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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带着刀-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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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历朝历代演不完的戏码,你个书虫子还瞧不明白?”

    “犯法的只能叫罪人,坏人可是宽了点儿。”

    我看着沈桃花一愣,他本是一个警察,如今却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由得我一愣,虽然这话确实很有些道理。

    “以道德做底线?”

    我随口换了答案。

    沈桃花却又笑了。

    “张一凡,道德是有时效性的,搁在一百年前,一个男人娶两三个老婆可是没人骂的,如今偷情找个小三儿就得背上婚姻不忠的大帽子,你说这有时效的东西,靠得住吗?”

    他又反问我一句,把我问的哑口无言。

    我突然察觉到,这个古里古怪的问题显然并不是他随口问出的,或许早已在他心中滚过了无数遍。

    他用两个反问句轻松打破了我的两个结论,我竟变得有些哑口无言起来。

    “沈老师,你们城里人说话可真有学问,一个好和坏就这么多说道,俺可听不明白,做事儿对得起良心,不就算个好人了嘛。”

    陆金戈站在我身后挠挠头,一脸迷茫的模样,似乎刚才沈桃花的话让这个山里孩子听得有些糊涂。

    “金戈,什么又叫做事儿对得起良心呢?”

    沈桃花笑了,依然是那分苦笑,他还记得这个天生神力的野孩子,随口喊出了他的名字。

    “旁人对俺好,俺就豁出命去的对他好,这就算对得起良心了吧。”

    “就像张老师,答应给俺个笨蛋辅导功课,张老师是好人,不嫌弃俺笨,为了张老师,俺陆金戈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陆金戈挠挠头,一句话脱口而出,直线思维的人总有这样的好处,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永远没有过多的烦恼,他明明一个小孩子,如今却把胸脯拍的框框响,罕见的拽出一句古话。

    我哑然失笑,说了声谢谢,沈桃花却是一声叹息。

    还是那般苦涩。

    愁云似乎凝固在了这个男人身上,永远无法退散。

    “司马青崖,孩子都知道的理儿,我昧着良心装不知道,让你瞧不起了。”

    他低头看着石碑,随手拿起脚下那半瓶子白酒,哗啦啦一次倾倒在石碑上,好似随手散出了满腹愁怨。

    我知道他喊出的那个名字是谁,却很意外话里竟然全是自责与痛苦。

    “我昧着良心做事儿,我是王八蛋,我认!”

    “你出手不讲理,冤有头债有主,是我卖的你,你来找我,你杀了那个女孩儿,你也是王八蛋!”

    “我知道,这辈子我欠你的永远也还不清,你欠我的也他妈还不清!”

    沈桃花猩红的双眼怒视着淋漓的石碑,他手舞足蹈的骂着,骂到最高处陡然蹲在地上又呜呜痛哭起来,直到哭声沉寂,再抬头时,已是一张泪眼斑驳的脸庞。

    我万万没想到,这善于掩饰的男人竟然会在此刻流露出真情。

    我把手拍在他肩膀上,他毫无察觉,继续愣愣的看着石碑,说着。

    “这任务不是我抢的,不是我要的,是上头派给我的,我有什么办法?!”

    “穿着那身皮,法理就是天,我有什么办法?!”

    “司马青崖,这些年我常常想,如果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王八蛋,那该多好,现在我也不用成这副样子!”

    “可你他妈偏偏不是!”

    “我跟了你那些年,你偏偏要跟我讲什么道义!讲什么人情!”

    “你看看这江湖,你算算诸方土地,哪位当家的有个带人味儿的!”

    “你身上沾着人味儿,藏着人心,你他妈活该死无全尸!”

    “那年山字头翻脸,白萝卜震怒,山字头外三堂突然出手,花高价请了省外的大术者进城坐镇,那天我陪着你去谈生意,路上着了人家算计,本来是必死之局,如果那天咱们俩人死一个,也就没了我今天的折磨!可你偏偏给我挡了一颗子弹,冒着魂飞魄散的风险动了摄魂术,杀出一条血路!”

    “你他妈为什么救我?!为什么救我?!”

