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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也混过-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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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愣,陈伟从我身边挤进了包间里,我郁闷的跟着走了进去,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走进包间以后,我发现那哥儿几个终于插进了沈悦和丁爽的话题了,正吵吵着大家玩点儿游戏什么的,以助酒兴,而沈悦和丁爽也笑呵呵的同意了,但她俩说,玩游戏可以,她俩只喝饮料,不喝酒。
但王尚飞和王新却嚷嚷着,如果沈悦玩游戏输了,就由我来代替喝酒,而丁爽要是输了,就让张陈仪代替。
沈悦极为羞涩的点头同意了,而丁爽更是痛快,大大咧咧的就是一个字:“行!”
不过,在我们都进来以后,他们却没有看到张陈仪的身影,丁爽不由皱着眉问:“张陈仪呢,哪儿去了?”
我没敢吱声,因为沈悦在看着我。
陈伟笑呵呵的说:“呵呵,这小子,忒不能喝,就喝了那么一口,就吐了,我们给他打了一个车,让他回家了。”
丁爽“哦”了一声,看了我一眼,我赶紧装作无事的样子走向沈悦的身边,丁爽就说:“那谁来替我喝酒啊?”
这个时候,艾宏伟马上意气风发的说:“没事,我来替你喝!”那样子,很有一副义薄云天大侠的气魄,众人自然是高兴的鼓掌喝彩。
我们的游戏其实也很简单,相信很多人在酒桌上都玩过,这个游戏的名字就叫做“数七”,游戏的规则是这样的,大家先由一个起头的开始,这个人可以任意说上一个数字,比如说,这个人说一个“一”,那么下边的人就要说“二”,然后一个一个的数过去,当数到“七”或者是跟七有关的数字,比如十七,二十七,包括七的倍数,比如十四,二十一,这些数字的时候,那么这个人就要用手里的筷子在桌子上或者杯子上敲一下,不可以说出数字来,然后下一个人在跳过这个数字继续往下数,如果有说错的,那这个人就要喝酒了。
在没有了外人,艾宏伟又心情已经愉悦的情况下,我们都在心情开朗热烈的气氛下,进行着游戏。
沈悦和丁爽已经没有了明争暗斗,因为她俩的注意力都在游戏的上面。
沈悦在玩游戏的时候很小心,因为她是第一次玩这个游戏,她很怕她输的多了,会把我给喝高了,所以她总是很紧张的在注意着每一个人的嘴,手里的筷子也握的很紧,虽然一开始因为过于紧张,输了几次,而让我不得不替她喝了几杯,但后来,她竟一次没错过,反倒是我错了好几次。
我们这里喝的最多的就是艾宏伟了,因为他本来就已经喝了不少,所以玩起游戏来就会经常的出错,再加上丁爽也不知怎么了,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也经常出错,所以艾宏伟那酒喝的如同在沙漠中饥渴了很久的骆驼,把那肚子给喝的就像一个孕妇似的。
虽然我们也曾劝艾宏伟,说让他少喝点儿,甚至还说可以原谅他的犯错,饶他几杯,但艾宏伟却是笑着大喊着说:“不······行,愿······赌服输,我输了,我······就要喝,今儿······高兴!”听听,舌头都大了。
我们的酒席是在艾宏伟昏沉沉趴在了桌子上以后,结束的。
本来我要去付钱的,但陈伟却说:“不用了,来之前老二就把钱给我了,说他要是喝高了,就让我去付钱,他说了,今天这顿他请!”
我只好点头同意,心里不由琢磨,难道艾宏伟再还没来之前就已经预感到自己今天会喝的不省人事,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第六感?
其实那天我也喝了不少,在走出门的时候,也是摇摇晃晃的了,但我清楚的记得,在众人七手八脚要把沉醉的艾宏伟抬走,而沈悦去了厕所的时候,丁爽曾凑到我的身边,对我低声说了一句话:“九儿,你行,你不错,沈悦也不错!”
