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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世界文学经典文库-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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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溜出来的时候,经过前厅顺手从衣架上取下一件短大衣,正好把他这一身舞会打扮的衣服套住,这时他把这短大衣的半边全都抹上灰土,然后向夏佩勒—塞瓦尔走去,大模大样地敲响当地唯一的一家旅馆的大门。老板过来开门。“我的朋友,”安德拉说道,“我从蒙特尔丰泰纳来,想去桑利,可我那马本来就是匹烈性马,路上扭了一下,把我摔出十步远。今天晚上我必须赶到贡比涅,免得家里替我担心。您能租一匹马给我吗?”不管是好马还是次马,只要是旅馆,总会有一匹马。夏佩勒—塞瓦尔旅馆的老板于是把管马厩的伙计喊来,吩咐他给那匹叫“小白驹”的马备鞍,接着把他7岁的儿子叫醒,让他和这位先生合着骑马走,然后自己把马骑回来。安德拉拿出20法郎给老板,他从口袋里掏钱的时候,稀里糊涂把一张名片掉在地上。这张名片是他在巴黎咖啡厅结交的一个朋友的,所以安德拉一走,旅馆老板从地上捡起从安德拉口袋掉下的这张名片,满以为他把马租给了住圣多米尼克街25号的莫莱昂伯爵先生,其实这不过是名片上印的名字和地址而已。
这匹“小白驹”走得不快,不过步子倒还均匀,也不偷懒,三个半钟头的工夫安德拉走完了去贡比涅的70里路,当他赶到公共马车停车场的时候,市政厅的大钟正好敲响凌晨4点钟。贡比涅有一家非常出色的旅馆,凡是在那儿住过的人,哪怕只是一次,都会记得这家旅馆确实很不错。安德拉常到巴黎附近四处游逛,有一次到这旅馆住过,所以他还记得这家钟瓶旅馆。他四下张望,透过暗淡的路灯光看到了那家旅馆的招牌。于是,他把身上剩下的小钱都给了那孩子,把他打发走了,自己过去敲门,这时他灵机一动,觉得自己还有三四个钟头,最好能美美地吃一顿饭,再舒舒服服睡上一觉,接着再跑也就不至于力不从心了。过来开门的是一个伙计。“我的朋友,”安德拉说道,“我从圣让—奥波瓦来,走的时候刚吃完晚饭,本想坐半夜12点钟的那趟马车,可是我糊里糊涂迷了路,结果我在森林里整整瞎转了4个钟头。您给我开一间舒服一点的,窗户朝庭院开的小房间,再给我送一盘冻鸡和一瓶波尔多酒上去。”
旅店伙计没有起任何疑心。安德拉说话的时候,神态从容不迫,嘴里叼着一支雪茄,两手插在短大衣的口袋里,他衣着雅致,胡子刮得很干净,脚上的靴子也挑不出什么毛病,看他样子像就住附近什么地方,只是路上耽搁来晚了,别的倒也没有什么。伙计去替他准备房间,这时老板娘也起来了。安德拉笑容可掬地迎上前去,问老板娘他能不能住3号房间,因为他上次来贡比涅也是住3号房间。不巧,3号房间已经住了一个带着妹妹出门旅行的年轻人。安德拉好像非常失望,只是后来老板娘告诉他,替他准备的7号房间位置跟3号完全一样,他才安下神来。于是他一边在壁炉前暖脚,一边聊最近在尚蒂伊举行的赛马情况,就等那伙计来告诉他房间准备好了。
