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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扬明-第3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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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夏天南得意地仰天大笑,“我有孩子了,而且一次有俩!”
司马德等人也围了上来,齐声道:“恭喜将军,后继有人!”
夏天南牵着妻妾们的手上了前来迎接的有轨马车,意气风发地往前一指:“打道回府!这两天我什么事都不管了,专心在家陪老婆孩子!”
马车轻轻地在轨道上滑动,慢慢走远。
林伟业羡慕地看着夏天南一大家子远去,心里想着,自己也有个孩子多好。
想到这里,他想起了符南英,又想起了跟随而来的李香君,心里咯噔了一下:糟糕,带了个妾回来,还没向领导报备呢。
他转回去,找到了李香君的身影。这个娇俏的女子正孤零零地站在穿梭的人流中,等待着他带自己回家。
林伟业赶紧跑过去,牵住她的手,满怀歉意地说:“光为兄弟高兴,疏忽你了。”
李香君幽怨地望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但是很隐蔽地掐了一下他的手掌。
林伟业手心吃痛,但不敢露出半点疼痛的表情,赔笑道:“是我不对。走,带你去见我夫人。”
符南英站在迎接的人群中,表情平静地望着林伟业和李香君,没有久别重逢的雀跃。要是往常,早就像只叽叽喳喳的百灵鸟一样扑上去了。
林伟业臊眉耷眼地走过去,低声下气地说:“夫人,我回来了,还……还带了一个人回来……”
符南英镇定地回答:“我已经知道了。那艘快船回来的时候,把你和夏老爷的消息都告诉我们了。这位就是江南水乡来的香君姑娘吧?果然长的水灵,哪是我们山里姑娘能比的。”
李香君向来心高气傲,如果不是因为侯方域畏惧权贵放弃了她,加上林伟业全心全意对她好,也不会甘为妾室。见到此情此景,心里暗叹了一口气,虽然不喜欢这样的场面,可是选择了这条路,就要面对。
她深呼吸一口气,然后上前请安:“香君见过夫人。早就听他说起过你,说你通情达理、爽朗大方……”
符南英望着她,静静地说:“我们黎家女子不懂汉人的这么多礼数,说话也直,你莫见怪。老爷既然选了你,自然有他的道理,不管我是否情愿,但是都要按照汉人的规矩办。我也不懂妻和妾之间的规矩,都是老爷的人,以后便以姐妹相称吧……”
李香君心情有些复杂,看来这位夫人对自己有意见,以后的日子注定不会一帆风顺。不过好在对方直来直去,总比藏着掖着互相防范要好。
林伟业耷拉着脑袋,偷偷打量二人的交锋,心想:怎么我兄弟一大堆女人都能搞定,我却两个人都搞不定呢?以后的日子还长,我该怎么办?
回到南园的夏天南并不知道林伟业的苦恼,不过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管人家的家事,何况他现在的注意力都在两个老婆的肚子上。他一会儿听听谢文君的肚子,一会儿听听玛丽娅的肚子,一直保持傻笑的状态。
谢文君伸出手指戳了戳他的额头,嗔道:“夫君,你现在哪有一个侯爷的样子,让底下人看到了怎么办?”
夏天南嘿嘿笑道:“侯爷又怎么了,侯爷也是人。我眼瞅着三十的人了,好不容易当爹了,能不高兴吗?底下人看到了又如何,谁敢笑话我,看我不大耳刮子抽他!”
玛丽娅笑得很开心,问:“亲爱的,你说咱们的孩子会很漂亮吗?”
“那必须的。混血儿那都是个顶个的漂亮。”夏天南毫不犹豫地回答。
第九百零四章 继承人()
玛丽娅好奇地问:“混血儿?是什么意思?”
