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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华-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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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昭华记得衣服从盒子里拿出来的时候,就是衣服端端正正地放在上面,而一个四方平定巾却被压得软塌塌地放在衣服下面,而眼前高炽的衣服,脱下来是菊生整理的,她就是将衣服叠好,然后再将冠帽放在衣服上。
菊生的做法,是一般人的做法,张昭华若是整理衣服,肯定也是这么整理的——只是皇上所赐的衣服,衣裳和帽子就是倒过来的。
张昭华想了想,这样的摆放顺序应该是一开始就定好的,因为箱子是密封的,使者再是路途颠簸,也不可能将冠帽倒置过来。
“我知道了,”张昭华一瞬间恍然大悟,一股狂喜的情绪自然而然喷涌出来:“收拾东西,咱们去南京!”
第十三章 自公招之()
东方未明,颠倒衣裳。颠之倒之,自公招之。
衣服颠来倒去为什么穿不好,是因为国君的命令到了,他在召唤你。
张昭华一边暗道皇帝真是风雅,一边将全府动员起来,开始收拾东西准备马车。
“急什么,这大晚上的,”高炽道:“明天一早,好好收拾,再走不行吗?”
“国君的命令到了,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张昭华道:“还有什么延误的时间吗?”
她在北平呆了一年了,虽然在这里过得悠闲自在,也就是所谓的“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但是她心里却焦急地几乎要愁白了头发。皇帝心思不明,存着要高炽和高煦比拼的心,朝廷之中,文臣被杀怕了,在立储问题上,有进谏之心,无进谏之胆。而跟随皇帝一起靖难的武将们,虽然也有许多人不表明立场,但是张昭华知道他们其实是折心于高煦的。高煦在靖难上表现的勇武,让皇帝觉得,一个传国之王,都不足以奖赏他的功绩。
如今她上下使力,总算见了效果,皇帝召他们回去,就是说明,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
“这些东西都不要,”张昭华沉吟了一会儿,道:“将世子与我的金册金宝带上,将北平府的鱼鳞图册带上,将这一套衣冠带上,其他的,都不带了。”
高炽有许多书要带,张昭华全都不许他带,打包一包,张昭华就扔回去一包,只要轻车简从。她忽然想起来韦氏和香韵她们,不由得一顿。她忽然意识到,不能将这两个人留在北平王府之中。
国君的命令再紧急,手足亲情还是要顾全。他们即算是最先悟出来皇帝的意思,快马加鞭第一个赶回京城,但是在皇帝心里,怕并不高兴。难道一个太子之位,就能让人这么奋勇争先,不顾一切——即算这是皇帝的意思,但是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别收拾了,”张昭华一旦想通,比高炽还静地厉害:“明早再说。”
第二天得到消息的韦氏和香韵,才开始收拾东西。韦氏一直叽叽喳喳地,说南京城很壮丽如何如何,这也不是她亲眼所见,而是别人对她讲的,但就是引得她高兴。
张昭华坐在她房子里,看她指挥人,将屋子里能用的东西,连自己的尿鳖子都打包带上了,忍不住笑起来。
韦氏身边服侍的宫人懊丧地不得了,对她说这些东西,宫里都有,比她现在用的还要好,韦氏依然不听,还想要将她的平台四角立柜的拔步床也拆了运到南京去。
最后还是她自己想通了,觉得这床太大,万一路上磕了碰了,那还不得心疼死,就勉勉强强留在了北京了。
“别拦着你们娘娘,”张昭华对这些露出气苦之色的宫人道:“她要带什么,你们都给她带上。”
“听到了没有,”韦氏顿时腰杆硬了:“都给我带上!”
韦氏现在说话,总算改掉了“俺”字,这个其实不是张昭华叫她改的,因为张昭华亲娘王氏这么多年了都改不过来,何必非纠结在一个字眼上——但是婚前服侍韦氏的嬷嬷很严厉,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把韦氏的一口山东腔,差不多都纠正了一遍。
她说着又凑过来:“嫂嫂,你也都带上啦?”
