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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天狂尊-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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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不好妄加推断,不过,火池宗的宗主任焚天表示,他可以以宗门的名义发布杀手令,招募天下杀手,捕获这头火焰巨兽,只有抓到这头火焰巨兽,一切才有头绪!”

    林佑点头:“这也不失为一种对策!”

    “不过——”林步天话锋一转,一脸的迷惑,“不过,奇怪的是,任焚天说,招募杀人的赏金,由曙光帝国自行承担,但是这笔赏金,居然是三千株稀世灵草!”

    说到这里,林步天目光一转,深深地看着林佑,道:“阿佑,你曾经和我说,你在灵草秘境,收获了三千株稀世灵草!我在想,是不是这个事情,有很多人知道了,所以,有一些人眼红你的财富,但碍于你背后的师傅,所以想通过这样的手段,变向勒索你?!”

    林步天,虽然是个粗人,但是戎马一生,也经历了不少事情,所以才有了这种推测。

    “爹的推测,很有道理。不过,目前还不能肯定,但我肯定会注意到。”林佑想了想,点点头。

    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到那头火焰巨兽。只有找到它,才能顺藤摸瓜,查清它背后的主人,以及它来曙光帝都的真正目的。

    可是,火焰巨兽来去无踪,又如何找起呢?

    火池宗。

    飞瀑之下,火焰腾天。

    火池,如同一面大湖。那水,看似是水,却如同铁水,通红发亮,能瞬间融化钢铁。即便是洪武大陆上难以融化的乌海寒铁,丢入其中,不到几个呼吸,也要化作乌有。

    炙热的火焰灵气,本可以让方圆数里寸草不生。不过,却有一种火灵树,遍体火焰纹络,就连叶子,也恰似一丛丛如同火焰,生长得极为茂盛。

    这种火灵树,围绕火池宗巨大的火池,郁郁葱葱,如同华盖。

    一株十人合围、五百年的火灵树下,两个老人正在下棋。

    一位,曾经是仙草门十大客卿之首、创造出绝世好丹——流霞培元丹的炼药师,蔡郎!

    另一位,皮肤赤红,就连胡须毛发也是赤红颜色,整个人往那里一坐,如同一座火炉,有一种焚烧万物、灰飞烟灭的气势。

    他是火池宗宗主——任焚天,一尊辟穴境小成期的人物。

    辟穴境小成期,能够打开自身一百零八个穴道,吸收灵气的速度更为惊人。打斗起来,一百零八个穴道同时激发真气,白莲朵朵盛开,和仅仅打开了三十六个穴道的辟穴境入门期相比,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如果说辟穴境入门期散发的气劲,是一眼泉水;那么,辟穴境小成期散发的气劲,就是一条条滚滚长河。

    啪!

    任焚天拿起一枚棋子,往棋盘上一放,笑道:“蔡郎老弟,我这一招隔山打牛如何?看似是压迫曙光皇室,其实,是要逼迫那小子,将灵草秘境所有的收获,从嘴里吐出来!”

    棋盘上,蔡郎的棋局明显处于下风,他还在苦苦挣扎,思索良久,才想出了一招破解之法,把棋子一放,苦笑道:“哎!那小子如此逆天,我真的是看走眼了。以至于,在仙草门客卿大会上,我输得如此丢脸。不过,天哥你这一招,不得不说,妙哉!”

    蔡郎,本来是仙草门的大客卿,不过,那日炼药输给了林佑,兑现承诺,再不踏入仙草门半步。

    “老弟不要气馁,在我看来,你输得不是实力,仅仅是输给了运气。”面对棋局,任焚天游刃有余,信手拈起一枚棋子,立刻落下,“哼!那小子,进入灵草秘境,也抢了我的资源!那灵草秘境,是我酝酿一个甲子的计划,岂能让一个鼠辈就破坏了?只怪我当初派去灵草秘境的的人不怎么得力,不过,好在事情还没有达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这些灵草,我定要拿回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神秘霸主() 
蔡郎道:“既然如此,天哥为何不直接勒令林家,让他们交出灵草秘境的收获?区区一个世俗国度的三流家族,哪敢违抗?就算是曙光帝国,在护国宗门面前,也是唯唯是诺!难道,天哥真的忌惮那个林吃货背后的神秘师傅?”

