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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倾天下:太子第一千次追妻-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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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火光便退了回去,从芦苇深处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因为是魂魄的缘故,有些空灵。
“姑娘,你走吧,我不想伤害你。”
墨倾月淡淡的瞧着那茂盛的芦苇,道:“别装了,我和那些人不一样,我不知道你为何还会在这世间游荡,如果是有未完成的心愿,我可帮你完成,但你必须把你身上最重要的东西给我,如何?”
那男子顿了顿,半晌才道:“姑娘可否愿意听我说一个故事?”
见墨倾月久久不语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开始诉说着他的故事……
处暑之后,便是白露。
今年的白露来的特别早,转眼之间,秋分将至。
延绵了几百年的蒲家村外围有条小溪,缓缓流淌至东陆,有近百里,岸边生长着大片大片的白色芦苇,一簇一簇,茂盛而又整齐,每一根有半人多高,风吹过,去烛光般摇曳,任清风,在芦苇的海洋中惊起万千波澜。
每至秋日清晨,芦苇丛中便会飘出幽幽的歌声,飘散在整个芦苇荡里,清远悠扬,却又透着与环境不符的哀怨与悲凉,使人感触良多。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东流……”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凄婉惆怅,声音清亮,却似如幽如泣,肝肠寸断。
蒲家村的村民们都说,她是在一年前同一个公子搬来这里来的,两人衣着光鲜,却已狼狈至极,想来怕是落魄至此,没有归处。
每至晨初,便会坐在芦苇荡边,撑着渡船,唱这首词阙。大家都想,她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芦苇衬景,白露伴奏,伊人清唱。
那女子生的甚是美丽,面目清丽,眉目如画,实属天下少有。十指纤纤,修长白皙,娇嫩无比,定是哪个出身高贵的书香门第小姐,没干过什么粗活。声喉一出,犹如夜莺飞鸣,杜鹃啼叫,黄莺出谷,凄凉万分。
只可惜,是个痴女子。
……
痴女子。大家都这么叫她。
我向来听不得别人说她的不是,可这“痴女子”的称呼,我是容下了,也觉得没有什么不妥。
痴并非说她又多疯癫,而是说她痴情,但她也确实神志不清,一年前的那一场变故让她受尽刺激,自此不能够像正常人那样,大夫说她这是心病,我瞬间便沉默了。
当年我带着她从火海中逃出,一路逃到这个荒凉的村庄,然后便一直尽心竭力的照顾她。
115。第115章 蒹葭白露为伊人【2】()
??没有其他原因,只因为,我喜欢她,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便喜欢上了她。
她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而是礼部尚书桃缜之女,桃缜虽居高位,但向来老实,实实在在的清官一个,所以桃缜官高,却家贫。
我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公子,与她恰好相反,我商贾顾家,无权,却家财万贯,富可敌国。
桃缜是朝廷命官,家里实在钱财不济的时候,也会做一些小本生意,因为为人太老实,所以钱没赚着,反倒是亏空了一大半,没办法了,就只有选择退出生意。
不过似乎是不甘心,想于顾氏做最后一笔生意,一旦开谈,无论成功与否,他都会退出,而且,这些货也是家里最后一批存货了,最后一搏,在此。
这是他与顾氏的第一次合作,花了很大的关系才让顾氏同意,单凭这一点,看来桃缜是真的压下了全部。
所以顾家派了我来,彼时我已二十六岁,刚从阿爹那里接管顾氏的家主之位,对于参商还没有什么经验,特地让我来学习。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日,我与桃缜正在商议新货的事,外面突然就下起了雨,夹杂着惊雷闪电,外面蹿来一个人影,接着就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一个东西从空中飞来,稳稳的落到了我的手上,那是一个已经湿透了的毛毽子,胡乱的用麻绳绑着,一看就不是专业的。
我有些懵,看向这东西飞来的地方,一个小人儿正面部朝下趴在地上,一只脚还勾在门框旁,看样子是跑的太匆忙从而摔了一跤。
小人儿穿着一身素静的粉裳,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我轻轻一怔,是个女子呀。
虽然摔了一跤,可她很是坚强,眼泪挂在眼眶中却没有落下,死死的咬住已经冻得发紫的嘴唇,仿佛那个样子就不会让自己哭出来。
她就是桃夭,桃缜的女儿,这是我怔了怔后十分肯定的想法。
早年的时候便听闻桃缜的女儿是不可多得的名门闺秀,聚集了天下间女子的所有美好,容颜更是倾城,只可惜养在深闺,没有多少人是见过的。
而如今这个摔倒在这里的女子,也只能是桃夭,除此,我再想不出桃家还有什么女眷会这般模样。
她看向我,十分茫然,眼里的害怕如清水一般透彻,大概是因为她的毽子在我手上吧。
我反应也不慢,握着毽子的手紧了紧,但还是准确无误的丢了过去,毽子在空中划出美丽的弧线,也在我心上划出了一道彩虹。
桃夭有些慌乱,像是受到了什么惊吓,接住毽子后便放在袖子里,又迅速的看了我一眼,我不知道她那眼睛里表达了怎样的信息,但我知道,那是见到陌生人的表情。
我不以为然的笑了笑,不经意看到她的耳根,仿佛染上了一层血,顿时心里就觉得,自己年近三十,竟头一次感到开心,背后的那一片天啊,霎时就亮了。
她衣衫偏薄,又被这一场秋雨所淋湿,双手抱着双臂,身体有些瑟瑟发抖,仓促的往后退了几步,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一旁的桃缜,脆生生的叫了一声:“爹爹。”
她的声音稚嫩中带了一丝软糯,有几分缠绵悱恻的意味,这是我此生听过最好听的声音,没有娇媚,没有做作。
我们这里未出阁的女子是不能随便见外人的,每至有客来,都必须掩面低头匆匆经过,切勿多看,桃夭是出身礼部,礼节更是最为严格。于是桃缜眉目一横,怒意燃生,喝道:“还不快进去!”
