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穿越回来后-第4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林红一个劲的点头,十分赞同这话。
望舒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看着趴在那一脸享受的林红,“明天我要搬到新东方去。”
“搬呗,明天我给你找搬家公司,嗨,我也是今天才想起来你那,我没交取暖费。”林红现在住的新东方是望舒名下的财产,他父母去世后给他留了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是比较破旧的四合院,没有保存价值,拆迁以后给了新东方的房子,位于京城二环,地段好,环境佳,这几年房价疯涨,一平米八万多,望舒那套,足有三百二十八平米。
房子太大了,望舒睡觉不安稳,新东方就一直空着,是林红用私房钱装修的,她离婚后无处可去就搬到了那边,现在经济紧张,望舒打算搬到新东方,把星海湾的房子租出去,那边不大,格局有问题,三个卧室没有客厅,若是分租给上班族,一个月下来房租也不少了。
“嗯,我家太冷了。”在外人面前,关于钱的事望舒一个字也没提。
原本林红是打算按摩后去做个指甲,怕外甥等的不耐烦,她便开车带着望舒回了星海湾那边的家,简单的收拾了些望舒必须要用的东西后,两人开车回了新东方。
路上林红显得心情很好,她喜欢望舒给她作伴,“哎,我搬过去才知道,新东方住了好多明星,天天都能遇到,最近很火的那个,祖博鑫!就住在楼下,有一天坐电梯我还碰上他了呢。”
望舒杵着下巴看窗外,轻声问林红,“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过一天算一天呗,反正我都这个年纪了,还能指望什么。”
“你这个想法,不怎么样。”
林红不说话了,她也知道自己现在处境不好,可就是不愿意看清楚事实,还有条件活在梦里,就绝对不醒来。
“到了到了,望舒你没怎么来过这边吧,房门密码是什么我给忘了,一会你弄个指纹解锁吧,对了,我养了只小狗,你别让它吓着。”
“你还养狗了?!”情绪稳定的望舒忽然提高了声音。
林红是了解他的,望舒不是讨厌狗,是讨厌麻烦,养一只狗的麻烦没比养孩子少,“我养又不是你养,它很可爱的,要不是旺旺,我怎么能走出离婚的阴影呢。”
“”
望舒沉默着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脚下踩着的是沾满狗毛的地毯,背后靠着的是被咬破的皮抱枕,要不是在那个世界里的穷村子待了三年,爱干净的望舒一定受不了。
林红走到一间卧室门前,打开了门,一只膘肥体壮的大金毛狂摇着尾巴从里面冲了出来,“汪汪!汪!”
“哎呦,旺旺今天在家乖不乖啊别舔妈妈脸,都是化妆品过来过来,和望舒哥哥认识一下。”
旺旺听话的坐在了毯子上,林红说握手,旺旺就对着望舒抬起了爪子,“汪汪!”
他的名字配上叫声,活脱脱的自我介绍,望舒盯着他看了一会,握住了那只爪子,有气无力的回应,“你好弟弟。”
第69章()
订阅率不足百分之七十的读者;需在36小时后可阅读;此章节防盗桌上三个人用诡异的眼神盯着他看;陈宇把电话捧到胸口,“操;看个几把!”
李清影噗呲一声笑了出来,“还喝到天亮;这才十二点就这德行了,今天就到这;司机也来接我了。”
她看了一眼驼着背坐在椅子上的望舒;“我送你回去?”
