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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金安-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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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游轮上的那些个不差钱儿的富豪随游轮托运的豪车之一,性能超级好,乡间土路上跑出个百八十迈的速度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路过村子的时候,青筝还收了车,进村问过路。开了没有两个小时,又到了一个叫青山城的县城,算是最近的大一点的城市了。
收了车,又换了衣服。青筝又扮成了进城卖绣品的农妇,在被城门守卫刁难了一番之后,好不容易进了城。没办法。火车炸了这么长时间了,消息肯定早就传出去了,傅中书一定收到了消息,这会儿还不知道怎么样呢,青筝必须得尽快给他报平安。
谢天谢地,青山城已经有电报局了。
青筝就发了一个字:安。
之后,没有任何的停留,马上就出了青山城,继续自己开车走。
又花了两天的时间,到了中州隔壁省的一个有火车站的县城。青筝才收了车,坐上火车回中州。
“夫人!”已经在火车站等了三天的护卫队员看到青筝出现,激动得都不行了,愣神几秒之后就开始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自从收到了青筝报平安的电报,傅中书就亲自带着人在火车站等着。火车站已经被里里外外的过了不下十遍,保证一个可疑的人员都没有了。
“我回来了。”青筝看到盯着自己眼睛都不肯眨的看的傅中书,笑出大大的笑脸,也不管周围还有多少人在看着,上前两步,抱着他就不松手了。
“好。我们回家。”傅中书还是那个死样子,脸上永远一号表情。拍了拍青筝的背,牵着她的手往家走。嗯,看来还是有变化的,结婚这些年了,傅长官可还从来没有在人前牵过夫人的手呢!
回到家,看过孩子,洗了澡吃过饭,都安顿好之后,青筝一觉醒到了第二天的大亮。起来的时候,傅中书早都不在家了。青筝见怪不怪,以为他只是日常去了军营。
谁知道,看了报纸才发现,根本不是那样。
火车炸后第一时间,傅中书连查都不查,直接就把仇安在了小倭瓜的头上,只说了四个字,此仇必报。中州最大的报纸上加班加点出了头版头条,这四个字的图片就占了大半个版面。
虽然报纸出来的时候,傅中书已经收到了青筝报平安的电报。但是显然他没打算就这么算了。
一个虽为夫人被人在报纸上恶意抹黑就能带人砸了报社的人物,怎么可能不跟想杀他夫人的仇人死磕呢。
所以,接下来的三天,虽然一直在等着青筝平安归来,傅中书也一点儿没闲着,调兵遣将的安排着。
这不,青筝才刚回来,他连一天都没有等。直接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目的很明确,就是去找倭瓜最近的主力部队去刚正面。带增了三分之二的精锐。
“夫人,傅长官让您在家里等他回来。另外,留守的中州军由赵副司令统领,长官说了,请您也多照应着些。”李副官自从跟着青筝出国待了一年之后,这些年,基本上已经成了青筝的私人助理了。
“好。李副官,你安排一下,一定要保证队伍的后勤供应。特别是口粮与药品,停下公司所有的货船,再调两架货运飞机过去,专门运药品回来。跟政府那边提要求,要他们必须保证咱们的货物安全运到前线。”青筝没有伤春悲秋的担心傅中书的安全什么的。
军人嘛,就是要打仗的,再说了,去打倭人,青筝恨不得自己亲自去前线呢。既然去不了,就做好了自己的本份。
在交待了李副官之后,青筝给上海发电报,请阎先生立刻到中州来见她。之后,通运阎先生,与他们那一边取得了默契,互相协助,互为援助。
青筝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的做了最大的努力,发动了自己手里全部能用的资源,保证中州的安全与稳定,以及后勤的供给。力争让傅中书在前线打仗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
仗打赢了。
小倭瓜们终于知道中州军的厉害了。退了一省之地。
傅中书没有趁机扩大地盘,他是个纯粹的军人,没有任何政治家的天份与野心。更重要的,这一仗,把几年来攒的家底打出去一半多,他家夫人大人表示无力应付更大的消耗。所以,打下来的地盘,他一点儿都没有留恋的转手就送给了这一仗中在后方配合他的某党。
以过这一仗,不光是小倭瓜们怕了。各方势力的大佬们也怕了,以中州军的战斗力,如果傅中书想,可能就没有他们什么事儿了。
不过,看后来傅中书的一系列举动,心也就放下了。这是个没有野心的人。
也是,一个什么都听的,经济命脉被夫人握在手里的人,能有多大的出息。
有那么好的部队在手里,不去逐鹿天下,反而龟缩在一隅之地,安于现状,却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人,也就那样了,没啥可担心的。
一个没野心的强人,总是更让人放心的。
一直到抗倭战争结束,中州军都再没有出过中州。
内战的时候,中州还是很中立,两不相帮。
当然,只是表面上。
实际上,从很久以前,傅家夫妇就已经有了倾斜了。
只是两方还真都更乐意中州这么中立着。元首当然宁可维持着这样的表面现象,也不乐意让傅中书去对面,与中州军硬碰更的勇气,不是谁都有的。
对面呢,也愿意让中州挡在中间,有个缓冲。
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呢!