    “不错!”任焚天看着棋盘,微微皱眉,“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小子从一个吃货,不断晋级,连灵草秘境,也能独来独往,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靠山,哪敢如此骄狂?他背后,必然有一尊高手师傅,在栽培他!”

    “这一次,我让烈祖在曙光帝国制造混乱,目的,就是逼他背后的师傅出面!毕竟,林家是曙光帝国的臣民,牵一发而动全身。等到了一个不可收拾的地步,曙光不保,林家不保,林吃货无安身立命之处,他背后的师傅,必然要站出来撑腰。到时候,我就可以会上一会,看看是何方妖孽!”

    噗通!

    就在任焚天说话间,不远处那座巨大的火池之中,火焰翻腾,一头火焰巨兽从里面探出头来。不过,也只是换了一口气而已,然后再度沉入火池,似乎是在吸收火灵气,潜心修炼。

    而这头火焰巨兽,就是七日前撞断曙光帝国曙光之门的那头——地狱火烈鸟!

    地狱火烈鸟出来透气,蔡郎禁不住扭头观望一番,惊叹道:“好强大的气势!我看,烈祖和火祖相比。要更为强大!”

    地狱火烈鸟,称为烈祖。

    而火祖,是生长于火池中的另一头灵兽。火焰蜥蜴,不过已经被林佑斩杀了。

    这两头灵兽,都是火池宗的护宗灵兽。只是烈祖更为低调,很少入世,外界知道的人也不多。

    很多人知道火池宗的火祖,却不知道这个烈祖。

    提到烈祖,任焚天也是颇为赞赏。点头笑道:“虽然火祖、烈祖,都是火池宗孕育出来的灵兽。但是烈祖的资质,要更好一些。不然,这些年,我也不会把它雪藏在火池中。不为世人知晓。火祖虽然死了,但是烈祖完全可以取代它的位置,成为我火池宗真正的护宗神兽!”

    “它现在到了什么修为?”蔡郎好奇。

    任焚天自豪道:“和我一样,相当于辟穴境小成期的实力!而且,它浑身喷射火焰,刀剑近身即化,可以说是固若金汤!至今为止,我都没有找到它身体的弱点和命门,到底在什么地方!”

    “好强大!”蔡郎由衷赞叹。很快话锋一转,道,“天哥。话说七天过去了,对于三千株稀世灵草招募杀手的事情,曙光那个元老头也没明确答复,倘若他们不答应,那怎么办?”

    “很好办,那我就让烈祖。再去旅游一趟,踏平金銮宝殿。顺便。找百十个平民,当做点心吃吃,他们总要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任焚天一脸微笑,似乎真的是在谈论什么旅游、美食。

    曙光帝国,少将军府。

    “阿狸,你去哪里了?”

    林佑面前的阿狸,浑身是土,似乎跋山涉水,经历了一场长途旅行。

    “呸呸!”阿狸吐着嘴巴里的泥土,用爪子梳理着皮毛,道,“去帮主人找地狱火烈鸟啊!主人不是想知道那个小菜鸡的实力吗?只有找到它,打一架才知道!”

    “这……”林佑汗颜,小动物的思想,就是单纯啊。

    “那你找了没有?”

    “当然!阿狸出马,一个顶俩!我到了它的老家火池宗,那小菜鸡果然住在那里。不过,那里有个大宗门,我没办法进去。后来,我找了一个我的朋友,让它挖了一条地道,通向火池,总算是有机会找它打一架了!”阿狸十分得意,摇摇身子,泥土哗啦啦往下掉。

    林佑再汗。

    尤其是这小家伙,口中称那地狱火烈鸟一口一个“小菜鸡”,说得真流畅。

    说实话,以林佑现在的实力,对上那头地狱火烈鸟,也不敢说能够战胜它。

    “对了,你的朋友,他们是?”林佑觉得自己没有抓住重点。什么样的朋友这么厉害,能够挖一条通道到火池宗的核心区域火池?

