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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天尊-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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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以前的时候,有位很出名的前辈高人说的好吗?
当时,这位前辈在某一个时期,可谓是成为了整个葬帝星最出名的人。
至于为什么,这位前辈会如此的出名,倒不是因为他的实力,格外的牛掰之类的东西。
究其根源,则是因为这位前辈,在当一城之主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情。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当时,有人不满这位前辈的统治,然后,就召集起一部分人,决定来个造反什么的。
但是,不知道,怎么一回事。
在这伙人还没有造反之前,这位前辈就已经是提前知道了他们要造反的事情。
然后,毫无疑问的,这位前辈带领着城主府的兵士,迅速的镇压了这次还没有开始行动,就已经彻底结束了的谋反行动。
事后。
在一个公开的场合之下,这位前辈,站在高高的城楼之上,朗声的冲着城楼之下的众人,大喊道。
“我之所以会成为这个都城的城主,原因有三点。”
“第一点,在家里,我不跟老婆斗嘴。当然,你也可以说我是怕老婆。但是我知道,家和了,万事才会兴旺。”
“第二点,在工作的时候,我不会跟下属争夺功劳。因为我需要的是他们的追随,得到无比忠诚的下属,这才是一个合格的城主最希望的。”
“第三点,在管理都城的时候,我不会跟领导发生争执,即便是我知道,我自己是正确的。只要领导说我是错的,那我就是对的,也一定会自己告诉我自己,我是错的。”
“因为这天下,原本就是领导的天下啊。”
最后,这位前辈又补充说道,“如果,有谁自认为做到了,我所说的这三点,或者说,有谁自认为他做的,要比我说的还好。”
“那么,现在我就请他上来,我会当面把城主的位置让出来,送给他!”
自然。
在如此公开的场合,只要人不是傻子,就绝没有谁会愿意去触这个眉头的。
至于为什么要说这些,都是因为,这位比较成功的前辈,讲诉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道理。
这一点,也是被这位前辈给放在第一位置的,那就是,一定要爱护好自己的老婆大人
“不剑小子,发什么愣啊!赶快回答我,到底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剑?”
金翅大鹏鸟又一次问道。
不剑则很是干脆的摇了摇头,最终,不剑自己在心中告诉自己,是为了晶晶,他才这样低三下四的。
“算我不知道好了。”不剑有气无力的这样说道。
“什么叫算你不知道好了?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学习剑道,最主要的就是要‘虚其心,实其腹’方才能成其道。你明白了吗?”
话语落下之后,金翅大鹏鸟,没有再跟不剑啰嗦。
且说下一刻。
忽的,就有金色的剑光,自金翅大鹏鸟的身上劈出。
于是,金翅大鹏鸟近旁的一块岩石,瞬间便被劈成了粉末!
初始,不剑还在捉摸,也没见到这金翅大鹏鸟,到底在什么地方藏了把利剑啊。
只不过,紧接着,不剑就看明白了。
那劈出剑光的,哪里会是什么利剑啊,充其量,也根本就只是金翅大鹏鸟身上的一根普通的羽毛罢了。
“这才叫剑。”
金翅大鹏鸟说道:“你明白了吗?那么,现在换你来试一下。那你,就用,那把你手中,所谓的黑色长剑吧。”
“哼!你丫的也太小看人了吧。既然你能够做到破碎一块岩石,难道我就不能够做到了?”
尔后,不剑动了。
他手中的黑色长剑不屈,转瞬之间,就已经劈在了一块和金翅大鹏鸟刚才所破碎的,差不多大小的一块岩石之上。
轰!
下一刻,随着一声巨响声响起。
那岩石,毕竟就只是比较坚硬了一些,它又不是什么特殊的材料之类的东西。
自然,如此一来,以不剑远超先天武者之境的实力,很简单,很随意的也就将那块岩石,给劈成了粉末!
再下一刻。
“嗯,很不错。”金翅大鹏鸟出声赞叹着。
而不剑,却是猛然变了脸色,惊叫道:“不对啊!”
第二十九章 到底要怎么做()
金翅大鹏鸟,离开了。
但在离开之前,金翅大鹏鸟却是直接就告诉不剑说,在还没有完成她所预期不剑所要完成的要求之前。
金翅大鹏鸟是绝对不会,告诉不剑任何一点,有关张晶晶的消息的。
尽管心中,充满了焦急。
而且,时不时的,不剑还会回想起,在他昏迷之时,所做的那个噩梦。
“不会的,晶晶一定不会有事的!这肯定是我想多了!”