我始终不知道她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当时还处于未成年阶段的我,其实有很多事情都搞不懂,当然在这些不懂的问题里,沈悦和丁爽无疑是我最迫切想要了解的。
我想要了解的是,为什么她俩会如此的针锋相对,虽然没有撕破了脸皮,互相拉扯对方的头发,又或者往对方的脸上吐口水,但她俩笑意盈盈的“暗战”,却更使我这个旁观者看的惊心动魄,如履薄冰。
许多年以后,我曾听到有人说,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具有攻击性的人,不是那些曾发动了第一,第二,甚至还想发动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男人,而是被无数歌谣诗篇赞颂过的女人,确切的说,也不能说是女人,而应该说是所有的雌性动物。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我们从动物世界里就可以看得出来,雌性动物其实要比雄性动物更加的凶猛残暴。
我是会举例说明的,比如说非洲原野里的狮子,那些公狮子虽然看起来威武雄壮,但他们从生下来所能做出的最大的贡献就是在发情的时候,为母狮子留种,其次就是为人类的好奇而做出种种造型以供相机咔擦它们,俨然就是一个吃饱了撑的无事可做的闲汉,而母狮子却要每天里为了糊口过日子,虎视眈眈的盯着它们眼中所有的“口粮”,也就是那些羚羊,斑马什么的,然后它们伺机奔跑,扑咬,撕扯,最后将食物蹂躏的面目全非,这还不够凶猛吗?
但我还是不明白的是,沈悦和丁爽当时充其量就是两只小狮子,怎么她俩的攻击性也会如此的强烈,后来我给自己的解释是,雌性动物的天性使然,她们都是护食儿,护犊子的,而不幸的是,我就是她俩的食儿,犊子。
虽然现在的我很爱思考这些有用没用的东西,但当时的我,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因为我在目送着陈伟他们把艾宏伟抬走,而丁爽在对我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以后,我觉得我的脑子也晕了,我也喝多了。
我摇摇晃晃的走向自己的自行车,先是伸手去抓车把,但我明明看到车把,可手却没有抓到,我这个时候的神智还算是清醒的,我知道我喝多了,于是我对沈悦说:“我们走一走吧,我好像有点儿高!”
但沈悦看着我没有动,我就皱眉说:“走啊,还愣着干嘛?”
沈悦就说:“就算要走,你是不是也应该把车锁给打开啊!”
我这才想起来,车子原来是有锁的,赶紧掏出了车钥匙,但沈悦却一把抢了过去,把车锁打开了,然后她说:“我们去哪儿?”
“要不,去看电影吧!”我说。
“行,那就去看电影,上车!”沈悦干脆的说。
“什么,你要带我?”我看到沈悦已经跨坐在了车座上,一腿支地,一腿蹬在脚蹬子上,看着我。
“你说呢,要是走着去,电影都该散场了。”沈悦撅着嘴说。
“可我让你带,这不合适吧,还是我来带你吧!”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占女孩儿便宜,我毕竟不是公狮子。
“行了吧,你带我,我还不放心呢,赶紧的,上车!”沈悦表现出了一副不高兴的样子,我赶紧坐在了后车架上。
“走了!”沈悦喊了一声,然后奋力开始蹬着脚蹬子,车子在一阵摇摆中顺利行驶了起来。
我坐在沈悦的后面,我把头靠在了她的身后,并且双手搂住了她细细的小腰,不是我要赚便宜,实在是我喝多了,不这样,我怕我会从车子上摔下去。当然了,我摔下去并不可怕,但我怕喝多了的我,在临摔下去之前,会身不由己的把沈悦也拉下来,所以还是事先抱严实了保险一些。
“你干嘛,松开点儿,多热呀!”沈悦边蹬着车子,边说话,但她没有回过头来,我不知道她是什么表情,不过估计是一副娇羞的俏脸桃花红,想想都好看。
但我却是用着只对老妈才用过的撒娇的语气说:“我不,这样好美!”
