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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仙境-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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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是王道陵听过唐三藏取经,被变老虎的故事。

    这其实也不是。妖类化形是很麻烦的,它们只是修炼都没什么时间,又哪儿有时间看什么杂书?

    为什么那么多的妖受人间吸引?

    这就是原因了。这像是一帮子学习狂人,日复一日,年夏一年的学习。突然有一天,他们可以玩了。能有几个不受吸引的?

    王道陵打出桃木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打的鼠妖现原形。

    没了道义至高点了。大家就一起比烂。

    只要打的对方现了原形,吓跑了人类,那么他就有可能得救。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那一剑并没有打的鼠妖现了原形,因为他那一剑打在了鼠妖的门牙上。

    而对老鼠而言,它全身上下最不重要的便是一双门牙了。它们的门牙长的飞快,打断了,还省了它磨牙了。所以,它虽然被打的看上去嘴巴流血,很是惨了一点儿。但是真正的伤害,并没有多少。

    “姑娘,小姐。你没事吧!”

    朱孝廉顺着掉落的桃木剑向上看,看到鼠妖满口鲜血,心疼坏了,立即关心道。

    他是恨不能受伤的是他自己个儿。

    看到朱孝廉靠近,鼠妖其实也想立时吞了他,帮自己疗伤,但是它的牙断了。

    没有那双门牙,它想咬开朱孝廉的脑子,一口咬死他,都有些为难。而一旦不能快速咬死人,吓到他,这人肉就不好吃了,会发酸人冒汗皮酸发苦吓破胆肉苦。

    这可真是让自己心情很是不爽

    突然是什么?

    这是什么压力?

    是哮天犬?不对,太弱了。哮天犬的血脉。

    该死的又是一只妖奸!

    鼠妖恨恨的心想。

    这只可恶的狗妖!

    真比起来,鼠妖恨它更胜过王道陵。

    因为王道陵这货是为了“巴结”人,所以才对它出手。而狗妖

    呵呵,难道忘了有句话叫“狗拿耗子”。狗捉耗子,与猫并没有什么分别,对耗子来说,都是天敌。

    而现在东京便来了一只狗妖。

    北宋汴京人口超过百万,城中店铺达6400多家。这么繁华的所在,又会有多少的老鼠呢?

    而且这是古代,还是佛门已经落户巩固的宋代。这时代可不像后世,在太祖的号召下,老鼠就是四害,人人可杀。在这时代,杀生是不对的,是不应该的,是死后会下地狱的

    所以百姓家中不仅有老鼠,甚至可以说人鼠一窝生活。

    老鼠咬伤了孩子,也不敢打,不能打。

    特别是这汴京,周遭多少佛寺。有佛寺便有佛产,不管是种了佛门的地,还是在佛产中做事的人。可以试一试打老鼠。佛门要是不把人开了,这绝对是个假佛寺。

    不要说是宋代,就是现代,太祖过世后,佛门不是立即又宣扬起了不杀生,不杀鼠吗?

    他们不知道老鼠是害虫吗?

    怎么可能。不是大学生,便是博士生的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只不过他们就是一本不杀生的教义,没办法的。

    当然,硬要改,也不是不能改,但是一旦改了老鼠可以打死,那么扑火的飞蛾是不是也不用救了,佛祖割肉喂鹰是不是也没什么必要了

    这么一改,我佛还是我佛?

