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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二世祖-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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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应该就容易多了。”
一个人是不是说谎,霍戎一眼就能看穿,他注视着赵远阳的眼睛,能看见他的躲闪。
上次也是这样,阳阳不想让自己看他的书?
霍戎没有继续穷追不舍,站起来道:“很晚了,我去给你煮杯牛奶。”
“啊?又喝牛奶”连续一周了,每天下晚自习回家后,就有大补的宵夜等着他,晚上睡觉前,还会来一大杯牛奶。
“阳阳不喜欢喝牛奶吗?不喜欢就不喝,”霍戎道,“不过你还在长身体。”
赵远阳很想告诉他,自己现在已经有一米八了!但未来十年里,他也长高了两三公分罢了。
他最后还是无奈地妥协了,戎哥说的对,长身体。
喝完牛奶,霍戎从浴室出来,挤了牙膏给他,“阳阳,我给你放了水,洗个澡再睡吧。”
霍戎不知道他怕水,毕竟资料里从来没提过,赵远阳也没说,他漱完口,盯着浴缸里的满满的水看了眼就别过头去,强烈的眩晕感叫他非常不适。
赵远阳深吸口气,按了开关,把浴缸里的水放干,站着冲了五分钟的澡便围上浴巾出去了。
一开门,他便看见了站在他房间里的霍戎,赵远阳条件反射地关门,一瞬间的惊慌失措叫他用力过猛,门撞击出“砰”的巨响。
“哥你怎么还在?”
他声音里包含了一点惧怕,他靠在门边,回想起了那次自己刚从浴室出来,身上只披了个浴巾,戎哥的眼神就好似要把他拆骨入腹般。
因为周淳跟他说的话,那时候他已经对戎哥的性向有所怀疑了,他便质问了一句,霍戎却一点隐瞒的意思都没有,当场承认。
两人那次谈崩后,就再也没联系过了。
赵远阳至今想到,都仿佛还历历在目。
霍戎不明白他怎么反应这么大,他站在门外,沉默了会儿,“哥不是故意的,我拿点东西进来给你。你记得吹头。”
“阳阳晚安。”
说完,赵远阳听见他关门的声响。
他呼出口气,其实他反应过激了,可是他真的很怕重蹈覆辙。
虽然他不知道戎哥是什么时候对他产生那种越界的心思的,但肯定不是现在。
他在浴室吹干头才出去,关了灯躺在枕头上,鼻间却倏地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是他每天放学,从教学楼走到校门口都能闻到的香味。
赵远阳在床上侧过身,借着一点月色,朦朦胧胧看见床头柜上多了个茶盘,茶盘上均匀地铺洒着一层玉白的桂花。
——原来戎哥说给他拿点东西进来,是拿这个。
没有闹铃,赵远阳一觉睡到了正午。
这是他重生以来,睡的第一个好觉。窗帘缝隙中泄露的阳光在地毯上均匀铺洒,那股炽热的光让赵远阳忍不住拿手腕蒙住眼睛。
过了会儿,他睡意渐渐消逝。
大多时候,他都需要**来入睡,一丁点吵闹都会叫他睡不着,因为他酗酒、作息紊乱,导致他身体孱弱、精神状态也不稳。
下了床,赵远阳光脚踩在雪一般的地毯上,拉开了窗帘。
窗明几净,风带来向日葵的气息。在这里,几乎听不见嘈杂的汽笛,也几乎看不见城市的轮廓,入目皆为纯粹的自然风光,触手可及的地方就是一株株金色的向日葵,阳台还搬来了几株新的绿植,葱茏的绿色就在窗下。
“阳阳,你起来了。”
赵远阳听见声音,抬头一看,霍戎从那头的房间出来,在阳台的另一边看他。
霍戎只穿了背心和短裤,看起来是刚运动完的模样,手上端着杯子,脸颊上有汗珠,那些汗在正午**的日光下熠熠生辉。
