡的过完小学,认识了人生中最好的朋友,小李子。初中时由于念了省重点和她分开了,联系也断了,直到中考失利,心灰意冷下报了个普高,又在高中相聚。不得不说这是任萍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第一个就是小学是留级的打击让任萍觉得该认真了,母亲哭泣的双眼令她倍感自责。那时爱玩爱闹,作出许多荒唐事,即使父亲总责骂自己,还是觉得年纪小,玩又怎么了。所以留级后名次总在前三,让许多人的眼镜大跌,原以为是个笨小孩来着。
混完高中三年考上个三本,念个汉语言文学专业,原想着毕业后当个老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主要是假期多。哪知道就因为考试挂了几门红灯,母亲说什么念好书还不如嫁个好男人,就那么稀里糊涂的嫁了。结婚那天任萍真是后悔的不行,怎么就那么冲动呢,因为秉持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任萍连个小恋爱都没谈。现在结婚了,什么都不用肖想了。
望着老公刘兴温柔的眼睛,任萍鸵鸟的想就那么凑合的过吧,毕业找工作也难,只要老公对自己好就行了。这是她第三个转折点,婚后的生活让她后悔当初的轻率。
原以为婚后会和兄嫂分开住,没想到却是住一起,冷漠的大哥,跋扈的大嫂,以及顽皮无礼的侄子。每每让任萍心力交瘁,在无人的夜里哭了不知多少次,而老公除了安慰自己忍耐,别的什么都做不了。
怀孕后生了个女儿,公公婆婆的脸色都变了,总是说女孩迟早都要嫁人,生男孩才好,总叫自己再生几个孩子。她是人不是猪,任萍心里暗恨,老天,要能重来一次,她的人生再也不会这样。
头好痛,任萍躺在床上摸着脑袋想着事情的经过。因为婆婆一家过来F市玩,所以任萍到路口去买凉菜,之后,失控的汽车,红色的血,碧蓝的天,这是任萍脑海最后的画面。现在则是,猛地起身,任萍望着房间,这,这不是我六岁时住的家么。看看手,身子,任萍不得不承认她狗血的穿越了,还变成了孩童时期的她。那么她的父母呢?
“萍萍,起来了没,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赶紧起来,整天就知道玩。知道今天上学还那么晚睡。”说话的是任萍的妈妈,林秋月,一个标准的家庭主妇,农村妇女。就是她在任萍一次又一次的不及格中坚持着让继续念书,始终不放弃。
“起来了,这不就起来了嘛。”任萍有些头痛的想,还是不太适应小孩怎么说话啊。望着慈祥的母亲,任萍心里暗暗发誓,这一世一定让父母富足一生,再也不要像上一世让父母劳累不已。
起来收拾收拾床铺,看见睡在床尾的小弟,任萍想到上一世小弟因为爱玩,念到初中就不念书了,跟着父亲做生意,始终没有正形的样。这世一定让弟弟好好读书,还在读幼儿园的他现在离上学还早着呢。
吃了早餐,让妈妈拉着手提着书包去学校,虽说让妈妈拉着手有些丢人,但在别人眼中,她还是个六岁的小孩。拉就拉吧,不过五分钟的路程,一条直线,就算任萍再白痴,这路走一次就会走的。
望着熟悉的街道,树木,任萍才有了一丝真实感,不是梦,她真的回到了小时候。老天赐予了自己重来一次的机会,她,一定要好好把握。
“萍萍,怎么了,小脸皱的跟包子一样。我说的话听见没,要听黄老师的话,我都打听了,黄老师教的书好,她教的学生书都念的好,以后不能再像幼儿园里一样不听老师的话捣乱了,知道不?”林秋月看看女儿,总觉得今天女儿乖巧的过分,平时要让她安静会简直跟要命一样。或许是知道要上小学了,收敛了性子吧。
“我知道拉,这话你都说了N遍了。”任萍不自觉的就脱口说出二十一世纪学生最爱用的词语,殊不知现在六岁的小孩有没有学过英语。
“什么恩?”这孩子在说些什么啊,说话奇奇怪怪的。
“我说错了,嘴巴发音不准嘛。”满头黑线的任萍决定少说少错,心态还是一时扭转不过来,多和小朋友们练练再说。
林秋月只当是小孩的童言童语,听过就忘,毕竟大字不识一个,英语二十六个字母长什么样还不清楚呢。
很快就到了小学门口,今天是报名的日子,学生和家长拥挤的不行。穿过人群,走过花坛,找到一年级一班,看着妈妈和黄老师交谈。任萍随意找了个凳子坐着。
映象里黄老师是个胖胖的中年女人,人很和气,和妈妈交情也不错。所以留级时也是在她带的班里。国家规定七岁才能上学,由于幼儿园实在管不住任萍,所以让她提前上学,估计上下提点了吧。
对于六岁时自己什么样,实在是没有映象,同学嘛,更是丁点映象都没有。只有一些零星的画面。那时的自己真是任性啊。
