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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枭臣-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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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采为此闹了一回脾气,但是见天也能看到潘小妹,除了小妹学弹琵琶唱曲儿描眉画眼之外,和以前也无大区别,反而让他觉得潘小妹更好看。

    但是,傍晚的时候噩耗传来,潘小妹竟然要走,再也不回来了。

    王采的小脾气顿时发作,问了几个仆婢得知带走小妹的人住在客房,这才上演踹门抢人的一幕。

    李茂心里哟呵,抢前几步挡住房门,猛地大喝一声:“站住。”

    把王采唬的一愣,顺手把小妹带到身后,没等他把王采怎么样呢!

    王采竟然撒泼打滚又哭又闹,李茂不禁狐疑,上次一砖头把王胖墩打傻了吗?

    哭喊声堪比狼嚎,客房外立即跑来几个仆婢。

    看到地上耍无赖的竟然是府里少爷,顿时慌了手脚。

    一个年纪大的仆婢壮着胆子上前搀扶,可面对又是打滚又是拱地的王采,根本囫囵不住小胖子。

    “快去叫太太。”

    仆婢们眼看着场面控制不住,只能使出王采最怕的杀手锏。

    这一招果然好用,王采的调门立即压低了几度,不过胖胖的身子堵着门,双眼怨毒的盯着李茂。

    李茂看到变脸如翻书的王采,心说这位还是个妈宝男啊!

    这得多怕他娘,一听老娘要来老实了许多,快成条件反射了吧?

    等了不长一会儿,太太,太太的招呼声传来。

    地上的王采更是没了精神,耷拉着脑袋双眼开始向地平线看齐。

    李茂见王采闹这么一出,加上他的酒也醒了,就想立刻带小妹离开王招宣府。

    眼前的王采对小妹来说很危险,十三岁的年纪,大概也有条件做坏事了,让小妹多呆一天就危险一天啊!

    “胡闹,还不快快起来。”

    四个丫鬟簇手提灯笼簇拥着一个妇人走来,说话的妇人吴侬软语,和本地口音大相径庭。

    李茂定睛一看心下不禁怀疑,这是王采的老娘?太年轻了吧!

    林太太看起来顶多二十五六的年纪,身材高挑,那眉眼五官,那粉白的肌肤,处处透着成熟美艳的风韵。

    此刻粉面薄怒,更添别样的风情,饶是李茂在后世见多了各种天然或者非天然的美女,也不得不赞一声:好一个大美人儿。

    就是孩子生的早了点。

    李茂给林太太见礼的同时心中暗暗告诫自己,男女之事还是悠着点比较好。

    他可不想三十岁就做爷爷,那画面想想就让他打冷颤啊!

    林太太一句话彻底让王采萎靡,再也不敢撒泼发脾气,被健壮的仆婢搀起来离去。

    一步三回头的看着潘小妹,竟然有一股幽怨劲儿,让李茂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三官儿不懂事,让公子见笑了。”林太太嘴上说的客气,脸上怒色却不见收敛,深深的瞥了潘小妹一眼,“既然公子醒酒,我这便让人准备车马送公子归家。”

    李茂求之不得,王采没把他认出来,再碰到王嬷嬷就不保准了。

    再者喝酒误事,他答应今天就把小妹带回去,这么晚了姨母肯定一直等着呢!

    “多谢夫人,小妹,我们走吧!”李茂再次躬身施礼,随即握着小妹的手往外走。

    林太太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轻轻哼了一声。

    李茂听到了脚步顿了顿,不知道哪里惹这位夫人不痛快,儿子是妈宝男,老娘也是护犊子的吗?

    坐上马车离开王府,潘小妹的心一下子敞亮了,颇有踏破樊笼飞彩凤的精神头。

    紧紧依偎着李茂,小嘴叽叽咋咋说个不停,好像要把分别以来憋着的话一股脑倾吐出来才痛苦。

    李茂看着发自内心高兴的小妹,偶尔回应一句,就让小妹欢喜的咯咯笑。

    到了炊饼店门外,听到车轱辘声的武大郎等人齐齐出迎,姨母唤了声小妹,母女二人抱头痛哭。

    武大郎松了口气道:“午后我去王招宣府门外寻了兄弟一回,门子说酒宴还没结束,我以为事情不顺利,银钱不够,想着再送些银钱过去呢!”

