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绾青丝2·沧都篇-第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清也有《悼亡妇》的名篇,纸短情长,何等情切,在新婚百日内痛悼亡妇,颇有点“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的味道在里面,可惜最后却来了句因为今年新妇不舒服,所以没有去坟前悼念,让我对他的印象顿时一落千丈。由此可见,所谓的痴情诗词、缠绵文章,不过皆是男人们一时兴起之作,当不得真的。
所以,可以漠视了?可以释怀了吧?有些人,你可以爱,却无法拥有;有些爱,你可以体会,却无法抵达。我坐在草地上,望着远处的辽阔的草原,牛羊在山坡上闲散地吃草、撒欢,天宇湛蓝,风儿牧着洁白的云,在天空上悠悠地飘,草原无边无际,宁静而安详。有人走过来,坐到我旁边,与我一齐望着远方。
静静地坐了半晌,我打破沉默,眼睛依旧望着前方:“安远兮。”
“嗯?”他轻声应我,我望着远方,笑了笑,“你有没有爱过什么人?”
“呃?”他的语气有些不解,我转过头,看到他俊挺的脸上,淡淡地抹起一朵红云。我轻声道:“如果你爱过一个人,会不会很快就忘了她?”
他清澈如一弘甘泉的眸子定定地看着我,他的眼睛深邃而宁静,如天空一样沉稳安详:“不会。”
“是吗?”我转过头,目光又落向远处,轻嘲地笑起来,反过来说,如果很快就忘了,就表示从来没有爱过吧?
突然就一身轻松,我站起来,双手放到嘴边,对着远方的草原大声叫:“啊……,啊……,啊……”
安远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了?”
我低下头,看进他的深眸,笑道:“你有没有试过这样大叫,很舒服的,叫完之后,你心里郁结的心事啊,烦恼啊,一下子统统都不见了。”
“真的假的?”安远兮半信半疑地道,我拉他站起来,笑道:“不信你自己来试试。”
他迟疑了一下,学着我刚才的样子,将手举到嘴边,发出一声“啊”,声音却一点儿也不宏亮,我嗤道:“这样不行,要什么都不想,很大声很大声地喊出来,这样子,啊……”
我拖长了声音吼,安远兮又“啊”了一声,比刚才好了一点,我笑道:“再大声一点,啊……”
“啊……”书呆子大概被我的情绪感染了,终于无所顾忌地吼了出来,我笑道,“对了,就是这样,再来一遍,啊……”
“啊……”安远兮一声接一声地吼,我哈哈大笑,跟着吼道,“阿……牛……”
安远兮怔怔了,回头看我一眼,唇角一勾:“阿……花……”
我哼了哼,用更响亮的声音尖声大吼:“阿……牛……书……呆……”
他瞪着我,却拿我没辙,这书呆子想不出话来骂我了吧?我得意地笑起来,继续大声吼:“书……呆……”
“不准叫了。”他气结地伸手来盖我的唇,我嘴唇一动,他的手心顿时有些湿润。我怔了怔,安远兮此际想必也发现他的举动有些不妥,手有些僵硬,却没有缩回去,他定定地看着我,眸子不再沉稳宁静,变得如深海般暗沉难懂。
“我……”我有些不自在了,口中呵出的气扑到他的掌心,我感觉怪怪的,退了一步,安远兮回过神儿来,赶紧也缩回手,我尴尬地干笑一声,“不早了,我回去了……”
转身急急地往伊夏大娘家的帐篷跑去,仿佛后面有鬼追似的,不明白为什么竟有点心虚,脸莫名其妙地烫了起来。
身后传来“达达”的马蹄声,我回过头,看见尔伦大哥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如天神一般从草原上奔过来,身后紧紧跟着一匹雪白的马,又英武又神气。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侣马么?我欣喜地望着尔伦大哥越骑越近,随后跑来的安远兮也一脸欣喜之色,丹尼和金莎听到响动,不知道从哪里奔出来,一脸兴奋地对着父亲大声道:“阿爸,你降服这匹野马王了?”
