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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落花-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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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晓怎么样?”

    “别提了,昨晚闹了一夜,专折磨人。打点滴的手抖肿了,用温水给她敷了一夜。还老是不停地说着梦话。语嫣呢?也是这样吗?”一向是女强人的常笑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累”。

    “都一样。对了,杜雨呢?昨天谁陪着她呀?”

    “我昨晚抽空去看了一下,她老乡也来了,‘小帅哥’也来了。她很好,不用洗胃,自己就先吐了,满地都是。就是有点抽筋。医生说那是正常反应。其他的都没什么。”

    两人边走边交换信息,不知不觉已走出了医院大门,随手拦了一辆车回学校休息。

    下午,郭书允提了个保温瓶去看杜雨,他特意去饭店请人熬了鸡汤,想着拿给杜雨喝。上次杜雨因比赛摔伤时,他也请人熬了骨头汤请何语嫣代劳拿给杜雨。这次亲自拿给她,腼腆的郭书允有点勇气不足。昨晚他熬到很晚才回学校,离开前他去看望了杜雨,知道她已经脱离了危险,并且又有老乡守夜后才放心离去。

    在杜雨病房门外,他犹豫了好大一会,害怕房间里有熟悉的同学在,他先透过门上的玻璃往里视察一番,却意外的看到了一幕令他止步的画面。

    房间里,杜雨正半躺着,手臂依然挂着点滴。床边坐着一个背对门口的男生,正端着碗,一勺一勺的喂杜雨。每一勺他都会先轻轻地吹一吹,再送到杜雨嘴边。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谁都能从这背影想象出他的脸上一定是带着无限的柔情和笑意。而杜雨亦是含情脉脉的注视着眼前的人,仿佛时间止住了,全世界只剩下了她和他。

    那个背影,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他们曾汗流侠背的一起踢球,打篮球;曾一起组织学生会活动,一起去游玩喝酒,一起做了很多有意义没意义的事。有人叫他“廖大”,也有人叫他“帅哥”。他是学校里最有女生缘的学生会『主席』廖晨曦。

    郭书允终于没有勇气再迈那一步,仿佛这一步比登天还难。他只觉得此刻自己是这个房间里最不受欢迎的人。他会打扰到那两个人的甜蜜,打扰到那个充满柔情和幸福的世界。

    他转过身去,穿过安静的走廊,他在楼梯拐角停了下来,发觉自己还拎着保温瓶。原本是装满了他的关怀,现在却是如此的多余和碍眼。如果遇上相熟的同学,该是多么的尴尬?他突然讨厌起自己来,讨厌自己的多情。无可否认,对于那个活泼有余,严肃不足的杜雨,他是有着深深的好感的。在编辑部里一起选稿审稿编稿的日子,是充满了欢乐和温馨的。他给她一对一的开着小灶,慢慢的引着她踏着自己的步子走近文学的领地,看着她学着爬格子,一个字一句话的组成一篇不算优美的文章,她在进步着,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的看到她所有的努力。

    不敢否认,他,其实就刚才所见,是无法容忍的。

    他内心里是深深的嫉妒。

    一直以来,他都认为,晨曦对于杜雨来说,不过是一种老乡的爱护和依赖。直至刚才,他才惊觉,晨曦和杜雨,或许不仅仅是老乡的关系那么简单。因为明白的太晚了,所以,此刻,他也才明白自己,亦是有着渴望的,对杜雨。因为这样才更让他讨厌自己。

    他往楼下走去,路过一个有点吵得病房时,他看见几个熟悉的背影,原来是林晓的病房。菲菲,常笑都在,还有两个不认识的男孩。他想起同事语嫣,她的好友都聚在了这里,那谁在陪着她呢?这样一想,脚步便不由自主的往那个方向走去。

