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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逆袭成攻-第2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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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上什么人都有;好多不嫌事大;一听有人中了神药;炸出许多资深潜水员。
1笑三少:我们这里有这种药,可惜过于猥琐;消失在历史长河了。
2百变小叮当:我去!找了十多年都没找到的药;终于出现了!流泪满面中可能的话,给我来一份
3三贱客:楼上想干啥?自己用?
4我欲成仙:听说中了情丝神药,受的一方体质会发生奇怪的改变,自动分泌液,又媚又骚,极其勾人销魂;知道情况的大兄弟请告诉我;是不是真的?或者楼主现身说法?
5百变小叮当:千真万确。
6三贱客:所以;你也想用'挖鼻孔jpg'
23任逍遥:不就日七次吗;就当被狗咬了。
24断欲绝爱皆不可:兄台能被狗咬七次?在下佩服佩服。
25任逍遥:七次倒不至于;只被咬了三回而已。
24断欲绝爱皆不可:
帖子里吵吵闹闹,热闹得很,说的基本上是些废话,没找到有用的信息,龙啸云便到系统商城看了一圈,问系统:“解毒剂对情丝有用吗?”
系统:“七日七次情丝不是毒。”所以没用。
龙啸云想骂娘。
系统格外同情宿主,尤其在知道对方被穿越者设计,跟李寻欢滚了床单,同情地想落泪,“要不然你去找‘妙郎中’梅二先生,兴许他知道解药?”
看样子,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
第二天,龙啸云和李寻欢动身去找梅二先生,由于李寻欢身体稍有不适,两人乘坐马车去的。
龙啸云见了梅二先生,简直为他邋遢的样子绝倒。
袖子上、衣服上油腻腻的,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吃饭漏嘴,菜吃了非得把油水漏到衣服上。
他可能还有个坏习惯,酒饱饭足,喜欢用袖子抹嘴,袖子上的油灰一层叠一层,看得人直反胃。他的卫生习惯不好,还长了一副穷酸相,头发乱糟糟的稻草似得,脸色干瘪蜡黄,让人不敢相信,这个卫生习惯令人甚忧的糟老头,竟然是救治外伤的第一把好手。
龙啸云不由自主地看向李寻欢,想来洁癖的男主和邋遢的梅二先生之所以能成为朋友,只有一个原因——两人都是酒鬼。
梅二先生脾气古怪,见了李寻欢,态度还挺好的。
两人扯了些恭维的闲话,李寻欢总算说出此行目的。今早龙啸云告诉他,他们中的是七日七次情丝,想找梅二先生看看是否有解决的办法,于是避重就轻地说道:“先生可曾听说过七日七次情丝这种药?”
梅二先生一愣,点头道:“略知一二。”
闻言,李寻欢目露期待,急切道:“那你可知解药是什么?”
梅二先生面露古怪道:“解药倒是简单的很。”
“哦?”李寻欢道:“可否仔细说明?”
梅二先生道:“每隔六日,身中情丝的两人交合数次,如此七次,这毒方可解掉。
李寻欢:“”
李寻欢恍若雷劈。
七次?
难不成他和大哥还得再来五次?
李寻欢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黑,好不精彩。
梅二先生错愕道:“难道你中了情丝?”
