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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仙境-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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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个动作,说多娘有多娘。看在沈老汉的眼中,那是真正的娘炮。一个娘炮还想骑这样的好马?

    沈老伯很是不屑。

    唉!这就是个倔老头。沈石踌躇了一下,并没有生气,还是瞬间堆起笑脸,硬着头皮上去,拱了拱手,“沈老伯,她就是想骑骑马。”

    不要看马是沈石的,但是老头固执起来,沈石的面子也不卖。

    当然,如果沈石告诉他实情,比如这马不是他养的。这马是吞吐了天地灵气这样的秘密,老头绝对会把沈石当祖师爷供起来。

    但是这样一来,有关灵气,有关修炼,他肯定是要学的。可问题是他学不了。

    人教创于老子,而且还是早期以剑游历洪荒的老子。这时期的修炼法门,根本不会考虑吸收天地灵气的问题。只有更好更快更纯的区别。因为那个时代,灵气多的随便便吐纳了。

    后来阐教收徒,注重资质、出身,就是受这个时期老子的影响。

    人人都知道老子注重毅力,但是同样的,老子也从不去教感应灵气的法门。

    比如铁拐李,原名李玄本来是一位相貌堂堂的男子,在一个山洞中修行道术,并且已经达到了很高造诣,他甚至能够使灵魂和肉体分离。有一天,李玄(铁拐李)在石笋山修炼闲暇之余在山上漫步游赏,骤听仙乐嘹亮,抬头一看,空中祥云缥缈,霞光万丈,瑞彩千条,近空出现一头青牛和一只仙鹤,上面各自坐着太上老君和宛丘两位仙祖,铁拐李慌忙跪拜道:“不知仙祖驾临,未能备迎,望。。。。。。。”“哈哈哈”老君笑道:“你道术大有长进,实属不易,我和宛丘打算到各地出游,欲带你同去,你务必在十日后神驰我处,不可失约,切记。”老君言罢,驾牛、鹤而去。

    转眼十日期限已到,铁拐李对徒弟杨子说:“为师应师祖之邀,神魂离去,肉身留在此处,尔等要悉心看护,如若过了七天不见我的神魂归来,足以证明为师已列仙班,你就将我的肉身焚化。以七天为期,千万记住!”说完李玄盘膝而坐,气沉丹田,神灵出窍,飘然而去。

    不料,过了几天后,他的徒弟家里发生了大事,需要他赶紧回家,于是他只好把师傅的尸体烧掉回家。不久李铁拐的灵魂回来了,却找不到自己的尸体,非常惊慌,最后好不容易在树林里找到一具因饥饿而死的尸体,就只有借助他复活了,就这样变成了乞丐模样。

    化为乞丐的李玄再见到自己徒弟,徒弟却对他说,他根本看不懂道书。

    而这也就是强修的坏处了。李玄以为自己可以吐纳,便人人可以。却不知道他的弟子从未入过道,里面的法术神通更是不用说了。不然他也不会烧尸。

    沈石也观察过沈老伯。哪怕是马匹旁边的灵气,他的身体也不见吸纳。甚至他的身体已经在走下坡路了,哪怕吸纳,也存不住。

    想存住,就必须重塑身体。说句高大上的话,这就是资质。没有一具存住灵气的体质,其他不过是井中月、雾中花罢了。

    而且以沈老伯的倔强,一旦他知道了灵气可出好马,他自己却感应不到灵气。

    他会放弃?

    他只会搞死搞残他自己。

    与其这样,还不如不说,就当这马是在他的照料下,不断成长。

    这对一个老人,无疑是幸福的。除了沈石用马会麻烦点儿之外。

    不过这点儿麻烦,却可以让一个老人获得他等了几辈人的幸福,这又算的了什么呢?