最终结果定下来之前,青筝的生意已经收缩了很多了,还没有在战争中毁掉,剩下来的工厂大部分都在中州。还有就是遍布各地的慈善机构了。国外的资产,也都做好了安排,两个孩子,都送去米国上学了。
尘埃落定后,傅中书只接受了一个象征性的荣誉身份,辞掉了一切官职,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带着夫人出国的时候,却带着青筝回到了杭州的随园,他们最初的家,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
将军,是永远卸甲归田之日的,特别是像傅中书这样的将军。中州军虽然化整为零,分散到了各个部队,但是他的老部下们,永远都学是他的老部下。也正是因为这个,他才不能走,也走不了。
没了官职,才不到五十岁的傅长官,便是赋闲在家了,原本就是夫人当家,这下子更好,他连带兵都不用去,也没有孩子在跟前让他带,真正是过上了看看书养养花种种地,被夫人养着的悠闲日子。
有些人,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会得到应该有的尊敬,在最艰难的时期,随园也依然保持住了它应该有的样子,青筝帮过太多的人了,傅中书的威信也还在。还真没人也到随园得瑟。特别是在青筝上交了国内的所有生意,被特许保留了一半之后,就更是有了超然的身份地位,没人会那么没眼色。
青筝来了这一遭,到头来,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想想这几十年,没什么遗憾的。有岁月可以终老,且有爱人共白头,挺好的。还在为找不到的最新章节苦恼?安利一个公众号:r/d/w/w444或搜索热/度/网/文搜索的时候记得去掉“/”不然搜不到哦,这里有小姐姐帮你找书,陪你尬聊!
第34章 八十年代辣妹子(1)()
青筝醒过来的时候;尽管身上还疼得不行;环视了一下屋里的摆设,她还是感动得快哭了。
原因很简单,这屋里的摆设是她小时候在农村见过的啊!
这是个现代社会啊。
这里会有电灯;电话,电视,电冰箱,电脑。
这里还会有各种现代化的工具啊。
这里是她被充空间库存的天堂啊。
最最重要的,这里有卫生巾啊
太开心了,有木有;太高兴了;有木有。
管它有多么坑的过去,到了这个时代,就比什么都强了呀!
身上太疼了,青筝只是睁来眼睛看了下环境;就又闭上眼养神了。
她是活过几辈子的人了,生过好几个孩子,太明白这种疼是什么原因了。这明明就是刚刚生产过去的宫缩痛。
一来就当妈;这开局,也是挺有挑战的了。
重点还不是一来就当妈,青筝回忆完原主的过去;也是只有无语可以形容。这就是个傻子吧。
原主家是典型的东北农村家庭;父亲是村里小学的校长;母亲是家庭妇女。家里六个孩子;三男三女。这时代很普通的家庭关系。原主是三个女儿中的老二,在所有孩子中排行老五。低下还有一个小妹妹。
原主出生在五九年,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因为家在相对偏远的东北农村,往上一查,恨不能八辈儿贫农,村里不到一百户人家,都是乡里张亲的,运动的时候,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因为成分好,家族也大,原主父亲又上过几年学,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小学老师,之后更是当上了校长。
家里大哥是生产队长,二哥在镇上学木工,小哥一直在读书。三个女儿也有书读。原主长到十五岁的时候,看上了村里来的知青朱卫国,文文弱弱,一身书卷气的书生。之后不顾家里的反对,一直死追朱卫国。
原主就是以前电视剧里演的那种,完全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倒追的典型,也不管人家看不看得上她,也不管人家是不是跟别的女知青两情相悦,就是死追着不放,跟个二傻子似的。用东北话说,就是非常的虎。
这一追就追了两年,一直到运动结束,知青们开始陆续的回城。因为原主的大哥是生产队长,手里握着开介绍信的权力。朱卫国几乎没怎么犹豫,就抛弃了跟他谈了三年谈爱的女知青,娶了一直爱慕他的原主。
婚礼办得很简单,就是任家的园子里搭了一间半土房,也没置办什么,请了几桌村里的亲戚朋友吃了个饭,就算是完成了。朱家的长辈一个都没有出现。
结婚的时候,原主都已经有了身孕了。这时代,可是了不起了污点。
任家人也是无奈,才同意的这桩婚事。不然还能让她未婚生子吗?
就这,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对外还硬凹说是早产了呢!有经验的大婶们一看孩子的大小就知道是不是足月的,只是都没好意思揭破罢了。
怀孕还不到五个月的时候,朱卫国哄着原主,要死要活的从任大哥那里拿到了介绍信,回了省城。说是等安顿下来之后,就回来接他们母子。结果,这一安顿,就安顿了几个月。
孩子快出生的时候,任大哥跟任二哥去了趟省城,找朱卫国问问,到底有什么打算。可是连朱家的门都没进去。家里的老太太说了,朱卫国已经接了朱母的班,进糖厂做工人去了。不会再回农村去的。而朱家也不会承认原主的身份,边个结婚证都没有,谁知道孩子是谁的。
朱卫国已经跟厂里车间主任的女儿订了婚,很快就要结婚了。让任家人不要再去找他了。
任二哥脾气爆,当时就要去厂里揍朱卫国一顿,打也要把他打回去。还是任大哥把他劝住了,他已经快三十岁的人了,什么看不明白,原本朱卫国就是把原主当跳板的,一个根本不在乎她的人,就算找回来,还指望着他能对自家妹子好吗?
