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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红河岸-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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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一个人对他语重心长的告诫,要他就算面对着年轻的妻子也要克制,不然对以后的生活不好云云,要怜香惜玉。
伊尔邦尼在听到这样的告诫后,总是脸部抽抽,肌肉一跳一跳滴,目光呆滞的向远方望去。
我一边听着如此有爱的传言,一边看着周杏今天告诉我打算给伊先生送去她精心烹调的中式红烧肉大餐,并遗憾的告诉我因为这是爱心午餐所以不能分给我吃。我很疑惑在没有酱油和大料的情况下她是如何做出红烧肉来的时候,她告诉我只要把肉做成酱色就可以了,她没有放酱油和大料。我赶紧告诉她爱心要尽快送去,我就不耽误她了。
在她走后我问阿努哈那酱色的红烧肉是怎么做出来的?在我看来阿努哈知道这宫中的一切事。阿努哈没有辜负我,他说周杏是用红葡萄酒给肉上的色,大约用了一整罐的红葡萄酒,因为是边做边加酒,所以肉最后炖得很烂,颜色也很漂亮。
我缓慢点头。一整罐的红葡萄酒,大约有五升左右,如果一次一次的加到炖肉的瓦罐里,周杏可能炖了一整个上午。不过……五升红葡萄酒全用来炖一锅肉的话……如果伊尔邦尼全吃下去,会不会醉倒呢?
这个学术的问题在下午得到了验证。伊尔邦尼在工作时头晕眼花站不稳,全身无力,被抬了回来。回来后还是有意识的,只是全身无力连床都起不来而已。不过他大力称赞了周杏的手艺,说肉做得很好吃,回味悠长。
我本来以为红葡萄酒在炖制的过程中酒精会挥发掉,再说现在古代的酒不可能有太高的度数不是吗?我记得听说过古代的酒度数非常低啊。所以加加减减下来伊尔邦尼会得到现在这个下场真是太奇怪了。不过我倒是没打算让周杏照原样做一份给我吃吃看。根据她的菜谱,这道菜的原料只有肉,红葡萄酒,盐三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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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杏正在缠绵的幸福之中,方槿这边我就感觉是愁云惨雾。看着周杏兴冲冲的天天奔来跑去,在宫中蝴蝶一样飞来飞去,一会儿一个主意的去享受她的新婚生活。而周杏看到这一切之后就是不停的叹气。
终于有一天,她对我说,她打算带着狮子跟着拉姆瑟斯离开。
她终于把话说出来,我一方面松了一口气,一方面感觉也很复杂。想起当年她怀上拉姆瑟斯的孩子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在夜里惊醒,然后被良心苛责。如果不是我让她出去,她怎么会遇上拉姆瑟斯,又怎么会怀着个孩子回来呢?
凭心而论,拉姆瑟斯的确非常迷人。任何女人只怕都不能在他面前保持平常心。所以方槿被他吸引也是正常的。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只能让如果我或者周杏当时任何一个人在她身旁一定不会让她那么轻易的沦陷。
可说什么都晚了。
其实有孩子是一件好事。狮子长得又聪明又可爱,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方槿。而她还年轻。从靠山上讲还有一个我在她后面。钱什么的也不缺。这样看来其实以后的日子也不是那么难过。
我想过再过个几年,碰上合适的宽厚的男人,劝着方槿再找一个也行。反正有我在不会让她受委屈是一定的。
但拉姆瑟斯从天而降,居然又出现了。
事情就全都要重新考虑。首先就是立场。如果在以前这当然不用去想,方槿在我一边,在西台一边。可当她生下拉姆瑟斯的孩子的时候,而拉姆瑟斯又如此光明正大的找来的时候,这个立场的就十分的微妙。
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我相信方槿,我可以为她做这个保。但如果方槿真的要留下来,仍然站在西台,仍然是卡涅卡主人修达宫中的一个宫女。那她就不可能再把狮子再留在身旁了。
不管是她还是我都不会冒这个险,让狮子留在敌国的阵营中。就算这里人人都是善良的,狮子可以平安无事的长大成人,但他也必须夹着尾巴做人,并且可能永远都不能理直气壮的说出他的父亲的名字。
比较起来,如果他在拉姆瑟斯身旁长大,那必定不会如此低下。
从狮子的成长来看,他留在拉姆瑟斯身旁更好。而方槿会不会把狮子交给拉姆瑟斯自己留下来?