张昭华一顿,道:“我那儿东西没你多,反正车多着呢,什么都能带上。”
韦氏高兴地不得了,以为张昭华是专门给她腾了许多车。
“你那西跨院,”张昭华努了努嘴:“怎么拾掇的,你没问一声?”
“我管她!”韦氏不屑道:“我不要她在我面前烦,她说的什么,我都听不懂,实在不想跟她说话!”
韦氏倒真的如张昭华所料,是李香韵的克星,因为李香韵不管说什么,韦氏一概听不懂,还觉得李香韵说话跟鸟叫一样,她要问什么,不叫李香韵回答,叫李氏身边的嬷嬷回答。估计李氏也是第一次遇到韦氏这样的人,全无招架之力。
“兰花,”张昭华就吩咐一个人去西跨院:“去那边说一声,明日早上车队就要走了,叫她把东西收拾好,别到时候拖三阻四的。”
韦氏身边的宫人,名字都带着花,兰花桂花杜鹃海棠这样的,听着喜气。兰花应声下去了,杜鹃就抱着韦氏两个月大的孩子进来,韦氏像是邀功一样,将孩子塞到张昭华手里:“嫂嫂,你看看,平哥儿长得像个肉丸子似的!我每次瞧着他,都想咬上去!”
张昭华掀开襁褓,见到韦氏新生的平哥儿确实圆鼓鼓地,说实话他长得像韦氏,唯一能看出是老朱家种的,就是脸颊上的肉多,就是平躺在嬷嬷的手臂中,这肉也压到了下巴上,楞把一张小小的嘴巴挤得下凹了进去。
这孩子奶憨地很,睡得满面通红的,胎发剪掉之后,微微一层淡青色覆盖在头顶上,张昭华轻轻将他的手捉住,看到手上的指甲一个一个齐齐全全的,笑道:“纤纤长长的,这手脚生的好啊。”
韦氏更是稀罕,只觉得她生的孩子哪儿都好,眼睛也好眉毛也好鼻子也好,张昭华忍不住笑道:“可别说好看,这样夸奖他就会渐渐长丑的。说丑点好长大,不娇气。”
正说着,只见小孩那双闭着的、比棉线还细的眼睛突然微微动了动,然互就略略张开了一点,可以看到里面黝黑的瞳仁。
即使无数次看到孩子睁眼,韦氏依然惊奇百倍连声呼唤:“你们快看啊,他真的睁眼啦。”
乳母笑道:“睁眼就是要吃的了,昨晚上就是这样,等会手脚也要伸一伸,还要啼哭几句呢。”
果然,这孩子的眉头居然皱起来了,把头偏来偏去似乎是在找什么东西,嘴里含糊地咯啰咯啰两声,下一秒就啼哭起来了。
“该进食喽——”韦氏把一手把孩子抱着,一手居然就解开上身的褂子了。
张昭华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然后看着乳母:“怎么你、你不叫乳母喂呢!”
“我的奶不够吃了再吃她的,”韦氏不以为意道:“吃过我的奶,才跟我亲呢!”
张昭华瞪大眼睛,就这么近距离地看着韦氏露出了一双极为饱满结实的双峰,把略发黑的***送进了小孩子的嘴巴里。
她又气又笑:“你还真是不知羞呢!”
她这么说着,其实心里也有点不得劲儿。椿哥儿她还真没有喂一口奶,她也试着想要把初乳哺到他口中,但是椿哥儿一吸,奶还没出来呢,她先疼得叫唤起来了,从此被乳母接手,她就顺理成章地不喂了。
第十四章 南京()
张昭华盯着看了半晌,居然也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
她理所当然地觉得不宜多看,但是又被小孩子奋力吸/乳的劲头打动了。这孩子不仅吞咽地急,还护食似的两手抱握着,喝得上气不接下气。有时候不及吞咽,弄得下巴上全都白乎乎的——更好玩的是,他吧唧嘴巴的声音还特别大,让张昭华看得又一次目瞪口呆了。
“你看她吃/奶吃地多用力啊,怪道说使出吃/奶的劲儿呢,原来要吃上一口奶,果然不容易。”这是她的感慨:“我跟你说,你还是留一点奶,以后好把胸提上去。”
韦氏似乎不在意这些,但是张昭华还是注意保持身材的,她就道:“你看你这月子坐出来,胖了一圈儿,肚子上的肉都看得清楚,这样可不行,还是要减一减。”
“嬷嬷她们说是胖了好,都是福气,”韦氏把孩子放下来,跟着比划了一下:“我也觉得。”
“听她们说,”张昭华嗤笑了一声:“她们觉得越胖越好,胖的像杨贵妃一样,杨贵妃一辈子还生不了孩子呢!”