    “银子没用上,但终归欠了王招宣一份人情。”李茂把两锭银子拿出来递给武大郎:“银钱债好还,人情债不好还啊!”

    李茂自认没那么大的脸面,王招宣大度,冲的是他老师陈文昭,甚至是一想起来就让他不得劲的蔡京。

    今天欠的人情,将来没准得还个大债,怎么合计都不划算。

    他这算不算让王招宣给套路了?

第三十三章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乔山白天的时候在北城看中了一座宅院。

    房主是个粮商,去年清河县闹饥荒大赚一笔,但也落了个不仁的名声。

    宅子被人纵火烧了一个小院,粮商惊惧之下举家迁往青州,房子一直空着,委托清河县的牙行帮忙出售。

    牙行就是古代的经纪人,中介,跑腿的人一般叫牙郎。

    这个行当赚的是佣金,因此一大早名叫张小五的牙郎就候在乔山家门外,怕别的牙郎把这桩生意撬了去。

    北城地势低洼,排水设施不畅,最怕阴天下雨。

    在古代算是地理位置不好,行价四百贯左右的宅子,北城最多只能卖出三百贯。

    而乔山寻了一天找到的这个宅院,在牙行标价才二百贯,十分符合李茂的要求。

    宅院不临街,但丈许宽的道路一直通到大门口,算得上交通便利。

    张小五嘴皮子利索,颇有后世售楼员的风范,把宅院从风水夸到建筑质量。

    总之就一个意思,买了绝对不会吃亏上当。

    李茂看着眼前的宅院,眉头微微皱起来。

    他知道北城的地势低,刚才走的是下坡道,面前占地不小的宅院最高处和坡道平齐,这叫风水好?

    早上九点能见到太阳就不错了,张小五瞪眼说瞎话啊!

    唯一的卖点是大,三进的宅子,大小房间加起来十多个,天井极其宽阔,回廊在此贯通。

    正房后面还有一个小园林,可能是地太涝,栽种的树木在秋冬时节看起来半死不活。

    李茂里外看了一遍,只能说一分钱一分货,直接把底价划到一百八十贯。

    张小五如果能谈下来,他允诺额外给张小五三贯好处费。

    张小五激动的满心欢喜,这宅子说是房主寄卖在牙行,实际上已经被牙行掌柜的买了下来,作价一百五十贯。

    他在中间动动嘴皮子就是几十贯的利润,还能把砸在牙行手里的宅子卖掉,掌柜的一高兴没准还能赏他几贯钱呢!

    李茂没去揣摩张小五的心理,一来价钱合适,二来急需地方住。

    午饭前就把所有手续办妥当,拿到了宅子的地契房契文书,他也摇身一变成为大宋的有产阶级。

    房子空了大半年,牙行虽然有人时常过来拾掇,不打扫一下也没法住人,另外还要添置些生活必需品。

    跑外的琐事拜托给乔山,李茂把姨母母女和郑家姐妹接来,忙碌一下午才算把三间正房打扫干净,众人也累的直不起腰。

    乔山过惯了苦日子,处处帮李茂省钱,采买的家什有新有旧,像被褥这类里外三新,锅碗瓢盆则是二手货,统共花费不到十五贯。

    细心的他还买了红贴纸栓了一条五花肉放在铁锅里,开了火煮了肉今晚就能住人,不犯忌讳。

    姨母张罗了几样菜,又把五花肉切了两盘。

    烧火做饭的是郑家姐妹,潘小妹几次想伸手帮忙都被姐妹二人拦住,主仆有别,这点眼力劲姐妹俩岂能没有。

    李茂倒是没想那么多,中午只吃了半块炊饼,晚上自然要好好祭祭五脏庙。

    同时还想跟乔山知会一声,能不能在他这边安定下来,家里除了他之外都是女眷,有些事不宜抛头露面。

    乔山是个实诚人,嘴里嚼着五花肉,边吃边说道:“大郎,可是让我做管家吗?武大那边怎么办?两下里我也忙活不开啊!”