李寻欢的脸色说明了一切。
梅二先生轻咳一声,尴尬道:“我会替你保密的。”
眼睛止不住地往龙啸云身上飘。这就是小李飞刀的情人?长得还不错,不知道他们谁上谁下梅二先生眼睛一闪一闪,八卦的嘴脸很是猥琐讨厌。
李寻欢:“”
龙啸云:“”
毫无收获也就罢了,还被人瞧了热闹。
回去的路上,两人静默无言。
一个无心欣赏美景,却不得不撩起车帘,装作被雪景迷了眼,另一个闭目养神,俊眉轻蹙,似乎陷入了莫大的难题中。
还有五次
龙啸云不知道李寻欢什么感想,反正他挺有压力的,好在药性上来,不管他有多么不愿意,即便正直的宁愿憋到爆体也不管用,要知道那药效果顶级棒,感觉来了,身体不跟着走都不行。虽然很掉节操,但是最好还是乖乖享受,就当梦游跟人干了一架,不要自寻苦恼想得太多。
这一点,想必李寻欢也深有体会。
回到李园,龙啸云作息不变,每日清晨早早来到花园中,拿着银枪练一个时辰的武功,之后洗完热水澡用早餐,偶尔四处散散步,或到亭子里坐上一会儿,连着四五日不见李寻欢,便明白对方在回避他。
龙啸云叹了一口气,说真话,他真想一走了之。但是系统说了,中了七日七次情丝的人,两方若是离得太远,彼此会主动找上对方,方便行那事,走与不走没什么差别。
经过几日的心理建树,龙啸云差不多可以淡定地面对之后的五次,他是这样说服自己的——总归都跟两个男人睡了,除了有点尴尬别扭,还没半点恶心的感觉,可见他弯掉了。
先不说李忆如何,就拿李寻欢来讲,相貌俊美风流,气质绝佳,身材是标准的宽肩窄臀大长腿,那叫一个正点,床上还带劲,两人特别合拍,这般四角俱全的美男子打着灯笼找不着,干一次少一次,聪明的人就该抓紧机会,学会好好享受,别整得上床跟上刑似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龙啸云反复给自己洗脑,晚上睡觉还在想,李寻欢样样比他优秀,还肯被他压,占便宜的人是他,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第328章 反派十二号之傻子也有春天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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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见他出神;李寻欢唤了声。
“这酒倒是香醇。”龙啸云浅酌一口,心想许是他看错了,林诗音冷是冷了点,但不会露出那种眼神;他们又不是仇敌,没必要发射死亡视线进行恐吓。
李寻欢自养伤以来;在龙啸云严格的监督下;滴酒未沾;肚子里的酒虫早已馋了;修长的手执起酒壶给自己满上;见龙啸云没有出声制止,总算松了口气;将色泽清透的玉液一饮而尽;笑道:“这是表妹亲手酿制的桃花酿,就是我平日也难以喝到,今日算是沾了大哥的光。”
龙啸云瞥了他一眼,打趣道:“哪里是沾了我的光,是我沾了你的光才对。”
林诗音自己不喝酒,这桃花酿为谁所酿;还用猜吗?见青年笑容中藏不住的喜欢;龙啸云由衷希望;没有他的参合;李寻欢和林诗音能有一个好结果。
打趣人;反遭人打趣,李寻欢淡然一笑,倒也不尴尬,举杯说道:“今日一醉方休。”
酒过三巡,龙啸云已不胜酒力,有些微醺,瞧着眼睛越喝越亮的李寻欢,心中嘀咕着,这家伙酒量真好,搞不好喝到明日清晨也不会醉。
就是这样不会醉的男人,突然醉了。
龙啸云轻轻推了推他,见他没反应,正想开口叫管家,意识渐渐模糊,脑袋一垂,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热,很热。
身体中仿佛有烈焰在燃烧,每个细胞发出渴望的叫嚣,尖叫着,嘶吼着,想要发泄着什么。龙啸云陷入半昏迷半清醒状态,想睁开眼睛醒来,四肢却如同灌了铅,无法动弹,眼皮似是粘在一起,怎么也睁不开,醒不来。