安德拉称赞临庭院的那几间房间好,不是没有原因随便说说的。钟瓶旅馆的前庭三面是门廊,很像剧院的正厅,廊柱轻巧得像天然雕砌似的,上面盘着素馨花和铁线莲。这样的庭院,真可以说世界上所有的旅馆中,这是最玲珑可爱的一个庭院了。冻鸡鲜美可口,酒是陈年佳酿,壁炉中火光熠熠,劈啦作响,安德拉不禁觉得奇怪,自己的胃口居然还那么好,仿佛他根本没有什么倒霉事。接着他上床睡觉,而且一躺下就进入梦乡,一个20岁的年轻人,即使在良心受到责备的时候,也抵御不住这无情的睡意。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本应该受到良心责备的安德拉这时仍然心安理得。安德拉已经想好了一套在他看来已是万无一失的办法。天一亮他就起来,规规矩矩付完账,然后离开旅馆直奔森林,说自己出来练习画画。花点钱在哪个农民家里歇歇脚,设法弄一套伐木工人的衣服和一把斧子,把自己身上的这套花花公子的行头换下来,穿上那套伐木工人的衣服,然后手上涂上泥巴,用一把铅梳子把头发弄成褐色,再用他从前那些伙伴教给他的那套办法,把脸色弄成像日晒风吹那样发黑。他就钻森林一座林子接一座林子走,一直朝最近的边境走去,只在夜间行路,白天躲在树丛里或采石场睡觉,偶然才到有人烟的地方买块面包。一过边境,安德拉就可以把那些钻石全都换成钱,加上他怕突然出事而总随身带着的那10张钞票,算下来也有5万里弗,照他那套哲学来看,这还不能说是山穷水尽了。而且,他总觉得唐格拉一家人就是为他们自己想想,也会把他们的倒霉事捂住不去张扬的。所以安德拉心里很踏实,再加上累,他就很快入睡,而且睡得又那么香。
另外,为了能一早醒来,安德拉没有关百叶窗,只是把门闩上了,在床头柜上放了一把打开刀刃的尖刀。安德拉很识货,知道这把刀的淬火好,所以不论到哪儿总是随身带着。早晨7点钟左右,安德拉被照在脸上的暖洋洋、明晃晃的阳光唤醒了,凡是思路有条不紊的头脑,什么时候都有一个主要的念头,我们可以说,这个主要的念头在入睡时最后一个松弛下来,醒的时候第一个发出闪光,照亮整个思维活动。安德拉还没有完全睁开眼,他那主要的念头就在揪他的心,在他耳边轻轻说,他睡过头了。他立即跳下床,向窗口奔过去。庭院里正走过一个宪兵。
宪兵是世界上最让人毛骨悚然的东西之一,即便是心中释然的人见了宪兵也会胆寒,而对一个心有余悸,并由于某种缘故心中确实忐忑不安的人来说,那一身制服上黄蓝白三种颜色确是让人丧魂落魄的了。“怎么会有宪兵?”安德拉暗自想道。但是转瞬之间,他给自己找到了答案——想必读者早已注意到,他有他的一套逻辑;“旅馆来个宪兵不足为奇,我赶快穿衣服倒是真的。”于是,这年轻人迅速穿上衣服。这几个月来,他在巴黎一直过着时髦的生活,不过这穿衣服的速度倒也没有因为有跟班侍候而生疏了。“好,”安德拉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我先等他走开,他什么时候走开,我就什么时候溜。”
第182章 钟瓶旅馆(2)()
正这么说着,安德拉已经穿上靴子,系好领结,又小心翼翼地走到窗口,再次撩起那块细薄柔软的窗帘。不但刚才的那个宪兵没有走开,而且安德拉看到他下楼唯一可走的楼梯下面又有一件黄蓝白的三色制服,另外还有第三个,正骑着马,手握短枪,放哨似地守着临街的大门。他要出去,只有这扇大门可走。一看到第三个宪兵,事情再清楚不过了,因为他前面已围了半圈看热闹的人,把旅馆的大门堵得水泄不通。
“他们在找我!”安德拉一下想到了,“糟了!”他的脸刷一下变白,焦急不安地朝四周扫了一眼。他的房间,跟这一层楼上所有的房间一样,只有从外面的走廊才能下去,而那走廊没遮没挡的,谁都看得清清楚楚。“我完了!”他紧接着想。的确,对一个处在安德拉这种状况的人来说,被捕就意味着重罪法庭,审判,死刑,而且决无宽大的余地,立即正法处死。一时间,他用双手痉挛似地把头紧紧抱住。在这一瞬间,他几乎要吓疯了。
他脑子里千头万绪,就像是一团乱麻,但不大一会儿工夫,就找出了一线希望,他那苍白的嘴唇上和那皱紧着的脸颊上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
