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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争锋:倚天屠龙-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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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年之后,为朱明王朝奋斗了一辈子的老将军徐达同志不幸去世,终年53岁,他老人家根本没想到,自己的女儿在她四十岁时,居然能够母仪天下,十三陵里躺着的历代大明皇帝,有十二个都是自己的直系后代,剩下一个,还是自己的女婿。

    结婚总少不了喜宴,现代人的婚礼,是夫妻一起向客人敬酒的,而在明朝,只有新郎一个人死扛。这一天,朱棣喝了十六年以来最多的一次酒,行了最多的一次礼,见了最多的一次人,说了最多的一次话。

    他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好慢,他的心早已不在宴会上,他非常想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古人没有爱情的观念,没有恋爱的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约,往往有几分听天由命的凄凉。就算把一个罗玉凤塞给你,你不但着强忍悲痛接受,还得跟她尽男人的义务。你不但得满脸欢喜,还得叩谢隆恩。

    当朱棣和徐小姐向父皇和岳父行礼时,自己心中也是忐忑不安,不知道当掀开盖头的那一刻,自己到底是由衷的惊喜,还是彻底的绝望?

    酒席散了,客人走了,朱棣带着一身的疲倦,还有一脑子的疑惑,来到了洞房。来到了徐小姐的身边。

    当揭开盖头的那一刹那,朱棣仿佛感觉到了时间的停止,感觉到了呼吸就此停止,眼前这个女孩子,峨眉细目,五官清秀,皮肤白皙,一切都是那么完美,甚至比他自己的期望还要好!他真的是太开心了。

    “徐小姐,朱棣这厢有礼了!”

    徐小姐也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他身材魁梧,面相英武,一双眼睛直钩钩地凝望着自己,她的脸刷地一下红了,羞涩地低下了头。

    “参见殿下!”徐小姐深深行礼,朱棣忙上前搀扶,徐小姐立足不稳,一下子倒在了朱棣怀中,一股香气漂了过来,让他感到头晕目眩。

    新婚之后,小夫妻非常恩爱。徐小姐读书识礼、才华出众又性格平和,做事很有分寸,展示出了与实际年龄不相符合的成熟稳重。这也让朱棣非常省心。

    更让人高兴的是,马皇后也非常喜欢徐小姐,隔三差五就把她叫到自己的住处聊天,对待她简直就象亲生女儿一样。

    徐小姐青春相貌美,性格温顺,让刚刚知道男女之事的朱棣非常开心,恨不能天天守在跟前,甚至觉得做其他事情,完全都是浪费时间,糟蹋生命。只有和徐小姐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象一个男人。

    但好消息总是伴随着坏消息。婚后没多久,朱元璋就命令朱棣离开京城,去中都凤阳,也就是他的老家参加军训,还不准带家属。朱棣早就有心理准备,他的二哥三哥上年已经都去了,自己早晚也得去中都。

第156章 王叔吊丧莫入京【6】() 
朱元璋之所以把几个年龄比较大的皇子都送到中都军训,是为了让他们积累作战和管理经验,为就藩做好准备。中都凤阳,是朱元璋的列祖列宗生活了多年的故乡,也是改变了他老人家一生命运的地方。把皇子们拉到这里训练,颇有些忆苦思甜的味道,足见老皇帝的用心良苦。

    虽然朱棣还不满十七岁,但已经结了婚,无论是父皇朱元璋,还是朝中大臣,都要当自己当成年人看了,温柔体贴的徐小姐,更是对自己寄托了全部的希望。

    从这时起的三十二年里,他们两人的命运就联系在了一起。他做燕王,她是王妃;他当燕庶人,她是庶人妻;他登基坐殿,她母仪天下。她是他的精神寄托,而他是她的整个世界,即使他的父亲暗害了自己的父亲,她对他的忠诚也没有动摇过。