这就么样儿,孩子还没出生呢。原主跟孩子就被抛弃了。
这样的事情,在那个年代,实在是太普遍不过了。不说哪个村都有吧,镇上也听过那么几例。乡亲除了感叹几句当事人瞎了眼遇到了渣男或是渣女,嘴损一点儿的人说让几句攀高枝摔断腿也就算了。
个人过个人的日子,还真没谁把这样的事情当是什么污点。跟那些打离婚的,出轨的什么的,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没了婆家,就只有嫁家了。三个哥哥都已经结了婚了。有三个嫂子加上老娘还有妹妹一大堆人照顾着,小妹妹跟着原主一起住给她做伴儿,除了虎脾气上来了,一直想着等孩子生下来要带着孩子去找朱卫国之外,原主的日子也不算是特别的艰难。
十九岁生日刚刚过去不到一个月就当妈,女儿生下来,有爹相当于没有爹。除了一间半,家图四壁的小土房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这就是原主的一辈子。
“行,挺好。”青筝了解了过去之后,稳了稳心神。还行,没什么大不了的。赶上了好时代,她不会过不好的。
“小筝,醒啦?喝点儿小米粥吧。有没有奶呢?”任大嫂端着两个碗进屋来,放在炕沿边儿上,叫着青筝。那两个碗里,一碗是熬得浓稠的小米粥,另一个碗里是四个扒好的煮鸡蛋。
“嫂子,我好多了。奶还没有。不过涨得疼。”青筝忍着疼,坐起来。
“涨啊,那就快下来奶了。没事儿,孩子你二嫂给喂过了,饿不着她。快点儿喝粥吧,吃点儿东西就有劲儿了。”大嫂是个爽利人,说话快人快语的。
“谢嫂子。娘呢?”青筝也不客气,接过粥来,边喝粥边找娘。
“娘去供销社给你买麻花儿去了,麻花儿下奶。”大嫂也不闲着,给孩子换尿布。换下来的尿布,顺手就给洗了,铺在炕上,炕是热炕,尿布放在上面,用不了多久就能烤干了。
“哦。”
“吃鸡蛋啊,别光喝粥,一碗粥能顶什么。”大嫂看青筝只捧着粥喝,把装鸡蛋的碗送到她跟前儿。
“吃不下了。”按照这边儿的老理儿,做月子的时候,不能吃咸了。粥是白粥,鸡蛋也就是水煮蛋,连酱都没有,完全没滋味。干噎,怎么吃得下去。硬咽了两个,青筝就实在吃不下去了。
“行,吃不下就放着吧。留着晚上再吃。没事儿你先躺着,别急着下炕。我就先回去了,你大哥快回来吃晌饭了,我先回去给他做饭去。”大嫂把碗筷收拾好,就回自己家了。正是春忙的时候,家里人都下地去了。就是为了照顾青筝的月子,才每天留下一个人在家里。要不然,都是把孩子往任母这里一送,全都要下地干活儿的。
大嫂走后没多久,任母就回来了,胳膊上挎着个小筐儿,里面放着四五个麻花儿。青筝还看到有几块儿猪骨。
回来之后,任母就把猪骨头下锅了,看着应该是要熬骨头汤。
“娘,你别忙活了,歇一会儿吧。”青筝倚着墙坐着,看老娘回到家就里里外外的忙活,还得看着任大哥家五岁的小儿子,任二哥家刚过周岁的小儿子,和任三哥家两岁多的儿子。小哥仨儿在院子里玩泥巴玩儿得开心呢。任母忙活完厨房的事儿,回到屋里,又拿出针线笸箩,开始做活儿。青筝看着她都觉得累得慌。
“我可歇不起,你是个没长手的,孩子都生出来了,就这么一个小破被儿,过不了多久天儿就要热了,我不得给孩子做个小薄被儿啊。”任母手上不停,训着自个儿闺女。原主干农活儿是把好手儿,干活儿跟不知道累似的,特别能干,偏偏就是不爱上学,不爱读书,更不爱动针线,说白了,就是精细点儿的活儿,一律都不擅长。
“还是我娘疼我。”青筝就看着老娘笑,拍马屁。
原主是不会针线活儿,但是青筝会啊,不只是会,还很精通呢。上辈子的原主,可是远近有名的绣娘,针线活儿好着呢。虽然后面的几十年,青筝基本上也没什么时候再动针线,但是技能还是保留着的。只是现在不能拿出来用罢了。
“现在知道娘疼你了?你要是早听爹娘的话,嫁给谷山,何必吃这样的苦。城里人心眼儿多,跟咱们就不是一路人,那公鸽子跟母斑鸠能过到一起去?”任母又开始唠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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