——这种感觉就像是鬼压床。
错金螭兽香炉飘出渺渺轻烟,奇异的香味在屋中扩散开来。
轻柔的好似春风般的感触落在下巴上,紧接着是嘴唇、鼻子、脸颊,铺天盖地的亲吻落了下来,有什么撬开他的唇齿,闯入口中肆意扫荡。龙啸云想将这个走错房间,对他意图不轨的混蛋踹出去,奈何身体无法活动自如,只能由着对方继续轻薄他。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炷香的时间,也许只有片刻。
龙啸云终于收回身体控制权,他毫不留情地抬腿,准备把身上的登徒子踹飞,结果付诸行动时,踹人变成了拥抱,更似有魔鬼在暗处控制他的身躯,让他理智全非
天空再次飘起了雪。
白色纸窗上映着一个纤细的身影,面无表情地看着房内翻云覆雨的两人,冷冷一笑:“莫要怪我,这是你逼我的,要怪便怪你自己”
冷风中,青丝凌乱飞舞,那条纤细的身影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
龙啸云从来没感觉这样舒爽过,脚下软绵绵好似踩在云端上,身体好似泡在温泉中,意识遨游在天地,浮浮沉沉,自在逍遥。
一夜狂欢,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皆是那么的餍足。
这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前世,高考失利,当兵前的那个夜晚。
打小一块玩到大的好兄弟亲自下厨做了了一桌子美食,为他饯别,当时他还在想,这个兄弟长得好,又会持家做饭,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女人。
之后他喝醉了,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有只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柔软的触感落在额头,鼻梁,最后是嘴唇,他呼吸一重,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巴
第二天,意识到昨夜发生了什么,他直接吓得落荒而逃。
当兵的两年中,认识的战友也有出双入对的,他的心态渐渐转变,不会再因为性向问题,避对方如洪水猛兽,仿佛靠近一点就被传染上什么疾病。那两年,只要一得空,他就反复思考两个问题,他的好兄弟为什么喜欢他?当日不告而别会不会伤到他?
龙啸云自认为相貌堂堂,很得女人的喜欢,而他兄弟李忆模样更是出众,从小到大,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有好几麻袋,高中那会儿,还有老师对他表白。
对方从小长得就漂亮,越大越男神,比时尚大片中的明星模特还好看。
相貌上,他没有优势。
体育方面,他兄弟十项全能,比他还行。
性格方面,他兄弟温柔、体贴、细心,比他这个“老干部”好多了。
他唯一的优势,大概是身材更加高大威武,看起来更富有男性魅力?
所以,他兄弟到底喜欢他什么呢?高大的身材和男人味吗?
不管如何,龙啸云告诉自己以后若能遇见对方,一定要好好道歉,即便他不喜欢男人,也没办法接受他,也不能让对方产生心理阴影,从此对所有男人失去信心,孤家寡人一辈子。
后来,他去了白鹤大学当教官训练新生,在校园中再次遇到对方,才知道他兄弟正在为小时候成为医生的梦想努力着,现在已经成为医学院的一员。另外,凭借温文尔雅,绅士有礼,比明星还要耀眼的出众外貌,大受女生欢迎,被人发在网上的照片还上了头条,是广大民众公认的国民男神。
龙啸云一边为好兄弟骄傲自豪,一边思考怎样打破僵局,和他坐下来谈一谈感情问题。
结果,好兄弟比他还主动积极,当晚两人又聚了一次,在兄弟租好的房子中,敞开心扉,彼此剖析感情该何去何从,是风驰电掣的在弯道上狂奔,还是及时刹车悬崖勒马?
