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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爱:南岳北关-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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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伤……该换『药』了吧?”明鹬换了个话题,指了指他的左臂,上面缠着的一圈绷带已经发黄了。
“不用。”贺兰觿将擦好的剑放到一边,站起身来。
他们的人马已靠近狼族的尾翼,派去的探子回来说,围攻北营的主力是修鱼家,大约有三百多人。明乾的手下全是南岳驻关的精锐,原本实力相当,然而在遇到狼族之前,他们刚跟北关的副帅贺兰翾硬碰硬地打了一仗,双方在卡迦河边交手,足足打了两个多小时,正难分难解之际,空中忽然飞来一大群灵鸦,与此同时,箭如雨下,明鹬只得带着人马冲回营地躲避。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狼族又杀了过来。
设在黑熊岭顶峰的北营原本是个废弃的寺院,明乾派人加固大门、抬高院墙、挖出壕沟,变成了一个牢固的防御工事。不然在这么凶猛的围攻下,也不可能抵挡这么久。
除了低估狼族的兵力,还有一件事大家也没料到:狼族的人马中有一支由沙澜狸族组成的工程兵分队。论单打独斗,狸族不如狼族,但胜在人数众多、听众指挥、尤其擅长开河筑坝、修建工事——这些贺兰觿都有耳闻,只是潼海战役时,狼族并未与狸族结盟,狐族对他们了解得很少。
其实何止狸族,贺兰觿对狼族也非常陌生。狼族入侵沙澜时,他正在坐牢,之后又久居南岳,可以说从未大规模地正面交手。相比之下,平鲸王贺兰鶊作为潼海战役的主帅,倒是与狼王多次过招,虽然最后输了,积累下丰富的作战经验。这次全家出动,志在雪耻,定是有备而来。
贺兰觿又看了一眼明鹬。大哥被围,他自然心急。但理智告诉大家,敌众我寡,这时候硬闯只有死路一条。前方战况不明,动静越来越小,看样子狼族已攻破了大门,里面的人在做最后的顽抗。北营若是全军覆没,南营这边就更需要保存实力,更不能冒险强攻。
天空蓦然一亮,两颗元珠陆续升空……
又有人战亡了。
林间木叶飒飒作响,躲在树中的狐族按捺不住怒火,引起一阵『骚』动。
贺兰觿向后摆了摆手,『骚』动立即停止,一切归于平静。
忽有人道:“有信号!”
山顶寺院的小楼上出现一道亮光,忽长忽短,很有规律。
“他们还剩最后七个。” 明鹬熟悉镜语,一面看一面翻译,“狼族人数太多,还有方雷家的援兵也在往这边赶。明乾让我们赶紧撤,千万别过来送死。”说罢,掏出一个镜子,“怎么回复?”
贺兰觿沉默了一下:“不回复。”
明鹬一愣。
“不能暴『露』我们的位置,”他用手指试了试风向,“明鹬,你带十个人从南坡上去,先悄悄靠近,然后四处点火,弄出很多烟雾。康泰,你带二十个人绕到东边弄出声响引开修鱼家。老谢、老萧——”他指着昆凌家的两位族长,“你们各带二十人,跟我上去救人。花恺,你和剩下的人继续埋伏在这里,千万不能暴『露』。三个小时之后我们要是还没回来,你们悄悄撤退,争取在天黑前赶回洛塔河营地跟花霖的人马汇合。”
众人领命,立即四散开来准备行动。
***
皮皮按照花青旗发给她的地址在机场的出口大厅很快找到了何采骏。
花青旗说他打扮像个波西米亚人,瘦脸、长发、披一条大花披肩,胸口挂满了木质的珠子琏子、上面吊着奇形怪状的坠子。被贺兰觿砍掉的左手装了假肢,戴着黑『色』的手套。右手的中指、小指上各两枚银『色』的骷髅指环。
年轻、漂亮、加上五颜六『色』,何采骏在机场大厅里十分显眼。
皮皮找到他时,他的左手托着一个单反,右手正熟练地换着镜头。皮皮轻轻地拍了他一下:“hi。”
何采骏抬头打量了她一眼:“婷婷玉鸟,是吗?”