夏天南一愣,感情这个时空,不同种族之间的通婚还很少见?不过仔细一想也是,欧洲大陆也就巴掌大的地方,法国皇帝有可能娶奥地利公主,普鲁士皇帝也会找波兰伯爵夫人做情人,但无论怎么折腾,都是白色人种之间的“交流”,黑人这时候只是奴隶,而黄色人种和欧罗巴没有交集,要说大规模的混血儿,恐怕只有元朝的远征军在多瑙河畔留下的种了。
他解释道:“混血儿就是不同种族之间男女通婚的后裔,因为拥有父母的优点,所以一般都会很漂亮。”
玛丽娅眼睛一亮,欢呼道:“真的吗?那我要生个女儿,一定是个漂亮的小仙女。”
谢文君笑吟吟地看着两人,没有插话。夏天南转向她,问:“夫人,你想生个男孩还是女孩?”
“妾身想要个女儿,也想要个儿子,儿女双全才是福。”谢文君微笑着回答,“不过,现在先得给夫君生个儿子,这是头等大事。”
夏天南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正室生一个男孩的重要性,这已经不是他们夫妻两人的事,更是整个琼海军的事。他略带愧疚地说:“夫人,你有了身孕,还要让你承受这份额外的压力,辛苦你了。”
“不辛苦。”谢文君正色道,“既然选择嫁入夏家,成为你身后的女人,就应该替你做这些事,再说生孩子本来就是女人的份内之事。只要我生了儿子,对你和你的部下,对咱们家,都是一件好事。”
夏天南明白她的意思,正室生个儿子就是天然的继承人,避免了琼海军上下的不安,也避免了妻妾之间的明争暗斗。皇帝为什么要立太子,而且优先选择立嫡立子,就是确立继承人,减少不确定性,避免各派系选边下注,继而发展成内耗,引发权力阶层的大洗牌。
谢文君的出身和正妻地位,决定了她的不可替代性,即便玛丽娅比她早一两个月生出儿子,即使没有血统是否纯正的问题,也动摇不了嫡子的地位。可是如果她生的是女儿,又迟迟生不出儿子,那么问题就复杂了。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即便历史上出过一个武则天,并不意味着大多数人会选择追随一个女性,必然要选一个男性作为继承人,那么其他妻妾生下的儿子,到底谁会上位呢?
不管夏天南选择谁,以这几个妻妾的出身,都没有绝对的优势,很难保证属下不会出现派系,这是夏天南不愿意看见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虽然他在琼海军的威信和地位很高,但也不能保证能把所有不同的声音彻底压下去。康麻子那么精明的角色,尚且出现九龙夺嫡、兄弟相残的惨剧,他自认在手腕上不会比麻子更高明,在他年纪大了以后,琼海军内部出现派系之争也不是不可能。
夏天南晃了晃头,想把这个想法抛诸脑外。他盯着谢文君的肚子,心中默念:这是个儿子,是个儿子,这样我就能一劳永逸,不用为继承人的事情伤脑筋。
谢文君看出了他的心思,小声说:“夫君,既然都想要个儿子,那么去祈求菩萨吧?妾身早就想去了,不过想等你回来,全家一起去,一直拖到了现在。”
虽然夏天南是无神论者,但是对于别人的宗教信仰还是尊重的,何况谢文君背负着一举得男的压力,多半只是想求个心安,找个精神寄托。
就当陪老婆散心了,夏天南心想。他答应下来:“那就去吧。不过海南这边香火不旺,好像没什么寺庙吧?”
谢文君抿嘴一笑:“妾身早就打听好了,临高附近没有寺庙或者道观,只有乔治神父的教堂……”
“教堂?这么快就建好了?”夏天南皱起了眉头。当初为了拉拢乔治神父帮助制造望远镜等军用器材,他许诺允许对方可以建造一个小规模的教堂,可以对主动上门的信徒洗礼,但不能主动外出传教,试图将这种外来宗教关在无形的栅栏里,避免对自己的军队产生负面影响。可是没想到,神父虽然没有公开传教,还是把影响慢慢扩大了,现在居然连自己的妻子都有了兴趣。
不行,如果自己一家人去教堂许愿,等于给乔治神父做了一个最好的广告,别人一看,琼州的实际统治者也信仰基督新教,上行下效,很多人就会成为新教(注1)的信徒。夏天南下定了决心,对谢文君说:“咱们家不能去教堂,换个地方吧。除了临高一带,琼州其他地方还有寺庙或者道观吗?”