    父母之命的结合谈不上爱情,更多的是一种亲情,一种相依为命、相互依赖的感情,但这样的感情,可能比那些来的时候电光石火,走的时候肝肠寸断的爱情,更踏实也更可靠。

    这时候的朱棣,肯定会想到自己的父亲,想到父亲十七岁的情形。

    那是一个甲申年,淮河流域发生了严重的旱灾和瘟疫,朱元璋的父亲、大哥、大哥的长子,还有母亲,都在一个月内饿死。

    而他,却拿不出安葬亲人的费用,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才把亲人草草下葬,自己,也不得不去当和尚。

    从那时起,朱元璋的心里,就暗暗埋下了造反的种子。如果没有这么多变故,他很可能一辈子就留在凤阳,一辈子当农民。

    痛苦有多大,成就就有多大。

    压迫有多深,反抗就有多高。

    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人的潜力是无穷的!

    现在,轮到同样十七岁的朱棣挑战自己的命运。他已经成家,在中都的军训之后,他就要带着徐王妃,到遥远的北平,到当年元朝皇帝号令天下的都城,开拓属于自己的事业,迎接属于自己的辉煌。

    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永远有人十七岁。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朱棣就是在凤阳的军事训练中度过的,他以为不用多长,自己就可以带着心爱的徐小姐,到北平做他的一藩之主,但是,一切真的就这样顺其自然吗?

    朱棣的血管里,天生流的是战士的血。他特别喜欢骑马,喜欢追求那种风驰电掣般的快意。他平时性格随和,喜怒不形于色,但只要他跨上战马,就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和兴奋。在操练中,身边的卫兵都吃够了他的苦头,总是以他们被修理得不狼狈不堪而告一段落。

    洪武九年二月十六,朱棣与三位皇兄离开了京城,前往中都凤阳。这距离朱棣新婚只有二十天——蜜月都没有度完,而且,三人都不能带家属。

    三百三十里的路程,走高速公路一个半个小时就能到达,但在朱棣那个时代,却要走整整两天。江南已经是明媚的春天,杂花生树,群莺乱飞。骑在马上,可以更多领略沿途的美丽风景。

    这是朱棣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乡。十七岁的人,在今天不过是个孩子,对周遭的一切还充满好奇,但对于朱棣来说,他已经是结了婚的成年人,是世界第一帝国的皇子,是即将奔赴北平前线的燕王。对于路边的风景他早已不感兴趣,他操心的是自己未来的前程。

    离开了表面上花团锦簇但杀机四伏的都城,远离权力的中心,可以在约束不是太严的环境下,做一些自己愿意做的事情,未尝不是好事。

    凤阳所在的濠州,本来是个很不起眼的城市,只是因为朱元璋的关系,这里成了中都凤阳府,与北京开封府,南京应天府并列的一线城市。但就象一个中了千万大奖的农民,尽管可以穿上浑身名牌,但气质上还是个农民。凤阳的崇高地位,并遮掩不了它的贫困。

    “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是个好地方,自从出了个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这首地球人都知道的凤阳花鼓词,生动地说明了朱元璋在家乡人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不过,处于淮河洪水多发地带的凤阳,本来就不见得是多好的地方,十年倒有九年荒是古来有之,并不是朱重八给带来的,他也没那么大的本事。

    他老人家把凤阳定为中都,并任命丞相李善长为营建中都的工程总指挥,从全国抽调将近九万工匠,还有几十万的军士、民夫和罪犯,加班加点工作。要知道元修治黄河也不过才征调了十七万人,还搞得天怒人怨,间接引发了红军大起义。修建中都,难道不怕杯具重现吗?朱元璋也是看到了这点,又不希望家乡亲贵的势力在朝中过于强大,威胁自己的几个皇子,因此决定停止工程,也打消了迁都凤阳的念头。

    登上皇位后的朱棣,曾经对自己的三个儿子讲述过自己在凤阳时期的往事。他说:“朕少时尝居凤阳,民间细事,无不究知。”