“嗯?”
“你要的机场代拍、高清照、签名照,”他掏出一个大信封递给她,“一共七百五。”
“……”皮皮接过厚厚的信封,呆呆地看着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你们站长呢?叫什么名字来着?天天在群里说自己是母胎solo的那位?没跟你一起来?”
“……”皮皮抓了抓脑袋,越发一头雾水。
见她不肯付钱,何采骏撇了撇嘴:“照片到手有点晚,昨天半夜才逮到人。别嫌贵告诉我你脱粉了,这话我听太多遍了。”
“你认错人了。是……是花青旗介绍我来见你的。”
何采骏的嘴张得大大的,打量了她半天,终于“哦”了一声:“怎么就你来了?花青旗呢?”
“去、去峻榞了。”皮皮的心情有点紧张。毕竟面前这人与贺兰觿有深仇大恨,万一知道自己的身份,将她碎尸万段、活活吃掉都有可能。
出口的电动玻璃门忽然开了,一大群刚下飞机的旅客走了出来。
“我要等的人出来了,在这等一下。”
话音未落,只见旅客中走出一位高个男子,身材挺拔、模样硬朗、戴着墨镜、穿一件黑『色』的机车夹克,直筒裤、长靴、提着一个大号的行李包从出口走出来,身后跟着两位黑衣人,膀大腰圆,大概是他的助理。
虽然看不清全貌,从挺直的鼻梁、『性』感的嘴唇也能猜出他仪容俊美。皮皮觉得眼熟,觉得很像是最近刚走红的某位综艺名星。果然身后响起一阵尖叫,“名星”立即被几十个女生团团围住,有人送花,有人送卡片、有人递公仔、所有的人都在用手机拍照。何采骏一个箭步冲到名星面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喀喀喀喀”拍了一堆照片,迅速隐退。
两人在机场咖啡店找了张桌子坐下来,皮皮点了两杯咖啡一盘蛋哒。
见面地点是花青旗建议的,皮皮经常去机场花店送货,那里人来人往,气息芜杂,可以避开贺兰觿布置在皮皮身边的眼线。临行前,她送给皮皮一瓶特制的香水,叮嘱她在去见何采骏之前务必将香水抹在胸前,一滴即可隐藏她的种香。
“你是谁家的冰奴?”何采骏问道。
“你不需要知道。”皮皮斩钉截铁。
狐族人擅长察言观『色』、没必要千万不能说谎、早晚有识破的一天,她只能装作高冷。
何采骏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一双凤眼在她脸上扫来扫去,玩味着她的表情:“那我……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
看来他欠花青旗的人情不轻,以他放『荡』不羁的个『性』,皮皮态度如此轻慢,居然也不介意。
“我爱上了一个男人,有了他的孩子,想跟他在一起,天长地久。”
“嗯哼。”他眉波微漾,“青旗跟你提过我的过去?”
“你的……什么过去?”
“曾经有个像你这样的女孩,向我提过类似的要求,我指给她一条路,无奈她能力有限,求而不得,反遇其险,最后,她的男人怪罪到我的头上,让我失去了一只手?”
他举着自己僵硬地假手,『摸』了『摸』皮皮的脸。
那手大概是生铁做的,又冷又硬,刮在皮皮的脸上生疼。她本能地将身子往后移了移。
“如果你不告诉我你的男人是谁,万一你也惨遭不测,那我的另一只手不也完蛋了吗?”
