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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逆袭成攻-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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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着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着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你。”
李寻欢笑道:“既是兄弟,即便真的打扰对方,也是应该的。”
如此盛情难却,龙啸云只好跟他一道回李园,心想:“不论是否受剧情影响,我都要管好自己,千万不能惦记着兄弟的未婚妻,倘若情况不对,爬也要爬出李园。”
马车停在李园门前,提前得到消息的管家早早出来迎接,在管家的带领下,两人穿过梅林。
路的尽头,俏生生地站着一位绝世佳人,容貌清丽脱俗,气质神韵难以用语言描述,她似乎吹了好长时间的冷风,脸上血色尽褪,苍白精致的脸庞不似真人,见他们走来,绝美的脸庞浮现淡淡的笑容,温温柔柔地唤了声:“表哥。”
李寻欢目光柔和道:“表妹。”
林诗音目光落在锦衣男子身上,几不可查地闪了闪,“这位是”
“在下龙啸云。”虽然惊艳于林诗音的美貌,但那是男人看到美丽事物的正常反应,惊艳归惊艳,却没有其它心思,察觉到自己没有受到剧情影响,龙啸云总算松了一口气。
林诗音似乎有些惊讶,李寻欢的朋友很多,大多是泛泛之交,更别提将人带回家小住。
见此,李寻欢笑着解释:“他是我的结拜义兄。”
林诗音愣然:“义兄?”
李寻欢将自己遭受仇家埋伏的事情简单道来。
林诗音脸色越发苍白,担忧之情不言而喻,“表哥,你可曾受伤?”
第188章 反派八号之我欲成仙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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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云:“”
所以;他和李寻欢还要搞五次?
系统见他面如死灰,提议道:“你可以到论坛发个贴,看是否有人知道解药。”
系统论坛分类一目了然;龙啸云直接在武侠版块发帖:求购七日七次情丝解药。
发帖人:啸咤风云。
论坛上什么人都有,好多不嫌事大;一听有人中了神药;炸出许多资深潜水员。
1笑三少:我们这里有这种药,可惜过于猥琐,消失在历史长河了。
2百变小叮当:我去!找了十多年都没找到的药;终于出现了!流泪满面中可能的话;给我来一份
3三贱客:楼上想干啥?自己用?
4我欲成仙:听说中了情丝神药,受的一方体质会发生奇怪的改变,自动分泌液,又媚又骚;极其勾人销魂;知道情况的大兄弟请告诉我;是不是真的?或者楼主现身说法?
5百变小叮当:千真万确。
6三贱客:所以;你也想用'挖鼻孔jpg'
23任逍遥:不就日七次吗,就当被狗咬了。
24断欲绝爱皆不可:兄台能被狗咬七次?在下佩服佩服。
25任逍遥:七次倒不至于,只被咬了三回而已。
24断欲绝爱皆不可:
帖子里吵吵闹闹;热闹得很;说的基本上是些废话;没找到有用的信息;龙啸云便到系统商城看了一圈,问系统:“解毒剂对情丝有用吗?”
系统:“七日七次情丝不是毒。”所以没用。
龙啸云想骂娘。
系统格外同情宿主,尤其在知道对方被穿越者设计,跟李寻欢滚了床单,同情地想落泪,“要不然你去找‘妙郎中’梅二先生,兴许他知道解药?”
看样子,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
第二天,龙啸云和李寻欢动身去找梅二先生,由于李寻欢身体稍有不适,两人乘坐马车去的。
龙啸云见了梅二先生,简直为他邋遢的样子绝倒。
袖子上、衣服上油腻腻的,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吃饭漏嘴,菜吃了非得把油水漏到衣服上。
他可能还有个坏习惯,酒饱饭足,喜欢用袖子抹嘴,袖子上的油灰一层叠一层,看得人直反胃。他的卫生习惯不好,还长了一副穷酸相,头发乱糟糟的稻草似得,脸色干瘪蜡黄,让人不敢相信,这个卫生习惯令人甚忧的糟老头,竟然是救治外伤的第一把好手。
龙啸云不由自主地看向李寻欢,想来洁癖的男主和邋遢的梅二先生之所以能成为朋友,只有一个原因——两人都是酒鬼。
梅二先生脾气古怪,见了李寻欢,态度还挺好的。
两人扯了些恭维的闲话,李寻欢总算说出此行目的。今早龙啸云告诉他,他们中的是七日七次情丝,想找梅二先生看看是否有解决的办法,于是避重就轻地说道:“先生可曾听说过七日七次情丝这种药?”
梅二先生一愣,点头道:“略知一二。”
闻言,李寻欢目露期待,急切道:“那你可知解药是什么?”
梅二先生面露古怪道:“解药倒是简单的很。”
“哦?”李寻欢道:“可否仔细说明?”