    “炊饼店可以先雇两个伙计,武家哥哥也是要搬来住的,紫石街那边只当个门面吧!”

    李茂始终担心谢希大寻仇,“乔大哥,你在郓城从军多年,有没有信得过的兄弟,找几个过来帮着看家护院。”

    乔山把嘴里的饭菜咽下去,翻着眼睛寻思了片刻。

    “倒是有那么几个人,不是破落户就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我先找找看,也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清河县呢!”

    李茂想找的不是帮闲和院子,诸如西门庆身边的应伯爵谢希大等人,纯粹就是捧臭脚抱大腿的混子。

    他想找的是见过血的军汉,原因和后世招收保安首先考虑退伍兵一样,有一定战斗力,服从能力强。

    饭后把乔山送出大门外,李茂关门回到正房。

    花厅里的残羹冷炙已经收拾利索,郑爱月端来一盆热水给他泡脚解乏。

    被人这么伺候虽然舒服,但李茂还有些转不过心理那道弯。

    “爱月去书房帮我准备好文房四宝,磨了墨之后就回去安歇吧!”

    李茂一边泡脚一边想着心事,科举之道的四书五经,早已经通读记在脑海里。

    但是他所知道的后世知识必须记载下来,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他怕身处这个时代,如果不尽快整理出那些知识,等他融入这个时代慢慢会忘却。

    书房内,李茂奋笔疾书,使用的不光是简体字,还有一些符号暗记。

    这样一来即便有人看到他的笔记,也会当做看不懂的天书。

    理工科出身的李茂,知识面重点无需多言,但后世毕竟资讯大爆发,连人工智能都初见端倪。

    所以只要他记得的东西,无论有用没用全都先记下,而这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没有三五个月时间记不完全。

    秋冬时节夜寒露重,李茂写着写着手脚逐渐冰凉,当即在记事本上加了一条。

    尽快把火炕盘起来,否则冬天一到岂不是要冻死人?

    过了凌晨,李茂手酸背疼,双脚冰凉,但是看着桌案上几十张蝇头小楷的笔记,心满意足的伸了伸懒腰。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记忆也有死角,今晚就先到这里吧!

    当李茂回到卧房的时候,借着烛光看着床榻上裹被而眠的郑爱月,有点不会玩了。

    郑爱月是几个意思?自荐枕席吗?

    他自制力自认不错,但也招架不住如此勾搭啊!

    脚步声把郑爱月惊醒,原本就没睡踏实的她从被褥中探出头来,脸上充满羞怯。

    “晚上凉,我先替老爷把被窝暖了,睡起来舒服些”

    暖床丫鬟是这么解释的吗?

    李茂没矫情,因为后半夜的确有些凉,他看到郑爱月穿着中衣短裤,把郑爱月赶出去有点于心不忍。

    等他钻进被窝,果然温暖多了,隐隐还能嗅到少女身上莫名的香气。

第三十四章梁山好汉第一弹() 
郑爱月红着脸起身要离开卧房的时候,肩头被李茂搭住了。

    这让她身子不由自主的颤了颤,犹豫了片刻,满脸绯红的顺着李茂的手劲,整个人贴在了李茂的身边。

    虽然还是个黄花闺女,但在死去的老娘,做娼的大嫂“言传身教”之下,郑爱月对男女之事有懵懂的了解。

    她以为李茂想要做些什么的时候,等半天却没了后继,只是被李茂搂着脖颈,半边身子窝在李茂的怀里。

    温暖,踏实,安心的情绪在她心里竞相绽放,脑子也乱糟糟的发蒙,最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睡着了。

    李茂严于律己,虽然不能真的和郑爱月巫山云雨一回,可软玉温香在怀的滋味也不错,让他的睡眠质量显著提升。

    一朝醒来疲惫感无影无踪,同样没了踪影的还有郑爱月。

    吃早饭的时候,李茂发现郑爱月总是走神,脸上的神情患得患失。

    知道是他昨晚“禽兽不如”的举动给她造成了些许困扰。

    这种事还真不好解释,总不能给郑爱月上一堂生理课,或者说万一有了小宝宝,以郑爱月的年纪不但对身体有害,甚至可能因此难产丧命吧!

