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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逆袭成攻-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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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又听管家说,少爷这次回来,带来了一个男人,对方是少爷的结拜大哥。铁传甲就问,林姑娘离家出走莫不是跟少爷的结拜大哥有关?管家又说不是,只告诉他林姑娘做了对不起少爷的事,还让他不要多管闲事。铁传甲注意到说这话时,管家的脸色不大好看。
林姑娘做了对不起少爷的事?怎么可能?
但是管家的样子并不像说谎。
铁传甲想不通,林姑娘为什么那样做,总该不会脑子不清楚,发疯吧?
可是林姑娘早不发疯,晚不发疯,偏偏等到少爷结交了结拜兄弟才发作,怎么看都很蹊跷可疑,说不定突破口就在那个龙啸云身上。
暗暗观察少爷半日,铁传甲越看越心惊,自龙啸云出门,少爷便神思恍惚,坐立不安,还情不自禁地走到对方的住所,那副模样太像时时刻刻惦记着情郎的思春少女。这个比喻不大好听,但无疑是贴切、生动、形象的。
一时间,铁传甲百感交集,心疼自家少爷苦苦暗恋,却求而不得。
另一方面,他貌似猜出林姑娘背叛少爷的原因——心爱的男人突然移情别恋,爱上了男人,哪个女人遇到这种事,都会大受打击,打击报复负心汉。
等到铁传甲看到管家口中少爷的结拜大哥龙啸云,心道少爷完了,这龙啸云一看就是光明磊落,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只爱红颜,不好那一口,自家俊雅风流的少爷,为什么偏偏想不开地喜欢男人?难道官场上待了两年,也沾染“附庸风雅”的坏风气?
铁传甲为李寻欢无望的单相思发愁,暗暗道:“先看看情况,如果少爷陷得不深,我铁传甲赶紧拉一把,将人扯上岸。反之,我还真没什么好办法帮少爷得偿所愿。”
李寻欢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铁传甲眼中,变成了暗恋龙啸云却求而不得的可怜虫。
这两日,龙啸云出门处理了一件事,和林仙儿有关。
也怪他思虑不周,只想到给她请一个出名的教书先生,忽视了林仙儿容貌的吸引力,也忽视了不是所有人都像他和李寻欢那般有定力。
自从被龙啸云安置在庄子上学习功课,林仙儿吃食穿戴好了不少,漂亮的程度蹭蹭往上涨,尤其是摆脱以往的日子,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无形中添了几分美丽,也愈发勾人。虽然她还小,但是古代十二三岁的孩子,成婚生子的不在少数。
教书先生年纪也不大,不到三十,对林仙儿可谓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眼珠子就差黏在她身上,好在恪守礼仪,没有做出太出格的事。
林仙儿回去就对林麻子提了一嘴,林麻子一听,愁了。
教书先生是恩人请的,不是他随随便便可以撵出去的,若东家是别人,林麻子大概会让女儿咬咬牙忍耐一下,但是龙啸云在林麻子心目中,是神一般的存在,肯定不会允许那样的斯文败类欺负他家女儿,不过为这种事情打扰恩人是不是不太好?愁了半天,林麻子还是决定去找龙啸云。
龙啸云没想到自己在林麻子心目中的形象如此高大,囧了半天,给林仙儿换了个女先生,又得来林麻子无限感激,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更加的高大光辉。
月朗星稀,月光透过纱窗洒进屋中。
龙啸云躺在床上,浏览着论坛帖子,飘在最上面加红加精的帖子是——以武功秘籍换取“避灾神符”!