    “它的名字叫鼹鼠王!当然,虽然是朋友,帮了我的忙,我也要给它们一些报酬,还要请主人帮忙呢。”阿狸一本正经的说道。

    “鼹鼠王。”林佑口中念着这个名字,灵兽之间的事情,显然是他这个“人族”是无法理解的,“好,你说吧,只要主人力所能及!”

    “今年下了好大的雪啊,鼹鼠家族整个冬天都在挨饿,主人能不能送给鼹鼠王十万斤胡萝卜?”阿狸一副请求的样子,宝石一样的眼睛惹人爱怜。

    “哈哈!”林佑哈哈一笑,将阿狸抱了起来,“十万斤胡萝卜,算得了什么?我给它们三十万斤!”

    火池宗,宗门脚下,十万大山。

    幽静的山谷中,积雪厚重,树木遮天蔽日,抬起头,只能看到些许阳光从缝隙中照射进来。

    “出来吧。”阿狸大喊了一声。

    呼呼哧哧——不多时,一个呆头呆脑、长着两颗大门牙的家伙,从大树后面“滚”了出来!

    说它“滚”出来,是因为它体型肥胖,它足足有一头猪那么大,黑色的皮毛,额头,却有一团金色的毛发,如同老虎额前的“王”字!

    那一双前爪如同两个大铁铲,锋利无比。让人毫不怀疑,如果铲在一般人身上,绝对会身首异处,一分为二!

    “鼹鼠王!”林佑目光一亮。

    鼹鼠,一种很低级的野兽。这种低级野兽,是没有修炼到灵兽的潜质的。但是,事无绝对,也不知道这头鼹鼠,究竟有什么奇遇,居然修炼成了灵兽。

    林佑看看这头鼹鼠王散发出来的真气气势,骇然相当于辟穴境入门期的修为,单论境界,已经和他不相上下!

    “阿狸,他是谁?”鼹鼠王看着林佑,十分戒备。

    “放心啦!他是我的主人,一个很帅很萌又很好心肠的人。”阿狸跳上林佑的肩头,介绍起来,“鼹鼠王,你帮我挖了洞,我说过要酬谢你的,看看我的主人给你带来了什么!主人,把带来的礼物拿出来吧!”

    阿狸和鼹鼠王,一个机灵乖巧,一个憨态可掬,两个都是萌物,让林佑看得也是醉了。

    他的大手一挥,虚空灵戒打开,三十万斤胡萝卜,直接倾泻出来!

    要知道,这些胡萝卜,足足买空了帝都的五个菜市场才筹集到。

    哗啦啦!

    对于鼹鼠王而言,简直就是下了一场胡萝卜倾盆大雨!

    “胡萝卜!”

    “好多胡萝卜!我们终于可以不挨饿了!”

    大约是闻到了胡萝卜的香气,突然间,四周的密林之中,积雪之下,无数隐藏的洞穴打开,成群结队的鼹鼠钻了出来。

    一些已经修炼成灵兽级别的鼹鼠,口吐人言,欢腾四起!

    “啊……”鼹鼠王,被林佑的胡萝卜直接掩盖住了,好不容易,才从胡萝卜堆里钻出来,看着这堆积如山的胡萝卜,双眼迷离,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鼹鼠王,阿狸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以后有困难,就找我帮忙!”林佑笑道。

    “阿狸主人,谢谢你!”鼹鼠王站立起来,学着人类的样子,给林佑鞠了一个躬。

    它实在是太胖了,鞠躬的时候,就像是亲吻自己的肚子,林佑不由的哈哈大笑。

    这一笑,让鼹鼠王十分尴尬。

    作为鼹鼠王,让自己的子孙挨饿,还需要别人的救济,这大约也让它觉得很丢脸。

    “阿狸主人,你们人族有一句话,叫做不食嗟来之食!你送来这么多胡萝卜,的确解了鼹鼠部落的燃眉之急,不过,我也不能白拿,我有一些宝物,要送给你!”鼹鼠王看着林佑,一本正经的说道。

    林佑摆摆手,笑道:“这些胡萝卜,是送给你们的,不取一分一文!”