    沈桃花说到伤心处,猛然挥出手里的酒瓶子,砰的一声砸在石碑上。

    石碑巍然不动,玻璃瓶子哗啦啦粉碎,一股脑的落在土地上,阳光照射在地面上,翻出一点点璀璨的光芒。

    耀眼的光芒中,我想着当年省城里的浮光掠影。

    那个省城里的地下皇帝终究留着小城少年的身影,他救了本不该救的卧底沈桃花,沈桃花出卖了早就注定要出卖的司马青崖,司马青崖杀了或许本不该杀的沈桃花女友。

    沈桃花始终坚守着一个警察的底线,司马青崖身上始终除不去那一丝凡人的喜怒哀乐。

    我读过那本日记,听过沈桃花的过往,我更懂得其中的曲折。

    我知道沈桃花的愤怒从何而来,更明白他的愧疚缘由何处。

    这是一个卧底的愤怒,同样也是一个卧底的愧疚。

    我看着沈桃花悲苦的背影,一声叹息,蓦然想起地藏本愿经中的那句话。

    “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以此连绵,求出无期。”

第七十七章 稻草人() 
规则永远没有感情,而人永远不是规则。

    一个卧底,一个土地。

    两个身上都还留着人味儿存着人气儿的人自相识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会是这般结局吧。

    我看着沈桃花攥着拳头,愤怒与悲伤在那张帅气的脸庞上不断交替浮现,而后是一把泪花儿流出那双澄澈的眼睛。上名记圾。

    穷山恶水,渺无人烟。此处到真是一个真情流露的好地方。

    “早就过去的事儿了,何必还念念不忘。”

    我拍拍他肩头,说了一句自己都知道是废话的废话。

    安慰的话语总是这般无力。

    沈桃花抬头看我一眼,勉力一笑。

    “他死之前和我说过,要我为他料理后事,当时我答应了,我骗过他一次,不想再骗他第二次。”

    沈桃花轻轻叹了口气,

    料理后事?

    我一愣。

    听陆金戈所言,司马青崖的棺材是被陆残玉带进村子埋在这地里头的,山是好山,水是好水。好端端一块儿好地,石碑都立在了这里,土下之人早已长眠,还用得着什么料理后事。

    这没来由的一句话说的一愣,沈桃花低头怔怔的看着石碑,没再言语。

    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沈桃花的眉头微微耸动。没转身,苦兮兮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一丝笑容。

    “两位,都还活着呐?”

    沈桃花低头拍着石碑下头凌乱的土,头也没回的说了一句,声音很是轻快,

    我扭头,眼看着两个男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太平坳子。

    走在前头的男人一头卷毛,走在后头男人二十多岁的年纪,一脸憨厚朴实的模样,赫然正是清晨时候在山下遇到的墨墨和陈茄子。

    “差点儿没他妈让你折腾死。打进山以来就有尾巴跟着,到现在都没甩掉,你画的鬼地图连个东南西北都没画对,我们在山里转了大半天才摸到这里,可没你这么害人的!”

    “有烟吗,来一根儿,跑的急,烟和火都他妈不知道扔哪儿去了。”

    墨墨从兜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白纸,我瞄了一眼,纸上画着花里胡哨的地形图。最中心一点上写着太平坳子的地名,听墨墨话里的意思正是沈桃花留给他们的。

    显然,三个人早已约定好要在这里见面。

    “画的再不准你们不也摸来了。”

    沈桃花终于从那块石碑前站起来,转过身去,转脸的一瞬间轻巧的用袖子抹掉眼角的泪痕,再次露出那副嘻嘻哈哈的模样。

    悲伤的人总是喜欢隐藏悲伤,脆弱的人总是喜欢装作强悍,世人总是需要在费尽心机的伪装里寻找那一丁点儿的安全感。

    沈桃花如是,白小纤亦如是。

    沈桃花从兜里摸出两根儿烟,一起点着,扔给墨墨一根,墨墨接了,猛抽一口,喷出一股子烟雾,尼古丁在体内游走让这位牛逼哄哄的刀客终于把眉头舒缓起来。

    “桃花啊,我说你现在给我们哥儿两个说话客气点儿,知道我们兄弟现在出场费多少不?”