赵远阳被刺目的光照得眯了下眼,“哥,早安。”
“已经中午了,”他仰头喝了口水,喉结攒动,汗珠淌落,声音有些哑,“早上让人牵了几匹马过来,等会儿你挑一匹。”
早上赵远阳没起床的时候,他练完靶就骑着马绕着葵园溜了一圈。
这里简直是天然的马场,除了大门进来的那条路和花田,就只剩下了草坪,正适合跑马。他还在草地上设了简单的障碍物,想着要是阳阳想学,就教他骑马。
几匹品种不同,毛色也大相径庭的小型马圈在栅栏里。一匹是纯黑的纯血马,一匹是栗色的汉诺威马,还有两匹是帕洛米诺色的北非柏布马和西班牙马。
这几种马都是乘用型品种。皮毛发亮、轮廓挺直、体态优美,看得出都是精挑细选、经过严格训练的马。
“这匹汉诺威马气质敏锐而温顺,性格很好,很容易驯养,适合初学。”赵远阳听着霍戎的解说,目光扫到那匹栗色的汉诺威马,果然非常温顺,眼睛里透露出聪明来。
“这匹西班牙马速度上要差些,但是耐力却非常好。”
可赵远阳目光却凝固在那匹纯黑色的纯血马身上,这匹马通体全黑,眼睛也是漆黑的,唯有额部,有白色的星形纹路,温驯里透出一丝野性来。
他忍不住伸手,想摸一下,又在半空中止住。
纯血马黑色的眼睛和他对视,赵远阳心中微动,熟悉感油然而生,“哥,我喜欢这个。”
“我就猜到你喜欢这个,你外公也有一匹这样的马,这是它的孩子,还没有取名。”霍戎看着他,眼里有笑意,“阳阳取一个吧。”
赵远阳手指试探性地抚摸了下纯血马额部的白色星形标识,马的黑色眼睛和他对视,那眼睛通人性般,让他露出怀念的神色,“外公那一匹是纯黑的,没有这样的标识,我记得它叫闪电。”
这时,纯血马打了个响鼻,赵远阳望着它,嘴角含着微笑,“闪电,你喜欢这个名字是不是?”
黑色的马低下头来,赵远阳摸了摸他的耳朵,凑得近了些,额头抵近马的吻部,像是在聆听。
过了会儿,赵远阳扭头看着霍戎,“哥,它说他喜欢这个名字。”
如此,便定下了马儿的名字。
赵远阳穿上全套的马术服,高腰的马白色裤及黑色的鳄鱼皮马靴,让少年显得身姿挺拔,霍戎帮他带上头盔,低头给他系纽扣,耐心地跟他讲解上马的要点。
马鞍是上好的黄牛皮,座位宽阔舒适,柔软而结实。
“上马前要先检查这里,”他手拽了拽马肚的那根肚带,“检查系结实没有,”接着他把马镫放下来,眼睛丈量了下赵远阳的腿,把镫革调整合适的长度,再把鞍翼展平,“阳阳,从这边上马。”
霍戎给他示范了一次,“这样上,左肩靠近马的左肩,然后勒住这里,缰和马鞭,左手放这里,鬐甲前面看明白没有?”
“好像明白了。”他点头。
“你来试试,我指导你。”霍戎翻身下马。
赵远阳是学过一点马术的,但是太久没骑,身体也没有记忆,不免显得生疏,像第一次练习一般。
他学着刚才戎哥上马的动作,一脚踏着马镫,接着翻身跨坐上去,突然——闪电腾地高高扬起蹄子。
赵远阳感觉自己腾空了,他手上什么东西都没有,慌忙下什么也抓不住,他忍不住闭上眼睛,却感觉到一只手稳稳攥住他的手腕,听见男人的声音沉稳地说:“别怕。”
接着赵远阳便感觉到自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抱住。
赵远阳多看了他一眼。
魏海眨了下眼,拍拍自己的包,里面似乎装着什么,“好东西。”他说。
第46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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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的时候;赵远阳兜里手机一直在震动,他也没管,做题的时候,赵远阳照着公式试了一下;没想到还做对了!