望舒推开她的手,坐在椅子上打了个酒嗝,“不用;我能自己回家;你也赶紧回家吧,家里该着急了。”
李清影看他脸红扑扑的,眼神却很清明;长长的叹了口气;“那我先走了。”
李清影离开后没多久;陈宇的女朋友来了,看着比陈宇还凶悍;一米七五的个子,穿着黑衣黑裤;素面朝天仍有一种画了浓妆的气势;她扯着陈宇的衣服就把他拽出了门外;看都没看秦朗和望舒一眼,估计是生气他俩把陈宇灌醉了。
真冤枉。
望舒在椅子上坐了一会,胃里面舒服多了,没有那种一动就要吐的感觉,这才站起身,对秦朗说道,“我也走了。”
“我送你吧。”
“真没喝醉。”望舒打了个哈欠,眼角沁出一丝湿润。
没喝醉,可犯困了,望舒只想赶紧回家睡觉,“我家挺近的,走几分钟就到了,你也回吧。”
虽然他拒绝了,但是秦朗还是跟了出来。
午夜的马路很空旷,也很凉爽,风拂过望舒的脸颊,解了燥热,却勾出了酒意,他脚步有些打晃,一回头看见跟在自己身后的秦朗,有些无奈,“跟着我干嘛?”
“我有话和你说。”秦朗的眼睛里燃着灼灼的一团火,望舒就在那团火里,他能嗅到酒精的味道。
“边走边说吧。”
秦朗走在他身侧,深吸了口气,“你,这段时间为什么总躲着我。”
望舒很烦他一直抓着这件事不放,不耐烦应付他,“我不都喝酒赔罪了吗,你怎么还说。”
“我去过咖啡厅了!你小姨根本就没没让你避着我!你到底还当不当我是朋友!”秦朗现在的愤怒,和在酒桌上时的截然不同,望舒看出他是真生气了,识趣的抿嘴冲他笑,“当,当,当你是朋友,可是我们都长大了,早晚要成家立业有属于自己的生活,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天天在一起玩吧。”
望舒避重就轻,就是不提及自己用林红骗秦朗的事。
秦朗就是喝醉了也能轻易看出他在装傻,可望舒这样笑,他却不知道该拿望舒怎么办。
两人沉默片刻,秦朗率先开口,“是不是,李清影和你说什么了。”
“她和我说什么啊,你别想太多,等我过段时间闲下来,肯定找你玩,行吧。”
“你知道我的意思!”
望舒想,秦朗果然是幸福家庭长大的小孩,换做一个处事圆滑的成年人,绝不会把一件事逼到只有生与死两个选择的绝路。
秦朗不是蠢,他有些话早就想说,今天喝了些酒,无法继续忍耐,他盯着望舒,一字一句道,“我承认,我喜欢男人!第一个第一个喜欢的人就是你!你一定知道对不对!”
望舒那么聪明怎么会不知道。
从以前,到现在,望舒活的比他们都通透,他有着不符合同龄人的沉稳和老道,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总是一副慵懒随意的样子,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望舒十三岁,面对他都有些畏惧的父亲,望舒却笑的很甜,一口一个秦伯伯,可秦朗清清楚楚的看到,在父亲转身后,望舒的笑容消失的一干二净。
察觉到他的目光,望舒也对他笑。
秦朗不知道,在自己收回视线时望舒还有没有笑,但那时的他,很不喜欢望舒。
他把自己看到的对父亲说。
秦钧越回他一句话,让秦朗印象深刻。
“在我眼里,他是懂礼貌,你是打小报告,我倒是希望你能学着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这句话让秦朗明白,望舒是对的。
后来,望舒和他上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开学第一天,望舒递给他一个苹果,不知怎么,他又觉得那颗苹果代表的是望舒一颗真心,是馋人的香甜可口。
就这样,他和望舒在学校里形影不离,身边聚拢了很多兄弟,不懂事的男孩,拉帮结派,一群一伙,偶尔玩出点小问题,望舒都会轻松解决,他暗暗的佩服望舒,还想着,望舒这么聪明,这么厉害,以后他接管了秦氏,就让望舒做他的副手,他们是一辈子的朋友。
直至那个夏天,在格莱维门口,那个男人把单薄白皙的望舒紧紧的抱在怀里,手掌抵着他的后脑,亲吻他的嘴角。
那一刻,秦朗对望舒的感情变了味道。
对男人的身体有了欲/望。
一切都是从那个夏天开始的。
而他人生中的种种情感变化,在望舒眼中,是一个莫名其妙的错误。
悲哀,也无奈。
“秦朗,我们”
秦朗打断他,一口气把自己想说的都说出来,“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如果你没有这样躲着我,这件事我也不会和你说,比起和你在一起,我更,更想维持我们原来的关系,况且,我身边又不缺男人,又不是非你不可,你用不着躲着我啊!”