再然后,不知怎么的,酒后乱性睡了。
就像现在,他和李寻欢莫名其妙睡了一模一样。
龙啸云眼神复杂地看着怀中俊美的青年,很想把昨晚那个疯狂乱性的自己揪出来捅死。
酒色误人,酒后乱性,古人诚不欺我。
龙啸云思绪烦乱,重新闭上眼睛,自欺欺人地希望再次醒来,发现这只是个梦。
不过,在此之前还得为青年清理一下身体。靠着顽强的意志力,龙啸云挣扎着起身。整个过程中,对方睡得深沉,没有一丝一毫清醒的迹象,看来累极了。
他轻叹一声,揽着青年相拥而眠。
管家道:“只留下一封信。”
那封信上用梅花篆体写着“李寻欢轻启”几个字。
李寻欢拆开信封,看完信上内容,脸色煞白。
只见上面只留了一句话:从此恩断义绝。
狠,林诗音真是太狠了。
此刻,龙啸云万分痛恨那个穿越者,他从来没见过那样可恶自私的人,仅凭自己的喜好观点,将一切搅得一团乱,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留下被她伤得遍体鳞伤的人悲痛欲绝。
龙啸云拍着义弟的肩,低声道:“你先别伤心,林姑娘一个女儿家出门在外很是危险,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人。”
李寻欢像是看到了远方的灯塔,被指引了人生的方向与道路,瞬间振作起来,道:“你说的对,先找到表妹要紧。”
龙啸云道:“去她房间看看,是否可以找到线索。”
这一看,还不如不看。
林诗音带走了不少衣物,金银细软也没忘记,连逃跑的路线都计划好了,一看就是预谋已久。
龙啸云气得不行,祸害了人,直接跑路,还留书“恩断义绝”,也不知道她九年义务教育学了些什么。李寻欢欠了你吗?别说他现在什么还没做,就是他真把未婚妻让人,也是他和林诗音的事,他欠的是林诗音,关你一个外来者屁事!你有什么资格插手他们的事?
考虑到林诗音的闺誉,李寻欢没有大张旗鼓地派人寻找,而是拜托几个可靠的朋友,暗中打探她的踪迹。
龙啸云就这样留在了李园,他倒想走,但是不小心睡了人,总归得担负起责任,不得不厚着脸皮留下。他仍旧住在冷香小筑,离李寻欢住的很近,几步路的距离,每次看到李寻欢难掩尴尬的表情,龙啸云就在心里叹气,李寻欢肯定不想跟他住一个院子,就是不好意思给他挪窝,也不好意思自己挪窝,那样做太刻意明显,会让彼此尬上加尬。
这种尴尬的气氛,李寻欢单方面维持了几日,便又变成了那个风流不羁的探花郎,与龙啸云再次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有说有笑,只在清冷孤寂的夜晚独自舔舐那道被心爱之人撕裂的,再也愈合不了的伤口。
这日,气温回暖,枝头上的积雪慢慢融化。
俏丽枝头的红梅灿若云霞,于风中摇曳身姿,散发着独特的幽香。
做工精致的黑色长靴踩在雪地上,踩出“吱呀”的声响。
龙啸云打了一会儿拳,便在别致的亭子里欣赏园中美景。骤然听到脚步声,抬眼望去,瞳孔中映出一个人影,英姿俊挺,美如冠玉,来者正是李寻欢。
龙啸云露出爽朗的笑容,唤了声:“寻欢。”
李寻欢笑着打趣道:“大哥倒是有雅兴,在此赏雪。”
龙啸云鼻子微动,道:“你带了酒?”
李寻欢道:“大哥的鼻子真是灵敏,知道我藏了酒。”
只见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两个酒杯,左手一摊,精巧的小酒壶凭空出现在掌心。龙啸云惊奇地看着他变戏法,暗暗感叹,不愧是小李飞刀,手上功夫了得,放在现代,失业了也能改行当魔术师。
两杯酒下肚,身体渐渐暖和起来。
李寻欢跟龙啸云说了些有趣的江湖见闻,偶尔龙啸云插嘴,发表自己的见解。
眼见气氛越来越好,两人齐刷刷变了脸色。
李寻欢死死咬紧牙关,防止口中溢出声音,俊美的面孔逐渐染上红霞,密密麻麻渗出汗珠,身体的躁动,令他尴尬而难堪。目光凌厉地射向石桌上的酒壶,莫非这酒有问题?
第329章 反派十二号之傻子也有春天 十二()
本作品独家发表;请勿转载谢谢!“爹”美若桃花的眸子滑落两行清泪,面对一手将她拉扯大的父亲,林仙儿有怨有恨,更多的是感激;虽然他们生活贫苦;爹又酗酒;还会打骂她;但是她知道爹像天下所有心疼儿女的父母那般,真心疼爱她;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给她留着,比起怨恨父亲无用,她更恨上苍不公。
但她怎么也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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