这突然让他涌起一股盲目的自信心;看吧,也不是很难;难不住他。
等到放学,赵远阳才掏出没多少电的手机一看,有四五个未接来电;好几条短信;都是魏海。
——魏海是赵远阳曾经最好的朋友、很铁的哥们;两人臭味相投;说不清是谁带坏谁,总之他俩都喜欢泡吧,都喜欢逃课去打游戏。但魏海和他不一样;赵远阳父母在禹海市打拼;白手起家;可魏家确是标准的名门望族;比的上小言男主的那种背景。
后来后来魏海家中发生剧变,赵远阳和魏海就失去联系了。
他给魏海打了过去;那头鬼哭狼嚎的;非常嘈杂;赵远阳立刻把手机拿得离耳朵远了些。
过了两分钟;电话那头安静下来,“喂,喂!远阳,你终于接了。这么久我不给你打电话,你就不联系我啊?”
前段时间,因为家里的变故,赵远阳一直没去学校,也没跟任何人联系。
“我在外头跟薛问唱k,等会儿去他新开的酒吧,你要不要过来?”
赵远阳犹豫了一下道:“不了四海,我晚上还有晚自习。”魏海他们家人丁旺盛,他们家老头子四处留情,底下儿子多,魏海排第四,所以赵远阳一直叫他四海。
“什么晚自习,你还上晚自习?”魏海一副你“逗我呢”的口气。
赵远阳说:“等会儿晚上有人接我,我就不来了。”
这一周里,他每天认认真真上课、记笔记,不夸张地说,这一周写的字比他一辈子写的字都还多!
其实听四海提起来,他心里是有些蠢蠢欲动的。
可是这些东西,恰恰是戎哥不喜欢他做,却又无可奈何地纵容他做的事。
四海更纳闷了,“谁接你?你那个周叔叔?”
“不是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下次跟你说吧。”
“成吧,不来也成,不过你小子怎么去了市一中?我还以为你要跟我一块儿读私立。”
“我也没想到。”把他安排来一中,完全是周淳的意思。他还认为周淳这是一心为自己好,想把自己引导上正途,后来他越走越偏,心里居然还觉得愧对周淳的一片好心。
“对了,我跟我家老头子说了,改明儿我就转学,去你们市一中,跟你一起读书。老头子可高兴了,以为我终于学好了。”赵远阳听着他哈哈大笑的声音,那些模糊而遥远的记忆,一瞬间回溯了。
晚自习结束,九月的校园,金桂飘香,赵远阳走过那成排成片的桂花树,手一伸便抓了一把,细细碎碎地躺在手心,痒痒的。
霍戎依旧在校门口等他,曲着长腿靠着树,赵远阳正想跟他招手,他便看见了周淳——
不仅如此,他还看见周家父女在跟余显说话!
“余老师啊,我们家思思,她学习情况怎么样?”
“周思思同学啊,是个聪明孩子,各科老师反响都不错不过还得收点心,多用点功,你看你进校时成绩多好啊,要保持。”他似乎意有所指。
周思思羞愧地点头,她心里是没有底气的,作弊来的成绩当然心虚,生怕下次就露馅。
他们说话的位置就在校内,靠近校门口,许多学生推着自行车从那边的小道上往校门口走。说话时,周思思一抬眼,正好看见赵远阳走出校门,一个高大的男人帮他背书包,两人在说话,接着上了一辆看着就价值不菲的豪车。
周思思立马拽了拽父亲的胳膊,低声道:“爸!你看”
周淳看过去,也是心一惊。
他以为赵远阳是玩疯了不收心,听信了他人的谗言才突然间和自己产生间隙。
这几天生意跟撞了邪似的,四处碰壁,原本谈好的生意也突然吹了。而且更见鬼的是,之前去赵远阳家里吓唬他最后进局子的那三个人,突然被判了刑,原本打通了关系,拘留三个月就罢了,结果突然爆出来那三人似乎是有什么杀人前科就连那个地痞陈哥,也在两天前被关了进去。
他不得已熬夜处理公事,无暇顾忌赵远阳。
那个帮赵远阳背书包的背影,分明就是之前照片里那个!再看那车,根本不是普通人买得起的!就是整个禹海市,他也没看过有人开这种车的!