男人之间,比起爱,更多的是欲,秦朗看他的眼神那样热烈,却仍不是非望舒不可。
望舒弯了弯眼睛,语气不像先前那般不耐烦,“好,秦少爷,我错了,我一定好好反省,你舌头都打结了,赶紧回家,我给你打个车。”
望舒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秦朗塞了进去,秦朗抓着他的手,俊朗的十八岁大男孩,看上去有点可怜,“望舒,再见。”
“嗯。”望舒告诉了司机地址,便关上了车门。
看着出租车离开自己的视线,望舒晃晃悠悠的往家走。
一滴晶莹的泪珠悄无声息的从眼眶里落了下来。
望舒摸了一下,有些诧异。
他哭什么呢?
走到电梯门口时,望舒才想到答案。
他哭,这世界上很难找到一个像杨砚那样把他当媳妇的男人,很难找到像杨砚那样给他一个家的男人。
回到家时,林红已经睡下了,客厅的壁灯开着,望舒脱掉鞋,蹑手蹑脚的往房间里走。
望舒头很晕,很困,躺下就能睡着。
叮咚——
杨砚被门铃声惊醒,他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十二点半了。
他皱着眉,起身去开门。
门一打开,带着酒气的身体撞进了他的怀里,不胖,不瘦,不柴,浑身软绵绵的,一下子填满了杨砚的心,一下子抚平了杨砚的眉头,“望舒。”
望舒推开他,扶着门勉强站直身体,眼角像狗狗一样耷拉着,很委屈的盯着杨砚看。
“你喝酒了?”杨砚微微俯身,闻了闻他的嘴巴,里面确实有一股浓浓的酒气。
“唔你干嘛离我这么近。”望舒退后了一步,杨砚这才看到他身后趴着的旺旺,不由一愣。
望舒理直气壮的质问杨砚,“都六点半了,你不遛狗吗!我等了你二十分钟才敲门的!”
他说着,把白生生的手臂伸到了杨砚眼皮底下,敲了敲表盘,“看,你都不懂什么是时间观念的呀。”
“现在是十二点半”
望舒先是震惊瞪圆了眼睛,随即把胳膊收回来,盯着自己的腕表看了半天,又是摇又是晃又是敲打,眼里渐渐蒙上一层水汽,“十二点半啊”
稍稍停顿后,望舒气鼓鼓的说,“那也遛!哼!”
杨砚倚着门框看着望舒微微嘟起的嘴巴,笑的一脸宠溺。
没错。
是他媳妇,是他的望舒。
“进来。”
“啊?”
杨砚伸手,连人带狗,一块拖进了家门。
太冷了,望舒觉得自己可怜,命苦,凄凉。
所以他想杨砚,杨砚的身体总是滚烫的,天气冷的时候,他喜欢坐在杨砚的大腿上,把手塞进他的衣襟里,贴在他的胸膛上,就像抱着一个火炉似的。
算了,都过去了。
第70章()
订阅率不足百分之七十的读者;需在36小时后可阅读,此章节防盗她脑子虽然不太好,但是审美没问题,把望舒的房间布置的清爽又舒适;“搬家的时候我看你那台电脑太旧了;就回来的时候顺便买了台新的;好像是最新款;你看看喜不喜欢?”
林红把新买来的电脑放在了桌子上;望舒靠着枕头翘着脚丫,恹恹的问她;“多少钱啊?”