    墨墨叼着烟,一副兴高采烈的架势,沈桃花眨巴眨巴眼儿,没吭声。

    “半年前,省府衙门里有个老爷办公室里闹毛病,请我们兄弟出马看了一眼,改了改风水挪了挪泰山石,就这一看一改,你猜多少钱?”

    “三十万!”

    墨墨撇撇嘴,伸出三个手指头,牛劲儿简直刻在了那张脸上。

    “三个月前,非洲有个卖钻石的土着大酋长来帝都,被人下了术,咱们兄弟两个出手,一张符卖出五十万。”

    “咱买卖都做到国际上了,您还拿我们哥儿俩当苦力使唤,跋山涉水不给路费,帮忙不给辛苦钱儿,找你要根儿烟抽还他妈是大白将”

    墨墨晃了晃手里半截烟,一边儿发着牢骚,一边儿又猛抽两口,明明一脸嫌弃的模样,可偏偏还舍不得撒手。

    “当年妖门里头的老妖精追的你们满世界乱跑,你窝在我家里吃吃喝喝大半年,单是啤酒我就见天儿的成箱往家里头搬,你吃我多少喝我多少我也给你算算?”

    沈桃花笑眯眯的喷出一口烟雾,掰着手指头一副要算账本的模样。

    “得了吧,认识你算我倒霉,你们这些当警察的就爱攒小材料儿。”

    墨墨翻了个大白眼,摆摆手,还是一副吃了大亏的模样,倒是身后的陈茄子憨厚一笑。

    “桃花,我这师兄一辈子钻进钱眼儿里,你可别学他。”

    “您说的坟就是这个?”

    陈茄子话说到最后,眼神儿落在了那个坟丘上,问了一句,沈桃花点点头。

    “您可想好了,刚才我进这块坳子,瞅了一眼,确实是块儿埋人的好地方,咱这几铲子下去翻开了,要是假坟还好说,要是真坟,您和这棺材里躺着的可是好朋友,有些话可就真难说了。”

    陈茄子搓搓手,脸上现出一副为难的架势。

    我一愣!

    陈茄子的话说的清清楚楚,落在我耳朵里,我听得明明白白,沈桃花找了这两位来,竟然是要挖坟的?!

    沈桃花攥了攥拳头,脸颊上的肌肉微微一阵抽搐,而后咬了咬牙,跺了跺脚,一副下定了决心的模样。

    “我答应他,让他死后寻个清净,这事儿就这么晃悠过去,我一辈子心里都不安生,挖!挖错了算我沈桃花对不起他,大不了在他棺材前头一头撞死!”

    他明明一副纠结的模样,可现在竟然要挖司马青崖的坟头?!

    我心中一阵茫然,不知道为何如此。

    “桃花,现在咱们想挖也挖不了,后头尾巴跟的太紧,眼瞧着可就追来了。”

    “师兄,咱们先干活吧。”

    “追的真紧。”

    陈茄子摆摆手,摇摇头,也没着急动手的样子,耳朵动了动,眉头又皱了起来。

    “哪儿的点子?”

    沈桃花问了一句。

    “辰州养尸门的,不知道咋就窝在了这山里头,进山没半个时辰就撞上了,一直咬到现在,甩不掉。”

    陈茄子倒也没见怎么惊慌,一边儿说着,一边儿翻出一个随身小包,打开小包竟然是一包稻草人。

    那些稻草人拳头大小,每一个脑袋顶上都贴着一张黄色符纸,纸上龙飞凤舞,隐隐是一个“破”字儿,陈茄子从腰间摸出一把小铲子,走到坳子口边上,蹲下,挖了一个小坑,把土把稻草人埋进了小坑里,转眼之间就埋下了七八个,一副大摆地雷阵的模样。

    “呆头鸟,抠门鬼,你俩也别闲着,一块儿干活。”