    所以才说这是教义的问题。

    而这时代,又有哪个村子没传过大姑娘小媳妇生了一窝小老鼠。

    事实上不是什么大姑娘小媳妇生了一窝子老鼠,而是老鼠不怕人到钻了人的被窝。

    因为不让打,不能打,不敢打,只能“请”,只能“求”其离开,这样的老鼠不胆大,哪个的胆子大。

    不过这是人的世界。狗妖显然不管这些,什么杀伤生命是不对的,是要下地狱的,那是人说的,不是妖。

    对狗妖来说,狗拿耗子不管是吃,还是玩。这都是本能。

    巷子中跑进来一只狗,那只狗不大,却有一双翅膀似的耳朵。

    “哈哈你完了。来的是狗!狗拿耗子,拿的就是你!”王道陵开心道。

    “拿我?你不会忘了,你离的才近吧!它可是从你那边过来的。”鼠妖传音道,多少有点儿幸灾乐祸的味道。

    王道陵一看,嘿,这狗妖还真是从自己身后过来的。

    怎么办?自己现在可是丝毫没有还手之力的。

    王道陵有点儿担心了,他担心狗妖会不管自己是好妖还是坏妖,直接便下嘴了。

    这狗妖可是有哮天犬血脉的,还有这货不吃的吗?

    要知道在妖族的妖奸传中,哮天犬最早效忠的可是巫族。大巫后羿便有一日哮天犬,这货吞日食月的,可是胃口好的很。

    虽然后来的哮天犬血脉稀薄,包括二郎神那只,能力有所下降,但是自己现在也不是多大的东西啊。

    鼠妖这时又传音道:“啊!我记得我看过一份人类的医术,上写犬食蟾蜍,犬口发肿。不知这是不是说它也会吃你呢?”

    鼠妖在旁边不断恐吓他,王道陵就更怕了。心想:这狗也吃蛤蟆。怎么会这样?这世上到底还有什么是它不吃的。

    接着他的恐惧似乎便在向发生的趋势展开着:

    狗妖跑了过来,身上的血脉震慑着它,它的嘴巴在靠近,王道陵甚至都感受到了狗妖吐出的气息。然而他现在一点儿法力也无,无法动弹的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蠢狗伸出的肉红色的舌头迎面而来,却无法闪躲。

    时间在一瞬间拉长,生死之间,他脑海中无数念头泛起:娘子!我还没有化龙,没有娶白娘子。怎么的,也得让白娘子为我留下后代。人类不也说了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我有了孩子,我一定要好好教导他们,告诉他们出去降妖除魔,不仅本事很重要,还要组队,大家互相照应。多少人一组好呢?三个?还是五个?

    咦?不对啊!为什么我还可以想这么多,我不是应该死了吗?

    王道陵疑惑着,张开双眼,看向那狗,那二哈

    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那二哈只看着他,却没有吃他。

    至于二哈舌头的问题

    请问:二哈这类生物有不吐舌头的吗?

第167章 、晚一步() 
其实二哈,也就是小咕噜。老实说,它也是很疑惑的。

    “咕噜,咕噜”

    “呱……”

    “咕噜,咕噜”

    “呱……”

    翻译成人类的语言是:“你也喜欢抓耗子?”

    “你是谁?”

    “看你一身玄门正宗,也是有道之士。”

    “你看的出来?”

    “那是当然。我的祖辈天庭为官。”

    “啊!公子!求抱粗大腿啊!”

    小咕噜自从来了京师,整只狗就无聊起来。

    首要原因便是环境。人族京城,凡人吞吞吐吐各种红尘浊气,但凡修炼的就没几个喜欢的。

    不要说是修炼有成的,就是一个凡人,如果说对面的人吐出的气,让自己吞了,估计也不会开心。

    其次,嗯还是环境。

    宋朝人口多,上亿人口的开发下,许多城市附近已经野兽绝迹了。汴京也不能幸免。

    小咕噜想出去打个猎什么的,都不容易。幸好,小咕噜除了打个野鸡野鸭外,他还有一个爱好,捕鼠。

    这人多的地方,其他野生动物,可以说不多,但是老鼠这玩意儿,绝对不少。

    百万人口,养个上亿只老鼠,绝对是妥妥的。

    这么多的老鼠,小咕噜绝对是可以玩的开心。

    只不过唯一不好的是,就是它认可的主人沈石,不是那么认可它这项有益身心的活动。送他老鼠,他也不吃。想邀他一起捕鼠玩,就更不用多想了。

    然而今天这是遇上志同道合的同伴了吗?