    “不!”鼹鼠王肥嘟嘟的脸都涨红起来,坚持道,“倘若你不要,那么这些胡萝卜,请你收回!”

    鼹鼠王这句话一出口,那些还在欢呼的鼹鼠们一起停下了动作。甚至有一些鼹鼠妈妈,从孩子口中夺下胡萝卜,扔在了地上。

    “这……”林佑始料未及,想不到这鼹鼠王,还有几分人族的骨气,心中也不禁是佩服起来。

    “好吧,我答应你就是。”林佑只能无奈答应。

    “跟我来!”鼹鼠王点了点头,这才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鼹鼠王在前面带路,把林佑带入了它的地下王国。

    整座大山的地下,洞穴四通八达,几乎被鼹鼠家族独占。

    甚至,林佑在这大山之中,都看不到豺狼虎豹其它兽类,因为在这里,只有一个霸主——那就是鼹鼠王。

    鼹鼠王,相当于人族辟穴境入门期修为,这样的实力,一般的豺狼虎豹,就如同蚂蚁一样的存在,对它们的生存根本构不成威胁。

    “阿狸主人!这是我五十年前在火池附近找到的宝物,麒麟之牙!”

    来到一座完全用巨石砌成的密室内,鼹鼠王指着一堆闪闪发光的东西对林佑说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麒麟之牙() 
“居然是麒麟之牙?!”看着这一堆闪闪发光的东西,林佑也是大吃一惊。

    这些东西,似乎是某种巨型生物的牙齿,足足有六七寸长短!

    色泽如同白玉,却没有玉的温润,而是带着一种锋利无比、无坚不摧的味道。

    “不错,麒麟之牙!火麒麟的牙齿!”林佑上前,拿起一枚,仔细观看,立刻做出了判断。

    以他的眼界,这判断自然不会错。不过让他吃惊的是,在外天界,居然也能找到麒麟之牙,实在是出乎意料。

    要知道,麒麟是上古异兽,即便是在内天界,在世界本源,在宇宙洪荒之地都很难找到它们的身影。

    而外天界,可以说,完全不存在这种生物。

    火池宗的火池,传说是火麒麟的巢穴,而这也是传说!

    而且,麒麟,寿命长达数千上万年,有些麒麟,甚至可以与天地同寿,从内外天界存在之时,一直活到现在,长生不死。

    长生不死的生物,要得到它的骨骸,势比登天。

    不过,流沙之中,也有赤金;粪坑之下,也有玉璧。英雄不问出身,宝物,当然也限于出处。鼹鼠王找到麒麟之牙,只能说,是它的大气运!

    现在,鼹鼠王要把这些麒麟之牙送给林佑,也是林佑的大气运!

    “这些麒麟之牙,可以炼制灵兵。不过,炼器向来是人类的专属。对于我们鼹鼠部落而言,这些麒麟之牙,完全没有用武之地。现在送给阿狸主人。抵消这份人情,倒是最合适不过的选择。”鼹鼠王看着这堆麒麟之牙,摇了摇头。

    看得出来,它依旧很肉疼。

    但是,鼹鼠部落不会炼器,这麒麟之牙对它而言,的确不能物尽其用。放在这里,是白白的糟蹋。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林佑客套一句。直接收下这些麒麟之牙。

    细细一数,足足有三十六枚!

    “这些麒麟之牙,锋利无比,能穿金裂石!而且。虽然不是金属,属性却强过金属,比真金还抗压,放在火中,百炼不朽!我用来制造箭矢,最好不过!可以说是浑然天成,直接用来做箭头,完全不用费什么周折。”

    林佑已经想好,要用这些麒麟之牙来做什么。

    他现在有神蛟弓。如果再配上这些麒麟之牙做的箭矢,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珠联璧合。

    火池宗。宗门脚下。

    远望火池宗,青山苍翠,蒸蒸日上。

    即便是三九天气,天地酷寒,白雪皑皑,但是因为火池宗的火池缘故。这里居然四季如春,不愧是一方灵地。

    “造箭咯!”

    一个隐秘的山谷中。林佑带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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