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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少年称霸一方-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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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代的弩较汉代大,有“万钧神弩”之号。如晋安帝义熙六年十二月(西元410)刘裕用万钧神弩,连破卢循。
宋神宗熙宁元年(西元一0六八),李宏发明踏张弩,名叫神臂弓,《宋史》说:“身长三尺二寸,弦长二尺五寸,箭木羽长数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箭。”具有射程远,重量轻的优点,所以一直流传到明代。
北宋时,床弩盛行,《武经典要》载有双弓的双弓床弩、大合蝉弩、斗子弩和三弓的手射弩、三弓弩。明代末年,弩渐衰落,清朝军队已经不用为战斗武器了。
十八般兵器——枪长枪之物,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枪之来,实始于此;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己。相传枪实传自苗蛮,枪谱载: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违;故武吃氏之族,小儿五六岁,即令习武,孱弱不能军者,父母弃之,里人不与伍;其族尤以长枪法着,枪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枪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不得其考矣。至于此法于何时传入中原,则又各异其说,亦不必深究。总之枪法之起于武吃氏也,可以无疑。
枪和矛一样,是古代战场上使用最广的长形刺兵,後汉已有载录,但是刀刃锐长,还未脱离矛头形式。因为长矛使用不便,晋代开始逐渐流行用枪,当时所用的青铜矛头,体制也较以前略小,已与後世的铁枪头相类了。唐代善枪者甚多,《五代史?王彦章传》说:“彦章为人饶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铁枪,骑而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军中号王铁枪。宋代以後,矛在基本上就被枪所代替了,未曾公亮的《武经总要》就列举了十八种宋代长杆铁枪,其中有:捣马突枪、双钩枪、环子枪、单勾枪、拐枪、拐突枪、锥枪等。南宋抗金名将岳飞,极善使枪,至今尚有岳家枪法。
《宋史?李全传》:李全“以弓马矫捷,能运铁枪,时号『李铁枪』。”全妻杨氏,“二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
戚继光《纪效新书》说:“长枪之法,始於杨氏,谓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其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精用不滞,又莫贵於静也,静而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金庸的《神雕侠侣》中,杨康用的就是杨家枪法。
明代是武术发和分枝的盛期,所以枪术在这个阶段,理论和技术都有明显的提高,各家枪法,相竞争艳。何良臣《阵纪》说:“马家枪、沙家竿子、李家短枪,各有其妙,长短能兼用,虚实尽其锐,进不可挡,速不能及,而天下称无敌者,惟杨氏梨花枪法也。”当时推崇杨家枪法,是因为杨家枪“有虚实,有奇正;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明崇祯八年(西元1635),兵部侍郎毕懋康《军器图说》,载有一幅喷火烧灼的梨花枪,并说明道:“梨花枪以梨花一筒,系缚於长枪之首,发射数丈,敌著药昏眩倒地,火尽则用枪刺敌。”这种枪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出现之前,显然是一种有效的利器。
到了晚清,长枪趋於简单,偏重扁镞形刃,圆底筒,直到今天武术运动就是使用这种类型。目前流行的枪有大枪、花枪、双头枪、短枪、双枪、钩、枪等。枪的用法主要有: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舞花等。
十八般兵器——刀大刀本亦为车战时代之利器,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己,初无制敌之种种神化也,与丈八蛇矛,殆同其功用。迨夫后代,战争变法,易车而马而步,用大刀之将士,知成法之不足制胜,乃各本其战之经验,而想出种种利用大刀之法,俾为杀敌制果之助,于是乎有种种变化矣。大刀之最着者,为关王刀,盖即关羽之刀法也;三国志载关王刀,重八十二斤,长一丈二尺;古之度制,较今为短,合之今度制,长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大刀,盖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变化之也。考大刀之种类,亦正不止关王刀一种,如拨风刀、大斫刀、九环刀、两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样不同,而名亦因之而异。至其用法,则殊途同归,初无若何之大区别也;故关王刀。可谓之为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脱胎而出者,虽各有变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征完善也。我今即以此刀编为讲义,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刀,到也,以斩伐到其所乃击之。其末曰锋,言若蜂刺之毒利也。其本曰环,形似环也。其室曰削,削,峭也。其形峭杀,裹刀体也。室口之饰曰棒,棒,捧束口也。下末之饰曰埤,埤,卑也,在下之言也。短刀曰拍髀,带时拍髀旁也;又曰露拍,言露见也。”埤玉+卑郭子横《洞冥记》:“黄帝采首山之金,始铸为刀。”(《初学记?武部?刀》)
《初学记?武部?刀》:历代有吴刀、赤刀、容刀、鸾刀、郑刀、孟劳、西戎利刀、昆吾割玉刀、鸣鸿刀、百辟宝刀、百链、青犊、漏影三刀。
曹丕《典论》:“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刀,一曰灵宝,二曰含章,三曰素质,又作露陌刀,一名龙鳞刀。”
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收入《汉魏丛书》中)p747。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
刀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划、刮,或割兽皮之用。殷商的铜刀就脱胎於原始的石刀,并出现了大型的战刀。周代所用的环首长刀,不仅汉代亦用,而且传至日本、朝鲜。汉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复佩剑,可见刀之作用在汉代尤为突出。
《三才图会?器用》卷六:“关王偃月刀,刀势即大,其三十六刀法,兵仗遇之,无不屈者。刀类中以此为第一。”
唐代渐改为无环的装柄刀,刀在军事上的应用,已超了过剑。
《唐书?杜伏威传》:“伏威邑人也,貌魁雄善用两刃刀,其长丈,名曰拍刀,一挥杀数人,前无坚对。”
宋代,承袭三国、两晋、隋、唐之制,传统单刀只一色,刀形笨重,铁刃也宽。其余大刀则广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双手握柄砍杀的长刀,可以削断或砍损对手的长兵之柄,。戚继光《纪效新书》:“长刀,自倭犯中国始有之。倭善跃,一进足则丈余,刀长五尺,则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身多两断。”
武术家们常用“刀如猛虎”来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属於长兵器,俗云“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斩、刺、压、挂、格等工夫。单刀、双刀都是短兵器,语谓“单刀看手,双刀看走”,所以单刀讲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拦、截等刀式,而双刀则讲究两手用力均匀,刀式清楚,步点灵活,上下协调,以显出“叶里藏花,双蝶飞舞”的姿态。目前流行的有朴刀、三尖两刃、双环刀、长刀(双手刀)等。
十八般兵器——剑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恚庞行苁希笔鄙邢党跞肭嗤魇逼冢纱送浦V鍪兰旁叮酚凭茫屎笕顺浦岸瘫崱保房傻敝蘩ⅰ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街现疲贤练I沓に钠渚ィ仄唢希街兄疲惺糠I沓と渚ィ匚屣希率糠薄S挚脊偶窃疲骸敖#牌髅饺卸屑梗员持寥校街埃蛭街嫂z即剑身1橙幸韵拢氡指羟啵街砖z即剑盘滓韵掳盐罩υ痪ォz即剑柄ザ诵吩活臁薄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剑身之上彫铭刻画,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初学记?武部?剑》:“其後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吴有干将、镆耶、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处女将北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於处女:『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於是袁公即执林于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
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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