    今天有的忙,李茂在书房写了一上午的笔记,下午着手把挨着后花园的房子布置成实验室。

    时代所致条件简陋,但有些东西可以进行尝试,比如土法制作肥皂,蒸馏提纯酒精,甚至培育初代的青霉素等等。

    “我总觉得忘了一件事,昨天李拱璧和西门庆去丽春院了吗?”

    李茂拍拍脑门,西门庆巴结李拱璧,把这个衙门往下水道里带肯定有所图谋,倒要找个机会在李昌期面前提醒一二。

    傍晚时分,关了炊饼店的武大郎一家来到李府,同行的还有乔山和三个陌生人。

    武大郎和李茂哪能见外,但对乔山带来的三个人很不待见。

    不知道乔山为什么和三个破落户混在一起,其中一个还怪模怪样的吓人,他这典型是乌鸦嘲笑野猪黑。

    姨母安置武大郎一家去厢房暂且不提,李茂在花厅见了乔山领来的三个人。

    粗一打量,三个人年约二十四五岁,其中两人面貌相似可能是亲戚,另外一个虎头虎脑,络腮胡子支棱八翘简直是山寨版的张飞。

    “大郎,三人都是跟我在军中厮混过二三年的朋友,这两位是叔侄,邹渊和邹润,另一个是曹云,虽然都是破家落败的人,但绝对信得过。”

    曹云愣头愣脑说话嗓门很大,对乔山的介绍有些不满。

    “乔大哥,我们可不是破落户呢!正准备去登云山做山大王,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日子肯定快活,本想找你一同去,怎地把我们赚到这里来?”

    邹渊狠狠瞪了曹云一眼,打家劫舍落草为寇的行径能大声嚷嚷吗?这个没脑子的憨货,就不该带他出来。

    李茂昨天记笔记的时候,特意梳理了一遍脑海中有关水浒的记忆。

    原著他看过,影视剧老版新版的也没落下,邹渊邹润的名字听着熟悉。

    再听曹云说他们要去登云山做山大王,下意识的脱口而出道:“独角龙邹润?”

    邹润愣了一愣,“你这个秀才老爷也知道某的大名?还好你叫我独角龙,胆敢叫我瘤子邹,定要与你打杀一回。”

    邹润的脑袋上长着一个大瘤子,很是影响市容,平日里也最忌讳别人拿他的瘤子开玩笑。

    因为这个大瘤子没少和人置气打斗,倒是搏了个独角龙的绰号。

    李茂见真是水浒中人,而且邹渊和邹润这对叔侄没做过人肉包子的勾当,武艺也算出众,心里顿时生出招揽的念头。

    但这三人除了邹渊看不清深浅,邹润和曹云一看就是没心没肺的主儿,想要折服三人没那么简单。

    李茂可不认为自己王霸之气侧漏,一照面就能把水浒传里有名号的好汉收为小弟跟班。

    真要是那样,他还得怀疑这三位是不是准备从他开始做一票发点财呢!

    乔山急忙打着圆场,他和邹渊在军中的关系比较好,而且邹渊为人稳重。

    当即劝道:“邹大哥,落草为寇打家劫舍终归不是正途,登云山也不是富庶的地方,闹腾大了官府岂能放过?大郎不但是秀才相公,老师更是东平府的高官”

    李茂突然想到了一个折服三人的办法。

    摆手打断了乔山的话,对邹润说道:“你上前来让我看看,不就是一个瘤子吗!嫌弃的话摘掉了便是。”

    “你胆敢再说一遍。”

    邹润最怕听瘤子二字,顿时虎身起来拿出要和李茂斗殴的架势,如果李茂再说,他肯定把李茂揍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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