梅二先生道:“每隔六日,身中情丝的两人交合数次,如此七次,这毒方可解掉。
李寻欢:“”
李寻欢恍若雷劈。
七次?
难不成他和大哥还得再来五次?
李寻欢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黑,好不精彩。
梅二先生错愕道:“难道你中了情丝?”
李寻欢的脸色说明了一切。
梅二先生轻咳一声,尴尬道:“我会替你保密的。”
眼睛止不住地往龙啸云身上飘。这就是小李飞刀的情人?长得还不错,不知道他们谁上谁下梅二先生眼睛一闪一闪,八卦的嘴脸很是猥琐讨厌。
李寻欢:“”
龙啸云:“”
毫无收获也就罢了,还被人瞧了热闹。
回去的路上,两人静默无言。
一个无心欣赏美景,却不得不撩起车帘,装作被雪景迷了眼,另一个闭目养神,俊眉轻蹙,似乎陷入了莫大的难题中。
还有五次
龙啸云不知道李寻欢什么感想,反正他挺有压力的,好在药性上来,不管他有多么不愿意,即便正直的宁愿憋到爆体也不管用,要知道那药效果顶级棒,感觉来了,身体不跟着走都不行。虽然很掉节操,但是最好还是乖乖享受,就当梦游跟人干了一架,不要自寻苦恼想得太多。
这一点,想必李寻欢也深有体会。
回到李园,龙啸云作息不变,每日清晨早早来到花园中,拿着银枪练一个时辰的武功,之后洗完热水澡用早餐,偶尔四处散散步,或到亭子里坐上一会儿,连着四五日不见李寻欢,便明白对方在回避他。
龙啸云叹了一口气,说真话,他真想一走了之。但是系统说了,中了七日七次情丝的人,两方若是离得太远,彼此会主动找上对方,方便行那事,走与不走没什么差别。
经过几日的心理建树,龙啸云差不多可以淡定地面对之后的五次,他是这样说服自己的——总归都跟两个男人睡了,除了有点尴尬别扭,还没半点恶心的感觉,可见他弯掉了。
先不说李忆如何,就拿李寻欢来讲,相貌俊美风流,气质绝佳,身材是标准的宽肩窄臀大长腿,那叫一个正点,床上还带劲,两人特别合拍,这般四角俱全的美男子打着灯笼找不着,干一次少一次,聪明的人就该抓紧机会,学会好好享受,别整得上床跟上刑似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龙啸云反复给自己洗脑,晚上睡觉还在想,李寻欢样样比他优秀,还肯被他压,占便宜的人是他,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随着第三次药性发作的时间逼近,龙啸云自我洗脑非常成功,具体表现在责任感爆表,想对李寻欢负责。倘若对方做好心理建树,答应他的要求,他二话不说,跟他搭伙过一辈子。
不知道李寻欢是否有了不妙的感觉,药性发作前一天,出了趟远门。
龙啸云仿佛受到了深深吸引,对方前脚出门两里路,他后脚跟上,不远不近坠在他身后,维持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又能保证无论发生什么意外,都能在短时间内赶到他那里,彼此解决生理需求。
龙啸云抬头看天,唉声叹气:“我一直觉得喜欢偷偷摸摸跟踪别人,是一件痴汉又变态的事,没想到我也有这么一天。”
是挺痴汉变态的,系统无比赞同他的话。不过,还是安慰道:“事出有因,不必介怀。”
龙啸云深深叹了一口气。
作为一个系统,为宿主排忧解难是最基本的任务,系统琢磨半天,给出提议:“别想不开心的事,今晚星空很美,你可以到屋顶上看星星,或许你会发现,那些忧愁只是天上的浮云。”
半夜三更,在这么冷的天,跑屋顶上看星星,脑壳坏了没?
系统也太不靠谱了吧。
满天星光璀璨,像是夏夜里的萤火虫,一闪一闪。
龙啸云翘着腿,躺在屋顶上,宽大保暖的貂皮披风盖在身上,身下还铺着一床厚厚的棉被,他双手枕在脑后,看着闪亮的星光,即便冷风刮在脸上,也没有影响他的好心情。
到屋顶上看星星,果真不错,系统也不算太不靠谱。
他微微勾起唇角,拿起右手边巴掌大的酒坛,直接对着瓶口喝了起来,冷冽香醇的酒水从喉咙滑下,一路烧向胃,整个身体逐渐暖和起来,一双眼睛慢慢闭上,享受着难得的宁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龙啸云被一股燥热憋醒。
然后,感觉到灼热的气息喷在脸上,心头一惊,兀地睁开眼睛。
星空下,青年眉眼如画,神情晦暗不明,他们离得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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