    和林晓的病房相反,语嫣的病房静悄悄的,郭书允推门进去的时候,语嫣正平躺着,脑袋歪斜在柔软的枕头上,一脸安详的睡着。难怪他们都聚到林晓的房里了,她睡得真好,根本不像病人的样子。郭书允把保温瓶请放在桌子上,人也静坐下来。在文学社共事那么久,郭书允还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又如此认真的看着语嫣,尽管他此刻还有点心不在焉。

    平时的语嫣,认真而执着,尽管柔柔弱弱,却又给人很好强的样子。记得当初她应聘进文学社时那份稚气未脱,和一种不知天高地厚的自信,给每个负责招聘的人员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后,她果然不负众望,在文学社里样样都做得很出『色』。她有才华,又肯努力,相信很快就会成为文学社里的骨干分子。

    趁着她还在熟睡,郭书允不想遇见别人,悄悄的离开了。

    这场食物中毒事件在m市闹的沸沸扬扬的,市卫生部派了人来调查,媒体也涌峰而至。校领导为了应付他们也忙得焦头烂额。原本定于两天后的期末考试,也因为此事而推迟了一周。

    一周后,经过治疗,所有住院学生都出院参加了期末考。

    此时洪灾已减弱,部分交通枢道已在恢复中。

    考完试后,杜雨忙着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刚刚经历了中毒事件,又在医院里呆了将近一个星期,期间所经历的,是别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原本瘦弱的身体变得更单薄,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跑。

    从来没有一刻,像此刻般的想家。那颗脆弱的心,早已是在弦上的箭。

第31章 珍惜拥有() 
这是暑假的第二个星期天,吃过晚饭后,杜雨一家人在院子里乘凉,夏夜的星空特别美丽,一颗一颗的晨星点缀着朗朗的夜空,仿佛散落的珍珠般。一家人这样安静的一起坐下来的时候并不多,以前杜雨并觉得有什么关系,但是现在她觉得这就是幸福。或许是放假前的那场中毒经历所给她的感触。

    夜深了,杜雨依然毫无睡意,她铺开蓝『色』的信纸,心里有好多好多的话需要有一个人来倾诉,而那个人,应该是最佳人选。不过,即将高三的他,此刻是否陷进题海战术中呢?是不是依然有耐心来听她的喋喋不休呢?杜雨带着笑意,想象着顾宇的笑容,心里是无比的温暖。

    “顾宇:

    收信万福!见字如见面!

    你现在一定很忙,为了高考,一定在努力地学习着。但愿我的信,没有给你带来什么负担,希望我的信能给你在压力之余能够感觉到一点的轻松。暑假之前你的来信我已经收到了,但是是一个星期之后我才读到它。学习和生活虽然已经很紧迫,令你有被人叉着脖子的感觉,但是依然给我写信,让我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才好。不要担心,你那么的努力,一定可以的,我相信你一定可以考上大学的。加油!

    17岁之前,我从来没有感觉到幸福。然而这次,我实实在在的感觉到了,就在我身边,唾手可及。就像现在回家,能和父母哥哥一起同桌吃饭聊天看星星,一家人温馨的团聚在一起不就是幸福吗?这种心理变化,源于那场食物中毒事件,尽管它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心灵上的伤害,但是我还是要感谢它,因为在住院的那一个星期里,我突然想通了很多事。

    食物中毒,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尽管已经及时的洗了胃,但它对神经依然有不小的伤害。听同学回忆说,刚开始治疗的那几天,我清醒的时间并不多,神志不清时闹了很多笑话,也说了很多匪夷所思的话。我曾把挂在墙上的风扇当成了一个演讲台,而演讲的是鲁迅先生,我听得很入神,然后还拉着站在我旁边的班长的裤子叫着鲁迅先生给我签名。这件事被当成一个持久不衰的笑话,在各个病房流传着。更加离谱的是,我还把自己当成了一支两面针牙膏,学着广告片子里的样子,在床上又唱又跳,根本没有人能把我制服。还有一次,我觉得打吊针的地方太痒了,好几次要把针拨掉,不过都被同学阻止了,终于在洗手间里我还是把针拨了,自己晕倒在洗手间里也不知道。别的人怎么样我不知道。不过我听说语嫣和林晓都很安静,就是我反应最强烈了。记得晨曦吗?呵,我在给你的信里讲了他不少的坏话吧?我有时候是个口无遮拦的又很任『性』的姑娘吧?每次在我清醒的时候,都能看见晨曦守在我身边,不管是白天,抑或是半夜。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被一个自己所喜欢的人守护着的感觉,原来是一件那么幸福的事。