她低头一应,向我行了个礼,许是进了屋,也暖和了些,唇色也没那么紫,脸色也没有那一抹惨白,恢复了原本的色彩,还有两片浅浅的红云,煞是可爱。
我还没反应过来,等我反应过来时,也只看到她有些狼狈的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装作若无其事,继续与桃缜谈论正事。
“小女不懂事,顾公子莫要见怪。”桃缜赔笑道,忙为我斟了一盏茶。
我浅笑着摇头,心情莫名的好了起来。
“顾公子,您也看到了那些布匹,觉得怎么样?”桃缜纵使为人老实,可是有些时候还是精明,连忙转移了话题,毕竟刚才是自家的丑事,不敢再谈。
我也随他的愿不再多谈,要与顾家谈生意,桃缜的那些布匹按理来说是没有多大价值的,顾家看不上。可是,因为刚才的那一段小插曲,我改变了主意。
我不愿看到桃缜因交易不成功而伤心,因为,她会伤心。
自然,由于我的私心,这场没有利益的买卖成功,桃缜视我为恩人,也不打算退出参商。
而我,因为这场买卖,回到顾家被父亲训斥,说我是被什么东西鬼迷心窍了,这样亏本的买卖居然也会去做。
还好顾家的亏空不大,父亲还是罚我在院里跪了一个时辰,并嘱咐妻妾们不许帮我求情。
一个时辰,还是让我有些吃不消,可是啊,一想到是为了她,我觉得,这一切都值了。
……
一个人的一生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我近而立之年,能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并不容易,此前二十多年,我活在父母的安排下,此后二十年,我也想活在自己的幸福里。
仅是惊鸿而又短暂的一眼,便让我心神难安。特别是在夜晚,我枕边明明躺着的是我的妻子翙翙,可我还是在想那个小女孩,那个天真而又可爱的小女孩。又是一夜,同床异梦。
从那以后,我,打着关于买卖的幌子,实际上是去看桃缜的女儿。
然而,见着的次数并不多,甚至连话都没说。
从桃缜的口中我也了解到,他的独女,单字一个夭,芳龄十七。桃夭,桃夭,多美的名字,这直接就让人想起了《诗经》中的一句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不愧为书香门第,并不亚于我商贾顾家。我甚至有些欢喜,因为我的名字也是选于同一本书,那句诗“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我在这时恍然觉得,我的名字,是天下间最好的名字。
美好的事情来的突如其来,不好的事情也来的措手不及,在我重温年少的梦念而欢喜时,同时也发现了一件事——桃夭总在每个月十二那日偷偷的遛出府去。
很早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却没怎么在意,以为只是小孩子贪玩不想居于深闺而已。直到有一次,我看到她手中握着一个香包,眼角眉梢上满是雀跃,蹦蹦跳跳的逃出府。
我很少看到她笑,她在我面前永远都是一副唯唯诺诺又恐惧的样子,她的笑容很美,让我莫名的心悸。
不知道什么事情才能让她如此的快乐,我一时来了兴致,就想跟上去看看。
于是在眼角的余光中看到她娇小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时,我与桃缜道了个别,说是有急事先走了。桃缜也不敢挽留,对我拱了拱手,笑吟吟的送我出尚书府。
我一个转身望向街头,只看到一抹残影从墙角处飘过,想都没想就跟了上去。
如果我没有那么重的好奇心,如果我没有发现这个残忍的秘密,如果我没有跟上去,如果我没有看见那一幕,结局,是否还会这样?我的心里,是不是就没有那么的难受?
可是,正因为这一切都无法改变,才造就了今生无法挽回的结局。
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一个人,除非你看见她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笑的甜蜜。
那一刻我真是恨极了,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的嫉妒一个人,气愤与怨恨让我一贯的淡然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两三步冲上去给了那男子一拳,他捂着脸苍苍的后退了两步,似有什么东西落入了子午湖的水中,正是桃夭的荷包。
似乎我也意识到自己太鲁莽了,原本的我是那么沉稳,却头一回像个毛孩一样冲动。猛然回头,竟看见上一刻还甜蜜到让人心悸的眼中立刻布满了恐惧与害怕,眼里蓄满了晶莹,毫无征兆的坠落下来,仿佛滴到了我的心上,烙出了一道又一道的伤疤。
下一刻还未反应过来,她便已经跳入水中。
我看到四溅的水花,觉得心一下子就空了,不过就是一个荷包罢了,她何必用性命去开玩笑?什么东西会比她的命更重要?