突然。
不剑使劲的摇了摇自己的脑袋,他似乎正企图用这种方式,来化解掉自己心中,对张晶晶越来越强烈的担忧之情。
“唉,还是我自己的实力,太过于弱小了啊。”
然后,不剑闭上了眼睛,稍稍的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
几个呼吸过后,当某一刻,不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可以见到,在他的眼中,分明是有很亮的光芒,在闪烁的。
“既然已经发现了自己的不足,那就继续战斗吧。毕竟,这才是我的风格啊。人还是要有些精神的好,要不然,就容易什么事情都做不好了啊。”
话语落下之后,不剑的脑海之中,也不断的一遍一遍,又一遍的,开始回想着刚才金翅大鹏鸟用自己身上的普通羽毛,所发出的那璀璨一剑的模拟景象。
原来,刚才的时候,金翅大鹏鸟那璀璨的一剑,是不含有任何一丝,和修士有关的力量的!
打个比方来说吧。
修士,之所以要比普通的人类强大,那是因为,他们会修行。
也就是,修士可以通过修行来利用天地之间的灵气,简称修士可以利用天地灵气,来不断的滋养自己的身体,改变和强化自己的身体。
甚至,到了一定的境界之后,修士自己的身体,也会有灵气产生了。
而修士战斗的时候,正是动用了他能够动用的天地灵气,也才会产生了那么惊天动地的大景象。
自然,刚才金翅大鹏鸟,那看似随意,却又无比璀璨的劈在了岩石之上的一剑,竟是一点也不含有天地灵气的!
由此,可知。
虽然不剑也同样,一剑就将一块差不多大小的岩石,给劈成了粉末。
但是,毫无疑问,不剑是因为动用了自己身体之内,储存的天地灵气的力量,才能够,做到这一点的。
就好比一个人翻着书本,找答案。
而另一个,人家就那么闭着眼睛,一会儿,就做出了所有的回答。
事情尽管看起来,很简单。
也就是都要破碎一块岩石的样子,只不过,差距也就在这里面啊。
找到了这个差距存在的原因,不剑会成功,会学到更厉害和更牛掰的东西。
而如果,不剑始终没有找到那个东西,那么事情就会变得更加简单了。
大不了,就是完蛋白!
反正,苦是每个人,都能受了的,但是福,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到的。
这就是现实,突破了,不剑功成名就。
否则,不剑就会一败涂地啊。
“她刚才是那样,看似随意的不对啊!还是不对啊!”
不剑眉头紧锁,很显然是因为考虑什么问题,而陷入了困境之中。
“还是说,一柄剑,必须要快?因为快到极致,便是一种境界啊!”
猛然,不剑就觉得,他好像是已经抓住了金翅大鹏鸟想要告诉他的那个东西。
下一刻。
不剑高高举起他手中的黑色长剑不屈,开始快速的挥舞起来。
而随着不剑的这一动。
霎时之间。
但见,一片剑光亮起。
更有使人心惊胆战的杀机,在璀璨的剑光之中,深深隐藏,让人惊惧。
紧接着。
铮铮的剑鸣之音,也随之响起。
那一刻。
不剑化身天底下,最厉害的剑道顶尖修士,畅快淋漓的用手中的黑色长剑,尽情的挥洒着胸中的情怀。
或是,凌然不可抗拒!
或是,模模糊糊,看不清楚的地方,总有一种能够打动心灵的力量,在迷雾之中,悄悄的积聚。
还有在一片奇异的景象之中,不剑手持黑色长剑不屈,立身九天之上,一剑挥出,八方云动!
端的是潇洒非常!
但是“不是,还不是这种感觉!”
“这些,只不过是我一直以来,心中都在想着,或者是,一直以来,我心中都存在的那些东西罢了。”
不剑面上的兴奋,已经消失不见了,他仍旧紧皱着眉头,一副苦苦思索的模样。
尔后。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剑便已经是停下了手中黑色长剑不屈的挥舞。
“我刚才是动用了身体之内储存的天地灵气的!而金翅大鹏鸟是一点儿也没有动用的,所以,尽管我很喜欢刚才那种用剑的感觉,但是,它却还不是我最终想要的那个结果!”
不剑口中喃喃自语:“哪里,究竟是哪里还不对?”
场景转换。
同一时间,不同的地点。
那里,有巍峨的高山,连绵起伏,竟是一眼不能够望到尽头的!
而且,那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山峦,更是被白色的云雾所缭绕,这远远的看上去,还真就多了一股子出尘的气韵。
但是,这些,都还不是最能够引起人注意的。
而最能够引起人注意的,还是那立身在朦胧雾气之中,并不能够被看清楚的两道身影。
“那老东西,被封印了,也有一百多万年了吧。”其中,一个被朦胧雾气包裹的神秘人影,这样说道。
“是有一百多万年的时间了。”另外一个神秘的人影也开口说道。
假如不剑在此处的话,他一定是能够一眼就认出来,这另外一道人影正是当初救他离开靳氏家族的那个神秘人!