这不可能。
到了要分别的时候了。
我和方槿达成了共识。她带着狮子跟着拉姆瑟斯离开,带走阿克那和阿毕加两人,再加一百名侍卫和一百名宫侍。其余脚夫粗使另计。她收集下来的金银珠宝带走一半,另一半我帮她收起来。预备着有一天如果的拉姆瑟斯对她不好,她要离开他的话,不算是倾家荡产。
看着幸福到飞起的周杏,方槿微笑着说:“先不要告诉她吧。”
我呆呆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谁知,在我们讨论过后的一天清晨,阿努哈告诉我,方槿失踪了!但跟着她一起失踪的还有拉姆瑟斯。而我正在准备的要给方槿带着的人和东西全都好好的放在原地没有动。
拉姆瑟斯这个混蛋!!
我愤怒掀桌。他居然敢在卡涅卡玩这套,拐了方槿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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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的夜晚之后,方槿睡得很熟。她懒懒的翻身,舒展筋骨,想再接着睡下去的时候,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她的房间的床上辅的是产自巴比伦的羊毛毯,非常柔软。而为了小狮子的健康,她严禁衣物等熏香。可现在她脸贴着的毯子非常硬,是浆洗过的,还散发出一股马奶的腥气。
她双手一撑,抬起头看。
这是一个帐篷。这是一个很眼熟的帐篷。那边摆着的马鞍和行李袋是多么的眼熟啊。
一人进来,端着一个大铜盘,举着一支大铜壶。飘来的是煮好的马奶的香气和烤肉的油香。
“醒了?”这人说,一边把盘子和壶都放到方槿够不到的地方。这人嘻笑着说:“发誓不把这些砸了,我就让你吃。”边说边开始大口嘶咬烤肉。
方槿像老虎一样缓慢爬起来,微笑着走向此人。说:“我当然不砸。我还没吃呢。”
此人盯着方槿的动作,好像生怕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但方槿说不砸就不砸,坐下来就大口开吃,边吃边问:“你让我饿了几天?”
此人善良的给方槿倒了一杯热腾腾的马奶,体贴的要她先喝两口再吃,别着急。回答道:“没几天。”
方槿牙齿上挂着肉丝狰狞的笑着:“你喂了我什么药?放心,我不生气,人都被你掳来了生气也晚了。我明白。”
此人自始至终挂着淡定温文的微笑看着方槿没有形象的大吃大喝。就是不回答。
方槿吃饱了,一抹嘴,正准备来个秋后算帐,此人说:“要不要见见狮子?这几天你不醒他都急了。”这一说,方槿就把斗争目标先放下,决定先抱儿子。
儿子被一个男侍从抱过来,方槿抱着狮子晃:“儿子,想妈妈吗?这几天是哪个姐姐照顾你呢?”温柔如水。
一直淡定的男人仍然很淡定,自言自语:“这里只有一个女人。”
方槿抱着儿子亲亲。不理他。
淡定的男人看着抱着狮子的方槿,嘴角带着笑,当眼前的是下酒菜一样,慢悠悠的用餐。
狮子保守一点估计也有个三十斤,方槿抱一会儿就抱累了,习惯的找阿克那来抱孩子,帐篷里没见到,问:“我的宫奴呢?叫他们来带孩子。”