转头看看未来几年的同窗,任萍只想叹息,为嘛她要和一群小屁孩念书呢。
很快,林秋月报完名,交代了任萍几句就走了,说的无非是听话之类的,对于老妈有向唐僧发展的潜力,任萍只能表示无奈。
随着时间过去,很快班里就坐满了小孩,任萍还是坐在最后一排。坐第一排的谁不知道是吃粉笔灰的,而且坐最后谁不知道容易偷懒啊,这些个小学课本,她任萍闭着眼睛考都能考第一名。
咳咳,这自然是她夸张的说法拉,闭着眼睛啥东西都看不见能考出神马来。总之她还是在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学习英语才是,上辈子英语可是她的弱项,高考也就勉强考个及格。多念十二年,她就不信了,还拿不下个英语。不过好像到四年级才开始教,烦那,怎么开口跟爸妈说学英语呢。
“同学们好,我叫黄娟,大家叫我黄老师就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教你们语文。现在,按座位一个一个起来自我介绍吧。”黄老师指指左边第一个小女孩,示意开始。
“大家好,我叫王蕾,今年七岁了。”王蕾站起来,语音洪亮的说着。任萍看了一眼,挺可爱的小孩,扎着麻花辫,穿着公主裙,啧啧,漂亮那。哪像她,别人只会说她文静,和漂亮连个边都挨不上。
兴许是王蕾的介绍给了小朋友们信心,大家都积极踊跃的介绍开了,人多了任萍也记不住,就记了个前后左右,还有第一个介绍自己的王蕾。因为她被老师任命为班长了。
任萍嘛,随意的介绍完就坐着了,打算就那么混日子吧。谁让咱现在还小呢。
一上午领书,打扫卫生,回到家身子都要散架了,这小身板啊。可得好好锻炼,学个舞蹈也好啊,不然大了后总要担心减肥。回家后也没看见任爸。起早贪黑的,只有晚上吃饭时才能看见影子。
拿着妈妈给的钥匙开了门,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看来,妈妈又给爸爸送饭去了。
吃完饭无聊的任萍开始想自己以后要怎么发家致富,好好学习那是必然的,恋爱神马的还是等等再说。这一世的她只想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好好度过这一生。
以前自己就是错在凑合,想想那时明明自己坚持要等到另一个半圆,可怎么就一时糊涂了呢。那时后悔时一想到也许世上还有一个人一直再等着自己,也许孤独也许像自己一般随便结了婚。心里就疼痛不已。总是很快忘掉这种想法。而现在,任萍苦笑的想,才六岁的她,想这么多干什么。
下午正式上课,一年级的书要说难度实在是牵强,可老师们话唠般的教书,实在是让她恶寒。同桌是个男生,叫王骏,上了课就动来动去,屁股就跟坐在针上一样,一刻都坐不住。严重影响任萍的发呆。不得不跟他约法三章,弄了小时候总整的三八线,过线就打手。虽说这有点欺负小朋友的嫌疑,但为了以后自由的日子,只好委屈他了。
(对本书有什么意见,都可以写在评论里。作者可以根据你们的意见改正,谢谢拉!)
第二章 买个BB机
坐任萍右边的叫董洁,是个挺干净秀美的小女生,上课的时候总是很认真的看着黑板,比起任萍不敬业的态度强了不少。上课无聊的任萍发掘了另一个爱好,看美女!虽然美女们都是萝莉,甚至不知道未来发展趋势,不过饱饱眼福还是可以的。
被看的不好意思的小萝莉董洁低着头偷偷问道,“我的脸是不是脏了?”
噗,哭笑不得的任萍笑眯眯的说:“没,就是觉得你长的好好看啊!”恶寒啊,被自己成功恶心到的任萍摸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默默无言。
害羞的小姑娘也默默无言,在台上老师的眼中就是新好学生的模范了。多乖的孩子啊,让看书就乖乖的看书,看看别的孩子,东张西望者有之,交头接耳者有之。
也不能怪这些小孩,毕竟才从幼儿园出来,除了做游戏就是睡大觉,认真坐着听课的经验基本等于零。除了任萍这穿的,别的娃可不是。当然任萍也坐的很不舒坦,除了发呆实在是没别的事了。
听了一节课的aoe,任萍很头大,虽然想尽可能的把自己融入小朋友之中,奈何咱的心理愣是停不住。下定决心,跳级。当然这事不能今天就提出来,不然人家不会觉得你是天才,只会觉得你是妖怪。
哪有小孩才念了一天书就啥都懂得,所以要慢慢筹划,至少念完一年级,记得有个堂姐今年都念三年级来着。对,到时候就经常到她家去,假装看书,然后就说自己都懂了。到时候直接跳到三年级,也可以尽快接触英语。也不知道是不是人变小了,记忆力也特别的好,看那些书具体到哪几页有什么内容都能记得一清二楚。难道这是穿越的福利?