第128章 、得瑟() 
沈石顺手拉过曹金花,向老头介绍:“她是东京人,头一次见这样的好马,见猎心喜啊。”

    老头气哼哼的抬头瞪了沈石一眼,不过他的哼哼,却忍不住地带上了难掩的得意……他爷爷是皇帝夸赞的好马夫,他现在也不差,他养出了好马。除了没有受到皇帝夸赞之外,他比爷爷已经不差了啊!

    接着老头翻着眼睛看了曹金花两眼,真是越看越娘,越看越是看不上。

    不过毕竟人是少爷带来的,少爷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老头耷拉着嘴角,和旁人欠了他多少钱一般,千百般的不愿意……仅仅是看在少爷的面上,给个机会。顺手一指旁边那被声音搅扰的颇为躁动的战马:“相相,最好说点什么出来,不然这马可是不会给你骑的。”

    这位气性着实不小,说着说着,眼里又冒出了凶光。真是恨不能天下人都在一瞬间变的全都识马一般。

    曹金花暗道了一声,倒霉,碰上个倔老头,以后日子不会太安生了。

    想到以后的日子。曹金花不由偷偷看了沈石一眼。当即这心态也就变好了。

    身为大家族的人物,一些东西,她还是知道的。马,她也知道一些。普通人少见马,她,曹大小姐,府里就养着不少。

    老头看着她又看沈石,哼哼了两声,见沈石没有出手帮忙,也就没做声了。

    于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曹金花忍不住得瑟开了,一边走一边道:“接近马的时候,不要从侧后,要从前面,最好弄出点动静来,让它知道你来了。”

    “因为马这眼珠子不太好使,一般看不清人,耳朵却灵,你一说话,它就知道,有人过来了,你看,它在瞅咱们,其实它看不太清楚,只是听见了咱们说话的声音。”

    “这个时候,不要害怕啊,性子野的马,这会儿早跑了,它没动,也没打响鼻,说明驯养过了,咱们是生人,所以先喂它点东西吃,老话说的好,欲要取之,必先予之,就是这么个道理。”

    一边说着,一边将伸手掏出身上香囊中的零嘴,芝麻草饼,伸向马嘴。

    这又让沈老伯鄙视:大老爷们带什么香囊。

    她却不管这些,哪儿有受考察的味道,分明是在得瑟。

    只不过沈石这批带来的马很特殊,它们聪明。不说多有智慧,开口说话。但是两三岁幼儿的智力,它们还是有的。其中一条便是:不吃陌生人的食物。

    如果不是沈石在旁边,暗示马儿可以吃。它根本就不会接受曹金花的芝麻草饼。

    “你看,它吃了咱的东西,也就嘴短,这个时候,咱就可以摸摸它了。”

    看到马儿吃了自己的草饼,曹金花大言不惭起来。

    老头却已经瞪圆了眼睛,这批马的性子,作为一起生活、成长的马儿,他怎么也不信它为什么会吃陌生人的草饼。

    是的,很多事,他都不知道。马儿长的好,可以说是他的细心照料。

    可是这批马很聪明,从来不与陌生人亲近。今个儿这是怎么了?

    不对,不是今儿。这是第二次了。上一次听说是什么郡王,马儿也跟他们走了。

    只是他当时在生病。听说了,也只当成是不敢阻拦郡王的怂样儿。并不相信,马肯定是他们强抢去的。然而这一次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很想问一句,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曹金花还在继续:“马这东西聪明,鼻子也灵,所以摸马先摸马鼻,让他闻闻你的气味儿,它耳朵也灵,在它耳边说说话,让它记住你的声音。”

    说完,凑到马耳朵旁边,一边轻抚着马脖子,一边低声呢喃了几句。

    “你看,这会儿它就温顺多了,也愿意跟你亲近了,看这样子,现在骑上去跑几步都成”

    “来,咱们先看看他的牙口。”

    她是越说越兴奋。兴奋到直接掰开马嘴瞧了瞧,这一瞧,她就忍不住微微皱了皱眉头,她毕竟不是养马人,就这么掰马嘴,一手的唾液,还是会恶心的。所以她加快了速度道:“好的养马人,只看牙,就能知道它多大了,这要靠长年累月的积累,不急着学,嗯,我的本事也不太到家,所以啊,只能看出这马差不多应该三岁左右了。”

    “骒马,看它的骨架,马身长短,非常适合骑乘,跑的估计也很快,这身量,可不矮,再看这毛色,定然是北地马无疑,但这身子骨又比北地马要高大。这到底是什么马?”