“我的男人不知道我来找你。”
“来找我的人都这么说。”他笑了,举起左手,“这,就是轻信女人的下场。”
“你会帮我的,”皮皮咽了咽口水,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决定耍赖:“这是花青旗说的。”
他默默地看着桌面,铁手在桌上轻轻地划圈,过了一会,才说:“我的确欠她一个人情,所以嘛……指给你一条路。我本人是不会亲自教你了,因为我的小命已经被别人整得差不多了,只想欢欢喜喜、平平安安地度完余生。”
“什么路,你说。”皮皮的心砰砰『乱』跳。
“青木先生是谁,你总知道吧?”
她点点头。
“就在青木夫人生下太子的当日,刚剪开脐带,青木就把夫人杀了,剖肝取食。”
皮皮安静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吃到一半,不知为何,有点堵心,没能吃完。”何采骏喝了一口咖啡,“当时他的身边养着两只鸟——青桑送给他的。”
皮皮的第一反应是:“灵鸦?”
“对。”何采骏说,“灵鸦灵鸦,自然是以灵为主。从本质上说,是从东海灵族的灵力中提炼生成的,所以非雄非雌,非生非死,说到底只是一团时聚时散的灵气而已。”
皮皮一脸茫然,如听天书。
“青木把剩下的肝脏喂给了灵鸦,两只鸟吃完,就分出了雌雄,没过多久,就开始下蛋。蛋是黑『色』的,叫作‘玄鸟’。”
皮皮深深地吸一口气,不知为何,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玄鸟蛋因为混合了灵族与人类的因子,冰奴如果吃下它,除了强身健体,肝脏还能分泌出某种气味,极大地降低狐族对人类的食欲。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它神奇的功效。”
“你能……帮我弄到玄鸟蛋?”
他开始苦笑。
“如果我的左手还在,的确可以。”不知为何,他的目光忽然又柔和了起来,“运气最好的时候一次掏过四颗,煮了整整一锅蛋花汤,甜水巷的女人们都高兴坏了。”
皮皮的心里却一直在嘀咕:这么简单吗?法力无边的祭司大人都无能为力,何采骏掏个鸟蛋就解决了?
“是的,但你千万不要被玄鸟啄到。它们会首先攻击你的眼睛。如果被啄到眼睛,你就死定了。啄到身体的其它地方嘛……会有一种被烈火燎过的灼痛,就好像……怎么形容呢……对了,听说过无明之火吗?”
皮皮的脸霎时间就白了,点点头。
“比那种还要痛一千倍。”
“……”
“此外,千万不能被鸟爪子抓住,此鸟力大无穷,会把你撕成碎片的。”
皮皮的身子不禁晃了一下:“那你认为,究竟谁能帮我掏这个鸟蛋?”
“你。”
“what?”
何采骏直直地看着她:“你自己。”
“……”
“记住:不能生吃,一定要煮熟了才吃。英文叫作over…hard。”
“可是可是,”皮皮一下子急了,这何采骏也太敷衍了事了吧,“花青旗明明说过,你是能帮我的!”
虽然少了一只手,但他毕竟是狐族啊!掏个鸟蛋不会太难吧,若是贺兰觿,用脚都能掏出来!
她又看了看何采骏的脸,想再求求他。但他摆出一幅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提着照相机站了起来:“关于玄鸟蛋的秘密,世上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花青旗。”何采骏看着右手上的骷髅戒指,淡淡地说,“我虽不能亲自出马,但我至少可以告诉你,在哪里可以找到玄鸟。”
第33章()
修鱼稷见到修鱼彬的那天; 吓出一身冷汗。
事情是这样的:和唐晚荻定婚后; 两人一起去吃了一顿西餐。修鱼稷一连吃了五块三公分厚的安格斯牛排; 一旁倒酒的服务生惊呆了,不禁感叹说,开业十年以来; 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点一分熟的牛排,而且一下子吃了这么多块。
其实修鱼稷并没有吃饱; 却不好意思再点了。唐晚荻只好自己要了一份,假装吃不下; 将一盘子牛肉推给他。
也许是多喝了几杯酒,加之“外语”更加熟练; 修鱼稷的话越来越多,开始聊起了狼族的风俗。和人类一样; 修鱼家的婚礼有专门的仪式,对狼王世子来说会更加隆重; 因为狼王是个注重传统的人,家族接纳新成员必须要获得他的祝福。
“什么样的祝福?”晚荻很好奇。
“简单地说就是父亲会请来一位巫师; 在他的见证下,从‘金枝’上摘下一片树叶,当着大家的面; 我们一起吃下去; 接受森林之神的祝福。”
听起来很诡异; 毕竟是另一种文化; 唐晚荻表示理解:“吃叶子?看样子没什么难度嘛。”
“狼族与狐族的风俗正好相反。他们喜欢复杂精致、我们崇尚简单粗暴。”
唐晚荻忍不住笑了:“金枝是什么?金子做的吗?”