小学四点半就放学了,回家时候弟弟还没回来,估计等老妈去接了吧。幼儿园全托就是这样,八点去上学,五点就回家,中午在校睡觉,就是个大点的托儿所。要说学点什么东西,估计就是教教孩子唱唱歌什么的。
打开电视,那些电视剧还是模糊的,哪像二十年后都是高清的电视,得,将就吧。不然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随便挑了部楚留香的电视剧开始看,没一会就听见开门声。
“姐姐,我回来拉,你去上学有意思不,老师都带你们干什么了?”弟弟任峰的声音就传进任萍的耳朵里。
“先把手洗了,一回来就闹腾,姐姐念了一天书都累了,还要做作业呢,别烦你姐。”任妈拖着小任峰去洗手了。
任萍看着眼前的一幕,不自觉的就微笑起来,这就是她可爱的家人,为了这些家人也该努力上进才是。上一世的自己觉得妈妈唠叨,弟弟爱闹,但小时候的他们其实还是单纯美好的。
摸摸弟弟的脑袋,任萍笑着说:“老师教我们学拼音啊,学会拼音就可以自己看书了,书里有许多的故事,很有意思的。”不知道从现在开始诱导他念书算不算晚呢,现在正是小孩定性的时候,每天那么念叨,总有一天会感兴趣的吧。
“真的么,姐,那你教教我吧,我也想念书。”任峰摇着任萍的手,像个要糖的孩子般。
任萍想了一下,觉得可行,上一世弟弟并不是笨,只是聪明用在别的地方,不然念书与他其实还是很轻松的。不过看着才五岁的任峰,任萍又皱眉了,能听懂么?
不管了,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人家那天才儿童不也是从小培养,咱也培养看看啊。
“好啊,念书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不能半途而废,做事得有始有终。不然姐姐以后都不跟你玩了,知道吗?”任萍无奈,用玩做借口实在是有够蹩脚,可不然呢。咱也没零花钱,美食诱惑那是行不通的,对孩子来说一是吃二是玩,所以任萍的选择实在是很有限。
“好,没问题。”在任峰眼中,这就跟家家酒一个意思,不过是姐姐当老师,他当学生而已。所以答应起来并不很难以接受。
看着一双儿女谈话,林秋月心里充满了幸福,孩子多懂事啊,知道教小的念书。即使当初把两孩子带在身边,生活负担加重,也都咬牙坚持住了。即使没念过书,她也知道,只有在大城市念书才有将来。呆在农村又能接受多高的教育呢,到初中就算不错了。
晚饭时,风尘仆仆的任爸,任金强回来了。林秋月赶紧上前接过公文包,递过毛巾让任爸擦手。任萍颇感兴趣的看着这包,真是怀旧啊,这年代人人都手拿一个包,这估计就是以后人家所谓的流行了。虽说任萍对这流行不感冒。
“饭好了没?吃完饭还要出去,今天货到了,要让工人卸货,估计会晚点回来。你们早点睡吧。”任爸是做木材生意的,记得小时候生意做的挺红火,可以到后面渐渐变差,只好换个地方做生意去了,不过还是同一城市就是了。
“饭早好了,赶紧吃吧,一会我和你一起去吧。你一个人哪忙的过来。萍萍,一会带弟弟早点睡,门关好,谁叫都不能开门,知道不。妈妈爸爸有事,会晚点回来。”林秋月不放心的交代着。这时还不到三十的少妇脸上还没有一丝皱纹,生活的艰辛在她身上看不出一丝来。或许在她眼里,未来还是充满希望的吧。
“知道拉,那你们也要注意安全,我会带好弟弟的。”任萍乖巧的答道。
“小丫头也懂事了,看来念了书果真不一样啊。”任爸看着比平时安静不少的女儿,心里颇安慰。对女儿的改变是乐观其成的,忙碌的生活让他注意不到更多细节。
“你才知道啊,今天还主动说教小峰念书呢。看来就该早点去念书,人也聪明了不少。”林秋月一副有孩万事足的模样。说的任萍那叫一个寒啊,咱是穿越的,肯定不一样了,要是在以前,那肯定是爱玩爱闹的主,现在嘛。
“对了,家里还剩多钱?明天我要去买一个call机。不然客户要有事联系我很不方便。”对于任金强来说,call机也算是一个比较时髦的玩意,不过倒真的很方便,有什么事用那机子都会以短讯的形式出现。
差点噎到的任萍赶紧喝口汤,call机,就是你那老古董俗称BB机的东西。啧啧,以前貌似自己也很喜欢来着,老幻想也买一个。不过以后见多了翻盖,触屏手机,实在对这东西提不起兴趣啊。
难道大哥大这手机还没出来?以前看电视剧那些香港的富豪不都是人人都拿一个么,还是要过两年?
“家里还有一些钱,那东西贵不?还是过段时间再买吧,家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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