龙啸云原以为避灾神符和门神有点亲戚关系,谁知避灾神符根本不是他想象的那般高大神秘,而是春宫画他感觉自己的三观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崩裂倒塌成废墟。
系统却道:“你太孤陋寡闻了,春宫图之所以可以用来避灾,是因为古人认为性乃污秽不洁之事,如以春宫画贴门上则鬼不敢进,贴灶头可避火灾'1'。”
不是他孤陋寡闻,而是被“避灾神符”高大上的称呼欺骗了感情,他敢用人格发誓,现代的年轻人,没几个知道“避灾神符”到底是什么。
龙啸云将帖子往下拉,看到有人已经上传了“避灾神符”的图片,好奇心驱使下,点开通往画廊展厅的链接,只见35号展厅,已有三十幅画,每一幅都极具传神生动,看得人热血沸腾,大开眼界,很想和画中的美人大干一场。
龙啸云抿着薄唇,面无表情地一个个欣赏下去,震惊的发现不少名家之作,名气最大的当属唐寅。还有一幅图内容尤其丰富多彩,其邪恶程度令人咋舌,定力不好的人看了估计得喷鼻血,龙啸云看了一下署名,陌上凌凌笑,明朝人没听过,看题词,想必以后会遭到文字狱的冲击,埋没在历史洪荒中。
龙啸云沉默了太久,系统问道:“想什么呢?”
龙啸云慢吞吞道:“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系统:“什么事?”
龙啸云:“你先扫描一下义弟家中的库房。”
系统:“你想干嘛?”
龙啸云没回答他,问道:“扫描好了吗?”
系统:“好了。”
龙啸云:“有没有避灾神符?”
系统:“我真是看走眼了,原以为你是个老干部,结果闷骚又猥琐。”
龙啸云:“有还是没有?”
系统:“有。”
龙啸云:“作者是谁?”
系统“咦”了声,惊叫道:“鸳鸯秘谱,唐伯虎?”
龙啸云喃喃道:“果然”
前些日子,李寻欢带他去库房拿东西,他不经意瞄到了一幅特别生动的画图,女的坐在千秋上,男的站在下方,姿势有些奇怪,他正想拿起来看清楚一些,就见李寻欢面色一变,故作镇定地将画收到专门收放书籍的箱子中。
想到李寻欢当时的脸色,龙啸云忽然想笑,也不知道风流不羁的小李飞刀是怎么想的,他不是小孩子,看个春宫图怎么呢?难不成怕画污了他的眼?
第二天,龙啸云将人压在椅子上,做到一半时,忽然有种说话的**,他张了张嘴,试图发声,结果竟真的说出话来,附在青年耳边,嗓音沙哑低沉道:“那是避灾神符?”
青年坐在那张宽大的、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子上,这张椅子已有些年代,他小时候还曾爬到上面替父亲研磨'2',但是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被人压在上面做这等羞耻的事。灼热的气息喷在耳边,玉白的耳垂渐渐染上淡淡绯色,在亲啄摩挲的刺激下,敏感地动了动,而后听到男人性感低沉的笑声。
第54章 反派二号的还俗日志 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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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重重倒在地上,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着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着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你。”
李寻欢笑道:“既是兄弟,即便真的打扰对方,也是应该的。”
如此盛情难却,龙啸云只好跟他一道回李园,心想:“不论是否受剧情影响,我都要管好自己,千万不能惦记着兄弟的未婚妻,倘若情况不对,爬也要爬出李园。”
马车停在李园门前,提前得到消息的管家早早出来迎接,在管家的带领下,两人穿过梅林。
路的尽头,俏生生地站着一位绝世佳人,容貌清丽脱俗,气质神韵难以用语言描述,她似乎吹了好长时间的冷风,脸上血色尽褪,苍白精致的脸庞不似真人,见他们走来,绝美的脸庞浮现淡淡的笑容,温温柔柔地唤了声:“表哥。”
李寻欢目光柔和道:“表妹。”
林诗音目光落在锦衣男子身上,几不可查地闪了闪,“这位是”
“在下龙啸云。”虽然惊艳于林诗音的美貌,但那是男人看到美丽事物的正常反应,惊艳归惊艳,却没有其它心思,察觉到自己没有受到剧情影响,龙啸云总算松了一口气。
林诗音似乎有些惊讶,李寻欢的朋友很多,大多是泛泛之交,更别提将人带回家小住。
见此,李寻欢笑着解释:“他是我的结拜义兄。”
林诗音愣然:“义兄?”
李寻欢将自己遭受仇家埋伏的事情简单道来。
林诗音脸色越发苍白,担忧之情不言而喻,“表哥,你可曾受伤?”
李寻欢柔声道:“受了些轻伤,不碍事。”
林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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