尔伦放慢了马速,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翻身下马,我这才注意到黑马竟然没有上鞍,显然是刚刚才驯服不久,就顺着一鼓作气地跑了回来。白马亲昵地靠到黑马身边,顶了顶黑马的头,黑马也亲昵地靠着白马厮磨,一副伉俪情深的样子。这两匹马真是美啊,黑色的那匹公马全身如同乌金一般闪着耀眼的光泽,白色的母马则像一块羊脂玉般晶莹剔透,两匹马的鬃毛和马尾如丝般蓬松,奔跑的时候象一面随风飘扬的小旗,异常的骏逸出尘。
我欣喜地靠上前去,想摸一摸那匹黑马,谁知它立即将耳朵向后倒下,露出牙齿,尔伦赶紧道:“娜塔罗,这马刚刚驯服,性子还野,不高兴别人摸它,小心它咬你。”
我悻悻地住了手,野家伙,脾气倒蛮大。抬眼见那马有些不屑地看着我,我哼了一声,转眼看那匹白马,却见它好奇地看着我,眼神比黑马友善多了,我试着摸它,它眨了眨眼睛,安静地看着我,我心中一喜,看来它对我没有敌意。那黑马见我摸那白马,不高兴了,一头向白马顶过来,似乎在抱怨它干嘛让我摸,我翻了翻白眼,这家伙,占有欲还真强。
尔伦牵着两匹马到马圈,我们全都跟了过去,丹尼和金莎对这两匹神驹也喜爱得不得了,白马温驯地任我们观摩,黑马则骄傲地昂着头,有些不耐烦地发出一些咕噜声。丹尼赶紧去抱干牧草来喂马,白马低下头开始吃起来,黑马则像个别扭的孩子一样拧着头,尔伦大哥笑道:“得了,我们别围在这里了,否则它不会吃的。”
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散开,晚饭过后,尔伦降服了野马王的消息已经在部落里传开了,部落里的老老少少都围过来,争先恐后地看这两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围观的人兴奋地议论,有了这两匹好马配种,可以大大改善部落的生活状况。马是草原人的好朋友,在草原民族的生活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它们帮人拉车、驮运、跑远路,草原上的小孩在刚懂事的时候就被父母抱上马背学习生存的技能,而对草原骑兵来说,马更是他们南征北战的好伙伴,可以说,草原人爱马如命,视马为命根子,他们的灵魂已经和马结合在一起了。
自从见了这两匹漂亮的马,我也对学骑马动了点心思,央着尔伦大哥让他教我,他答应等我背上的伤好了再说。我哪里呆得住,再说我的伤好了,我就要回沧都了,我坐到马厩边对着马匹长吁短叹,丹尼和金莎两个小鬼见我闷闷不乐,跑过来笑道:“阿花姐姐,你真想学骑马么?我们可以教你。”
“真的?”我眼睛一亮,两个小鬼连连点头,我喜道:“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都可以呀。”丹尼笑道,“不过你不能告诉阿爸,否则他会骂我们的。”
“我一定不会,我们躲开他们,偷偷学。”我举起手发誓,指着马厩中的白马道,“我可以骑它吗?”
丹尼摇摇头:“那可不行,除了阿爸,黑马都不让别人骑它,而且姐姐你不会骑马,开始学的时候不能骑烈马。”
于是,我现在倒霉地骑在一匹老马上,那马是不烈了,可是也温驯得过了头,我想骑着它策马狂奔那是不可能了,虽然我自己也知道我还没有策马狂奔的本事,不过,能自己单独骑着马小跑,到底也有些得意,看那书呆子以后还敢不敢笑我不会骑马。不断乐极生悲,下马的时候因为动作太猛,扯裂了背上的伤口,痛得我直抽气,两个孩子吓了一跳,赶紧把我送回去,自然免不了挨伊夏大娘和莉丝的一顿臭骂,安远兮的脸也黑黑的,幸好尔伦大哥不在家,否则两个小鬼怕免不了挨揍了,经过这番折腾,我也不好意思再让丹尼和金莎担着挨骂的风险教我骑马了。
伊夏大娘给我上了药,包上纱布。我穿好衣服,走出帐篷,安远兮正在马厩帮他们刷马,看到我出来,把脸一转,低头用刷子用力地按摩马身,对我不理不睬。我自知理亏,挂上讨好的笑容,跑到马厩边,没话找话:“我来帮你吧。”
说着,拿起地上的刷子,安远兮一把夺过去,闷声道:“不用了,小心把背又弄伤了。”
他说完不再理我,只顾着自己手里的活儿,我看到他仔细地将泥土和灰尘从马身上刷下来,这才注意到他居然刷的是那匹野马王,此际那马儿舒服地半闭着眼睛,哪里还有半分桀敖不驯的样子?我惊讶道:“怪了,这马不是不喜欢人摸它么,怎么让你近身?”随便发现白马不在厩里,又道:“白马被尔伦大哥骑出去了?”