    顾宇,你知道吗?在这件事发生不久之前,我知道了晨曦原来并不喜欢我。他对我好,不过是因为我们是老乡是校友。他说他只是把我当成妹妹一样。我中毒住院,他来看护我,也许也是出于这种心态。可是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以前一直说不喜欢他,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口是心非。我喜欢他,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喜欢。初中的时候,我喜欢他在球场上踢球的样子,在一次期末考,我刚好分到他们班去和他同桌考试,为了能引起他的注意,我还在考场上假装晕倒。在他经常踢球的球场边上,拿着一本书在泡桐树下坐着假装看书,希望他的球不小心会踢到我。他走后,我就喜欢上了那几棵泡桐树,常常在那里看书看夕阳看星星。我以为我们再也不可能见面了,谁会知道,居然会在新学校相遇呢?而他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又长高了,也变白了。相遇是这样的突然,我几乎都不敢认他,所以就假装不认识他。人是那么奇怪的动物,当你千方百计的想去认识了解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偏偏对你很排斥;而当你故意不理他的时候,他却像突然对你有了兴趣,要来了解你。连我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你明白吗?

    我喜欢他。喜欢他叫我兔子的时候;喜欢他捉弄我的时候;喜欢他嘲笑我的时候;喜欢他教我折纸鹤的时候???????顾宇,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不是有很多的理由?因为那天的阳光很好,而我刚好遇见了他,这个也是一个很好的理由不是吗?

    说实话,顾宇,我和你说这些你会介意吗?你曾经说过我们是朋友,是永远的朋友,即使将来你结婚我嫁人了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多么理想的愿望,我们不能控制任何时候发生的任何事情,但是我愿意相信这是最美丽的愿望。让时间来帮我们证明一切好吗?

    对了,我和你聊的,是生命是什么?我依然找不到答案。但是经过这些事,我会珍惜在我身边的,珍惜我所拥有的,友情,亲情,还有生命。生命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它那么的脆弱?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永远不能肯定你到底能活到几岁。所以我们总是以为老的那天遥遥无期,死亡的那天也遥遥无期。我们所拥有的和所追求的,都不能同步。拥有的时候,从来不懂的怎么去珍惜,怎么去爱护。我们总是以为拥有的会永远拥有,所追求的一定会如愿,只是时间问题。所以,我也希望你能够学会珍惜你所拥有的和你所追求的。

    好了,知道你没有多少时间来看信,我就不多说了。加油!

    祝开心快乐!

    你的朋友:小雨点”

    放下手中的笔,杜雨把信纸折成一只小船的样子,然后放进一个早写好地址的信封里。

第32章 不速之客() 
九月开学一个星期之后,学校的开学典礼在『操』场举行,一来是为了迎接新生,二来是为了表彰上一学期所取得好成绩的学生。晨曦兰黛菲菲和常笑均榜上有名。看着菲菲等人在领奖台上的意气风发的样子,杜雨很羡慕。既然已经来这样的学校念书了,不如好好地念下去,为什么一定要计较那么多呢?一年前自己叫别人学姐,没想到那么快,自己也成了别人的学姐。杜雨想起自己来上了一年学,什么都没有学到,参加了一个社团又不能尽心尽力的做到最后。为什么要这样半途而废呢?难道自己就比别人做的不好吗?