谢文君也不以为意,想了想,回答:“听说就只有万县那边有寺庙了。听说唐朝的鉴真和尚曾到万县东山岭传经,那边的佛祖很灵验的。”
“那就去万县。”夏天南心想,便宜佛祖也不能便宜耶稣,就算路途远了点,还可以乘船去嘛。
玛丽娅可怜兮兮地哀求:“亲爱的,那我呢?我是主忠实的信徒,我想去教堂忏悔,放下一切虚荣、骄傲,做一个完美的母亲……”
“你可以去。”夏天南大度地说,“我不会强迫你改变信仰。”
当晚,夏天南留在了谢文君的房里。虽然因为怀孕不能行房事,可是夏天南想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了骨血,心里觉得平安喜乐,一点欲望都没有了,陪着谢文君说说话,安安静静地过了一晚。
林伟业就没有这样的好命了。为了安抚符南英,他不敢去陪李香君,老老实实陪着这位正房,还被晾了半宿。一直到后半夜,符南英才跟他说话。
“你们汉人都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要不是看见夏老爷的两位夫人都怀上了,我肚子又没动静,才不会让那个汉人女子进门呢!”
林伟业头点得鸡啄米一般,连连称是。
“夫人通情达理,为夫惭愧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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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教,亦称基督新教,是基督教的一派,与天主教、东正教并称为基督教三大派别。英国主要是信仰新教。
第九百零五章 新武器()
崇祯八年的冬天,在夏天南即将为人父的兴奋和林伟业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的焦头烂额中悄悄的临近了。
新增加了五万移民后,琼海军垦荒屯丁的范围扩张到了万县、文昌等地,除了崖州(今三亚)等最南端,整个琼州的西部和东部基本上都在琼海军的直接掌控之中,加上直接掌控赋税,扫清了岛上原本就脆弱的士绅阶层,这个大明最南部的岛屿俨然成了独立王国,夏天南从京城带回来的圣旨则补上了大义名分的最后一块短板。琼州知府衙门已经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政令不出府城,其余各县衙更是成了给琼海军打下手的,百姓只知琼海军和大将军,不知道皇帝。
海岛上的冬天也是温暖的,某一天的下午,在暖洋洋的阳光下,林伟业鼓捣了一段时间的新玩意要拿出来晒太阳了。
夏天南作为老板,前来验收,他优哉游哉地支起了一张椅子,旁边有人撑伞遮太阳。今天要试的几样新玩意都是根据昌邑之战总结经验鼓捣出来的,是否有实用价值,就要眼见为实了。
林伟业先取出一个黑乎乎的圆筒状铁疙瘩,很像一枚小型炮弹,上面有凹陷的槽线,介绍道:“这就是手雷了。”
夏天南差点从椅子上滑下来,无语地看着他手里的铁疙瘩,说:“恕我眼拙,实在看不出这个丑东西和手雷有什么关联……”
“没办法,黑火药威力有限,装少了没有杀伤力,而且咱们材料又是铁质,块头大是正常的了。”
“可是看起来很重的样子,能丢得动吗?”夏天南疑惑地问,要是扔不远,炸了自己人那就糗大了。
“丢是不行的,会伤了手腕,只能像铅球一样推出去。”林伟业招招手,一个身材魁梧的士兵走了过来。这名士兵身上披挂了护胸、护肩之类的铠甲,头上戴着头盔,一眼看上去像是漫画里的圣斗士。
没等林伟业介绍,夏天南就上下打量这个士兵,饶有兴致地问:“这装备看起来不错啊,是什么材质?”