他还是不回我话,继续做自己的事儿,我讨了个没趣儿,悻悻地呆了一阵,转身想走,想了想,又顿住,轻声道:“对不起,是我太任性了。”
他停下动作,抬眼默默地看着我,一双眸子深邃而清澈,眼中有气恼、有忧心,还有我看不明白的东西,宛如深海的旋涡般,要将我吸进去。我的心莫名地一慌:“我……,我走了……”转过身急急忙忙地走开,躲到帐篷后面喘气,才发现自己的心“卟卟卟”地跳得好厉害,这两天是怎么了?怎么一看到那书呆子的眼神,就这么不自在?我咬了咬唇,回想起安远兮的清澈的目光,竟怔忡起来。
一会儿听到有马的嘶鸣声和马蹄声,随即听到尔伦大哥似乎在说话,声音又急又大,带着怒气,我赶紧跑过去,只见尔伦大哥正踏进主帐,边走边怒道:“马尔蒂族的人太过份了,竟然想用五十只羊强换我们部族这两匹宝马……”
我赶紧跟过去,见安远兮也跑了过来,尔伦进了主帐,一屁股坐到羊毛毡上,对着给他端过奶茶的莉丝道:“我不同意换马,他们竟然口出恶言威胁我,真是太令人生气了!”
“马尔蒂族的人一向霸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莉丝劝慰丈夫,埋怨道,“你是不是又动手教训人了?”
“谁让他们太可恶!”尔伦气道,“我把卫格揍了一顿!”
“卫格?他是马尔蒂族长的儿子,你也太莽撞了。”莉丝吃了一惊,“马尔蒂族长一向护短,又霸道,你打伤了卫格,他们一定不会善罢干休的。”
“我会怕他?”尔伦冷哼一声,“他们要敢来,我照样把他们揍出去!”
“你……”莉丝叹了口气,担忧地道,“别给部族惹祸才好……”
我算是听出一点端倪来了,想必是其他部族的人眼红尔伦降服的这两匹宝马,与他发生了冲突。我看着莉丝忧心忡忡的表情,那个马尔蒂族肯定不好惹,我隐隐感到一丝不安的气氛。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尔伦大哥此番降服这两匹骏马,只怕是祸非福。即使你不去惹麻烦,麻烦也会找上门,怀璧其罪呀,看来哪个地方都不乏觊觎别人财物的恶人!
夜袭
接下来的两天,我不敢再去骑马了,又闲得无事可做,想帮伊夏大娘和莉丝做些活儿,也被她们拦下来,生怕我把背又拉伤,我只好整天在部落附近无所事事地闲逛,如此便让我有机会发现了部落附近的一个小湖。草原上的每一眼泉,每一弘湖,都有一种宁静的大美,吸引我每天定时到湖边报到。
今天也一样,傍晚时分,我一路采着盛开的野花,闲踏到湖边。听尔伦大哥说,草原上的湖泊都不深,通常最深处只得两人高,一般的浅处只有一人高,我恍然大悟,怪不得我和安远兮那日被投入湖中,没有被湖水的压力碾得粉碎,原来那湖水最深处只得三米多。我那天和安远兮觉得游了很久很久才冒出水面,大概是因为在水里没有寻对方位,还有就是穿着厚重衣物,又冷得发怵,所以感觉即使是很用力在游,也上升得很慢。若不是草原上的湖有这个特点,只怕我和安远兮早就死在湖里了。
我悠闲地逛着,突然发现有人先我一步坐在湖边,凝望着那眼蓝得像玻璃一样的湖水。我好奇地踏过去,看清那人,笑了起来:“帕图斯爷爷,你也来湖边看风景么?”