他朝四周望了一眼,他要找的东西,即羽笔、墨水和纸,都在一张写字台的大理石桌面上放着。他把笔在墨水里蘸了一下,用他最遒劲有力的笔法在那白纸本的第一页上写了以下几行字:
本人无钱付账,但决不是一个非礼之徒。暂且留下一枚10倍于我一夜开销的别针权作抵押。本人于拂晓悄然离店,尚望涵容,实因本人深感惭愧。
他从领结上摘下别针,放在那张纸上。这一切都弄停当后,他走到门前,不但不想让门总这么闩着,而且把插销拉开,还故意开门留一条小缝,装成他走的时候忘了把门带上的样子。接着,他爬进壁炉,动作熟练得好像作这一类体操动作根本不在话下。他把壁炉前画着阿希勒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除脚踵以外,浑身上下不会受伤害。他曾潜入王宫,与公主代伊达米相会。与代伊达米相会的纸挡板重新拉好挡上,又把炉灰上留下的脚印踩平,然后顺着弓形的烟道往上爬,现在这烟道成了他尚存一线希望的唯一救命之路了。就在这个时候,刚才安德拉见到的第一个宪兵已跟着警长一起上了楼梯,第二个宪兵在楼梯下面守着作接应,还在大门口盯着的那个宪兵可以作他的增援。
这次搜人确实把安德拉折腾了一番,现在他觉得不用再慌了。那么,到这儿来搜他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刚破晓,电报已拍向四面八方,各地几乎立即接到通报,于是纷纷把当局头头脑脑叫醒,马上投入警力开始搜捕杀死卡德罗斯的凶手。贡比涅有王室的行宫,贡比涅是狩猎胜地,贡比涅而且是军事重镇,这儿的长官、宪兵和警官真是人多势众,电报刚传来命令,搜捕就立即开始了。钟瓶旅馆是城里的第一家大旅馆,理所当然,搜查首先从这儿开始。另外,据夜间在市政厅站岗的哨兵报告——市政厅同钟瓶旅馆相毗邻,的确看到好几名旅客在夜间到这家旅馆投宿。清晨6点钟换岗下来的哨兵甚至还记得,他刚上岗的时候,也就是4点钟零几分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年轻人骑了一匹白马过来,马背上还有一个农家孩子,那年轻人在广场下了马,把那小孩和马都打发走了,然后过去敲钟瓶旅馆的门,旅馆给他开了门,他进去后门又随手关上了。这个年轻人那么晚才投店,情况实属异常,于是疑点都集中到他身上。而这个年轻人不是别人,就是安德拉。正是掌握了这些情况,警长和当队长的那个宪兵一起朝安德拉住的房间门走去,只见那房门已经是虚掩着了。
“噢!噢!”队长说道,这是个老狐狸,对这一套诡诈他无所不知,“开着门不是个好兆头,我情愿这门插上三道锁才好!”
果然,安德拉留下的便条和别针证实了,或者更确切地说,证明了这糟透了的情况:安德拉逃走了。我们之所说:“证明”,因为那位队长不是那种见到一个证据就相信的人。他环顾四周,朝床底下瞄了一眼,撩开窗帘望了望,打开橱门看了看,最后走到壁炉前站下。安德拉早有防备,他在炉灰上踩的脚印全都抹平,所以脚印一个也没有留下来。
然而这终究是个出口,在当时这种情况下,只要是出口都必须严格检查。队长命令抱来干柴和草秸,他像填什么臼炮炮膛似地,把壁炉塞得满满的,然后点火烧。火把壁炉内壁的砖烧得劈啪劈啪直响,一股浓烟顺着烟道往上窜,像火山喷出的浓雾一样冲上天空,但是没有像预料的那样,不见罪犯从上面掉下来。原来安德拉从小就同社会作对,虽然那个宪兵体面地提成了队长,安德拉的本事也决不在哪个宪兵之下,他估计到会用火攻,早已爬到屋顶上,缩成一团蹲在烟囱边上。