此男笑指一直等在一边的一位面貌普通至极的男侍从,说:“给他吧,你的那些宫奴这次走得急没带上来。”
男侍从乖觉的上前要从方槿手中接过孩子,方槿就跟没看见他一样,男侍从机灵的感觉到火药味,退到一边垂手肃立。
方槿就跟眼前这浓烈的火药味不是她散发出来一样,状若无事的说:“那他们什么时候赶上来?”言下之意是既然他们是因为走得急才没有跟上来的,那一定在后面慢慢赶上来吧。
此男一直都在微笑着,仿佛同样没有感觉到方槿正憋着一肚子火,说:“等我们安顿下来吧。现在还在路上呢。”
方槿微笑,面色青白,额头青筋狂跳。
也就是说,只有她和儿子被带出来了。
0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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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瑟斯擦嘴,起身。一直闲在一旁的男侍从马上从行李中取出一套衣服帮拉姆瑟斯换上。
换好衣服,大爷他光鲜亮丽的准备出去,凉凉的交代方槿:“我一会儿回来,你再休息一会儿,傍晚我们出发。”
方槿现在唤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拉姆瑟斯也很清楚这一点。如果现在有阿克那和阿毕加在方槿身旁当然就是另一回事了。拉姆瑟斯奸笑,哼哼哼,他是绝对不会再让那两个讨厌的宫奴出现在方槿身旁了。
方槿是一个非常冷静的人,她一向能理智的思考并行动。此时,她应该镇定的思考策略,从拉姆瑟斯的弱点出手。总是就是,不能强攻,只能智取。
但那是以前。当她把拉姆瑟斯当成爱人而不是对手来面对时,脑袋的思考回路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方槿冷笑着说:“如果你敢现在离开一步,”在她看来,她还在生气,而拉姆瑟斯完全不管她就打算离开,是非常可恶的!所以她威胁道:“我就脱光了跑出去。”
这个威胁非常没有……技术含量。完全是气愤之下的失去理智的脱口而出的,自认为可以打击到拉姆瑟斯的威胁。
拉姆瑟斯生平听过很多女人的威胁,包括要杀了他,要自杀,要跟他一块死,要陷害他,等等等等。有一个很厉害的说要杀了他的儿子,而那个听说要被杀的儿子,不但是他的,同样是她的。
所以拉姆瑟斯自认还算是久经考验。但威胁说要脱光了跑出去这种轻飘飘的威胁还是第一次听到。一时之间他也不知如何是好。
他可以嘲笑她的身材,毕竟以现如今她生过孩子以后的身材,并不能说是十分的美丽,他可以说就算她脱光了跑出去也没有人看。这个可以说非常恶毒了,也绝对可以打击到方槿。
他早已看出来她的聪明在面对他时多少有点下降。可他也脑抽了。他没有选择最能打击她的话来反击她,而是微笑着走近她,一边咬着牙说:“如果有人看见了,我就挖了他的双眼,切断他的手脚,把他扔到沙漠中去,让蚂蚁和土狼活吃了他。”
方槿一时之间吓呆了。拉先生气势还是很磅礴的。
拉姆瑟斯走到帐篷外,气沉丹田,大喝道:“这个帐篷里不管出来了谁,都把你们的眼睛给我闪开!!如果有人看到了一丝一毫,我就让他自己把双眼挖出来,切断他的手脚,把他扔到沙漠中去!”