    显然,朱元璋把儿子们放到这里,不是让他们游山玩水,不是让他们打着皇子的招牌享受生活,是要他们体验民生,学会与百姓相处,提高自己应对问题的能力;让他们在中都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为了在不远的将来独立守边,帮助自己对抗北元做准备。

    朱棣兄弟们跟随大明帝国最精锐的部队,进行极为严格的训练。他们学会了如何管理与协调步兵、骑兵与炮兵部队,学会了如何组织部队行军、偷袭与撤退,如何利用天气降地形做掩护,如何鼓舞士气、稳定军心。他们不仅能熟练掌握各种武器,更懂得了如何成为一个战士,一名将军,一位统帅。

    那朱棣的血管里,天生流的是战士的血。他特别喜欢骑马,喜欢追求那种风驰电掣般的快意。他平时性格随和,喜怒不形于色,但只要他跨上战马,就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和兴奋。

    在操练中,身边的卫兵都吃够了他的苦头,总是以他们被修理得不狼狈不堪而告一段落。当然,他知道自己的身份,让他们有所顾忌,自己赢的也不过瘾。他希望有一天,能有一个真正的对手,让他打个痛快。

    这样的机会什么时候能有呢,也许只有蒙古人才能给吧。

    除了学习作战指挥,朱棣兄弟还要学习作战的后勤供应,如何有效运输粮草,救治伤员、筹措军费等等。白天训练完毕之后,尽管相当疲劳,朱棣还是要抽出时间,在灯下研读兵书,学习古人的智谋。

    朱元璋是一个看似豪爽大气,实则自私阴险的人,他对人从来都是表面上豪爽,背地地使坏。表面上和你无话不谈,推心置腹,转过身就能把你的话作为罪证,并借此把你送上断头台。对于身边掌握兵权的将领,朱元璋是发自内心地不信任。因此,他就特别重视收养义子,希望用这种特殊关系来约束核心大将。他先后收的义子多达二十多个,和自己的亲生儿子数量差不多。李文忠明明是朱元璋的亲外甥,为了表示自己的所谓恩典,他还是要收其为义子,当然,如果自己的亲生儿子都逐步成长起来,义子们就可以像卫生纸一样扔到一边去了。

    即使是对待二十六个亲儿子,朱元璋的偏心也是很明显的,他全面培养朱标的各方面能力,让最好的学者充任太子太师,把太子一直留在京城。却只要其他几个儿子做好军人,为大哥守卫边塞,给大哥当枪使。也许他想不到,会有那么一天,这把枪生气了,掉转了枪口,刺向了本来应该保护的人。

    军事训练,并不是朱棣兄弟生活的全部。

    朱棣和他的几个兄弟,还经常微服走入农家,体察农民劳作的艰辛,认识淮河水势的无情。也理解了当时父亲为什么会出家,为什么能造反,为什么能不可思议地实现从社会最底层到权力最高处的乾坤大挪移。

    朱棣发现,自己骨子里是一个随性的人,喜欢大碗喝酒,喜欢和人高声说笑,也喜欢骑着马出去兜风,不希望被约束。

    有一次,朱棣一行人骑马返回驻地的途中,看到路上有几个小贩在摆摊买水果,他手下的亲兵给朱棣建议,干脆把这些水果抢了算了,反正也没人知道是燕王做的。

    朱棣一听,并没有发火,而是掏出身上的大明宝钞,告诉亲兵:“你过去买就是了。”

    亲兵买来了水果,朱棣坐在路边和士兵们一起分享。他给大家讲述了朱元璋教育自己的话:“父皇曾告诉我:百姓财力俱困,不可拨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在安养生息之而已。”