    “辰州养尸门养的东西邪乎,见着有活气儿的就爱咬两口,看过行尸走肉没,咬完就变那样。“

    墨墨从随身布包里又拿出两把铲子,一手塞给我,一手塞给了沈桃花,这人嘴巴比沈桃花还碎,我只不过见了他两次,先给我安上了一个呆头鸟的绰号,临了还不忘吓唬我一通。

    陈茄子从兜里掏出三个稻草人,塞给我,温和一笑,说了一句劳驾,客客气气很有涵养。

    我照着他的模样在口子边儿上挖下三个坑,把稻草人埋在了里头,我们三人一块儿忙活,前前后后埋下了十几个,只有默默站在一边儿一动不动,犀利的眼神儿盯着来时的方向。

    “点子来了!”

    墨墨猛然一声低喝,反手握住了腰间的刀柄,我顺着他的眼神儿向着远方看去,耳听着一阵哗啦啦的声响,四个人影由远及近,走到几十米处,我终于看清了那四人的模样。

    一个孩子蹦蹦跳跳的走在山间小路上,我从未见过这样可爱的男孩儿,男孩儿一米二三左右的身高,白净的脸庞比金蛋儿还要粉嫩不少,嘟着小嘴儿,扎着冲天杵小辫儿,小辫儿末端还绑着一个红头绳,两个铃铛挂在头绳上,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直响。

    小孩儿手里握着三根儿黑色铁链,链子末端系在身后三个大人的脖颈上,那哗啦啦的声音,正是从此处而来。

    我偷眼瞧了瞧那三个人,心中赫然一惊,险些一屁股摔在地上!

第七十八章 一个戏法() 
我不知道眼前的三个人究竟是人还是什么见鬼的东西。

    铁链子哗啦啦的响着,三个人摇摇晃晃趔趔趄趄的跟在小孩儿身后,朝着我们走来,模糊的面容逐渐清晰

    我从没见过如此见鬼的东西!

    我已经无法辨认三人的面目,因为它们早已只剩下半个脑袋。

    烂肉如同下水道里的泥垢,成块儿成块儿软塌塌的从裸露的肌肤上掉落。露出森森白骨。

    腐烂的脑壳仅仅只剩下一半儿,头顶大半被掏空,裸露的脑壳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不停的蠕动着,浓烈的腐臭味儿直扑我的鼻息之间。

    “这是”

    我的喉咙有些嘶哑,声音有些颤抖,与其说是恐惧,不如说是恶心。

    “死人。”

    墨墨站在路口,头也没回的甩给我两个字儿,声音冷冰冰的。

    “死人会动?”

    我眨眨眼,摇摇头,手指头指着那三个继续迈步的腐烂怪人。

    “张一凡,你好得算个术者,连辰州养尸门都不知道?”

    墨墨晃晃脑袋。一副很是嫌弃的模样。

    我哑口无言,尴尬的搓搓手,我虽然因缘巧合下学了一手半吊子摄心术,可至今都对对术者的世界都一无所知。

    好在茄子还在说着。

    “张一凡,天下大术归一,小术三千,固有七十二秘门秉承道统。辰州养尸门与我们符咒门一样,同是天下七十二秘门之一,一手养尸秘术有千年传承,阴毒霸道,只是此门人多偏居南方,鲜少在江湖上走动,故而名声并不外显。”

    陈茄子眼看着小孩儿,面色如常,说起术者的

    “三年前我和师兄去过一次南方,见过几个养尸门人。起过一点儿冲突,所以也是知道的。”

    陈茄子冲我谦虚一笑,颇有君子之风,温润如玉,不动声色,丝毫不像名动江湖的大术者。

    “后来呢?”

    术者的故事总是如此玄妙,作为一个菜鸟。我总是对未知的世界充满好奇心。

    “杀了。”

    墨墨点着一根烟儿,终于从腰里抽出那把砍刀,冷冰冰的甩出两个字儿,好似一个拳头,轰然砸在我脸上。

    我默然品着两个字儿,后脖颈上凉飕飕的。

    真冷。

    小孩儿牵着三个死人走到了坳子口边儿,锁链很长。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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