是真的挺美的,搂抱着沈悦的身体,感受着她温热的体温,还有她身体里自然散发出来的体香,有些百合的味道,我不觉有些沉醉,比刚才的酒醉更加让我晕晕沉沉,如梦似幻一般,所以我慵懒的,满足的,脸上带着微笑,闭上了眼睛,搂得更紧了。
我好像听到沈悦叹了一口气,但我没有说话,我正在享受着,我感觉自己像在云上漂浮着一般,这种感觉美妙极了。
我俩顺利的在电影放映之前,坐在了电影院里,并且还买了两罐饮料和一袋瓜子,那个时候的电影院可没有现在的这么豪华精致,所以瓜子还是能吃的,瓜子皮也是可以满地扔的。
但我却不记得那天我们究竟看了什么电影,因为我在电影开始放映,电影院里黑下来以后,就沉沉的睡了过去,把沈悦一个人丢在那里看完了整场电影。
事后,我曾问她电影都演了一些什么内容,她却只字不提,只对我说:“想知道就自己去看!”
我知道我错了,我也知道沈悦其实一直再生气,这从她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得出来,而且,睡了一场电影的我,也已经醒酒了。
为了弥补我自己的过失,我决定要和沈悦单独的再吃一顿饭,沈悦也答应了。
那个时候,作为一个并不是很大的城市,哪里有什么麦当劳,肯德基这一类的洋餐馆,虽然我们也都在电视广告中看到过这些馆子做的广告,把我们馋的口水一个劲儿的在嘴里翻滚,但还真是吃不到,这是我们那个年代,小时候的一个遗憾,可长大后,当我们终于吃到了这些已经被归类为垃圾食品的东西的时候,我曾不无感慨的说过这样一句话:“草!这尼玛哪有小鸡炖蘑菇好吃呀!”从此后,我就对这些侵占了我们本土餐馆市场的洋馆子敬而远之了。
我们那个时候吃饭,都是去正宗的本土馆子,而我们能选择的也只有炒菜,火锅和烧烤。
我和沈悦选了一家相对比较干净的烧烤店,这是沈悦选的,但其实我并不喜欢这里,因为我知道一家烤肉更好吃的店,但沈悦只是看了一眼那家店的门脸,就断然拒绝走进去了,因为那家店只用一个字就可以形容:“黑”。不是说是黑店,而是因为这家店因为长久的烟熏火燎,整个门脸都是黑乎乎的。
虽然我很不满沈悦这种只在乎外在,却不在乎本质的思想,但这也只能是我在心里去小小的嘀咕一下,我是不敢表现出来的,我的脸阳光灿烂的跟着沈悦走进了这家干净却不好吃的烧烤店。
但即使是这样,我也没有吃到烤肉,因为,我出事了。
第二十五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那个时候的烧烤店很不人性化,因为那时的所有烧烤店居然都是让客人自己去烤肉的。【】
这些烧烤店里的每一个桌子上都有一个炉子,炉子上有一个放烤串的铁架子,而炉子的底部是有一个排烟系统的,这样可以使烟往下走,通过一根管子不知道弥漫到了哪里去祸祸人了。
而我们这些客人在看过菜单以后,点上自己喜欢吃的肉类或者海鲜和蔬菜,烧烤店老板就会用很快的速度从后厨端出一盘盘的已经腌渍好的肉串等半成品,最后在我们桌上的小炉子里放上一小堆木炭,基本除了等着给我们结账收钱,就不再有什么事可做了。
当然了,也有一些很会做生意的老板,他们会在客人点完菜以后,笑容可掬的露出一嘴黄牙亲切的问上一句:“是你们自己烤,还是我们给你们烤?”但当时的人们都是很善良的,面子都是很窄的,百分九十的客人都会说:“不麻烦你们了,我们自己烤吧!”然后就是客人们在消费的同时还要自己来劳动,以解肚中的饥饿和嘴中的馋欲。
不过后来,我们这个不大的城市里的人几乎人人都练就了一手过硬的烤肉本领以后,所有的烧烤店又不再让客人自己来烤了,其实我有的时候还是很喜欢这种不人性化的经营方式的,特别是在和女朋友单独吃饭的时候,很有些情调,也可以拖延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间。
我和沈悦走进烧烤店,在点完了半盘肥瘦,半盘肉筋儿,两根火腿肠和一根茄子以后,老板就不吱声的走进了后厨,没有问我们需不需要他们来烤,这是一个不会做生意的老板。
当老板很快就把半成品端上来以后,老板问了一句:“喝点儿什么啊?”