    癞蛤蟆也捕鼠?

    什么?你是金蟾?金什么?怎么个字?

    行了,行了。癞蛤蟆就很好听,好读好念,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老大,快救我出去啊!”

    王道陵最爱抱粗大腿,人间的官儿,他都抱。更不用说天上的官二代了。

    “好咧!看我咬开它为什么,我头晕。”

    叭叽。小咕噜没咬两口,便倒下了。

    这一切发生的很快。快到其他人都没反应过来。

    “狗子,这网上你下药了?”其中一人问道。

    “是啊!为了怕它不中招,我足足下了两斤蒙汗药。”一个小个子说。

    “两斤,两斤药不要钱,不要钱啊!”当头对手下如此浪费行为,照着头,打个不停。

    “老大,老大”

    王道陵傻眼了,这可是刚认的老大。为什么这么容易就完蛋了?

    鼠妖当然是开心了,可是它也没开心多久,便是面色大变。“公公子”

    头一晕,直接倒在了朱孝廉的怀中。它中的蛙毒也是上头的。

    美人儿昏入自己怀中,朱孝廉大喜:“龙潭,她似乎病了。我带她去看病,你自己玩吧。”说完,朱孝廉上了一辆马车,直接便溜了。

    “孝廉,孝廉。”孟龙潭想叫住他都难。

    待他回头,那些捕了妖的人也消失了。

    “咦?他们走的这么快。”

    看了看前后千丈的直街,他不可思议道。

    “你怎么在这?”

    “啊!见过堂兄。”

    沈石把皇子交给了官家,然后才追了过去。虽然晚了一点儿,但他只需要登高观看妖气就成了。这总比钻老鼠洞要强。

    这想法,至少在付诸实施前没毛病。

    然而沈石真的登上了皇宫的城楼,开眼望去,才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在汴京这地面,赤橙黄绿紫灰白,各种颜色的气都有。

    想看到妖气黑色,简直如同在染料铺子捡色一样。

    好在鼠妖吃人极多,一身的罪孽,黑的发亮。不然,沈石想找到它可不容易。

    然而所谓的“找到”,也就是看个大体位置。沈石的双眼依然是人眼,没有定位功能。找到了,再赶过去,人已经离开了。

    毕竟进皇宫,偷皇子,赵祯是出离愤怒,发誓非找到元凶不可。沈石的身边也跟上了几个御前带刀侍卫。

    这也是沈石与之失之交臂的原因。

    在孟龙潭的身上,沈石看到了少许的妖气,知道他应该是与妖相遇了,所以沈石才上前跟他打招呼。

    “你在这里,可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事?”沈石问道。

    “是啊!堂兄,我见到妖怪了。你怎么知道?”

    他见到了“妖”?怎么见的?

    沈石打量孟龙潭的气运,这人是有气运在身,但勉强也就是个状元。

    状元或许对凡人来说,是了不起的成就,但是这也不是他可以看到妖怪的原因。状元本身也就是气运好。

    能不能考中状元,除了自身的文学知识外,主要是审卷的考官看不看的中。

    以如孟龙潭历史上中了状元,便是考官看中,并极力向皇上保举的原因。

    这里面是有自身的才学,但是如果换一个考官审卷,他却不一定会中,这也是可以肯定的。

    所以说,状元之才也就是一些运气出众的有些才学的普通人罢了。至于像包拯,又或是钟魁那样,可以审鬼、吃鬼之类的能力,并不是因为他们是状元,而是因为他们就是包拯与钟魁。换一个人都不行。

    而孟龙潭虽然也是个主角,但他绝对没有看破妖精的能力。

    这是他开口说见妖,沈石大脑下意识的反应。不过反应之后,他也就不关心了。“你说你见妖,它往什么方向去了?”沈石问。

    “什么方向?这个,他们速度太快,我没留意到。”孟龙潭说。

    “它们?”