到后来我才知道,那荷包是她亲手做的,里面放了一张纸,是那个男人亲手写来送给她的曲子。原来,如此。
那****毫不犹豫的跳下去救了她,可惜她身子弱,承受不住湖水的寒冰,感染了风寒,烧了三天三夜。
我对外宣称她是不慎失足掉入水中,而我恰好路过救了她。大家都没有怀疑,瞧啊,她平时伪装的多好,都相信她是个有礼节又乖巧的好女孩。
连我之前也一直这样以为。
有时候,不小心知道了一些不想知道的事情,才发现以前的自己是多么的可笑,我一直都以为我还有机会,却不想,她的心里早有了他人。
真的是……可笑至极!
116。第116章 蒹葭白露为伊人【3】()
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却从来都让你狠不下心来放弃。
三天三夜,我在床边守着她,几乎寸步不离,直到她醒来。其间她曾呓语,子恒,子恒。
是那个男人的名字,程子恒。
回来我就立刻让人去查了,自是知道,程子恒,家境清贫,民间的一个穷秀才,他对桃夭的也只有兄妹之情,并无其他,他已有钟意的女子。
原来只是这样,她不过只是一味的单相思罢了,可这样的她更让我心疼,她一直经历着我所经历的伤痛,要么有意,要么无情。
她醒来的时候是昏迷的三天后,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我,那时我刚好在院子里和桃缜谈话,听到婢子来传话,二话不说就起身朝桃夭所在的屋里走去。
她的气色还有一丝病态,似乎一碰就会碎,气若游丝,可是那双眼睛,却如同星光般璀璨,看向我的眼神中依然有着深深的恐惧。我告诉自己,我已经习惯了。
“怎么了?”我轻声问,却发现因这几天没吃什么东西,嗓子有些发哑。
她小心翼翼的让婢子们退下,用怯生生的眼神望着我,目光如往的清澈,她道:“顾叔叔,那天的事情,能不能,能不能不要说出去……”
我可以肯定她是讨厌我的,顾叔叔,多么生疏的称呼,我想她还能对我这么客气是因为害怕已经把她的情绪占领,忘记了讨厌,或者根本就不需要讨厌,她只是怕我把程子恒说出来。
果然,还是为了他。
我深深的吸了口气,努力的压抑着自己的心情,平淡的道:“我会保密。”
她似乎整个人都松了口气,卑微的对我说谢谢。
可她从来都不知道,我要的不是谢谢,我很难过,难过的,连整颗心都在抽搐。
我顾子衿,这后半辈子,注定要哉在桃夭身上。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去桃家,我像个孩子般假装去不在乎,可痛的是我自己。我打算忘记她,相信所谓的时间可以冲淡记忆,但着记忆,消散的似乎慢了很多。
妻子翙翙为人敏感,倒是试着问我:“子衿,你是不是喜欢上尚书府那个女孩子了?”
翙翙嫁进顾家已有十年,不嫉妒,贤惠如她,家世也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都说我能娶到这样一个夫人是我八辈子的福气。
对翙翙,我说不上是喜欢,我们有一个六岁的女儿,我对她,更多的是欣赏,是责任,是亲情。
她知道我常常去尚书府,开始并未太在意,可自从我救了桃夭之后,守着桃夭三天三夜,再粗心的人也会觉得事情并非表面上看上去那么简单。她不过问,不嫉妒,并不意味着不在乎。
对她,我不想隐瞒,便承认了。我的确喜欢桃夭,从见到她起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翙翙从后面轻轻环住我的腰,头靠在我的背上,语气分不清楚喜怒:“既然喜欢,那么就把她娶过来罢,反正你也不缺这么几个妾。”
我怔了怔,这才想起我有我的妻,我有我的家庭,似乎正如翙翙所说,他是不缺那么几个妾的,他从来都不缺。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桃夭有什么好,值得自己全心全意。但有些人说不清哪里好,可就是谁也代替不了。
“我不想委屈了她。”她若是嫁过来,也只能是妾,我做为一家之主,总不能够无缘无故的休妻,再说,翙翙这么好的一个妻子,她并没有任何过错。
这样想着,我又顿了顿,喉头有些发堵,似乎是极度的疲惫,继续说道:“更何况,她并不喜欢我。”
翙翙有些诧异,连我自己也在听到这句话后有些诧异。我顾子衿家财万贯,富可敌国,更是一等一的美男,这世间有多少女子宁死也想嫁给我,可她,一个小小尚书的女儿,为什么就不喜欢我呢?
翙翙又问了原因,我犹豫了一下,便把程子恒的存在告诉了她,我们已是这么多年的夫妻,她定不会说出去,我相信她。
她幽幽的叹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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