“这是根据黄汉生战后的建议设计的,护住胸口、头部等要害部位,就算中箭也不容易丧命。材质是钢,不过只是低碳钢,和枪管的材料接近。”林伟业介绍道,“现在的条件其实已经能练出硬度更高的中碳钢了,可是加工起来难度太大,还是采用了相对软一点的低碳钢,也就是俗称的熟铁。”
夏天南仔细打量士兵的头盔,就是普通的圆边帽造型,中央是圆溜溜的半球形状,四周是一寸宽左右的园边。他问:“头盔半球状的设计是为了让箭更容易弹开吧?至于这周围的边沿,是起到遮挡面部和后脖的作用?”
林伟业赞道:“好眼力,设计的初衷正是这样。”
夏天南点点头:“可是盔甲用全身甲防护效果不是更好吗?腹部、手臂、腿部都能护住。”
“全身甲是华而不实的设计,防护作用提升有限,但是重量成倍增加,极大地影响了士兵的灵活性,消耗的体能也更多。”林伟业说,“这还是第一线的士兵,挑选身强力壮的人,担任战列步兵的同时还兼任掷弹兵,遭受弓箭攻击的可能性更大,才穿上了可穿戴式护甲,至于后面几排的士兵我认为不穿护甲也行。”
林伟业示意士兵演示掷弹,这名身强力壮的士兵点燃了引信,镇定地等待燃烧几秒后,身体自然弯曲,再发力,然后像推铅球一样把铁疙瘩推了出去,大约抛出了二十米远。
五六秒钟之后,“嘭”的一声,铁疙瘩爆炸了,碎成了几块铁片,然后有十几颗小石子一样的东西随着爆炸的气浪向四周溅射,声势还是颇为惊人的。
夏天南站了起来,张大了嘴:“这玩意虽然丑了点,威力还是可以的嘛……”
“别小看这个铁疙瘩,造一个出来很不简单。”林伟业介绍,“必须用石墨化退火工艺,整体闷烧弹壳,加大强度,以便在较薄的弹壳内塞入尽可能多的火药,还有若干铅弹丸,同时保证弹体外预留的槽线不会因为搬运挤压而开裂……花费的时间成本不会比一杆琼海式步枪少太多。”
夏天南给予了充分肯定:“只要能发挥用处,多费些功夫也是值得的。只不过为什么要先等燃烧几秒后再扔呢?”
“是为了防止燃烧时间太长,敌人有机会捡起再扔回来。”林伟业说,“原本这玩意是为了对付鞑子的楯车,不过重量控制在4公斤以内的话,其实在巷战中也很有用处。比如咱们在京城中与神机营短兵相接,直接一排手雷丢过去,保管立马崩溃,一枪都不用开。虽然没有撞击引信,只能延时爆炸,而且又笨重,但是对付密集的阵列比排枪更简单粗暴,波及范围也更宽。”
介绍完手雷和兼职掷弹兵的装备,林伟业让人拉出一门山地炮,装入一枚类似霰弹筒的炮弹,做好发射准备。
“看见前面五百米处的一排人型木靶了吗?”林伟业眉飞色舞地说,“今儿个让你看看对付骑兵的大杀器——榴霰弹。”
炮手点燃了引信,几秒钟之后,随着“轰”的一声炮响,黑黝黝的筒状物钻出了炮口,但没有像霰弹一样立即炸裂开来,而是划出一道抛物线,飞行了四五百米之后在空中炸开,然后化成一阵金属暴雨飞向那些人型木靶。
夏天南在望远镜看到:密集的霰弹成锥形喷洒过去,将木靶砸的粉碎,三四十米的范围内,寸草不生。他忍不住咂舌:“啧啧,有这玩意,榴弹、霰弹都弱爆了……”
林伟业叹了口气:“但是引爆率是无法绕过的难题。必须保证在半空中引爆,否则就失去了意义——早了就是让敌人看烟花,晚了就和一个铁疙瘩没区别——可是以现有的技术条件,这样精确的引爆率能保持在四五成就很不错了……说到底,现在的榴霰弹只能是特殊战场条件下的特殊武器。”
第九百零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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