一时间他觉得自己得救有望了,因为他听到那队长在喊另外两个宪兵,大声对他们说:“他不在这儿。”但他慢慢伸出脖子,看到那两个宪兵没有像一般情况下,一听到刚才说的情况就撤下来,相反,他只看到他们加倍警惕起来。于是他也朝四下望了一眼。市政厅是16世纪的一座高大建筑,像一座壁垒高高耸起,从这大楼右边的窗口可以清清楚楚看到这边屋顶上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旮旯,就像从山上俯视山谷一样一览无余。安德拉知道,他马上就会看到宪兵队长从这大楼的某个窗口探出脑袋瓜来。只要一被人看到,他就完了,在屋顶上追逐起来,他就插翅难飞了。于是他当机立断,只有重新下去,但不是从上来的老路,而是从另外一条完全一样的路溜下去。他扫了一眼,看到有个烟囱没有冒烟,于是匍匐爬过去,神不知鬼不觉地从烟囱口钻了进去。
就在这个时候,市政厅的一扇小窗突然打开,宪兵队长的脑袋伸了出来。仿佛安在这大楼上的一块石刻浮雕,这张脑袋贴在窗口一动不动呆了一会儿,最后只听得一声失望的长叹,那脑袋缩回楼里。这位队长依然十分镇静,严肃得就像他所代表的法律一样,对聚在广场上围观的人群中喊出的千百个问题一概不理,只顾自己穿过广场又回到旅馆。
“怎么样?”那两个宪兵不禁问道。
“情况是这样,”队长说道,“那歹徒很可能今天一早就逃走了,我们马上派人上维莱—科特雷和诺瓦荣的路上去追,上森林搜,我们一定会逮到他的。”
这位可敬的长官操着宪兵队长特有的腔调,铿锵有力地说一定如何如何,但话音刚落,突然听到旅馆前庭响起一声长长的惊叫和一阵猛烈的铃声。
“噢!噢!怎么回事?”队长喊道。
“好像有个客人急着有什么事,”旅馆老板说,“拉绳铃的是几号房?”
“3号房。”
“过去看看,伙计!”
这时,又听到一阵喊声和拉铃声。旅馆的伙计拔腿跑起来。
“别过去,”队长拦住那伙计说道,“我看那拉绳铃的人不像是叫服务员,我们给他派个宪兵侍候吧。住3号房的是谁?”
“是个小伙子,昨天夜里带了他妹妹坐驿站马车来的,要了一间双人房。”
铃声第三次响起,听声音那边一定有惶恐不安的事。
“跟我走,警长先生!”宪兵队长大声喊道,“我在前面走,您在后面紧跟上。”
“等一下,”老板说道,“3号房间有两座楼梯,一座在里面,一座在外面。”
“好!”宪兵队长说道,“我走里面的,这边就归我来对付。你们的枪都上膛了吗?”
“是的,队长。”
“注意!你们几个守住外面,如果他想逃,就开枪打他,电报上说了,这罪犯非常危险。”
队长和警长立即登上里边的楼梯,两人一前一后消失不见了,这时围观的人群中嗡嗡一片,一听到队长透露的关于安德拉的那句话,大家就纷纷议论起来。
刚才的事情是这样的:
安德拉非常灵活地顺着烟道往下溜,但溜到烟囱2/35牡胤浇乓幌虏瓤樟耍虽然两手仍使劲抵着,人还是迅速往下滑,特别是这哗啦一声,他想小也小不了了。要是房间是空的,这倒也没有什么事,偏偏倒霉极了,房间里有人住着。两个女人合着睡一张床,这哗啦一声把她们惊醒了。她们目不转睛地望着那发出声响的地方,不一会看到壁炉口冒出一个男人。她们两人中的一个,即头发金黄色的那一个喊出了整个旅馆都听到的吓人的尖叫声,另一个,即头发棕褐色的那一个一下扑过去抓住拉铃的绳子,使出浑身的力气拉铃求救。大家可以想像得出,这时安德拉马上装出一副可怜相。
“饶了我吧!”安德拉喊道,他脸色刷白,慌里慌张,顾不上看一眼自己是在跟谁说话,“饶了我吧!不要喊人,救我一命吧!我并不想伤害你们。”
“杀人犯安德拉!”这两个年轻女子中的一个人喊道。
“欧仁妮!唐格拉小姐!”吓得魂不附体的卡瓦勒康蒂大为骇然,不由得嘟囔起来。
“救命呀!救命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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