    杜雨在暑假里曾为了这个问题好好地思考过。所以新学期一开始,她的全副身心都投入到了学习中,也不再租武侠小说来看,闲时也学语嫣写读书心得。她在以前就有写日记的习惯,现在还是会写一些少女心事。

    这样每天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宿舍,教室,食堂,偶尔也会去图书馆看书。杜雨从来没有这样的认真过。即使是中考的那段时间也没有这样过。她的脱胎换骨让身边的人都很惊讶,也很不习惯。以前她最喜欢在菲菲念书的时候去吵她,惹得菲菲每次都没办法安心的看书。现在的她也陪在菲菲的身边念书,安静得连菲菲这样安静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自从她退社后,郭书允就很少来找她了,两人偶尔在图书馆碰面也只是点头问候。反而是晨曦,对她的改变很欣慰。偶尔也会在周末的时候请她们宿舍的人出去吃饭。日子在平平淡淡的过着。

    就在这一年,网络开始流行起来。街上的网吧也如雨后的春笋般纷纷开张,几乎不到十米远就有一个网吧。生活在大专院校里的学生们也被那一张网给网住了一颗向往自由的心。杜雨惊奇的是,可以在网络上看到远方的朋友。但是她始终没有勇气和顾宇在oicq上见面,她觉得两个人不应该在这样模糊的视频里见面,而应该有这样一天,能够光明正大的站在彼此的面前。因为对她来说,顾宇不仅仅是她的一个朋友,还是一个能够寄托一种理想的朋友。

    就在快十一的时候,杜雨接到了李星宇的信,他说要在十一的时候来m市旅游,顺便来看看杜雨,同时也希望杜雨能够做他的免费导游。因为上次在信里编了故事骗李星宇,杜雨心里很内疚,所以这次想做点补偿,做一个好导游。于是这个免费导游就在十一前把所有的在十一的活动给推掉了,包括晨曦邀请她们五朵霉花一起去阳朔旅游。七天的长假,足够时间把m市看个遍了。语嫣常笑林晓三个都愿意和晨曦他们组队去阳朔,所以招待远道而来的李星宇的任务就只有杜雨和菲菲了。

    在放假之前,老师留了很多的作业,以杜雨的智商,实在不能在十一之前把它做完,但是又想在十一的时候好好的玩,所以在三十号那天晚上开工,一夜没睡,第二天中午才起来。宿舍里已经人去空空,只有她大小姐一个还在卷春蚕。昨天赶了一夜作业也没有做完,杜雨心里很是沮丧。

    这时,门开了,菲菲提着盒饭走进来,见到她满脸的倦意,着急道:“你怎么还在睡啊?起来吃中饭了。你不是说你朋友的火车在下午两点到吗?现在都快一点了。再不起来就赶不上去接他了。”杜雨大惊,是啊!她都快把这件事给忘记了。连忙爬起来洗漱。吃过中饭后,正想和菲菲两人就往火车站赶。不想上官海到了。

    上官海追求菲菲已经一个学期了,所有的手段都用上了一丁半点,但是菲菲也真的能硬下心来,就是无动于衷。

    “我们正想去接一个从l市来的朋友,你要没事呢,就一起去吧!”菲菲也不尴尬,微笑着对上官海说道。

    上官海本来还怕菲菲不高兴的,但见她这样大方,于是也高兴起来,对她们说道:“好啊!”

    十一是一个出游的高峰期,所以路上堵车很厉害,等杜雨三人赶到火车站的时候,李星宇已经等得很不耐烦了,但见杜雨一副小心翼翼赔罪的样子,再怎么生气也发不出来,只好不停地和上官海菲菲寒暄。

    “今天晚了,明天我们再出发去玩。李星宇,我不知道你想住什么样的旅馆,不过我还是帮你订了我们学校的招待所,你委屈住几天啊!”杜雨说道。

    “对了,明天你们打算先去哪里玩?m市的旅游景点那么多,盲目的去也很浪费的,不如先定下一个旅游计划,这样明天也好早出发啊。”上官海建议着。

    李星宇看着杜雨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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