    那个曾经建议打劫的亲兵,可以说是无比羞愧,恨不能在地下找下缝钻进去。从此,朱棣的部下更加约束自己,生怕受到这位皇子的处罚。

    朱棣年级轻轻,倒很有表演天分,可惜那时候没有电影这门艺术,不然他完全可以和安吉丽娜朱莉齐名,好莱坞也要被两个姓朱的控制了。

第157章 王叔吊丧莫入京【7】() 
朱棣兄弟们在凤阳读书、习武,作秀,远离了京城的是是非非,但是,无形的失落感又涌上了心头。

    一是新婚妻子不能守在身边,他一年也回不了南京几次。虽然徐小姐不是自由恋爱的情人(那个时代还没有这个概念),但她却具备了当时男人对好女人的几乎一切要求,温柔贤惠,举止得体,持家有方,不干涉丈夫的公务。这么快就要离开了,年轻的朱棣真是相当舍不得。

    二是一出生就决定的命运,因为晚生了几年,本来亲如手足的兄弟,现在却有了严格的尊卑贵贱之别。朱棣永远也忘不了,朱标被册封为太子时,他们兄弟几个都要跪倒磕头的情景。他觉得虽然大哥值得依赖,但让手足兄弟行这样的大礼,实在有些屈辱,而且这样的屈辱随着年龄的增长,将会更加重严重,更会让他不舒服。

    洪武十一年八月,成婚两年后,朱棣和徐王妃有了第一个孩子,朱元璋给孩子取名朱高炽。

    朱高炽仅比后来被立为皇太孙的朱允炆小一岁,儿子的到来,又让朱棣尝到了初为人父的喜悦,更多了一分父亲的责任感,尽管他只有十八岁,按今天的观点,他自己都是个孩子。

    虽然不能马上去北平就藩,朱棣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他吩咐自己的表哥李文忠,对北平的城防和建筑进行维修,为自己在不远的将来进驻做好准备。李文忠虽然论辈份是朱棣的表哥,但其实只比老朱小十一岁,比朱棣大二十一岁。

    也许是李文忠对自己这个表弟的话太当回事了,也许是自己有在建筑业成名的潜意识,李文忠同学这可是撸起袖子真抓实干。他抽调了上万名士兵,对北平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

    北平在元朝时就是大都,是国家的首都,但城墙居然还是土墙,绕北平城墙一圈有五十五里,仅在外层包砖,就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四面城墙全部加高,在九个城门上,重新修整了垛口和箭孔,总之,考虑到和蒙古人打持久战的需要,一切都用最高的标准和最严格的要求进行。

    李文忠对于工程质量相当满意,认为是自己的又一杰作。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由于他的辛勤工作,给大明王朝留下了深重的祸患,导致了严重的、灾难性的后果,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历史的走向,这恐怕是他做梦也没想到的。

    朱元璋也在为皇子就藩一直准备着。洪武十年正月,老朱宣布,增加三个藩王:秦王、晋王和朱棣的军队。燕府原有燕山护卫军1364人,再增加到金吾左卫2263人;两个哥哥的亲兵,规模也都扩大了一部以上。

    洪武十一年,21岁的秦王和20岁的晋王接到圣旨,于五月初四从南京出发,前往各自己的封国。离开的人踌躇满志,离不开的人心情却失落。对于朱棣来说,毕竟已经十九岁,自己最佩服的唐太宗李世民,这个年龄已经统率唐军太原起义,攻打天下了,自己还得在凤阳做简单的军事训练。

    李世民在登基前是秦王,并且担任了尚书令,如今朱元璋把老二封做秦王,又把他放到西安,让其执掌重兵,难道真的不担心吗?

    别忘了,朱元璋可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近二十年,才一路打到皇帝宝座的,这和唐高祖李渊靠三个儿子打天下大不一样,他有这个信心,能够控制自己的儿子们。而且这个秦王和李世民相比,无论是天赋还是努力程度,都差了几十条街。

    元顺帝妥懽帖睦尔逃到漠北之后,每每想到祖祖辈辈经营了近百年的首都让当年的小叫花子攻占了,先祖忽必烈修建的皇宫成了朱棣的燕王府,心里那时说不出的痛。已经习惯了一线城市生活的北元贵族,很不适应在荒漠中的单调无聊缺乏夜生活的痛苦,都一心想打回来。

    不过,不是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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