“当然不是; ”修鱼稷用餐巾擦了擦嘴,“沙澜有一种植物叫作‘桑棘’,不能独自生长,总是一团一团地长在别的大树的枝桠上,远离地面,看上去就像一个个的鸟巢。”
“我们人类把这叫作寄生植物。”
“对,寄生。桑棘的枝茎不粗,却特别坚硬,用刀砍下一段别在腰上,绝大多数会立即枯萎。只有极少数会继续长出新叶甚至开花结果。我们把这种桑棘叫作‘金枝’。”
“离开母体、离开水土……也能生存?”
“因为它是被森林之神选中的,是神意的体现。只有狼王能够让它长青不败。”
唐晚荻微微皱眉:“假如有一天金枝忽然枯萎了呢?”
“那就说明神的意志改变了,佩带金枝的那个人已经不配作狼王了。他将被人挑战。谁要能杀掉他,谁就是新的狼王。”
唐晚荻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那你父亲是杀了谁……才拿到了金枝?”
“我伯父。”
一阵沉默。
过了片刻她才咳嗽了一声:“这不是窝里斗么?都是亲兄弟,应当互相照应、好好相处才对吧?”
“只要狼王健在,大家自然会相亲相爱。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保证狼王必须是族里最强壮的,如果他不行了,就该马上让位,不然就是死路一条。”
餐厅的光线很暗,桌上的玻璃杯里点着蜡烛。杯影与烛影重叠在一起。
唐晚荻怔怔地看着修鱼稷。他的脸不大,络腮胡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只留下一个饱满的额头和挺直的鼻梁。刀刻斧凿般的侧影在烛光下显得不那么凶狠,一双眸子黑白分明,凝神着她的样子很温和,就连说话都是柔声细语的。
她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钻戒在烛光下熠熠生辉,不知为何,手指忽然颤抖了一下。
“别担心,”一只更大的手握住了它,“我们狼族在婚姻上很开放,可以和异族通婚,只要不是狐族就行。”
她默默地喝了一口汤。
“我父亲有很多兄弟,也有很多孩子,他不会为难你的。他的妻子是方雷家的——”他忽然顿了一下,“虽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对我很公平,是个慈爱、智慧的女人,她会喜欢你的。”
她记得他提过自己的生母来自狐族,是狼王的奴隶,不禁问道:“那你的生母呢?”
“我出生后不久她就去世了。”
“哦。”
他漠然地看着烛火,脸上有种奇怪的表情,平静中带着一点淡淡的忧伤。
他们相处的这几个月,修鱼稷极少提到自己的身世,但他对亲人的态度却是最让她觉得有安全感的地方。
“你对你妈妈……还有印象吗?”她轻轻地问道。
他苦笑着摇头:“她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爱我的女人。也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离开我的女人。我总觉得她还活在世上,或许在另一个空间,到如今我依然在寻找她……”
她看着他,『摸』了『摸』他的脸,笑了:“修鱼稷,有没有觉得,今天你特别可爱?”
吃了饭两人手牵手一路谈笑着回家,刚要推开常青花园公寓的大门,修鱼稷突然止步,下意识地将唐晚荻的手往身后拉了一拉。大约听见了他们的脚步声,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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