“我听说,你把不醉的儿子弄到那里去了?”被朦胧雾气包裹的神秘人影,忽而这样说道。
“其实,是因为我曾经的时候,欠过不醉的一个人情。所以”
救过不剑的那个神秘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被打断了。
“好了,不要解释了!我记得你的初恋情人,那个叫嬷嬷的,也在小华山吧。”
隐身在朦胧雾气之中的神秘人,接着说道:“别的什么,我可以一点都不计较,但是,千万不要坏了我的计划!否则,后果,可不是你一个小小的地仙巅峰,所能够承受起的!”
第三十章 两年以后()
风轻轻的在空气中,吹过。
这里是一片风景秀丽的山林。
山林之中,人迹罕至的地方。
叽叽喳喳的,不知名的鸟叫声儿,也传过来。
阳光则安静而祥和的,将它的温暖,洒满了整片天空和大地。
忽然,有破空的声音响起。
顿时,就连远处山林之中,不知名的鸟叫声,也忽然就消失不见了。
但见,五道身影在虚空之中,极快的穿行着。
“大家都快点!要是这一次,再让不剑给跑掉的话,咱们兄弟的小命,可就真个不保了啊!”
焦急中,带着些许惶恐,便在惶恐之中,又有着些兴奋的声音,响起在虚空之中。
自然,这五道身影,每一个人的实力,即便是保守的估计,那也是先天武者的层次啊!
“可是老大,我们就这么傻不吧唧的跑过去,那不是找死吗?”
“是啊,老大。就咱们兄弟这点实力,在人家不剑的眼中,根本就是不值一提啊!”
“唉,这个,我当然也是知道的。但是,以咱们家公子那残忍的手段,咱们要是不赶快过去,只恐怕会死得更惨吧。”
五道身影说话间,就已经远去了。
而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片山林之中,又开始有不知名的鸟叫声响起来的时候。
同一时间,不同的地点。
小华山中。
那是一弯浅浅的溪水,清澈而可以见底。
溪水之中,也有鱼。
那鱼,一条条,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它们竟然都喜欢逆着溪流的方向,拼命的往前冲,冲,冲!
而就在溪流一旁的一块光滑的岩石之上,正有一名头发凌乱,衣着破烂甚至是肮脏的男子,盘腿而坐。
男子,闭着眼睛,就好像是早已经进入了甜美的梦乡一般。
因为,那时,男子的脸上,正带着微微的笑容。
这笑容,很自然的就会让人联想到,他一定是正在做一个好梦吧。
同时,也就让人心生羡慕。
人身处混乱的尘世之中,莫要说贪图享乐什么的。
就是,有些时候,想要跟自己小时候一样,睡上一个安稳而舒服的小觉,那也会变成一种非常之吝啬的享受啊。
那一刻。
在青山绿水间。
有溪水汩汩流动,有游鱼逆流而上,有蓝天,也有白云的地方。
身着破烂衣服,头发凌乱不堪的男子,他的一个笑容,一个充满了温馨的笑容,却让很多的人不由痴了。
当然,假如当时,在男子的身边,是有很多人在围观的,也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吧。
而在现实中。
像男子这样,可以找一个空闲的时候,可以找一处风景优美的地方,静静的坐下来。
然后,他便可以不去计较生活之中的得和失,可以不去想那些选择题似的,有着很多很多的可能性存在着,但最终,却只有一条路,是最正确征途的问题。
毫无疑问,这是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因为人要生活,也离不开生活。
可生活,却会慢慢的,使人变得浮躁,使人感到空虚,也会让人逐渐失去了理智。
而寄情山水,到处去转转,到处去看看,到处去体验一下,和自己以前完全不同的生活。
这样,反倒是会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就开阔了自己的胸怀,明白了很多很多,自己以前并不明白的东西。
然后,也会逐渐的看淡,对世间名利的看淡,对这个问题,为什么是对的,为什么是错的看淡,又看淡。
直到最后,将自己的身体也和这天地之间,雄浑壮魄的大山大水情怀,融于一体,达到至高的境界——天人合一!
那时,你眼中的山,还会是山;你眼中的水,也依然还会是水。
但是,那山,却是看淡了之后的山,巍峨着要沉默不语的山。
自然,那水,也是一样,是看淡了的水,是时而潺潺流动,会敲击岩石发出动听音调的水,是发脾气时,也能够卷集起九千丈的滚滚怒lang,直冲天宇的可怕的水。
因为那时,山是活的,水也是活的。
因为那时,山有着自己的性格,水也有着自己的性格。
突然“吼,不剑娃子,咱们又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没有见面了啊。老实说,你小子到底有没有想我啊?”
突兀而起的高亢声音,瞬间就将那份原本静谧美妙的气氛,彻底给破坏掉了。
不错,这身穿破烂衣服,头发凌乱,盘腿静心坐在溪流边光滑岩石之上的男子,正是不剑拉!
“哼!大狮子,你来的正好!”
回应一声,不剑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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