“不到一万;九千多一点吧。”林红不记得了,她低头找发票。
“小姨。”望舒长叹了口气,“有些话我很不想说;可现在也不得不和你说了,我们现在经济出现了大问题;你这三个月花了将近七百万,我不知道你花哪去了;我也不想多问,但是你得明白,这样下去我们俩会饿死的。”
林红讪讪一笑;“车到山前必有路别担心;小姨会赚很多钱的;不会让你饿死。”
望舒恶毒的话已经涌到了嗓子眼;又活生生的咽下了去。
他往常无辜的眼神此刻凌厉而尖锐,仿佛一把利刃,刺破了林红的美梦,“小姨,靠卖房子买车,我们撑不了多久,如果不节制,不会有善终的,毕竟来钱最快的方法都在刑法上,你必须要和你那些阔太太朋友断绝来往,卖掉所有的名牌包和衣服鞋子,你不是一只想开一家咖啡店吗,这些钱足够了。”
林红小幅度的摇头,即便没说话,望舒也感受到了她的抗拒,也是,望舒的要求,就像是让现在的林红去死,换一个新的林红。
浴火重生,好事一桩。
“小姨,你难道就不想嫁一个真心爱你的男人,拥有一个属于你们的孩子,试试过正常人的生活吗?我发誓,那种滋味比你刷卡那一刻的快感好一万倍。”
林红低着头,好似被折断脖子的天鹅。
她就那样,一言不发的坐了很久,然后起身离开了望舒的房间。
望舒也没追着她一定要个答案。
嗯,主要是懒的从床上起来。
之后两天,林红沉迷一部名为糟糠之妻大翻身的电视剧没有出门,望舒有意看着她,无聊的时候便捧着手机看网文。
望舒的胃口大的很,男频女频,言情纯爱,现代古代,都市玄幻武侠校园,只要文笔好剧情流畅,他都能看的津津有味,有时候看到忘了时间,能几小时不吃不喝不上洗手间甚至一动都不动的在床上躺着。
这两天,他一直在看种田文,又或是乡村文,没有理由,就是想看。
看的直皱眉。
这本名为村花的是望舒昏迷三个月期间最火的种田文,讲述一个素质低劣的女厨子穿越到即将被迫嫁给村里小霸王的村花身上,“村花”看小霸王模样不错,家底也厚,就乐呵呵的嫁给了他,从此过上了鸡飞狗跳的日子,“村花”天天把村霸打的往房顶上爬,打完了还给做一些村霸从来没吃过的好吃的,一巴掌一甜枣,把村霸收拾成了忠犬。
故事的确有趣生动,可在望舒看来,通篇都是bug,怎么看怎么不对劲,最让人出戏的就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村里人,张口闭口总说成语。
若不是村花和村霸的相处太勾人,望舒可看不下去。
想想也是,作者又没在古代的村庄里生活过,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也正常。
望舒碰上太明显的bug,就评论告诉作者一声,虽然很快就会被淹没,但是他还是忍不住。
直到看到这样一条评论。
往作者鼻孔里插葱:请问作者是岁数大了记性不好吗?前面还说王寡妇后面就李寡妇了,您在微博炫耀自己一个月收入二十万,冲这二十万您就不能严谨一些吗!
二十万?
望舒有些心动。
他觉得这样的故事自己也可以写出来。
“望舒”
披头散发的林红推开了他房间的门。
望舒抬头,冲着林红甜甜一笑,算是对她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两天的表扬,“怎么了小姨?”
林红手里捏着旺旺的牵引绳,“帮我遛狗吧,我懒得收拾。”
望舒眨了眨眼睛,“好啊”
要是林红下楼遛狗,肯定要盛装打扮,打扮只为了遛狗多可惜,百分之百要去别的地方浪一浪,望舒还是希望她在自己没有找到生财之道的时候,在家里把糟糠之妻大翻身多看几遍。
今天降温,望舒穿的尤其多,除了眼睛以外浑身上下没有一丁点皮肤在外面,临出门前林红看着他,笑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