帕图斯是这个小部落的族长,是个睿智温和的老人,很得部族人的爱戴,我这几天差不多把这个小部落的人都认完了,自然不会忘记这位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手里总是拿着一个烟袋的智者。我相信我与安远兮的谎言并没有骗过这位老族长,因为当他洞悉人心的眼神看着你时,你会觉得自己如同一个透明的人,什么心事都藏不住。不过老人善解人意地接受了我们的谎言,并没有多问一句为什么,所以我对他也格外地有好感。
帕图斯爷爷回过头,看到我,友善地微笑道:“娜塔罗是来看风景的?”
“对呀。”我走到他身边,坐到草地上,笑道,“我好喜欢草原上的风景,这草地、这湖、这天空,还有那些牛羊,真的好美,可惜我就要回沧都了,所以我一定要在走之前多看它们一眼。”
“呵呵。”帕图斯爷爷吸了口烟,笑着反问道:“如果无论多美的风景都不能让你停留,那你来看风景又是为了什么?”
“呃?”我怔住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那么热爱这美丽的草原,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要留下来呢?既然我觉得它才是我的精神家园,为什么我总是想着要走呢?我沉思起来,帕图斯爷爷一针见血诘问让我有些敏感,难道说,我对自然的偏执不过是一种近乎虚伪的爱么?
顿时汗颜起来,这个睿智的老人一下子就看穿了我的本质,我以为我的心一直是属于驴子的,可原来,我仍然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鸭子。帕图斯爷爷望着远方的蓝天和眼前的蓝湖,有些无奈地轻叹道:“人的心里总是有无穷无尽的欲望,这草原壮阔的大美也无法取代他们心底的贪念。”
是在说我么?我越发汗颜。帕图斯爷爷注意到我拘促不安的表情,笑了起来:“尔伦这次给部族降服回两匹宝马,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惜……”他停顿了一下,又道:“娜塔罗的伤如果好了,就尽快上路吧,这风平浪静的日子,看来快要结束了……”
我怔了怔,看到帕图斯爷爷沉静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忧色,顿时明白过来他说的是什么事了。那天尔伦大哥打伤了马尔蒂族长的儿子卫格,次日马尔蒂族长便带着几个部族的人来这个小部落,找到帕图斯爷爷,蛮不讲理地要求将尔伦降回来的宝马送到马尔蒂族,便不追究尔伦打伤卫格一事,态度又嚣张大蛮横,连帕图斯爷爷这个睿智温和的老人也被马尔蒂族长气坏了,双方顶撞起来,马尔蒂族长带来的人想撒野,被族里的男人们教训了一顿,狼狈地跑了,马尔蒂族长咽不下这口恶气,走的时候气急败坏地搁下一句话,绝不善罢干休。听说马尔蒂族那边最近正在组织人手,准备卷土重来,帕图斯爷爷自他们走后也组织部族的人开会,让他们注意情况,防止马尔蒂族的人来袭,部族里笼罩上一层暴风雨即将来临的阴影。
说起来,马尔蒂族和帕图斯族的恩怨,已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听尔伦大哥说,马尔蒂族的人非常霸道,仗着自己部族人多畜旺,经常欺负一些弱小的部族,有几次为了争夺草皮,硬是不准其他小部落的牧民到他们认为草肥水美的地方放牧,已经和很多小部落发生过大大小小的冲突了。我气愤地问尔伦为什么不找国王告发马尔蒂,尔伦无奈地道:“马尔蒂族长的女儿是乌雷王子的白马阿蒂拉,本来这也不算什么,国王陛下和乌雷王子都是英明神武的领袖,处事公正,深得草原人民的爱戴,马尔蒂族长也不敢仗着女儿是王妃就敢胡来。可是自从两年前王后娘娘生了一场怪病,所有的大夫都对王后娘娘的病束手无策,国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