    这与自己追的妖可不太一样。

    “你详细说说。”沈石有些奇怪,心想:难道它还有接应的妖不成?

    当孟龙潭说出王道陵变癞蛤蟆,沈石就差不多明白他说的妖是哪个了。癞蛤蟆做的这么有个性,降妖除魔一出,不用问了,也就是一个王道陵了。

    当他再说狗妖不是汪汪汪的叫,而是咕噜咕噜的叫,沈石的脸就变的十分差了。

    “你那个朋友朱孝廉现在在什么地方,立即带我去找他。”

    他不知道抓王道陵与小咕噜的是什么人,以及他们去了什么地方,所以沈石只能打听朱孝廉。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带走的女人就是那只鼠妖。

    而且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抓王道陵与小咕噜的,就是它的人。

    “这”孟龙潭有些迟疑,他的好友朱孝廉说是带人姑娘去治病,但是照他的理解,这病恐怕是治着治着就治到床上去了。

    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了。

    虽然他不太欣赏好友的行为,但是他也不想坏了好友的好事。

第168章 、一柱擎地的风情() 
“该死的书生,快说你朋友把钦犯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沈石愿意照顾亲戚关系,但是御前侍卫们可没一个愿意照顾他的义气。

    开玩笑!皇子都差一点儿被人掳走了。他们这帮御前侍卫们已经心急的想杀人了,哪儿还顾的上让孟龙潭讲什么义气。

    “钦钦犯!你们说那女子是钦犯?”

    今天真的是意外频频。妖,他已经见过了。莫非钦犯也见过了?

    “少废话!快说,你朋友在哪?”

    一个侍卫脾气很暴,就想动手。另一个却拦下了他,对孟龙潭说:“这位公子,这女子闯入皇宫,意图不轨,陛下严令捉拿!”

    这个侍卫也不是不急,但孟龙潭毕竟是个读书人。

    “这好,好,我带你们去。”

    孟龙潭听了,反应过来:这女子连大内都闯了,绝非良善之辈。他也不由担心起他的朋友朱孝廉起来。

    孟龙潭愿意带路,自然不会有人再为难他,但是先前那个侍卫还是非常的不爽,他问道:“头儿,一个穷书生,你干什么跟他这么客气!”

    朱孝廉有钱,但孟龙潭并不愿意接受,所以孟龙潭的衣服哪怕浆洗的再干净,却也免不了暴露他贫穷的事实。

    古代可不比现代,有什么不伤衣服的水柔洗。在古代,衣服浆洗一次,就破损一次。这也是为什么穷人们极少洗衣服的原因,不是他们懒,而是衣料的质量表明了这衣服他们洗不了几回水。

    如果想用的长久,就必须减少浆洗的次数,甚至不洗。

    孟家毕竟才穷没多久,这类经验还没有激活,所以他的衣服是干净,但是有破损。明眼人一看,这就是一个穷书生。

    当头的说:“我知道,但是现在抓钦犯才是重要的事。你与这书生起口舌,万一让钦犯逃了。怎么办?”

    “嘶……头说的有理,我竟然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事。”

    孟龙潭带上沈石他们,便向自己好友早去的花街柳巷找去。

    不过路上又想到他已经有女人了,应该用不到其他女人了,所以他应该是去了自家的别院才对。

    对自己这个朋友,孟龙潭自认为还是了解的。他是不会把不三不四的女人带回自己家的,因为他确实很爱他的娘子。

    如果不是他的娘子太过封建,他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所以孟龙潭猜测他很大可能是会带那个女人到自家别院的。

    “你到底知不知道他们在哪?怎么绕来绕去的。”见孟龙潭带人先去花街,人还没进去,掉头就走,御前侍卫发急。

    “我也是刚刚才想到朱兄在隔壁有处宅子。我想他应该在那儿才对。”孟龙潭解释道。

    “希望你说的对。这钦犯如果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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