周淳满眼惊骇,赵远阳什么时候和这样的人打起交道了?!
上了车,赵远阳摊开手心,那捧乳白的桂花散开来,香气在密闭的车厢内弥漫。
“这是什么?桂花吗?”
他抬头看霍戎一眼,接着把这把零碎的桂花,一股脑塞霍戎手心,“送你了。”
霍戎定定地望着他几秒,“谢谢阳阳。”
他珍而重之地从内袋掏出手帕,将桂花包起来——这是上辈子赵远阳最常看见的、也是最为熟悉的他这一面,对于自己的所有东西,霍戎都视如珍宝。
赵远阳眼睛里溢满复杂,“哥,你用手帕包起来干嘛?”
“阳阳送的,我得收好了。”他露出一个笑,英俊深邃的面孔叫赵远阳非常熟悉,却又夹杂着陌生。
“其实还没人送过花给我。”他把手帕重新放回内袋。
赵远阳沉默了会儿才道:“桂花过了季节,就不好闻了。你回去把它放床头,等蔫了就丢了吧,以后我再送你更好的。”
他常常送人东西,只要叫他高兴了,他就大手一挥,要什么给什么。有次他喝大了,稀里糊涂把价值连城的法老王权杖送了出去。
事后听人说那权杖在黑市拍卖会上卖出的价格,他那常常都波澜不惊的心都抽疼了一下。
可真正把他的礼物放在心上的,没有几个。
这个年代还没有堵车这一说,相比起后世的车流如注,现在的禹海马路上,只有零星的车,十分钟疾驰就到了家门口——上辈子的葵园,这辈子他的家,现在已经变了个样。
一周时间,霍戎在这里大兴土木。先是换掉了门外的大铁门,从诺曼底某座城堡拆掉的门,连夜空运过来再装上。原本不平的路面,也修得平整,不再颠簸,逼仄的房间也改建到扩大两倍有余。
他们住进来时仓促,所以家具和材料都只能使用环保材料,一点污染都不能有。赵远阳是整天住这里,不过倒是一点儿异味都没闻到过。
除此之外,霍戎还专门按照他的喜好给他请了厨师,厨师也住这里,但跟他们不是一个房子,要更远,步行过去大约要十分钟的距离。所以从那边厨房做好饭后,要开着在葵园里专用的小车送过来,再端上饭桌。
而他们桌上的菜谱,是完完全全按照赵远阳的喜好来的,很多赵远阳喜欢吃的东西,霍戎还是第一次尝试。
赵远阳问霍戎喜欢吃什么的时候,霍戎却笑着说自己不挑,什么都吃。
是个人怕都是有个喜好吧?赵远阳以前和他住一块的时候,根本没注意过这些问题。从他嘴里问不出结果来,只能暂时作罢,日子还长,他会慢慢发现的。
他在房间里做作业的时候,霍戎给他端了杯热牛奶进来,接着在他身边坐下,“物理?”
他看见了赵远阳那狗爬似的字,练习册上还有很多涂改的痕迹。
赵远阳扭头看他一眼,屋里只开了台灯,打在男人脸上,眉毛很浓,鼻梁挺直,眼睛因为集中而发亮。
他看了两秒便回神,“这道题我不会做,哥你给我讲讲吧。”
霍戎知道他不爱读书、不喜欢上课、不喜欢困在教室里,但是这几天,他从资料里得来的印象发生了改观。
这一周里,赵远阳不仅没有逃课,甚至回到家还会安安分分地做作业,哪怕做得不太好,而且他还爱开小差,写会儿作业就玩别的去的,但这仍然是个不小的改变。
火箭班的作业量对赵远阳这个学渣来说,委实有些太多了,不过好在刚开学,知识都不难,还算听得懂。加上他做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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