    本想加快速度,可是速度一快,她这儿就卡了壳了。

    她一卡壳,沈老伯立即说道:“这马太瘦了,养的不好,你看嘴角都磨秃了,马带的痕迹也很重,之前骑马的,肯定不是个好骑手,你看这马蹄子,都有点劈了,这马对声音,也太过敏感,上了战阵,骑着它的人,就是在找死。

    少爷,这马还要养,还有这掌也应该换了。”

    沈老伯抢答,就好像是担心曹金花要抢他的工作似的。

    至于这匹马,它确实不是北地马。不,它也是北地马,但是准确的说法是它是郭北县,又被赵宗咏弄走的那批马中的之一。

    这趟上京,除了官司,沈石同样也有为这批马找主人的心思。

    先不说马场需要进项,才算的上真正盘活了马场。不然指着朝廷拨款,这马非养瘦了,养死了不可。郭北县这批便是证据。

    不是他们不想养好马,而是不懂,认为马吃草就够了,什么鸡蛋、肉,甚至为了它们长个儿,加入的骨灰

    不懂,是真心不懂。这是马,不是富家公子。就算是富家公子,这么个喂法,也是养不起的。

    这也是为什么沈石养的那批马,对着这批马一忽悠,它们便跟来的原因……都是吃惹的祸。

    马群的马王本就有带领族群吃最好的草,喝最甘甜的水的责任。

    其次,就是不经查。金华马场有多少匹马,这是有记录的。多出来的马,短期内,胡编乱造还成。时间一长,有心人还是会注意到。而现在的沈家并没有刚郡王的能力,至少表面上,在外人看来没有。

    沈石既不想为沈家惹麻烦,也不愿意有不开眼的踩着他往上爬。

    当然,他们是爬不上去的。也就是“闹心”的程度。

    但“闹心”也会影响心情不是?反正马场也需要钱,用灵气调养一下,这批“黑”马也就可以找个好下家了。

第129章 、揭人专揭短() 
“哈哈”

    突然,再也忍不住的哈哈大笑声从不远处传来。

    曹金花抬头看去,正好看到不远处酒楼上的一公子哥儿正在那开怀大笑,嘲笑自己似的。

    “可恶!”

    被人嘲笑,曹金花再也顾不上骑什么马了,身子一扭,直奔那公子哥儿而去。沈石担心她出什么事,也立即跟了上去。

    “好啊!你也敢嘲笑我了!”曹金花闯上楼去,指着那公子哥儿,盛气凌人。

    “不不,我怎么敢。来,曹兄弟,饿了吧。吃点儿。”那人并不怕曹金花,反而邀请曹金花一起吃点儿。

    看了看桌上的菜色,水煮鱼,盘菜,豆腐,外加一碗汤。曹金花不屑道:“怎么说你也是个小王爷,就吃这些。”

    正所谓敌人倒霉,我就开心。

    曹金花一把拉住沈石,揭起对方的短儿:“我跟你说”

    很前的公子哥儿也是皇家宗室,是北海郡王赵允弼的儿子赵宗景。

    这个赵宗景,用后世的话说,他是个痴情种子。

    这位小王爷和大多数宗室子弟一样,早早成亲了,只是家里给他选的媳妇很不和心,闷沉沉的,一点趣味没有。少年心性的赵宗景就看上了一个优伶女子,让人打听了一下,这个女子还在学艺之中,并没有正式抛头露面,粉墨登场。

    赵宗景就花了钱把人赎出来,放在身边做了小妾。

    这种事情,也不算少见,大家都装个糊涂也就是了,可接下来的事情,却差点把赵允弼给气死。

    赵宗景和这个女子相处很舒服,如胶似漆,别提多亲密了。几年的功夫,赵宗景的原配夫人染病死了,这位小王爷就琢磨着把女子扶正了。

    可别忘了,她是什么出身,岂能当得了小王爷的正式夫人?