说得韦氏开始发愁起来,恨不能当天就把她肚子上的肉消掉。张昭华觉得韦氏不是发胖的身材,她的那一点点油脂,是很容易减下去的,要在意的一片片的妊娠纹。
这还是韦氏先问的:“嫂嫂,她们往我肚子上,涂了好一圈东西,还用布给我裹上了,我难受地很,把泡尿都不舒服。”
张昭华道:“那是给你消除皱纹的!要不然留下来一大片沟壑纵横的东西,将来一天天更难消除了!这东西稍不留心就能带一辈子的!多难看!”
两人嘀嘀咕咕说了半天的话,“有妯娌说话就是好,”张昭华感叹道:“原先我一人,这种事儿,也不好找小姑子说,也不能跟婆婆说,憋得不得了啊。”
韦氏也点点头,忽然道:“那个什么,三王子,也该讨婆娘了吧。三个人说话更好哩。”
张昭华早就在想这事儿了,盘算过好些天:“那可不一定。”
“怎么不一定?”韦氏道。
“你和我是什么出身,”张昭华就道:“都是平头百姓哩!你娘家,种地的;我娘家,也是种地的,所以咱俩瞧着亲热,话也能说到一块儿去。但要是老三的媳妇,可就不跟咱们一样了!”
韦氏还不太明白:“老三的媳妇会怎样?”
“父皇母后,要给老三挑一个官家小姐呢,”张昭华知道这一次立储,根本没有考虑高燧,所以回去北平之后,高燧一定会得到补偿,会体现在婚姻上:“官家小姐知不知道,那说话就会和李氏一样,轻言细语的,走路就弱柳扶风一般,一步三摇。长得漂亮,知书达理,咱们坐在她面前,怕都要局促起来,不敢说话哩!”
韦氏比对着李香韵,顿时拉下脸来:“那我跟她,肯定没什么说的了。”
张昭华要的就是这个提前灌输进去的阴影,因为她隐隐听说,皇上似乎中意徐章的女儿,徐章不过是个四品武官,但是徐章是何福的妹夫,所以徐氏是何福的外甥女。
何福在临清河边,杀了她的两个娘子兵,张昭华至今只要想起来,就恨得咬牙切齿。但是她现在没有任何办法弄死这个人,因为皇上对何福是信任的,认为他是高皇帝遗留的人才,是个宿将,命他佩征虏将军印,充总兵官镇宁夏,节制山、陕、河南诸军,当真是位高权重了。
由此来看,皇帝深恨左班文臣,称帝后文臣大都惨遭屠戮,而那些握有军权的建文朝将领们,却差不多能得到保全。最初的奸臣榜中,武臣只有卢振、廖镛、宋总三人,卢振还是燕邸自己的人,其他和皇帝战斗过的将领,除了铁铉被寸磔,其余几乎没有得到追究,因为皇帝认为,这些人是被奸臣驱使战斗的。
当然最主要还是,在政权的初创和过渡期,还要为了防止造成军事上的尖锐对立,要从稳固自己的统治需要的大局上着想——但是其他人张昭华都可以不追究,唯有何福,是她一定要杀死的人。如果最后这个徐氏真的成了赵王妃,张昭华不管她如何贤德温顺,她都不能略微包容一点点,就因为她看到此女,就会想起何福。
她当然要使韦氏站在她的同一条战线上,韦氏果然如她所料,对这个还未谋面的赵王妃,预先存了抵触的情绪。
第二天一早,车队就从北京出发了,不紧不慢走了十四天,终于到了南京。张昭华和高炽、高燧、韦氏直入大内,在奉天殿里见到了皇帝。
皇帝眼里还是能看到一点思念和热切的,不过张昭华却不能将他再视作原先的燕王了,因为奉天殿她在洪武二十八年的时候来过,那时候的地砖,并不是如今她脚下的这个模样。因为这个地方屠杀了太多的忠臣,他们的血全部流进了地砖之中,擦都擦洗不掉,所以皇帝命将地砖翘掉,换上了新地砖。
“儿臣高炽、高燧、张氏、韦氏,”四人一齐叩见皇帝:“参见父皇。”
“起来吧。”皇帝道。
他端详了几人,微微点了点头,“在北京呆了一年多,朕没叫你们回来,知道为什么吗?”