我说:“先来瓶啤酒,再来瓶可乐,要凉的!”但沈悦马上就瞪了我一眼,然后笑着对老板说:“叔叔,不要啤酒了,就来两瓶大白梨!”
老板点了点头,给我们拿来了两瓶大白梨。
这大白梨就是一种用啤酒瓶子装的饮料,如今已经没有了,它五毛钱一瓶,口感还是不错的,但如今的我们已经知道,这其实就是色素加水勾兑而成的,但那个时候,我们家家户户都是以这种饮料来代替如今的可乐雪碧等成本更高的饮料的,没办法,它经济实惠又好喝,沈悦是想为我省钱。
“还喝,中午有陈伟他们在,我不说你就得了,你还没完没了了!”沈悦撅着嘴对我说:“还有,要什么可乐,你一个月从家里要的生活费够花吗,也不知道省一省!”
虽然沈悦是在训斥我,但我很爱听,因为我知道这是沈悦关心我的表现,这么小,她就有了做贤妻良母的体现,不过,我突然又想到了丁爽,如果是她,很有可能不会像沈悦这样的节省,反而会比我要的还多,也不会阻止我喝酒,因为最后,肯定是她来掏钱的。
我笑呵呵的把半成品肉串放在了炉子上,这烤肉的活儿肯定得是我来做的,沈悦远远的坐着,并摊开一张餐巾纸挡在自己的衣服前,因为烤肉的时候,会迸溅出油星子,沈悦穿的可是一身白。
我认真的翻转着手里肉串,以免它们烤的不够均匀,而造成一半生一半糊的恶劣后果,这样的话,我会在沈悦的面前很丢手艺的,男生都想在女生的面前表现的尽量完美。
但沈悦并不是很关心我手里的肉,她始终在盯着我看,终于在把我给盯毛了以后,我不得不露出一个傻呵呵的笑容对她说:“咋了,你老看我干吗?”
“你没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沈悦还是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我头皮有些发紧,我知道沈悦说的是什么,但我还是假装不明所以的看向沈悦,傻傻的却不无油腔滑调的问道:“说什么,说我喜欢你吗,这个不用经常说吧,你是知道我的!”
“不许转移话题,你知道我想听什么!”沈悦皱起了眉头,嘟起了嘴。
“我真不知道啊,我喝多了!”我还在装傻。
“你就装吧,我来提醒提醒你,就说说你跟丁爽是怎么回事,那个张陈仪又是怎么回事,你和陈伟出去干什么了,那个张陈仪是喝多了走的吗?”沈悦连珠炮似的向我提出了好几个问题,说的我都一时忘了去翻转手里的肉串。
“我······”就在我不知该怎么跟沈悦说的时候,正对着烧烤店门口的我看到了两个认识的身影。
不是冤家不聚头,居然是十一中的张雄浩和赵玉波,那个本来我们要去打别人,却把他俩给打了的倒霉蛋,不过陈伟曾说过,这个张雄浩他是听说过的,在十一中也是有一号的人物,这个张雄浩既然说了要找我们报仇,那就肯定会找的,陈伟说过,叫我们都小心些的,但我没想到的是,居然让我在这里遇见他俩了,而且不仅如此,他俩的身边还有三个小子呢。
一对五,我能打赢吗?
这简直比一加一的算术题还简单,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其实按照陈伟他们对我的评价,我这个没有战斗力的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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