    偏偏赵宗景是个犟种,他一拍脑门,就把女人送出了府中,假托良家女子,然后重新迎娶回来

    赵宗景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可京城上下,多少双眼睛盯着呢,很快就有人给捅出去了。这事弄得天下皆知,宗正寺这边也不能坐视不理,夺了赵宗景的开府仪同三司,勒令闭门思过。

    赵允弼一怒之下,直接把他赶出了家门。

    这事才过去两三个月,新鲜劲头儿还在。曹金花这些个大姑娘,小伙子们可没少八卦这事儿。

    毕竟这事儿在后世,那是痴情。但在这个时代,那可是妥妥的混帐玩意儿,是礼法所不容的。

    曹金花说的哈哈大笑,赵宗景是尴尬的要死,至于沈石这事儿有什么新鲜的吗?没有吧。

    “你为什么不笑?”曹金花见沈石不笑,奇怪道。

    “为什么要笑?孔老夫子都说食色性也。赵兄喜欢一个人,想给她最好的,并没有可笑之处。”沈石这样回答。

    “可是这与礼法不和。”曹金花说。

    “对!如果和了礼法,这事也不会有人说了。”沈石说。

    “呃……还可以这样吗?”曹金花不由发起了呆。这真是与她从小的认知不太一样。

    “这位兄台如何称呼,你可是我的知音。”赵宗景则是大喜过望,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认可他。

    “在不沈石。还有,我只是在说这件事,并没有表明立场。”

    沈石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这件事,他并没有说自己的立场。毕竟这样的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了。

    从他的立场,这是“爱”,真爱。

    但是从他父亲的立场。他父亲已经是个郡王,虽然声誉不错,但也就是不错。儿子这么混,这么不和礼制,以后他能不能承他的爵,成为郡王?这是当老子需要担心的。

    千万不要以为宗正寺是个什么都不管的衙门。真的过于另类,削起爵来,他们也不是下不去手。

    “明白,明白。”

    赵宗景没有想太多,他打量了沈石一下,看着沈石穿的文官服。他自以为自己明白了。

    礼教这东西是谁弄出来的?说白了,就是文人,也就是文官。

    他看沈石文官打扮,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在他看来,沈石是认可自己的。只不过是他的身份让他不能罢了。

    “走走,咱们不在这儿了。我带你们去个好玩的地方去。”

    对于这个认可自己的人,还是个文官儿,可把赵宗景喜欢坏了。

    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这儿的菜色确实不怎么样。

    当然,把酒楼开在衙门口本身就不可能有多丰盛的菜谱。不是做不出,而是不能做。真要做好吃的,还是要远离衙门口。

    “咦?你还知道好地方?”曹金花又忍不住讥讽了一句。

    这是时代造就的习惯,并不等于她本人也是这么认可的。老实说,她更愿意他们的门不当,户不对,这样她就可以

    看着沈石,真的是小鹿乱撞,砰砰直跳。

    她在害羞。害羞怎么办?她不懂,所以怼赵宗景。

    无意的,只是找个话题说罢了。

    当然,去那个地方,沈石最好还是不要穿官服的好。回去换了身衣服,家里正在开会。

    嗯应该是叫开会吧!反正他们谈的都是正事。

    本家上京了,亲情叙过,便是家族大事:这趟来,是不是就不走了?家族是不是回京发展等等。

    这些个都是大事,也是正事。因为这关乎他们每一个人。就连沈石也有切身利害关系。

    京师对其他人是很重要,但是对沈石来说,京师也就是那样,所谓的繁华,也就是后世县级市的程度。

    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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