高炽就道:“北京是根基所在,天下虽定,恐仍有不靖之患,且南京抚视北地,鞭长不及,坐镇北京,意义重大。”
皇帝点了点头,欣慰道:“你这一年多,做的很好!”
这是对高炽莫大的激励了,不过他仍要谦虚几句:“都是儿臣应当应分的事情,留守北平的官员对儿臣也是颇多襄助。”
皇帝忽然话头一转,道:“你来南京,都带了些什么东西?”
因为张昭华的阻挠,高炽只带了印绶、籍册和衣冠,如实说了,皇帝笑了一下,点了点头。他问高燧,带了什么。
非常出乎张昭华的意料,高燧也带了这些东西,同时他还从袖子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布袋子,道:“这是儿臣从北平带来的乡土一抔,儿臣知道父皇也思念北平,只是诸事缠身,不能暂回,就替父皇带了回来。”
他又道:“北平的父老乡亲们,都盼望父皇回去,看看他们呢。”
皇帝自然相当高兴,道:“朕怎么会忘了北平呢!”
他将这个布袋子交给了马和,道:“交给皇后,让她冲饮一服先喝着。”
土是能够治病的,如果到了一个地方水土不服,治病的良药就是随身带着乡土,和水一起喝了,会有奇效。
徐皇后最近身体不太舒服,因为如今冬天到了,南京冬天比较湿潮,屋子里面,炭火又闷,她的咳疾提早犯了,而且这次更厉害些,上吐下泻,据说肠胃也不协调。王府的医正刘观,早早过来诊治了,说这病只能再压着了,要是去了北平,就不会犯得这么厉害。
第十五章 称心如意()
韦氏带了什么来,皇帝自然是清楚的,全都是些日用的东西,金银细软也就罢了,屋子里的杯、盘、盆、壶,漱口盂、茶叶罐、蜂蜜盒,零碎的一应东西全都带上了,据说还想拆了拔步床,害怕不好再装回去才作罢。
他懒怠看韦氏一眼,就问张氏:“你带了什么来?”
张昭华就道:“儿妇什么也没有带。”
皇帝微微惊讶道:“怎么会什么都没有带呢?”
张昭华就道:“总归是要回去的,儿妇花那么多心思,带这么多东西来干什么!”
皇帝大悦,因为张氏说到了他的心里,“总归是要回去的”,他现在将北平提成北京,几乎没有人反对,只是以后若是迁都去了北平,怕是反对的人就多了。因为现在朝臣们以为,建立南北二京,就像唐朝时候的东西二都一样。
唐朝的都城是长安,但是洛阳一直作为东都存在,在武则天时候尤为兴盛,女皇几乎每年都去,但是住上几个月半年的,还是要回长安。所以大家觉得,皇帝定下北京不要紧,每年过去住上几个月也不要紧,但是行政中心,必须要是南京。
但是皇帝是打算完成迁都壮举的,这个想法他还没有对朝臣说,但是张昭华体悟到了,就让皇帝非常愉快。
皇帝打发他们去了坤宁宫,却单独留下高燧,道:“你在密疏上,为高炽说话,这话——是你的真话吗?”
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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