这话透过帐篷传进来,方槿脚一软坐到了垫子上。她可以感觉到外面散发出来拉姆瑟斯散发出来的杀伐之气,她几乎可以想像听到他的话的那些士兵们是多么的心惊胆战。
她原本只是气话,可能有那么百分之一的机会她会脑抽到兑现她的话,脱光了衣服跑出去。她只是想气拉姆瑟斯而已,想惹恼他。但拉姆瑟斯的话里是认真的。
他的百分百认真,吓退了她百分之一的认真。
她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呢,脸发烫,一阵暗喜涌上心头。
因为拉姆瑟斯未必不知道她话里的认真程度不是吗?可他还是上当了,当真了。
方槿把脸埋到狮子的香软的小怀抱里,咯咯的笑了。
这边走出去的拉姆瑟斯的脑袋里正在纠结,他怎么就会中了这么简单的计呢?明明知道她讲假的,明明知道怎么回击她最有效,可当时到底是怎么……
太阳神拉在上,指引他这迷途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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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时,拉姆瑟斯这一次明确回绝了方槿的要求。可能早上他的失态让他不太舒服,所以当这次方槿再次提出要传信回去的时候,他很家长派头的说不行。
其实方槿在经过早上的甜蜜之后,晚上已经放软了态度,商量着要求,也不是讲现在就要把他们的行踪明确的说出去,脑袋找回聪明以后的方槿当然知道如果把他们的行踪这样不严密的说出去会带来可能发生的危险。
她的意思是可以在不明确告诉他们的位置的前提下,传信回去要求他们先准备好她的行李,毕竟她的东西也是很多的,长年的累积嘛。
但拉姆瑟斯大刀一挥把她的提议全部拒绝,中心意思是:已经是他的人了,以前所有的一切都应该放弃。他会供给她让人羡慕的生活。不用再流连以前的那些小小财富。
但方槿的意思是,是她的就是她的,小也是她的,没有必要放弃嘛,难道以后与卡涅卡老死不相往来了吗?
最后一句话方槿只是想用来形容一下她不能置信的程度,并没有实际的意义,但拉姆瑟斯的反应却好像默认了她的最后一句话。
方槿炸了。
“难道你真的是这样想的吗?”她站起身,摆出了战斗的架势。
拉姆瑟斯喝一口酒,明显没有把方槿放在眼中。这是理所当然的,想他参加过多少的战争,想他能使用多少的武器,想他能够与多少的武士同时对战而不觉怯战。
区区一个方槿,一个弱女子,怎么会看在他的眼中呢?
但拉姆瑟斯明显忘了一件事,当女人发火的时候,其实与战场上的战斗是完全不一样的两回事。所以当方槿看到他傲慢的点头以后,浑身散发着煞气缓慢站起身,把狮子交到旁边的侍从手中。
铺天盖地的东西向拉姆瑟斯扔来!
杯子盘子烤肉水果软垫地毯,所有一切方槿能够到的能举得起来的能扔得动的。
在拉姆瑟斯被一盆油糊糊的炖菜浇了满身以后,他愣了。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看一看他年幼的儿子有没有受到惊吓,让他感动欣慰并自豪的是他的儿子在看到妈妈把爸爸当靶子玩以后不但不感到害怕,居然还拍手大笑。
真是个有胆量的孩子啊。拉姆瑟斯想。然后他腾出功夫来抓孩子他妈。
他从来没有觉得女人是如此可怕的生物!不是没有女人在他面前撒过泼,而他以前的做法是说一句:“你仍然如此迷人。”然后就闪人了。可面对方槿他当然不能一闪了之。
他完全不放心把现在的方槿一个人扔到帐篷里。他现在就想让她尽快冷静下来,不能让她伤到自己。
然后他发现方槿比任何一个以往的对手都难对付。他可以对着任何一个人挥剑,将人劈翻在地,让人永远记住不能与他做对。但他不能对方槿挥剑。
围着方槿转了好几圈。他不能握着她的胳膊制止她,她现在如此激动,如果他握着她的胳膊而她不知道停下来,那很有可能会扭断她的胳膊。
他也不能用脚把她绊倒在软垫上,虽然看起来这个办法还不错,但他担心如果在绊倒她的过程中把她的腿绊伤了,毕竟他的腿比她的腿硬多了。
再说如果她倒在软垫上没有摔对地方,扭着胳膊肩膀都是可能的。就算都不会,一人高她摔下去也会痛。
左思右想都不行,方槿却已经把能扔的都扔了。气喘吁吁的她最后只能揉身扑上去,抱住拉姆瑟斯呜呀呀边喊边踢边打。
把方槿抱到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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